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教学案例
优秀法律教学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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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合同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某法学院在《合同法》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
以下是一则优秀的教学案例。
二、案例介绍案例名称: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甲(出卖方)与乙(买受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的房屋出售给乙,价格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10万元定金。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甲以房屋产权证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将房屋过户给乙。
乙认为甲违约,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甲则认为,双方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房屋产权证瑕疵问题,故不应承担责任。
争议焦点:1. 房屋产权证瑕疵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质量瑕疵?2. 甲是否构成违约?3. 乙能否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三、教学过程1. 引入案例:教师首先向学生介绍案例背景,引导学生思考争议焦点。
2. 分组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要求每个小组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讨论,并尝试找到解决纠纷的方案。
3. 小组展示:各小组派代表展示讨论成果,教师和其他学生进行点评。
4. 案例解析:教师结合法律法规和案例实际,对争议焦点进行详细解析,引导学生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5. 模拟法庭: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扮演法官、原告、被告等角色,通过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6. 总结与反思:教师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总结,引导学生反思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教学效果通过引入该案例,学生不仅掌握了《合同法》中关于标的物质量瑕疵、违约责任等知识点,还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纠纷。
以下是教学效果的具体体现:1. 学生对合同法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提高;2. 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得到锻炼;3. 学生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增强;4. 学生在模拟法庭活动中表现出较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法律课教学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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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合同法的普及和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了提高学生对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认识,本案例选取了一则典型的合同违约案例,通过分析案例,使学生深入了解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二、案例简介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生产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销售的商家。
2019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0件某品牌服装,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付款时间为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
然而,甲公司未能按期交货,导致乙公司无法按约定时间销售服装,给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与教学目标1. 分析甲公司违约行为甲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分析乙公司损失及赔偿乙公司因甲公司违约行为,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销售服装,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教学目标(1)使学生掌握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2)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3)提高学生对合同法的重视程度,增强法律意识。
四、教学过程1. 引入案例教师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关注案例中的违约行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案例分析(1)教师引导学生分析甲公司的违约行为,指出其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2)教师引导学生分析乙公司的损失及赔偿,强调违约责任的重要性;(3)教师总结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法律课程思政教学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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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同法律制度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合同法》的教学过程中,诚信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例以《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教育为主题,通过具体案例,探讨如何在法律课程中融入思政教育。
二、案例内容1. 案例导入教师以“诚信”为主题,引导学生思考诚信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随后,引入一个关于合同欺诈的案例,案例内容如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履行供货义务,反而以虚假的货物发票骗取乙公司货款。
乙公司发现后,要求甲公司返还货款,但甲公司拒绝,导致双方发生纠纷。
2. 案例分析教师引导学生分析该案例,讨论以下问题:(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合同法》的诚信原则?(2)如果甲公司违反了诚信原则,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3)作为合同当事人,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思政教育融入(1)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教师引导学生认识到,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也是法律义务。
在合同关系中,诚信原则是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
(2)结合案例,引导学生思考诚信在个人成长、职业发展中的作用。
强调诚信是个人立身处世的基石,是事业成功的保障。
(3)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合同关系中,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总结与启示教师总结案例,强调诚信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重要地位,并给出以下启示:(1)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交易秩序。
(2)作为合同当事人,要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3)在合同纠纷中,要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
法律教学案例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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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法律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各高校纷纷开展了法律教学案例研究。
本文精选了以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教学案例,旨在为法律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合同纠纷(一)案情简介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一套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三年。
合同签订后,乙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
但在租赁期间,乙因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遂向甲提出解除合同。
甲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发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乙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如何处理?(三)案例分析1. 乙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因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属于约定的其他情形,因此乙有权解除合同。
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甲应将房屋返还给乙;(2)乙应向甲支付已经支付的租金;(3)甲应向乙退还剩余的租金。
(四)教学启示1. 教师应引导学生掌握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高学生对合同解除权的认识;2. 教师应引导学生分析合同纠纷的成因,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 教师应注重案例教学,通过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三、案例二:侵权责任(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在公共场合行走时,被被告乙驾驶的汽车撞伤。
甲要求乙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是否构成侵权?2. 乙应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1. 乙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驾驶汽车撞伤甲,存在过错,构成侵权。
2. 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乙应赔偿甲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律课教学案例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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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在商业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如何有效解决合同纠纷成为企业和个人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为例,探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二、案例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某工厂(以下简称乙工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工厂购买一批原材料,总价款为100万元,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首期款项,但乙工厂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原材料。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工厂履行合同,但乙工厂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乙工厂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工厂退还已付款项及支付违约金。
乙工厂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协商无果,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1. 合同纠纷的类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违约纠纷: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引起的纠纷。
- 解除纠纷: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不同意而引起的纠纷。
- 合同效力纠纷: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生效、变更或终止等产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2.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协商解决: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纠纷。
- 调解解决:指合同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 仲裁解决:指合同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
- 诉讼解决:指合同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3. 本案例中适用的解决途径在本案例中,甲公司和乙工厂协商无果,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本案例适用的解决途径为诉讼解决。
4. 诉讼程序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将依法进行以下程序:- 立案审查:法院对甲公司的起诉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 送达起诉状:法院将起诉状送达乙工厂,告知其应诉权利。
法律课教学案例及分析(3篇)
![法律课教学案例及分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3302f88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4b.png)
第1篇案例名称:张某与李某合同纠纷案案例时间: 2020年案例地点:某市人民法院案例简介:张某与李某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李某,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为每月8000元,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即8000元。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定支付了首月租金和押金。
但在租赁期间,李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张某同意退还李某押金,并减免一个月租金。
然而,李某在搬离房屋时,发现房屋内的部分家具损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教学案例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2. 培养学生分析案例、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教学过程:1. 导入:教师简要介绍案例背景,引导学生思考双方纠纷的焦点和法律依据。
2. 案例分析:- 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张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 学生讨论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张某违约,以及李某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 教师讲解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3. 法律知识讲解:- 教师讲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
- 教师讲解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如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质量等。
4. 案例分析讨论:- 教师引导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张某与李某纠纷的解决途径。
-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
5. 总结:- 教师总结案例分析过程,强调合同法的重要性。
- 教师强调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案例焦点:1. 张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2. 房屋质量问题是否构成张某违约?3. 李某是否可以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案例分析:1. 张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合法有效。
2.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出租人张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房屋质量问题构成张某违约。
3. 李某可以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合同法研讨案例集教案
![合同法研讨案例集教案](https://img.taocdn.com/s3/m/e9fde77802d276a201292ec2.png)
合同法教学案例案例1:南京台商何先生问:最近,我厂因生产学生书包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要求该厂在一月内为我厂发一批布料。
该传真载明了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
传真发出后十天,乙纺织厂为我厂送来样品,该厂同类产品的价格比甲厂要低25%。
于是我厂与乙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我厂收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
为避免重复购货,我厂赶紧给甲厂发去传真,声明我厂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购货。
但五天后,甲厂将货送至我厂.请问:如果按照新的《合同法》,我厂是否可以未与甲厂签定合同为由拒收货物?争议问题: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要件)案例2:售楼书和其他资料中的示意图和文字表明,其楼盘为平行两栋长条状豪华住宅,中间为小区花园、游泳池等休闲区域,包括三层小区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可是,当二期业主入住之际,业主们发现原拟建三层配套用房处却在挖很深的地基,进行第三期开发。
业主发现上当,即向开发商讨说法。
争议问题:本案中的开发商行为是否违反合同法原则?案例3:1999年至2001年期间,厦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楼房未建成前,在报刊上刊登广告并多次推出商品房项目的宣传册,宣传中曾有这样的描述:“钻石店面",“恰如上海南京路、厦门中山路、24米宽度刚刚好……”,“二期独立店面,间间沿街,直面人潮,……更有厦门温州企业积极介入……”同时在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中标明该项目相邻的道路。
19名业主看到广告后,被广告描述的前景所吸引,与某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首付款及办理按揭贷款。
合同签订后,众业主按约履行了义务。
但当某开发公司向众业主交付房屋时,众业主发现与当时承诺不符,根本没有广告中描述的“24米宽道路,与主干道交汇连接”,不但没有“厦门温州企业商会积极介入进行统一管理",而且也不能作为商铺使用,广告中所称的配套设施“五项健康设施”、“三大海韵中庭”等等无一兑现。
法律专业硕士教学案例(3篇)
![法律专业硕士教学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af380b1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06.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合同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愈发重要。
为了提高法律专业硕士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案例分析能力,本案例选取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教学。
二、案例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于2018年5月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将某项技术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技术交付义务,但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款项。
2018年8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三、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剩余款项?2.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违约金?(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剩余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乙公司作为合同当事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款项。
本案中,甲公司已按照约定履行了技术交付义务,而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构成违约。
因此,乙公司应支付剩余款项。
2.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构成违约,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剩余款项的20%,即20万元。
四、教学目标1. 熟悉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合同纠纷案件的解决方法。
2. 提高法律专业硕士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案例分析能力。
3. 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
法律教学案例精选(3篇)
![法律教学案例精选(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da71792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d22f16b.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法律教学案例作为一种生动、直观的教学方式,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
本文精选了以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教学案例,旨在为法律教学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合同纠纷(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交付甲方,但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认为,合同中已明确约定货物质量由甲方自行承担,故拒绝赔偿。
(二)法律分析1.合同约定优先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即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货物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教学启示1.合同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在签订合同时,应注重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明确性。
3.遇到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三、案例二:知识产权侵权(一)案情简介丙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发现丁公司(以下简称丁方)生产的某产品侵犯了其一项发明专利权。
丙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二)法律分析1.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2.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教学启示1.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申请专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
法律权威教学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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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三,男,25岁,大学毕业后入职某知名企业,担任市场营销岗位。
入职时,张三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每月工资80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
合同中还明确规定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加班制度、薪酬福利等。
张三入职后,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然而,在试用期的最后一个月,公司以张三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决定不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张三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工作表现良好,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
于是,张三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有权在试用期结束后拒绝与张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 如果公司有权拒绝签订正式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 如果公司无权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张三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四、案例分析1. 公司是否有权在试用期结束后拒绝与张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期限,用于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本案中,公司以张三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因此,公司无权在试用期结束后拒绝与张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 如果公司有权拒绝签订正式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公司无权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因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如果公司无权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张三能否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优秀法律教学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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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教育在培养合格法律人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法律教学的质量,本文将以一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探讨如何在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案例简介某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合同法》课程时,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能按时供货,导致乙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教学目标1. 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原则;2. 掌握合同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方式;3. 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4. 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四、教学过程1. 引入案例:教师简要介绍案例背景,引导学生关注合同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2. 分析案例:教师引导学生分析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探讨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方式。
a. 违约行为的认定:教师引导学生回顾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甲公司未能按时供货是否构成违约。
b. 违约责任的承担:教师引导学生探讨乙公司可采取的救济措施,如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
3. 案例讨论: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讨论,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a. 甲公司违约的原因有哪些?b. 乙公司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c. 如何预防和避免类似的违约行为?4. 案例总结:教师对学生的讨论进行总结,强调合同法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性,并指出学生在分析问题时存在的不足。
5. 实践环节:教师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学生结合案例,撰写一篇关于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论文。
五、教学评价1. 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案例分析、讨论环节的表现,评估其参与度、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2. 课后作业:检查学生的论文质量,评估其对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3. 学生反馈:收集学生对案例教学法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合同法教学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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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长天电 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长天电 器股份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器股份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本公司 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本公司 下属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下属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3.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某电视机厂签订的 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某电视机厂签订的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 4.光明商场与长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如何 光明商场与长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如何 处理? 处理? 5.光明商场与顺发实业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纠纷如何 光明商场与顺发实业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纠纷如何 处理? 处理?
参考答案
1.可撤销合同。(1分 1.可撤销合同。(1分) 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的, 合同法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的, 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分 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分) 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名为橡木,实为橡胶木, 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名为橡木,实为橡胶木, 二者在品质上相差甚远,构成欺诈行为。(1分 二者在品质上相差甚远,构成欺诈行为。(1分) 可以。(1分 2.可以。(1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1分 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1分) 本案中,甲公司在与刘某订立合同后同乙公司合并。 本案中,甲公司在与刘某订立合同后同乙公司合并。公司 合并后,乙公司承受甲公司所有的权利、义务, 合并后,乙公司承受甲公司所有的权利、义务,故刘某可以要求其 履行原甲公司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1分 履行原甲公司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1分) 刘某无权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1分 3.刘某无权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1分)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1分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1分) 刘某在一年半后提出撤销该合同时,撤销权已消灭, 刘某在一年半后提出撤销该合同时,撤销权已消灭,因此 不能请求撤销合同。(1分 不能请求撤销合同。(1分)。 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刘某可以 请求法院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分 请求法院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分)
合同法案例
![合同法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666d833d580216fc700afdf1.png)
1、 本案中有几个合同法律关系合同?简要叙述各个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 本案5月份李某代乙签订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有效?
3、本案5月份李某代签的合同与甲乙以前的合同是什么关系?
4、本案事故发生后,甲乙的合同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5、甲方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限为1年(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甲公司将该设备已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公司。此外,根据乙银行的要求,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的书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丙公司保证担保的债权为1200万元,其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2002年4月1日,由于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要求行使抵押权。丙公司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绝了乙银行的主张。2002年5月1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1、甲和乙订立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和丙订立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本案中托运合同的当时人是谁?该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4、本案应如何处理?提出自己的详细意见和理由。
6、通过本案,总结合同订立的基本法律规则。
5、相关知识:本案能否合并审理?为什么?
案例五:
某医院为赢利与某不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研究院签订合同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某医院,期限为10年。合同约定:1、由医院提供业务用房、医疗设备、药品并派一人参与管理;2、研究院负责为开展医疗活动,在执业过程中出现一切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均由研究院负责;3、研究院以固定形式第一年向医院交纳50万元利润,此后每年交纳100万元。合同签订后,研究院雇人装修业务用房、购置办公家具并分期给付医院利润40万元。
法律课教学案例模板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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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案例名称】:XX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50%的预付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时,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始终未履行。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法律知识点1. 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2. 合同订立:要约、承诺、合同成立。
3. 合同履行:全面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
4. 违约责任:违约形态、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三、教学目标1. 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2. 能够分析合同纠纷案例,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3.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
四、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 教师简要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2. 提出问题:合同纠纷是如何产生的?如何解决合同纠纷?(二)案例分析1. 教师展示案例背景和案情简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分析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3. 各组代表汇报讨论结果,教师点评并总结。
(三)法律知识点讲解1. 教师讲解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等相关知识点。
2. 结合案例,分析甲乙双方违约行为的法律依据。
(四)课堂练习1. 教师提出新的合同纠纷案例,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
2. 学生分组讨论,教师巡视指导,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五)总结与反思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强调合同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2. 学生分享学习心得,提出自己的疑问。
3. 教师解答学生疑问,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
五、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观察学生是否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是否能够提出有价值的问题。
2. 知识掌握情况:通过课堂练习和课后作业,评估学生对合同法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法律讲堂中的案例分析(3篇)
![法律讲堂中的案例分析(3篇)](https://img.taocdn.com/s3/m/9aff40ec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81.png)
第1篇一、引言在法律讲堂中,案例分析是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思维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为例,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剖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关系。
二、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因故未能按时交货。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始终未能交付货物。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三、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3. 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四、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货物交付的时间和方式。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已构成违约。
(二)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要求支付定金的,应当支付。
”本案中,甲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50万元定金。
根据法律规定,乙公司违约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
(三)甲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损失、商誉的损失等。
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已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据此,法院判决乙公司返还甲公司50万元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六、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定金罚则和违约金等问题。
通过对该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情境教学案例分享(3篇)
![法律情境教学案例分享(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ab21515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29.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采用情境教学法,通过模拟真实案例,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本文以《合同法》中的“格式条款”为例,分享一个法律情境教学案例。
二、案例设计1. 案例情境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设备的价格、质量、交付期限等条款。
合同中还包含了一个格式条款,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以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 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合同法》中关于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2)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其职业道德。
3. 教学方法(1)角色扮演法:让学生分别扮演甲公司、乙公司、法官等角色,模拟法庭审理过程;(2)讨论法: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双方的观点及法律依据;(3)案例分析法:结合实际案例,让学生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案例实施1. 角色扮演(1)学生分组,分别扮演甲公司、乙公司、法官等角色;(2)各小组根据角色进行准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案件背景;(3)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各小组分别陈述观点,进行辩论。
2. 讨论分析(1)引导学生分析格式条款的性质、效力及适用条件;(2)讨论甲公司、乙公司双方的观点及法律依据;(3)分析双方观点的合理性,判断双方是否违约。
3. 案例分析(1)结合实际案例,让学生分析类似问题;(2)引导学生思考如何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总结《合同法》中关于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四、案例总结1. 案例效果通过本案例的教学,学生了解了《合同法》中关于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了法律素养。
2. 案例反思(1)情境教学法的运用,使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学习兴趣;(2)角色扮演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3)讨论分析法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
合同法教学设计模板6篇
![合同法教学设计模板6篇](https://img.taocdn.com/s3/m/2a6e7f79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22.png)
合同法教学设计模板6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授课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方式:XXXX。
乙方(学习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方式:XXXX。
二、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法教学设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合同内容1. 授课内容: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合同法相关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订立与效力、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与终止等。
2. 授课方式:甲方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授课方式,具体方式需提前与乙方协商确定。
3. 授课时间:甲方应合理安排授课时间,确保乙方能够充分学习合同法相关知识。
4. 教材与资料: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教材和资料,确保乙方能够全面了解合同法内容。
5. 考试与评估:乙方需参加甲方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甲方将根据考试成绩对乙方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成绩。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制定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
- 甲方有义务确保教学质量,提供必要的教材和资料。
-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成绩。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选择授课方式和时间。
- 乙方有义务按时参加授课和考试。
- 乙方有义务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完成作业和练习。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教学质量,乙方有权要求退款或补课。
2. 乙方如未能按时参加授课或考试,甲方有权取消其学习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协商续签合同。
3. 合同期间,如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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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学》教学研讨案例集《合同法学》课题组编2005年3月9日前言本课程教学研讨案例集是课程组全体成员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共同总结出来的,充分反映了《合同法学》的课堂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规范要求。
《合同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在理论授课的过程中加入案例教学,一方面能够使学生及时地吸收课堂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让学生多阅读案例、分析案例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教学研讨案例集的编写是一个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本课程组全体成员要以申请本课程的院级精品课程立项为契机,在今后的课程建设中要不断的完善与丰富本教学研讨案例集。
由于课程组成员能力与知识的有限性,本教学研讨案例集在编写中会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请各位专家予以批评、指正,我们在今后的授课过程中一定会吸收意见与建议,不断提高编写水平。
目录1、第一部分合同与合同法概述4页2、第二部分合同的成立8页3、第三部分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6页4、第四部分合同的效力22页5、第五部分合同的履行30页6、第六部分合同的保全37页7、第七部分合同的变更和转让40页8、第八部分合同的解除45页9、第九部分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51页10、第十部分违约责任57页第一部分合同与合同法概述案例1:案情:南京台商何先生问:最近,我厂向生产学生书包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要求该厂能够在一月内为我厂发一批布料。
该传真载明了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
传真发出后十天,乙纺织厂为我厂送来样品,该厂同类产品的价格比甲厂要低25%。
于是我厂与乙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乙厂的布料。
正在这时,我厂收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
为避免重复购货,我厂赶紧给甲厂发去传真,声明我厂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购货。
但五天后,甲厂将货送至我厂。
请问:如果按照新的《合同法》,我厂是否可以未与甲厂签定合同为由拒收货物?争议问题: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要件)分析与解决:根据新《合同法》的规定,你厂与甲厂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成立的。
其理由如下:第一,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应当看要约人发出的要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如果要约人没有发出要约,合同不可能成立。
从你信中所述来看,你厂向甲厂发出的传真符合要约的特征。
首先,你厂发给甲厂的传真是要采购生产书包的布料,目的明确,意思表示真实。
其次,你厂发给甲厂的传真载明了合同的具体条款,一经甲厂承诺即可执行,符合《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要约的规定。
再次,你厂发出的传真已经正式到达甲厂,要约已经生效。
按照新《合同法》的确定,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应当受自己要约的约束。
第二,你厂发出要约后,没有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或者使要约失效的事由。
首先,按照新《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发出要约后,要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及时撤回要约,而要约要撤回,必须要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才有可能。
而你厂在向甲厂发出传真后,没有作出撤回要约的行为,因此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后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其次,在要约正式生效后,你厂又没有在受要约人正式承诺之前向受要约人要求撤销要约。
第三,在你厂发出的要约还具有法律效力期间,甲厂即受要约人向你厂作出正式承诺,并且将承诺通知用传真的形式送达你厂。
因此,按照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关于》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的规定,你厂与甲厂的合同关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正因为上述原因,尽管你厂没有与甲厂正式签订合同书,但你厂与甲厂之间的传真往来已经导致双方合同关系的建立。
合同关系建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受合同条款的约束,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厂确实已经购货重复,需要解除一份合同,那就应当与甲厂协商;如果甲厂同意解除合同,你们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甲厂不同意,则你厂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不能拒收货物。
案例2:案情:甲、乙是朋友关系。
2002年7月31日,两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约定:甲出资20余万元,以乙的名义购买“铜江”牌重型自卸货车一辆,乙只协助甲办理年检、纳税等义务,获取几百元劳务费。
购车后,甲以该车从事货物运输,夜晚常寄放于丙停车场。
2003年1月13日中午,甲又将车寄存于丙,当晚汽车被盗。
次日,丙停车场和甲一起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立案侦查未果。
甲多次要求丙停车场赔偿,因丙拒绝,甲遂聘请律师,由登记车主乙做原告向广汉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丙停车场承担因保管不善的违约责任。
争议问题:乙是否系本案的适格原告?分析与解决:合同的分类本案被盗车辆系甲以乙的名义而购买、使用、收益,乙虽是登记的“挂名”车主,但车辆是特殊动产,乙仍当属法律上的所有权人。
一般来说,当车辆被他人毁损、灭失时,乙以所有权人的身份提起侵权之诉,当无任何障碍。
但本案系合同纠纷,不同于侵权之诉。
在合同之诉中,车辆的所有权人能否直接向停车场主张权利,需要考虑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所谓合同相对性原理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
合同相对性原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
即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具体地说,首先,由于合同关系仅是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与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
2、内容的相对性。
系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3、责任的相对性。
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制度的奠基石,在债法或合同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被盗的“铜江牌”重型自卸货车乃甲停放于丙处,而甲又非乙的雇员,故其寄车不是职务行为,因而甲才是车辆的寄存人,与丙停车场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乙虽是法定车主,但不是寄存人,与丙停车场没有合同关系。
当以保管合同为诉因,追究保管人丙的违约责任时,必须遵守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只有保管合同的寄存人才有资格,因此甲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乙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无权以原告身份向停车场主张违约责任,对其起诉应当裁定驳回。
上述第一、二种观点,未能分清本案法律关系的性质,混淆了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的区别,忽视了合同相对性原理,局限于“所有权人”、“物权法定原则”,在“事实车主”与“法律车主”之间纠缠不清,均未能抓住问题的实质。
第三种观点只论结果,不看过程,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典型体现。
即便法院不考虑主体问题而判决乙胜诉,乙亦将通过诉讼而获得的款项交给甲(如乙不交,又将产生纠纷,由此看来,拘泥于法定车主做原告,既于法不通,又多此一举),从结果上看与甲做原告并无两样,但该案终将因原告的主体不适格而永远是错案,再审不可避免案例3:案情:售楼书和其他资料中的示意图和文字表明,其楼盘为平行两栋长条状豪华住宅,中间为小区花园、游泳池等休闲区域,包括三层小区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可是,当二期业主入住之际,业主们发现原拟建三层配套用房处却在挖很深的地基,进行第三期开发。
业主发现上当,即向开发商讨说法。
争议问题:本案中的开发商行为是否违反合同法原则?分析与解决:本案中的开发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用欺诈手段诱骗业主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故业主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可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要么请求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退房退钱,要么请求按房屋价值的降低幅度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
第二部分合同的成立案例4:案情:黄某于2002年4月11日为颜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鸿盛”保险金额档次1万元,同时预交了首期保险费1181元。
保险公司开了“人身险暂收收据”给原告。
由于颜某超龄,保险公司于2002年4月25日向投保人发出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的新契约通知书。
4月26日,业务员带领被保人颜某到医院体检。
颜某在体检开始之前疾病发作,当时办理了住院。
经诊断为(1)肺部感染性休克;(2)风心病;(3)心衰,住院至4月29日死亡。
原告黄某于2002年10月2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后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退给原告保险费1181元;同时按照保险责任一年内疾病身故支付10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230元;共计2411元。
原告同意放弃诉讼请求及保险责任等一切权力。
协议履行之后,原告又于2002年12月20日再次起诉,要求被报告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黄某,被保险人颜某与保险公司签了人寿险投保书并交了首期保险费,由于颜某超龄需要体检,待体检合格才能正式签订合同。
所以原、被告并未正式签订保险合同。
原告诉讼请求是被保险人意外死亡赔偿,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且被告已依据双方协议向原告退回首期保费1181元和基于人道主义补给原告1000元共计2181元。
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投保人提交的投保书是要约。
保险公司发出的新契约通知书未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承保,而是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
因此,不是承诺,而是一份新要约。
投保人若同意通知书的内容,按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供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给保险公司后,就完成了对保险公司该份新要约的承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才成立。
本案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虽然同意进行体检,但被保险人在进行体检时发病死亡,尚未完成体检,也未提供被保险人的体检报告,因此保险合同未成立。
故上诉人以双方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为由,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成立。
另外,在人身险暂收收据中,虽然注明在收取首期保险费至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期间,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者按照投保人申请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将按照投保人所申请的意外身故责任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照所申请的保险合同条款规定,承担相应免体检额的疾病身故保险金。
本案中,被保险人因为肺部感染性休克、风湿性心脏病等疾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