6项气体国标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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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 387-).

(整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 387-).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Absorption gas cleaner for industrial emission(发布稿)2007—12—03 发布2008—03—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HJHJ/T 387-2007代替HCRJ 036-1998I目次前言 (Ⅱ)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要求 (2)5 试验方法 (3)6 检验规则 (3)7 包装和标牌 (4)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性能检验方法 (5)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CRJ036-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环境保护分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2 月3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 3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150m3/h~20000m3/h,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污染物的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122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3306 标牌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标准GB/T 15262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 法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GJ 229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最新国标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最新国标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部分:通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与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

药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和食品中的杀虫残留物等,在有意摄入时,不包括在本文件的标签覆盖范围之内。

但如果工人有可能接触到,或在运输过程中有潜在接触的可能,则仍需遵循本文件的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运输包装的标签规定,应优先适用《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 30000(所有部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T 35929 包装触摸危险标识要求GB∕T 36499基于GHS标签的消费品风险评估指南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二十二修订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八修订版)3 术语和定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八修订版)中界定的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参见附录A。

4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4.1 通则4.1.1 危险性种类化学品危险性包括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3大类29项,具体如下:a)物理危险:1)爆炸物;2)易燃气体;3)气雾剂;4)氧化性气体;5)加压气体;6)易燃液体;7)易燃固体;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9)自燃液体;10)自燃固体;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13)氧化性液体;14)氧化性固体;15)有机过氧化物;16)金属腐蚀物;17)退敏爆炸物。

北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20℃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0.01 k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 物的统称,简写作VOCs。根据控制对象与控制方法的不同,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的VOCs控制指标: a)针对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VOCs以及厂界环境空气中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和几种特定的单
密闭排气系统 closed vent system
将工艺设备或车间排出或逸散出的大气污染物,捕集并输送至污染控制设备或排放管道,使输送 的气体不直接与大气接触的系统。 3.15
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设备 control device for VOCs
处理挥发性有机物的燃烧装置、吸收装置、吸附装置、冷凝装置、生物处理设施或其他有效的污 染控制设备。
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 air pollutants emission rate
一定高度的排气筒任何1小时排放污染物的质量,单位kg/h。 3.5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3.6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 at 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
II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 501—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固定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 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锅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炉窑,炼油与石油化 学工业、饮食业油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前述固定污染源执行本市或国 家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标准气体

环保标准气体

环保标准气体气体是地球上大气层中的一种形式。

它们在各种行业和领域中被广泛应用,如能源生产、工业生产、农业和运输等。

然而,一些气体的排放和使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了潜在风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环保标准气体,以确保气体的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环保标准气体是符合特定环境要求和健康标准的气体。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环保标准气体:1.环保标准液化天然气 (LNG):环保标准液化天然气 (LNG) 是一种在能源和燃料行业中广泛使用的气体。

它是天然气经过液化处理后的产物。

与常规的燃油相比,LNG在燃烧时能够产生更少的二氧化碳和有害气体,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2.环保标准氮气 (N2):环保标准氮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和电子行业中。

它能够取代空气中含氧量较高的环境,减少氧气对某些物质的腐蚀和氧化作用,提高生产效率。

此外,环保标准氮气对大气层没有负面影响,符合环保要求。

3.环保标准氢气 (H2):环保标准氢气是一种清洁能源,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它在燃料电池和蓄能系统中被广泛应用。

相比于传统燃油,环保标准氢气的燃烧产物只有水蒸气,没有有害物质的排放,使得它成为一个环保的能源替代品。

4.环保标准氧气 (O2):环保标准氧气是一种常见的气体,在医疗和工业领域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它用于氧疗、制造过程、有机化学反应以及废水处理等。

环保标准氧气的生产和使用需要符合一定的环保标准,以确保它对大气层没有负面影响。

5.环保标准甲烷 (CH4):环保标准甲烷是一种在能源行业中广泛使用的气体。

作为一种清洁燃料,它可以用于发电、供暖和运输等方面。

环保标准甲烷的使用需要符合一系列的监管和环保要求,以确保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多的负面影响。

通过推广使用环保标准气体,我们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并对人类健康产生积极影响。

此外,环保标准气体的应用也将推动可持续能源和低碳经济的发展。

作为消费者和厂商,我们有责任选择环保标准气体,并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确保符合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组2015 年9 月目录1. 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 重点VOCs排放工业概况 (2)2.1河北省VOCs排放调查及排放量核算 (2)2.2河北省各重点行业概况 (3)3.标准制订必要性 (10)3.1 VOCs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 (10)3.2 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11)3.3 现行相关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12)3.3.1 综合性排放标准 (12)3.3.2 行业性排放标准 (12)3.3.2 现行相关标准的主要问题 (14)4总体思路、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15)4.1 总体思路 (15)4.2 编制原则 (15)4.3 技术路线 (15)5重点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技术分析 (18)5.1 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18)5.1.1制药工业 (18)5.1.2石油炼制工业 (22)5.1.3石油化学工业 (26)5.1.4有机化工行业 (28)5.1.5炼焦工业 (36)5.1.6钢铁冶炼及压延工业 (38)5.1.7木材加工行业 (39)5.1.8家具制造 (42)5.1.9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行业 (43)5.1.10表面涂装 (47)5.1.11印刷行业 (49)5.2 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 (51)5.2.1末端治理技术 (51)5.2.2无组织控制技术 (57)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60)6.1 标准适用范围 (60)6.2 标准结构框架 (60)6.3 术语与定义 (60)6.4 污染物项目的选择 (60)6.5 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及相关标准限值 (62)6.5.1 医药制造工业 (63)6.5.2 石油炼制工业 (63)6.5.3 石油化学工业 (64)6.5.4 有机化工 (65)6.5.5 炼焦工业 (65)6.5.6 钢铁冶炼及压延工业 (66)6.5.7 木材加工业 (66)6.5.8 家具制造业 (67)6.5.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67)6.5.10 表面涂装业 (68)6.5.11 印刷行业 (68)6.5.12 其他行业 (69)6.6 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的确定 (69)7.与国家标准的比较 (72)8.达标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78)8.1 技术可行性分析 (78)8.2 经济可行性分析 (78)8.3 社会和环境效益 (79)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河北省政府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

植物检疫气调调节处理技术规范-最新国标

植物检疫气调调节处理技术规范-最新国标

植物检疫气调调节处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检疫气调处理的处理方法、技术要求和设施设备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检疫气调处理,以阻止限定性有害生物的定殖、传播和扩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GB 434 溴甲烷原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涉及的其他术语,参见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

3.1气调modified atmosphere通过改变处理体系中气体的组成成分,主要包括降低气体中氧(O2)的浓度(通常降低至1 %以下),或增加二氧化碳(CO2)的浓度(10 %~85 %),或二者同时改变的处理方法。

3.2气调处理modified atmosphere treatment通过增加处理环境的CO2含量或降低O2含量,或两者结合来实现,以抑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延长商品的储藏寿命和货架期。

3.3检疫气调处理phytosanitary modified atmosphere treatment采用特定气体组分并维持一定时间,用于杀灭限定性有害生物,防止其定殖、扩散或蔓延,且保证商品品质不受伤害的检疫处理方法。

3.4检疫气调热处理phytosanitary modified atmosphere heat treatment利用特定气体组分,同时结合货物的温度升高至规定温度后,持续特定时长的检疫气调处理方法。

3.5检疫气调冷处理phytosanitary modified atmosphere cold treatment利用特定气体组分,结合冷空气在降至或低于规定温度下持续特定时长的检疫气调处理方法。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2023最新国标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2023最新国标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和包装类别、危险货物分类、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样品的运输分类原则以及危险货物编号和命名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装卸、经销及相关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9452 氧化性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 19521.4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 19521.5 自燃固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GB/T 261 闪点的测定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GB/T 3536 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的测定克利夫兰开口杯法GB/T 5208 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闭杯法GB/T 6536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GB/T 7534 工业用挥发性有机液体沸程的测定GB/T 21612 危险品易燃固体自热试验方法GB/T 21617 危险品固体氧化性试验方法GB/T 21619 危险品易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试验方法GB/T 21620 危险品液体氧化性试验方法GB/T 21623 危险品易燃黏性液体黏度试验方法GB/T 21624 危险品易燃黏性液体溶剂分离试验方法GB/T 21755 工业用途的化学产品固体物质氧化性质的测定GB/T 21775 闪点的测定闭杯平衡法GB/T 21789 石油产品和其他液体闪点的测定阿贝尔闭口杯法GB/T 21790 闪燃和非闪燃测定快速平衡闭杯法GB/T 21792 闪燃和非闪燃测定闭杯平衡法GB/T 21849 工业用化学品固体和液体水解产生的气体可燃性的确定GB/T 21850 化工产品固体和液体自燃性的确定GB/T 27862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试验方法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SH/T 05583 石油馏分沸程分布测定法(气相色谱法)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22修订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7修订版)3 术语和定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22修订版)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气体分析 气体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火焰离子化气相色谱法-最新国标

气体分析 气体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火焰离子化气相色谱法-最新国标

气体分析气体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含量的测定火焰离子化气相色谱法警示——使用本文件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

本文件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对用火焰离子化气相色谱法测定气体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含量的原理、试验条件、试剂与材料、仪器设备、采样、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精密度和测量不确定度、质量保证和控制、试验报告等内容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气体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对于微量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测定范围为(0.1~30)×10-6(摩尔分数),对于微量碳氢化合物组分及总烃(以甲烷计),测定范围为(0.05~50)×10-6(摩尔分数)。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634.2氢气第2部分: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GB/T4842氩GB/T4844纯氦、高纯氦和超纯氦GB/T4946气相色谱法术语GB/T5274.1气体分析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第1部分:称量法制备一级混合气体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979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GB/T14599纯氧、高纯氧和超纯氧GB/T14850气体分析词汇GB/T43306气体分析采样导则HG/T5896高纯空气3术语和定义GB/T4946、GB/T14850、GB/T43306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总烃Total hydrocarbons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气体中微量碳氢化合物含量的总和。

4原理采用火焰离子化气相色谱法测定气体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含量。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
3
业主) ,或者产权所有者的代理人,如物业公司或代理经营公司。 (十二)公共建筑的使用单位(企业) 公共建筑的使用单位(企业) ,一般是公共建筑的产权所有 者(建筑物的业主) ,也可以是公共建筑的租赁使用者。如果存 在公共建筑的租赁使用, 租赁使用者有义务配合公共建筑的运营 单位(企业)报告公共建筑运营的温室气体排放。 (十三)缺省值 在单位(企业)无法提供可靠的实测数据情况下,由有关权 威机构提供的用于计算活动水平或排放因子的参数取值。 四、核算边界 (一)报告主体 核算边界为中国境内的公共建筑的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温 室气体排放。 公共建筑运营排放的报告主体,是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 业) ,一般是公共建筑的产权所有者(建筑物的业主) ,或者产权 所有者的代理人,如物业公司或代理经营公司。 公共建筑的使用单位(企业) ,一般是公共建筑的产权所有 者(建筑物的业主) ,也可以是公共建筑的租赁使用者。 如果公共建筑存在租赁使用, 租赁使用者即承租方有义务配 合公共建筑的运营单位(企业)报告公共建筑运营的温室气体排
4
放;公共建筑的出租方即建筑物的业主或物业公司,有权利敦促 承租方尽其责任。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建立能源消费台账。 如果承租方的用能 量难以单独核算, 出租方应报告该公共建筑所有承租方的总用能 和总排放信息。 如果承租方的用能量可以单独核算, 出租方应报告该公共建 筑所有承租方的总用能和总排放, 并在报告中附上所有承租方的 用能量和排放量的信息。 如果出租方也是公共建筑的使用者, 则出租方应报告所有承 租方和自己的总排放量, 同时需要在报告中附上该公共建筑所有 用户,即出租方和所有承租方的用能量和排放量的信息。 在报告中, 如果公共建筑的所有承租方的能耗都计算在出租 方的能耗中, 该出租方在报告其历史排放量时可以沿用此核算边 界,并在排放报告中明确注明。同时,该出租方以后报告其年度 二氧化碳报告时也应采用同样的核算边界。 (二)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对于公共建筑的运营排放,按照排放源类型,分为直接排放 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指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等,是 由公共建筑的使用单位(企业)自身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 的排放;间接排放是指公共建筑的使用单位(企业)外购的电力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_50_658-201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_50_658-2016)
其他区域 主城区 氮氧化物 影响区 其他区域 汞及其化合物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0.05 ≤1 烟囱排放口 550 200 400 300 400 400 400
表3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 污染物项目 适用区域 主城区 颗粒物 影响区 其他区域 主城区 二氧化硫 影响区 其他区域 主城区 氮氧化物 影响区 其他区域 汞及其化合物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限值污染物排放 燃煤锅炉 30 30 50 50 200 300 200 200 300 0.05 燃油锅炉 30 30 100 200 200 250 ≤1 燃气锅炉 20 20 50 50 200 200 烟囱排放口 烟囱或烟道 监控位置
I
DB 50/658-201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 境,防治污染,促进我市锅炉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锅炉排放的水污染物、环境噪 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 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规则编制。 本标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调整标准执行的区域划分; ——调整现有企业、新建企业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设定推荐性限值。 自本标准实施后,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 再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50/418-2012)锅炉部分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是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 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莉萍,周志恩,陈刚才,张丹,袁睿,方维凯,雷钦秀。 本标准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6 年 2 月 1 日实施。

国标气体检测标准

国标气体检测标准

国标气体检测标准
国标气体检测标准是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气体检测行业中的工作流程、方法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标气体检测标准:
1. GB/T 16157-201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空气质量检测技术规范》: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空气质量的检测,包括空气中的粉尘、气味、甲醛、有机挥发物等指标的测定要求和方法。

2. GB/T 14848-2017《汽车排气五气体检测方法》:适用于汽
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氏族氮和氮化物的检测方法,用于评估车辆的排放水平,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3. GB 3095-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检测方法和限值要求,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4. HJ 646-2013《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和分析方法》: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和分析方法,用于评估环境中有机污染物的水平,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国标气体检测标准,具体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标准。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最新国标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最新国标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液化气体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规定的范围、基本条件、充装、充装量技术要求、充装记录和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本文件适用于高压液化气体气瓶和在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饱和蒸气压力不小于0.1MPa(表压,下同)的低压液化气体气瓶的充装。

本文件不适用于机动车用气瓶、燃气气瓶的充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144气瓶颜色标志GB/T13005气瓶术语GB/T15383气瓶阀出气口连接型式和尺寸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T16804气瓶警示标签GB/T28051焊接绝热气瓶充装规定GB/T28052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充装规定GB/T34526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T34528气瓶集束装置充装规定TSG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2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令第74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3术语和定义GB/T1300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充装系数filling ratio气瓶单位容积内充装液化气体的质量。

3.2剩余压力remaining pressure气瓶充装前瓶内所剩余的气体压强。

4基本条件4.1气瓶充装单位应满足TSG07、TSG23的有关规定。

4.2气瓶充装单位应负责建立并持续维护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

4.3气瓶充装单位应按照TSG23要求对本单位已办理使用登记气瓶的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电子识读标志进行维护,无法电子识读的气瓶不应充装。

电子识读标志应带有加密和真伪判断信息保证电子识读标志的不可复制性。

4.4气瓶充装单位应按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令第74号配备相应人员,并经过培训合格,同时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等。

氢气 第1部分:工业氢-最新国标

氢气 第1部分:工业氢-最新国标

氢气第1部分:工业氢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对工业氢的技术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随行文件、包装、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描述了工业氢中杂质含量测定的方法,提供了氢气的安全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以煤、天然气、重油、工业副产氢为原料分离、提纯以及电解法制取的工业氢气(化石燃料转化、化学品裂解、工业副产氢分离以及电解法制取的并纯化后的工业氢)。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634.2氢气第2部分: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GB/T5099(所有部分)钢质无缝气瓶GB/T5832.2气体分析微量水分的测定第2部分:露点法GB/T7144气瓶颜色标志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l4194压缩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T16804气瓶警示标签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1640铝合金无缝气瓶GB/T33145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GB/T27550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T28054钢质无缝气瓶集束装置GB/T30685气瓶直立道路运输技术要求GB/T34525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GB/T43306气体分析采样导则TSG R0005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工业副产氢Industrial By-product Hydrogen焦化、氯碱、丙烷脱氢和轻烃裂解行业生产过程中副产的含氢气体。

4技术要求4.1工业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技术要求项目名称指标氢气纯度(H 2)(摩尔分数)≥99.50×10-2氮气(N 2)含量(摩尔分数)≤0.30×10-2(氧气+氩气)(O 2+Ar)含量(摩尔分数)≤0.20×10-2水分(H 2O)含量(摩尔分数)≤63.4×10-64.2食盐电解法生产的工业氢中氯、碱组分含量及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GB18218GB-3689GBT-37243GB18265标准解读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GB18218GB-3689GBT-37243GB18265标准解读
2017年7月27日,通过总局网站、化学品协会 网站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10月28日标准(送审稿)通过化学品 安全分标委组织标准审查会,并修改后形成标准 (报批稿)。
2018 年 11 月 19 日 《 风 险 基 准 》 正 式 发 布 , 2019年3月1日实施。
储存单元划分
(1)独立设置的仓库内有多层库房或多个防火分 区的,应按照一个单元进行辨识。
(2)危险化学品罐区应按储罐区整体作为一个单 元进行辨识。储罐区未集中布置的,则应分别划分单 元进行辨识。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三、临界量的确定
1.表1中列入的危险化学品,按标准中表1 的临界量进行辨识。
500
W(物理危险性 符号)
/
/
W1.1
—不稳定爆炸物 —1.1项爆炸物
1
W1.2
1.2、1.3、1.5、1.6项爆炸物
10
W1.3
1.4项爆炸物
50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表2 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类别 易燃气体
气溶胶 氧化性气体
易燃液体
自反应物质和 混合物
符号 W2 W3 W4 W5.1
二、起草过程
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议
本项标准是在比较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综合考虑我国危 化装置危险特性与监管现状,在近年开展的专题研究和大量 试点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的,大致时间节点可分为课题研 究、13号公告实施,国标起草三个阶段。
课题研究 13号公告
2010年8月,总局三司组织中国安科院等3家单位 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 护距离》专题研究。

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审查要求-最新国标

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审查要求-最新国标

发射前空间碎片减缓审查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航天器发射前对空间碎片减缓审查的技术要求以及合规性评估具体技术要求,主要包括限制释放操作性碎片、防止在轨爆炸或解体、任务后离轨处置、任务后钝化处置、空间碎片碰撞规避、再入安全分析等。

本标准适用于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中空间碎片减缓专项审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ADC空间碎片减缓指南GB/T 34513—2017 空间碎片减缓要求GB/T 43224—2023 运载火箭轨道级处置详细要求ISO 24113—2023 Space systems — Space debris mitigation requirementsISO 23312—2022 Space systems — Detailed space debris mitigation requirements for spacecraft 20230722—T—469 航天术语空间碎片术语3 术语和定义GB/T 34513—2017、GB/T 43224—2023、20230722—T—4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2航天器spacecraft为执行特定功能或任务而设计的在轨物体(如通信、导航或地球观测)。

不能完成预期任务的航天器被认为是无功能的。

(处于备用或待机模式在等待可能重新激活的航天器被认为是有功能的。

)3.3运载火箭launch vehicle从地球把航天器送入太空运行轨道的飞行器。

3.9空间碎片减缓措施space debris mitigation measurement为了缓解空间碎片引起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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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走 出 国门
果 会不 断下 降 , 何 时终 止 更 换 是 需要 有效 监 控 和 测 量的 , 此外 , 不 同 目数 过滤 器 的有效 组 和更换 需要 在 净 化设计 时 科学 考虑 和确 定 。
中国国内气体公 司可 以有计划地走出国门, 到 亚洲 欠发 达 的 国家投 资 办 厂 , 由于 欧 盟 对 我 国光 伏
会感谢 因 2 0 1 3 年 的危机 给 中国气体带来 的生机 。
作者 简 介 :
孙福楠 , 男, 1 9 8 6年 毕业 于青 岛化 工 学 院化学 工 程系 , 工学学士 , 现任 中吴光 明化 工研 究设 计 院有 限公 司 总工程 师, 教授级 高工 。大 学毕业 至今 一直 从事 特种气 体 、 标准气 体 及相 关技术的研究 。
商” 解决 , 而1 0 i n以上级别 的 I c厂 , 对气体 中的颗
粒 物要 求很 明了 ( 见表 2 ) , 并 且 对 气 体 颗 粒 物 的检
测、 仪器等已臻成熟。重视气体 中颗粒物将对我 国 气体综合品质的提升意义重大 , 迄今我 国对气体过 滤 技术 进行 研究 的单 位 几 乎 没有 , 实 际 上 颗粒 物 的
4 . 1 塑造 中 国的知 名气体 品牌公 司 鉴 于国 内气体 从 工业 气 体 到 电子 气 体存 在严 重 的饱 和状态 , 加 之 下游 企业 复 苏无 望 , 未来 市 场竞 争 会更 为激烈残酷 , 国内沿用 的“ 价格 战 ” 会 愈演 愈烈 。 国外气 体公 司尤其 是 韩资 气体 公 司会 疯 狂地 登 陆 中 国在 国内投 资建 厂 , 如韩国的 O C I 2 0 1 3年 已经在 南 京投产 N F , 如此一来 国 内许多 的气 体公 司将 会 面 临
区域整合、 行业整合 、 资本与市场的整合 已经迫 在 眉 睫 。我 国拥 有 世 界 上 数量 众 多 的气 体 公 司 , 但
我们 没 有 世 界 级 的 “ 知名” 气体公 司 , 只 有 通 过 合 理、 合法 的整 合 才 有 可 能 孕 育 出未 来 的著 名 公 司 。 实 际上 整合 在 国际 上 司空 见 惯 , 如林德收购 B O C 。 整合 是 为 了做 大 、 做 强 。 目前 国内危 化 品 的资 质 发
6项 气体 国标 通 过 审 查
l 1 月1 7 E t , 《 混合气体 称量制备 组分相关性控 制》 、 《 气体分析 校准用混合气体 的制备 称量 法》 、 《 低温液化气体安全指南》 、 《 气体分析 痕量分析校准 用零点气纯化技术导则》 、 《 电子工业用气体 锗烷》 、 《 电子工业用气体 八氟丙烷》 6 项 国家标准通过全 国 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专家审查。 专家认为 , 制( 修) 订后各项标准的科学性、 合理
第 6期
3 . 2 超纯气 体 的超 净技 术
孙 福楠 , 等: 2 0 1 3中国气体

巨大 的压力 , 若 不及 时科学 的应对 , 将会关 门歇业 1
4 . 2 整合
用 于半 导 体 领域 的超 纯 气体 的显 著 特 点是 : 超 纯、 超净、 超前。“ 超净” 技 术 当今 尤 显 重 要 , 目前 国 家 标 准对 气 体 中 颗 粒 物 的要 求 基 本 是 按 供 需 “ 协
发 展趋 势如 下 。
我们完全可以在外兴办气体公司, 利用资金 、 技术优 势 满 足这些 国家市 场 的需 求 , 实 际 国内 有 的公 司 已
经 开始 默 默地 行动 起 来 , 但 这 种 做 法 也许 只在 有 限
的几 年有效 。
Hale Waihona Puke 总之 , 中 国气体 将会持续 的保 持高速 发展是 历史 的必然 , 经过 近十 年 的努力 , 我 国气 体更 多 的是在 数
检 测技 术 、 过 滤 器 的评 价 ( 过滤 效 果 、 阻力 等 因 素 ) 、 过 滤组 合方 式其 技术 难度 不亚 于 工艺净 化 、 检测 、 包 装 等气 体 制 造 环 节 , 片 面 的认 为 买 个 过 滤 器 就 O K
的想法 是缺 乏科 学 的 , 因为 过 滤 器在 过 滤过 程 中效
量上的增加 , 为下游用户提供了供气的便利 , 气体公 司也 积 累 了相 当 的资本 和 经 验 , 随着 全 球 化竞 争 加
剧, 我 国气体将在 “ 质” 的层次上 发生飞跃 !这是我 国
气体水平跻身世界之林的铺垫阶段 , 我国气体公司通 过 国际化视野 , 不断 采取 收 购整 合 的大 手 笔 , 实现 我 国气体公司国际化 , 前途光明, 道路曲折。或许我们
太 阳能 的出 口限制 , 国内许 多光 伏 公 司 在其 它亚 洲 国家 建厂 , 这 就为 国 内气体公 司 提供 了难 得 的机 遇 ,
4 中 国气 体 未 来 展 望
2 0 1 3 年尽管气体市场表现平平 , 但 中国整体气
体技 术 “ 质变 ” 明显 , 许 多 难 以解 决 的气 体产 品通 过 努力 已经 得 以彻 底解 决 。气 体 品种 一 个一 个 被 “ 攻 破” , 未来 我 们 再 做 什 么 或许 成 为 大 家 普 遍 关 注 的 问题 。尽 管 中 国气 体尤 其技 术 含量 高 的高纯 电子 气 体 进 步很 快 , 但 我 们 同 国外 知 名 的气 体 公 司 相 比仍 存 在很 大 的差 别 , 我 们 只是解 决 了 “ 有” 、 “ 无” 问题 , 在 气体 品位 上 、 尤其 是 在气 体 生 产 ( 经营) 理 念 上 我 们 应该 继续 努 力 , 否则 , 我 们 就 做 不 出来 气 体 的“ 精 品” 甚至“ 奢侈 品 ” 。笔者 预 测未 来 我们 中 国气体 的
放、 管理十分苛刻 , 国内众多的中小型气体公司都拥 有很有价值的危化品生产 、 经营、 运输、 储存的相关
资质 和熟 悉此 类 知识 的专 业 人 才 , 这 一 难 得 的 资质 就是 合 资 的资本 , 广大 中小 企业 也不 必过 于担 心 , 或 许整 合就 是机 遇 或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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