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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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人身 保险?
人身保险有 哪些种类?
人身保险投 保需要哪些 资料?
人身保险理 赔需要哪些 资料?
人身保险投 保和理赔的 流程是什么?
人身保险投 保和理赔需 要注意哪些 问题?
01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人身保险市场概述
人身保险市场规模:全球最大,中国为第二大市场 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 人身保险市场参与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监管机构等 人身保险市场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等
费用等
保险责任: 包括意外伤 害、意外医 疗、意外住
院津贴等
投保年龄: 一般要求18-
65周岁
保险期限: 一般为1年, 也有长期意 外伤害保险
产品
保险金额: 根据个人需 求选择,一 般建议选择
较高保额
保费:根据 保险金额、 投保年龄、 职业等因素 确定,一般
较低
投资型保险产品
投资方式:通过购买保险产 品进行投资
人身保险的意义
保障个人和家庭: 在遭遇意外、疾 病等风险时,提 供经济补偿
规划未来:为养 老、教育等长期 目标提供资金支 持
财富传承:通过 保险实现财富的 传承和分配
风险管理:通过 保险转移风险, 降低个人和家庭 的经济负担
01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 受益人,通常是投保人
发展趋势:互 联网保险、健 康保险等新兴 领域快速发展
挑战与机遇: 市场竞争激烈, 需要不断创新 和提升服务质

感谢观看
汇报人:
人身保险的种类
寿险: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当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 保险金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注意: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的种类



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普通、限期缴费、趸缴 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保险、养老保险 两全保险 危险保费——用于死亡给付 储蓄保费——用于支付退保金或生存给付
死亡保险
1.定期寿险(案)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 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 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 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 给付,而且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再退还。
万能终身寿险(新一代寿险产品)

特点:1、透明性。分别列示各定价因来自 死亡费用 利息(现金价值) 经营费用(第一年固定收费,以后各年按年缴保费的5%收取经
营费用。月度管理费,变额、支取现金、解约等项目特殊服务费。)
2、灵活性。 保费可变、保额可变 3、保单的现金价值不超过保额的法定比例 (联邦所得税法规定)

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条款的现状

保险条款晦涩难懂——“天书条款”。 调查显示:在已购买保险的被访者中 不清楚合同免除责任条款的高达45.4%
在不买保险的被访者中,有近10%的人 拒绝买保险仅仅因为看不懂合同。
常见条款一——不可抗辩条款

为何要设计不可抗辩条款? 1、长期合同,发生理赔无法考证投保时真实
宽限期 满日
保单复效期 结束日
常见条款七——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垫缴的保费的来源? 有了自动垫缴是否还要补交垫缴当期的保费? 保费自动垫缴期间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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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 保险和团体保险
5.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 险和不分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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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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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1.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 个最低限额
2.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 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 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 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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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 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 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 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 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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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3.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4.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 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 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 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 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 有关

《人身保险课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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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展。
提高生活质量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 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提
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储蓄与投资
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 资功能,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
现财富的增值和传承。
02
CATALOGUE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人
负责提供保险服务,承 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被保险人
受到保险保障的人,其 生命、身体或财产面临
风险。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 支付保险费的人。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 或财产,是保险合同保
障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01
02
03
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 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人身保险合同应适用签订 地法律,如涉及跨国合同 ,应考虑适用相关国家法 律。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 障,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 身体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
身故、意外伤残等。
人身保险的意义
01
02
03
04
提供生命保障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提供生命保障,帮助家庭 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生命保障,人身保险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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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保险的发展前景
应对环境问题
创新产品与服务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 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 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创新型的绿色保 险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对环保的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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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 保障。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减轻自身负担。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资产上,降低 单一风险的集中度。
06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发展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兴起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诚实守信,履行 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时,应找出 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判断是否与保
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相符。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 得通过理赔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多份保险合同下,若发生重复保险 情况,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 任。
定期给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 公司按期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生存给付
只有在被保险人生存时才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养老保险等长期险种 。
豁免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豁免条件,保 险公司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人身保险的理赔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01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越来越重要,能
够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模式
02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可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开展健康干预等方式进行。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挑战
03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面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专业人才缺
核定与赔偿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义务、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等。
03
02
01
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特定风险或特定情况的赔偿责任,如遗传疾病、战争风险等。
除外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届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购买该保险产品,但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续保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天),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具体保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人身保险经营
保险代理人销售
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传统销售方式。代理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保险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网络保险销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保险销售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保险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总结词:人身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对于个人而言,人身保险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减轻因意外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而言,人身保险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费
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数年。
定制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总结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详细描述: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而团体保险则是由一个团体或组织为其成员投保的保险。

(本科)保险学第六章 人身保险教学课件

(本科)保险学第六章   人身保险教学课件
变额万能寿01险
保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缴纳保费灵活的万能寿险 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保额后形成的缴纳保费灵 活、投资灵活和保额可调整的新险种。
人寿保险 02
寿险附加条款
寿 险 附 加 条 款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免缴保费01条款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配偶及子女保险条款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第三节
健康保险
03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类
01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停工收入损失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危险分类
01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0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01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概念与分类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的特点
01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01
不可抗辩条款
自保单生效日起两年内,保险人可以以投保人在 投保时隐瞒、误告、遗漏或不实说明为由,主张 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一旦两年期限 届满,保险人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 绝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概述 01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宽限期条款
01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
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
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

人身保险 课件 48页

人身保险 课件 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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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价单保次一定确少至月每、8
单的有占中户账资投一每在单保该据根值价单保、5 担承司公险保由险风用费和险风障保、3 理管独单产资的户账资投、4
高更能可,率利证保的%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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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增
本成障保除扣
资 投
额金 始 费险保的后用费 始初除扣度年本
图 意 示 转 运 户 帐 险 寿 能 万
用费始初单保除扣
费 保 的付缴人保投
�费保期首
用费保 用 退、费续手、费理管产资 费保退、费续手、费理管单、费理管单保、费险保险风 保、费险保险风、用费始初、价差出卖入买、用费始初

第六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PPT课件

第六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PPT课件

▪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 ③由于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保险
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得随意终止保险合同。为了给投保人提供方便, 人身保险合同常规定宽限期条款、保单质押条款和复效条款。
▪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 (一)按保险标的所涵盖的保险范围分类
▪ 1、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 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 残疾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 3、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医疗、疾病、生育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支 出及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收入减少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 (五)按人身保险的需求效用分类
▪ 1、保障型人身保险是指体现保险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险业务,保单不 含现金价值,保费相对低廉,如定期死亡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等。
▪ 2、储蓄型人身保险是指体现保险储蓄功能的人身保险业务,如终身 寿险、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子女教育保险等。
▪ 3、投资型人身保险是指在基本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凸显保险投资功能 的人身保险业务,如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变额万能寿险等。
▪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 (一)不可抗辩条款
▪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 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 合同。”《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 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 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一条款也适用于保单 失效后的复效,从复效时起,经过二年再成为不可争合同。

《人身保险》课件

《人身保险》课件
备,重视共同保险、 再保险
7、保险费率厘 依据在于科学的测
定及其考虑因 定保额损失率。考
素不同
虑事故发生频率、
事故损毁率、风险
比例等
依据是死亡率、预定利息率、 疾病发生率、意外事故发生 率、费用率、投资收益。一 般采取均衡保费
8、业务性质 保障性业务
保障、储蓄性业务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9、责任准备金 加权平均数法和比例提 每份保单逐年计算、提
二、人身保险的作用
(一)微观方面
1、人身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作用
(1)分散人身保险、提供经济保障。
(2)作为储蓄和投资手段可以使资金保值、增值、 (3)享受税收优惠待遇,节省更多的所得税。 (4)人寿保险单作为贷款担保手段可以为客户提供融资
便利。
2、人身保险对企业的作用 (1)有助于稳定企业开支,保持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2)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和企业信誉,增强企业的竞争实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一)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
财产保险 1、保险标的 财产及有关利益
2、保险合同性 补偿性的合同 质
3、保险利益原 投保人以保险标的的实际
则的适用
经济利益为依据,且保险
利益存在于保险合同的履
约期间
4、保险金额确 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定依据
5、承保危险的 风险的发生及不规则,存
费率调整方便
条款、复效条款、保险
单贷款条款
(二)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 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 入进行再分配,将其所形成的专门保险基金,以劳动者 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 或因失业而中止劳动而使本人或家庭失去收入来源为保 险责任,由国家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包 括养老金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

人身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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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2、投资连结保险
(1)定义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 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2)主要特征 ①投资账户设置 ②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③保险费
④费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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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3)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特点 ①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②至少连接到一个投资账户上 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 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 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 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 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 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 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 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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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七)保单贷款条款
投保人可以以具有现金价值的长期性人身保险 合同的保险单作为质押,在现金价值数额内,向保 险人申请贷款。
(八)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之后(一般是一年或
两年之后),如果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
人则自动以保单项下积存的现金价值垫交保险费。 该条款适用于分期交费的寿险合同。
1、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2、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年龄误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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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三)宽限期条款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
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或合同中
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通常是一个月或两个
月)。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效力正常。
6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三、人身保险的种类
(一)人寿保险
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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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
保障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 指定的重大疾病时,给付 一次性保险金。
意外险
给付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 故造成的伤残、残疾或死 亡的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
1
资格审查
2
保险公司核查理赔申请人的资格以及
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申报理赔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理 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赔付处理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批准并 向申请人支付相应的理赔款项。
《保险学人身保险》PPT 课件
人身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它涵盖了人生各个阶段的风险保障,为个 人和家庭的未来提供保护。
什么是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提供一定期限内或终身的 保障,当被保险人死亡或 达到特定年龄时,给付保 险金。
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
保险公司可能要求进行体检,良好的健康状况有助于获得更好的保险条件。
定期检视保险计划
根据个人需要和未来变化,及时调整保险计划以保持适应性。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
1 评估风险需求
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确定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领域。
2பைடு நூலகம்比较不同保险产品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的保费、保障范围和服务质量。
3 咨询专业人士
与保险代理人或理财顾问一起讨论,并获得专业建议。
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了解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等待期和投保年龄等重要内容。

《人身保险》PPT课件

《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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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杀条款(第四十四条)
➢ 思考: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超过二年被保险人自杀, 保险人承担责任吗?
6、代位求偿不适用(第四十六条)
7、现金价值条款
➢ 申请退保;减额缴清保险;展期定期保险;续期保费垫缴
8、保单贷款条款
➢ 权利质押
➢ 死亡保险,需被保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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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险种介绍
3、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残疾收入补偿保险):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 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 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中断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4、护理保险: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 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5、生育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生育、分娩所需的住院费、医疗费,以 及因分娩所造成的死亡、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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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保与给付
1、保险责任构成条件
➢ 被保险人必须遭受意外伤害
➢ 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 意外伤害与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之间有因果关系
➢ 意外伤害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2、保险金给付
➢ 死亡保险金
➢ 残疾保险金如何支付?
➢ 医疗保险金
思考:同一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多处残疾,如何理赔?
思考:对人身保险功能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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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二、分类(保险事故)
(一)死亡保险 (二)生存保险 (三)两全保险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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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保险
1、定义 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2、分类 ➢ 定期死亡保险:定期保障,纯保障(无储蓄性),保费低 ➢ 终身死亡保险(不定期):终身保障,保障+储蓄(保单 有现金价值),保费高。

人身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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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998年11月2日父亲王刚为女儿王红投 保重大疾病终身保险( 98 版)保额 4 万元,投 保单健康告知既往病史等内容均填“否”,王 红经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1998年12 月 18 日签发保单正本。 1999 年 6 月 21 日王红被 确诊患先天性心脏病,并于 8 月 10 日手术后死 亡。王刚立即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并于 8 天后 提出理赔申请。2000年12月,保险公司以投保 人未如实告知为由,决定解除合同并拒绝给付 保险金,王刚诉至法院。
2、同意原则(承认原则):投保人征得被保险 人的同意或承认。如:日本 3、法定原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具有法律所列 明范围的亲属关系或法律关系。 4、混合原则:将以上几种确认方法相结合,既 规定一定的亲属范围,又规定取得被保险人的 同意。如:我国
※我国2009年《保险法》第31条规定:投保人 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 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 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 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 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 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代签名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 ①投保人被代签,影响告知义务的履行 ②被保险人被代签,影响同意权的行使 ◎代签名责任的承担 ①代理人代签----保险公司承担 ②投保人代签----本人承担 ◎代签名保单的处理 ◎对代签名行为的防范和补救措施
二、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 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行决定 的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认定与 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此为由主张合 同无效或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此 而受到的损害还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一)投保人的如实告知(或陈述) 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将有关保险标的的重 要事实如实告诉保险人。

保险学第四章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第四章人身保险课件

核保原则
核保流程
包括收集信息、评估风险、作出承保 决策等步骤。
人身保险核保应遵循公平、合理、谨 慎的原则,确保保险合同双方权益得 到保障。
人身保险理赔
理赔定义
人身保险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发生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 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
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理赔原则
人身保险理赔应遵循及时、准确、 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和警惕性,加强宣传教育等。
05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人身保险市场的构成与特点
人身保险市场的主体
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中介等。
人身保险市场的客体
即保险产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人身保险市场的特点
信息不对称、需求多样性、长期性等。
人身保险市场的监管体制与法规
监管体制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 制。
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综合意外险
涵盖各种意外伤害事故, 提供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障。
交通意外险
专门针对交通工具上发生 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障。
旅游意外险
为旅游者提供在旅行过程 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 保障。
04
人身保险核保与理赔
人身保险核保
核保定义
人身保险核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和 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职业、经济能 力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 承保及承保条件的过程。
保险学第四章人身保险课件
目录
• 人身保险概述 • 人身保险合同 • 人身保险产品 • 人身保险核保与理赔 • 人身保险市场与监管
01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人身保险 课件

人身保险 课件
详细描述
健康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健康问题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健康保险可以 覆盖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药品费用、手术费用等医疗费用,以及一些特殊护理和康复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人身伤亡 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VS
详细描述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 害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残疾提供经济保障的 保险产品。这种保险通常包括死亡给付、 残疾给付、医疗费用给付和误工费给付等 内容,旨在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 经济损失提供保障。
结案与归档
保险公司完成给付后,对理赔 案件进行结案处理,并将相关
资料归档保存。
人身保险给付的方式与标准
一次性给付
定期给付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一次性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豁免保费
保险金调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达到一定 条件时,保险公司豁免剩余未交保费,但 仍需继续承担保险责任。
终身寿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终身提供生命保障的保险产品
详细描述
终身寿险是一种长期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生命保障。无论被保险人在何时死亡,保险公 司都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通常具有现金价值,因此也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储蓄和投资 的方式。
健康保险
总结词
为被保险人健康问题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产品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按照一定条件 和标准对保险金进行调整。
人身保险理赔的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可自行协商解决理赔争 议。
仲裁裁决
如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可申请仲裁机 构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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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辩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在被 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 起满一定时间后(通常为2年),保险 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信原 则,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理由,而主 张解除合同。
人身保险
案例一
1995年10月,王某因患肺炎无法正常上班,便办 了提前病退手续。1996年4月,王某投保了简易人 身险,保险期限20年,王某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 了“健康”字样。1999年9月10日,王某身故,其 家属要求死亡给付。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保 险人投保前患有严重肺炎,并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 这显然不符合简易人身险的投保条件(应当是:身体 健康,能正常劳动和正常工作,即符合全勤工作和劳 动条件的人)。王某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不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王某 死于肺心病,这与其曾患的肺炎有一定联系。对于这 种情况,保险人是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其家属则提 出保险合同订立已超过两年,适用不可抗争条款。
人身保险
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 ➢宽限期条款 ➢保费自动垫交条款 ➢复效条款 ➢所有权条款 ➢不丧失价值条款
人身保险
➢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转让条款 ➢受益人条款 ➢红利任选条款 ➢保险金给付任选条款 ➢自杀条款 ➢战争除外条款 ➢共同灾难条款

案例分析
根据宽限期条款的内容可知,在宽限期内 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该承担责任,而 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缴纳保费则保险合同的 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合同中止后的保险 责任。本案中保险合同首期保费缴纳日为6 月10日,宽限期按60天计算,应截止到8月 10日,(1)保险事故发生在2006年7月11 日,在宽限期之内,故保险人应该支付保险 金额。(2)保险事故发生在2006年8月21 日,已超过了规定的宽限期仍未缴纳保费, 故合同效力已经中止,保险公司不承担支付 保险金额的责任。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2.人身保险的特点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 事故的必然性 ➢ 发生的分散性 ➢ 概率与年龄相关,具有相对稳定性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需求面广,具有较大弹性 ➢保险金额影响因素多 ➢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保险利益取决于人身关系 ➢长期性、储蓄性
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人身保险
案例分析
根据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可知,在被保险人 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2年后,保险 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信原则,未如 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理由,而主张解除合同。本案 中,被保险人投保的时间为1995年10月,而发生 保险事故的时间为1999年9月10日,已经超过两 年,尽管投保时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不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不可抗辩条款生效,被保 险人死亡属于保险人应该承担的责任,故保险公 司应该进行赔付。
人身保险
3、宽限期条款
内容是:如果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续期保险费, 保险人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我国保险法规定为 60天)。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若发 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按规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但应从中扣除所欠缴的保费及利息。超过 宽限期仍未缴付保费,保险合同即告中止。
人身保险
案例二
人身保险
4、复效条款
基本内容:投保人在停效(即保险合同中止) 以后的一段时间(我国保险法规定为2年),有权 申请恢复保单效力。 申请复效的条件:
(1)申请复效的时间:保险合同中止后2年内 (2)申请复效应尽告知义务: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 (3)复效时应补缴保险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但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障责任 (4)复效时须还清保单上的一切借款或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1.人身保险的概念 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 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 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 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保险学
第5章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本章主要内容
• 人身保险概述 • 传统型人寿保险 • 创新型人寿保险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
学习目的与要求
• 理解和掌握人身保险的概念、特征和分 类;
• 熟悉人身保险业务中常见条款的主要内 容;
• 了解人身保险各险种的基本内容。
人身保险
被保险人李某投保一份终身寿险保单,保单约定 缴费方式为年缴,从2003年起于每年的6月10日为 缴费期,共需缴费10年。2003、2004、2005年 李某均按时缴费,但在2006年6月10日李某没缴保 费,以后也再没缴过保费。 (1)若李某在2006年7月11日因车祸身亡,问保 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保险金额?为什么? (2)若李某在2006年8月25日因车祸身亡,问保 险公司是否应该支付保险金额?为什么?
人身保险
案例三
• 陈先生2000年5月10日投保5万元人寿保险,交费方式为年缴, 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缴费的宽限期为60日。陈先生在2001年 和2002年均按期缴纳了保险费。但直到2003年7月10日,超 过交费宽限期,陈先生仍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2003年8月2日,陈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合同复效,并交 纳了2003年度的保险费。保险公司于申请当日同意了王先生的 复效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2004年9月6日,陈先生因车 祸身故,此时陈先生还未缴2004年度的保险费。陈先生的夫人 杨女士作为指定受益人,在办理完陈先生的丧事后向保险公司 申请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以超过规定的宽限期仍未缴纳保险 费,保险合同的效力已经中止,保险公司不承担合同中止期间 的保险责任为由,向杨女士发出拒赔通知书,并退还了保单的 现金价值。杨女士不服,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均衡保费 ➢提取准备金 ➢投资重要性 ➢保单调整难度大 ➢连续性
人身保险
3. 人身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范围分: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 伤害险
➢按保险期限:长期保险、1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 ➢按投保动因: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投保人数: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 ➢按给付方式: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 ➢按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分红和不分红保险 ➢按承保技术:普通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
2、年龄误告条款
基本内容是:如果投保时,误报了被保险人的 年龄,并且真实年龄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应予以更正和调整。
溢缴:(1)按真实年龄和实际已缴保费调整给付金额
实缴保费 • 应付金额=约定保险金额×
应缴保费 (2)退还溢缴保费
少缴:(1)补缴
(2)按实际保费调整给付金额,调整公式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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