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环境事件
2022年7—8月国内环境事件

2022年7—8月国内环境事件2022年7—8月国内环境事件2022年7月至8月期间,中国国内发生了许多引人注目的环境事件。
这些事件不仅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以下将对其中几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环境事件进行介绍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看7月份发生在北京市的“7·21暴雨”。
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导致了北京多个地区的严重内涝和交通瘫痪。
大量的降雨对城市排水系统造成了极大挑战,城市的下水道和雨水管网几乎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压力。
不仅如此,暴雨还引发了山洪、滑坡等自然灾害,给城市带来了重大破坏和损失。
这次暴雨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思考,许多人开始反思城市规划和防灾措施的不足,希望未来能够更好地应对类似的自然灾害。
接下来,我们关注8月份发生在江苏省宿迁市的“8·8漂白剂事件”。
据报道,一家化工厂私自排放废水,其中含有大量漂白剂成分,导致周边河流水体出现异常变白的情况。
这一事件引起了民众的强烈愤怒和抗议。
许多人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表示不满,并呼吁当地政府加强环境监管和处罚力度。
该事件也再次提醒人们,环境问题不容忽视,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开展绿色生产,保护生态环境。
此外,值得关注的环境事件还有7月份发生在广东珠海市的“7·7力塘水事件”以及8月份发生在云南香格里拉的“8·19梅里雪山火灾”。
力塘水事件是由于附近一化工厂泄漏污水,导致当地水体发生严重污染,引发了当地居民的抗议和诉求。
梅里雪山火灾则是由于气候异常干燥,山区植被过火和人为活动不慎引发的火灾。
这两起事件再次提醒人们,环境问题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保护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综上所述,2022年7—8月期间,国内发生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环境事件,从暴雨灾害到化工厂排放污水,再到山火等自然灾害,这些事件不仅影响到当地的生态环境,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这些事件以及人们对其的反思和呼吁,促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呼吁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以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美好未来。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
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
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
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
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污染物主要有::(1)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2)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4)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5)水土流失;(6)矿山污水。
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1 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
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 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 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 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 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 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 — 70% 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一.淮河水污染事件震惊中外1994年7月,淮河上游因突降暴雨而采取开闸泄洪的方式,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下来。
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
下游一些地方的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
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
在经过10年一共投入600亿人民币治污后,到2004年,淮河水质竟又回到10年前的水平,这两年来,淮河水质又进一步加速恶化,整个淮河六成水体已经完全丧失水功能,有的河段取得连蚊绳都绝迹了。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

中国十大污水事件1. 太湖蓝藻事件太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之一,也是上海、江苏等地重要的供水来源。
然而,由于大量工业和农业废水的排放,太湖水质长期遭受污染。
在2007年,太湖爆发了大规模蓝藻事件,致使数百万人的供水遭到威胁。
这一事件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促使政府采取行动加强太湖的环境保护。
2. 海河黑臭事件海河是中国最重要的河流之一,流经北京及周边地区。
由于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和大量的废水排放,海河的水质问题日益严重,出现了“黑臭”现象。
黑臭水体不仅影响居民用水,还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投入大量资金治理海河黑臭问题。
3. 三峡大坝水污染三峡大坝是中国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但其建设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由于大坝拦截了长江上游的水流,河道断流导致了水体污染问题。
大量的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农村污水被蓄积在坝湖中,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
4. 北京地下水污染随着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工业的发展,北京地下水面临严重的污染问题。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农业用水中的农药和化肥等物质,都对地下水质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防止和治理地下水污染,但问题仍然存在。
5. 黄河重金属污染黄河是中国的母亲河,也是华北地区的重要水源。
然而,由于大量工业废水的排放,黄河长期面临着严重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重金属对水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治理黄河重金属污染,但是问题的解决依然困难。
6. 南水北调中线水污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中国重要的水利工程之一,旨在解决北方地区的供水问题。
然而,由于中线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一些水源地的水质出现了严重污染。
尤其是一些城市的工业废水直接进入南水北调渠道,对水质造成了巨大破坏。
7. 长江污染事件长江是中国最长的河流,也是中国最重要的水源之一。
然而,由于大量的农业和工业废水排放,长江的水质问题越来越严重。
从一些城市的供水问题到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长江的污染事件层出不穷。
2010年中国十大环保事件

2010年的:刚过去的2010年,是中国环境灾难频发的一年,也是环境污染事件持续影响人民生活的一年。
多年来中国重经济轻环保的发展方式所积累的多重矛盾在近几年来不断的被爆发,而随着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透明公告和媒体对环境问题的持续关注,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期待也越来越强烈,国家对未来环境保护的投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规划。
在此选取了年度十大环境新闻,并加以点评,以此来回顾这一年环境问题。
一、紫金矿业工业废水泄漏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集团所属资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
9100立方米的废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187.71万元。
然而,紫金矿业将这一污染事故隐瞒了9天才公众于世。
对此,福建省环保厅开出了956.313万元的罚单。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处罚数额最高的一次环境执法行动,甚至被誉为“我国环境执法的里程碑”。
但与此同时,紫金矿业“被罚款”的信息披露后,该股高开后迅速被封住涨停。
点评:灾难的掩盖与公众的知情权、污染的监管与权力的保护、环境代价与经济罚款等博弈,在此重大污染事故中得到了赤裸裸的呈现,表明了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中国环境保护任务的任重道远。
二、气候谈判天津会议2010年10月4日至9日,联合国今年第四次气候变化谈判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AWG-LCA)第12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继续减排承诺特设工作组(AWG-KP)第14次会议在天津举行。
这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承办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变化正式谈判会议,会议在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举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我国政府承办此次会议的目的是维护公约、议定书的谈判主渠道地位,按照巴厘路线图推动双轨谈判进程,为年底的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做出贡献。
点评: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但归根结底还是发展的问题、技术竞争力的问题,背后是巨大的商业和政治利益在驱动。
国内的环境污染案例

国内的环境污染案例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以下是一些国内的环境污染案例:1.北京雾霾问题:北京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重要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
然而,由于能源消耗过多和工业废气排放等原因,北京常年面临着严重的雾霾问题。
雾霾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并对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2.长江污染:作为中国最长的河流,长江对中国人民的经济和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废水、农业污水和生活废水的排放,长江遭受到严重的污染。
这不仅对沿江城市的水资源造成了巨大威胁,也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产生了严重破坏。
3.珠江三角洲污染:珠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最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工业区之一、然而,长期以来,该地区遭受到工业废水、废气和垃圾等多种污染物的困扰。
这导致空气质量下降、水资源短缺、土壤污染严重,并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健康。
4.农药污染: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之一,但长期以来,由于过度使用农药和不当处理农药废弃物,中国农田遭受严重的农药污染。
这对土壤、水源和人们的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5.电子废物污染: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和消费国之一、然而,由于电子废物的处理和回收问题,中国临近城市和农村地区面临着巨大的电子废物污染问题。
这些电子废物中的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们的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
6.地下水污染: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地下水资源遭受了严重污染。
工业和农业活动导致了地下水中出现了大量的重金属、农药和化学物质。
这对饮用水安全和生态系统造成了重大威胁。
以上是一些国内环境污染的案例。
这些污染问题给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巨大困扰,也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环境监测、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随着这些努力的持续进行,相信中国的环境状况将会逐渐改善。
中国生态灾难的例子

中国生态灾难的例子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挑战。
以下是中国生态灾难的几个典型例子:
1. 河流污染:中国的许多主要河流如黄河、长江等,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工业
废水、农药、化肥、生活污水等直接排入河流,导致水质恶化,生态系统受到破坏。
污染水体的问题不仅给当地居民的健康造成威胁,还对水生生物和沿岸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2. 水土流失:中国的山地和丘陵地带普遍存在水土流失问题。
过度的农业活动、滥伐森林、不合理的土地利用等因素导致了大量的土壤侵蚀和沙漠化现象。
这不仅损失了大量的肥沃土地,还导致了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3. 空气污染:中国的城市空气污染一直是世界关注的焦点。
工业排放、车辆尾气、燃煤等造成的大量污染物排放,导致空气中的PM2.5等有害物质超标。
这不
仅影响了人们的健康,还对植被、动物和生态系统产生了负面影响。
4. 生物多样性丧失: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但也面临生
物多样性丧失的威胁。
过度的砍伐森林、湿地开发、非法盗猎等活动,导致了大量植物和动物物种的灭绝。
这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还影响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为了解决这些生态灾难,中国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加强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
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长期努力,只有大家共同行动,才能保护中国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的家园。
为新中国建设创造有利外部环境的历史事件

为新中国建设创造有利外部环境的历史事件
摘要: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的国际环境
1.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封锁和孤立
2.朝鲜战争的影响
3.中国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友谊
二、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争取有利外部环境
1.万隆会议和亚非国家的团结
2.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3.中美、中日关系的正常化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致力于创造稳定的外部环境
1.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
2.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吸引外资
3.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正文:
新中国的成立,为我国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然而,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环境。
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封锁和孤立政策,朝鲜战争进一步加剧了国际紧张局势。
在此背景下,我国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为我国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随着国际地位的逐步提高,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努力为新中国建设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在万隆会议上,中国倡导亚非国家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帝
国主义和殖民主义。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一步提高了国际地位。
此外,中美、中日关系的正常化,也为我国外部环境的改善创造了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致力于为新中国建设创造稳定的外部环境。
我国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吸引外资,推动国内经济发展。
同时,中国积极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贡献。
总之,新中国建设创造有利外部环境的历史事件,见证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崛起。
新华网2014年中国环保十大事件

新华网2014年中国环保十大事件作者:来源:《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5年第01期一、环保部与31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1月7日,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落地”关键的一步。
二、兰州“4·11”自来水污染事件。
4月10日17时,兰州市主城区自来水供水单位检测出出厂水苯含量118微克/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4月11日凌晨2时,苯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属于严重超标。
三、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出台。
4月17日,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历时8年才完成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林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0%。
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4%。
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四、新环保法颁布。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以高票赞成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是环保法实施25年来的首度大修。
五、多地雾霾围城。
环保部发布11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7.2%~100.0%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3.6%,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2%,中度污染为8.0%,重度污染为4.6%,严重污染为1.6%。
其中,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42.0%;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58.0%,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7%,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6.7%。
六、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超标715倍。
11月15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调查结果显示:郴州三十六湾矿区甘溪河底泥中,砷含量超标715.73倍;郴州三十六湾矿区甘溪村稻田中,镉含量超标206.67倍;岳阳桃林铅锌矿区汀畈村稻田铅含量超标5.093倍。
历数中国环境污染事件

历数中国环境污染事件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且严重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历数中国环境污染事件的例子:
1.2005年,中国发生了著名的“茶叶污染事件”。
该事件涉及到一家企业非
法使用农药和化肥,导致茶叶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健康。
2.2013年,中国爆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
这些事件导致了大量的
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健康。
这些空气污染事件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并促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空气质量。
3.2016年,中国东北地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水污染事件。
一家化工厂非法排
放废水,导致周边地区的水源受到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4.2018年,中国西南地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土壤污染事件。
一家矿业公司非
法倾倒废弃物,导致周边土壤受到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作物的生长和居民的健康。
5.2020年,中国长江流域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水污染事件。
一家化工厂非法排
放废水,导致长江的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到了数百万人的饮水安全。
这些只是中国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小部分例子。
实际上,中国在过去几十年中发生了许多环境污染事件,涉及到空气、水和土壤等多个方面。
这些事件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健康,成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挑战。
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等。
然而,要解决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还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持续的行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全国十大环境污染事件

全国十大环境污染事件(一)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3人被判环境监管失职罪2 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
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
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二)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
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
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
农民因不满化工厂污染环境,占据化工厂,与入厂警察发生冲突,致数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伤,遭推翻或破坏的警车多达数百部。
(三)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 005年11月1 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保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
中国环境污染事件

4.环境中铅的主要来源
从哪来?
1、大气中
主要是指来自工业生产、生活和交通等 方面的铅排放,估计全世界每年向大气排放铅 在349250吨。排放铅毒来自于不可避免的工 业废气、含铅汽油、汽车尾气、燃煤、钢铁 冶金、化学工厂排放废气。
6、食品中
⑴、大气和粉尘中也会带来的铅的污染,可以直接沉积到谷物、蔬菜和 水果的植株、叶片、种子、果实和表皮中或经过植株和叶片的吸收,使铅 含量增加;
含有铅的电子元件
⑵、环境中的废水废气污染的土壤,造成过高的土壤铅含量污染谷物和蔬菜; ⑶、室内铅尘和采用油漆彩绘新装修的房屋污染厨房中的食物; ⑷、以含铅彩绘的器皿储存食物造成的污染; ⑸、铅质焊锡制作的食品罐头对食物的污染等,其中,铅污染罐头食品的危害最大。 特别是一些特殊食品或食品加工方法使其铅含量增高很多,如: ⑴、爆米花,其含铅量为0.25~21mg/kg 不等, 其中42.8%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含量 最高的超标41倍。 ⑵、皮蛋(松花蛋),对市售的42枚皮蛋的抽样检查发现,仍有35.7%超标。 ⑶、个别地方有使用锡茶壶的习惯,造成铅中毒。 ⑷、水果。迄今为止,砷酸铅仍被广泛用作水果园的杀虫剂,因此水果表皮含铅量 较高。
2009年,中国河南省济源市
在河南省济源市,居住在铅冶炼厂附近的1000名儿童经化验血铅含量超过25μg/dL。
2010年,中国安徽省泗县
惠丰电源厂是安徽省泗县经济开发区一家生产铅酸蓄电池的工厂,在造成附近100多名儿童血铅 超标后,仍然继续生产,遭到了当地居民的抗议。工厂附近有很多住户,还有三所学校,至少有 8000名学生。
中国2010年是大环境事件 (按发生时间排序)

中国2010年十大环境事件(按发生时间排序)2011年1月14日中国—2010年又是不太平的一年。
旱灾、洪涝、石油泄漏……每一场灾难都带给我们伤痛,也引起我们深思。
回顾这一年,中国的环境又经历了哪些灾难和考验,又有哪些进步和收获呢?这是绿色和平眼中的中国2010环境事件,与我们一同回忆昨天,是为了明天而反思。
1.西南大旱:事件回放:从2009年年底开始,中国西南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五省陷入严重的持续干旱,在一些地区,干旱长达半年,受灾人口达6000多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绿色和平点评:贫困人口正成为因气候变化而恶化的旱、涝、暴雪等气候灾难的受害者,而他们却是排放最少的人群。
远在都市的人们可以通过自身减排来“低碳救灾”,但从长远来看,减缓气候变化影响的根本仍然在于减少对于化石能源的依赖,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2. 海南毒豇豆事件事件回放:1月25日至2月5日,武汉市农业局在抽检中发现来自海南省英洲镇和崖城镇的5个豇豆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消息一出,全国震惊。
而同时,海南农业厅官员又曝出“不排除其他农产品涉…毒‟可能”,使事件又平添变数。
绿色和平点评:据统计,仅2008年中国的农药使用量便有167万吨,居世界第一位。
大量施用农药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并威胁生物多样性,不仅如此,环境中的农药对人体健康也存在极大的威胁。
民以食为天,然而近年来中国人餐桌上事故不断。
我们希望,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能够加强各项监管,切实担负起为公众提供健康、放心食物的职责。
3. 污染源普查结果发布事件回放:2010年2月9日,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农业部联合发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
绿色和平点评:举全国之力,耗时两年完成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无疑是我国环境保护史中的一个里程碑。
海量的第一手污染源数据无疑将大大增强环保部门对环境进行“数目字”管理的能力,给目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节能减排、重金属污染控制等工作提供了扎实的数据基础。
全国10大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案例解析

全国10大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案例解析/html/20091030094227.html近年来,环境污染事故密集发生,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居高不下,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在部分省区集中暴发。
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触目惊心,并呈增长之势,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据此,我们对有关事件进行了全面扫描,对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梳理,现汇报解析如下:一、关于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通报在环境形势处于“总体好转,局部恶化”的大背景下,有关环境污染问题和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群体性事件,成为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
选择影响较大的1 0个事件和案例予以剖析:(一)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3人被判环境监管失职罪2 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排入沱江干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给成都、资阳等5市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经农业部长江中上游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评估,仅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就达1569万余元。
9月9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分别对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吴贵鑫、李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张明、张山等环境监管失职案做出一审判决。
相关责任人最高获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宋世英、张明、张山分别作为青白江区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环境监理、污染管理的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和环境监理所所长,违反相关的职责规定,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能及时有效地预防、阻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
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宋世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二)浙江东阳画水镇化工污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爆发大规模冲突。
东阳市政府将数家化工厂、农药厂迁到当地建成“化工工业园”。
据农民投诉,自从化工厂迁入后,环境严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
2006年十大最具影响的环境事件档

事件一:松花江支流遭污染2005年的松花江“水难”着实令全国人民经历了一次考验,谁料上次的阴霾还未散尽,新的污染就又来了。
2006年8月21日,吉林市环保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牤牛河附近发生化工污染。
经吉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发现部分水质呈红色,并伴有少量泡沫。
初步检测污染物主要是二甲基苯胺,造成的污染带长约5公里。
事故发生后,吉林市政府立即启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在距牛河入松花江口8公里处筑起一道拦截坝和两道活性炭吸附坝。
污染带经吸附坝吸附后进入松花江,坝下水质呈无色,未检出特征污染物。
据了解,事故污染系吉林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牛河中人为排放化工废水所致,随后责任单位法人代表和肇事者被拘审。
事件二:高原建起一条环保铁路7月1日,举世瞩目的青藏铁路全线开通。
青藏铁路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关注,除了工程本身的难度,更多的是因为其脆弱的生态环境。
工程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科学发展典范工程。
青藏铁路不仅给雪域高原增添了生机和活力,也在建设项目如何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方面给了人们诸多有益启示。
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西部地区生态脆弱的条件下,只要意识到位,真抓实干,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是能够双赢的.青藏铁路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它在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应该成为一个标志性工程。
愿世界屋脊上的青藏铁路在把游客和物资源源不断带进雪域高原的同时,也把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带进每个人心里。
青藏铁路沿线展现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画卷。
青藏铁路是我国工程建设中环保投入最大的工程,相关投资15.4亿元。
青藏铁路还首创质量、环境、责任、安全一体化综合管理体系,严格的管理措施使青藏铁路成为我国重点工程建设环保的典范。
为保障藏羚羊自由迁徙,工程建设宁肯牺牲工期增加成本也要给动物让路;沿线植被生态脆弱,工程建设定点取材,并投入近3亿元资金开展植被恢复。
这种做法,使青藏铁路建设填补了我国大型工程环保建设领域的多项空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好行动事件三:剧组破坏环境事件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5月16日通报了电影《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生态环境的调查情况:《无级》剧组拍摄活动中违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已责成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剧组进行处罚,限期恢复拍摄地生态植被。
中国十大环境事件

谈不上有多科学,只是关注环境问题的一种表达而已。
1.《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事件:1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这部法律的实施意义在于,促进了开源、节流和环境保护三者的结合。
污染减排是《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明确要求,通过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各地和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这也是实施循环经济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性保障。
这部法律明确了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要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和设备,限制耗能高、污染重产品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政府采购应优先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
这部法律施行后,环保部相关官员也曾在媒体发表观点称,《循环经济促进法》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一些重点污染的指标、强度回收名录、禁用物质的名录等。
12月份,国务院正式批准《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这是中国批准实施的第一个地区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点评:这部法律对希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意义非同小可,也给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制度保障。
需要防止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跟风行为,“促进”意味着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其复杂性和诱惑力不言而喻。
现实中,以建设“两型社会”为名大范围上马“两高”产业的例子并不少见,而本该充满朝气的新能源产业在某些区也出现过热苗头,这都是教训。
2.113个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状况首次披露事件: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施行一周年之际,6月3日,国内环境NGO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在京联合发布了中国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对国内113个城市2008年度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初步评价。
历数中国环境污染事件

历数中国环境污染事件1,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万元。
2,2010年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
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
然而,紫金矿业将这一污染事故隐瞒了9天才公众于世。
三大原因造成紫金矿业污染事故: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并排洪洞检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信宜紫金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溃坝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全倒户523户、受损户815户。
受溃坝影响,下游流域范围内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农田、农作物等严重损毁。
3,2009年8月29日5时和8月30日7时,汉阴县黄龙金矿尾矿库排洪涵洞尾部相继发生两处塌陷,导致约8000立方米左右尾砂泄漏。
险情导致尾矿库附近的青泥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并严重威胁与其通过涵洞相连的观音河水库水质,而后者是汉阴县城老城区自来水的主要水源地。
4,2002年9月11日,贵州都匀坝固镇多杰村上游一个铅锌矿尾渣大坝崩塌,上千立方米矿渣流入清水江,大量农田被毁,严重污染环境。
记者立即赶到现场,看到公路旁的一座悬崖上,高达几十米的尾矿大坝几乎全部崩塌,从坝口到坝底四处是裸露的岩石和黄土,剩余的铅锌尾矿渣从悬崖上直泻而下,直接注入山脚的范家河,原丈许宽的小河被几丈高的银灰色矿渣冲击成宽约30多米,矿渣覆盖河道十余里,两岸被尾渣浸泡过的树木枯死,沿岸良田被矿渣掩埋,粉末状铅锌尾渣与河水混合成粘稠的泥浆,流过范家河,径直排入清水江。
一位来自下游20多公里处的民工说,事发以后,整个清江水一片浑浊,下游人畜根本不敢饮用江水,一时饮水困难。
中国十大水污染事件

中国十大水污染事件中国是一个拥有众多美丽河流和湖泊的国家,然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水污染问题逐渐凸显。
以下是中国历史上十大水污染事件的简要描述。
1. 1969年,钼矿废水泄漏事件在陕西省一家钼矿的废水储存池发生泄漏,导致废水大量流入附近的河流。
这次事件对当地水资源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和污染,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2. 1979年,毕节铜矿废水事件毕节是贵州省重要的铜矿产区,然而由于铜矿企业废水处理不当,导致大量有毒废水排放到当地水源中,严重危害了附近农田的灌溉水源,引发了当地居民的不满和抗议。
3. 1994年,黄河流域染料厂废水事件在河南省一家染料厂,因为废水处理设施过于落后,导致大量有毒污水排放到黄河流域,引发了当地水资源受损的问题。
这一事件引起了世界各地的关注,也成为中国水污染问题的代表性案例之一。
4. 1999年,锡林郭勒盟水污染事件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的一个开采稀土矿的企业,由于废水处理不当,导致毒水大量流入当地的地下水和河流中,造成了较大规模的水污染事件。
这次事件引发了当地居民的抗议和广泛的关注。
5. 2005年,太湖蓝藻事件江苏省的太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之一,然而在2005年夏季,太湖发生了大面积的蓝藻爆发事件。
这些蓝藻会产生毒素,对湖泊的生态环境和周边地区的饮用水质量造成了威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探讨。
6. 2007年,漳州粉红海洋事件福建省漳州市的近海区域发生了大规模的藻类爆发现象,使得大片海域变为粉红色。
这些藻类会消耗大量氧气,影响海洋中的生物生存,引起了人们对水质问题的担忧和关注。
7. 2010年,重庆长江直排污染事件重庆市由于城市迅速发展,导致大量污水无法得到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到长江中。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政府环保措施的质疑。
8. 2013年,鄱阳湖水污染事件江西省的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然而,在2013年,湖泊中大量浮游生物死亡,湖水呈现暗绿色,引起了公众对水污染的担忧和关注。
中国十大重金属污染事件

中国十大重金属污染事件一、河南济源千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32家污染企业停产2009年10月,河南济源因铅冶炼企业造成1000余名14岁以下儿童血铅超标,血铅值在250ug/L以上,达到中重度中毒,需立即接受驱铅治疗;★★★★★★2007年12-12”铅中毒事件环保局领导集体被诉。
河南省卢氏县一家早就该关闭的高污染粗铅冶炼厂,不仅没有被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关停,反而多次扩大规模,在环保局的眼皮底下非法生产了7年之久,最终导致437人铅中毒,成为中国最为严重的铅中毒事件之一。
★★★★★☆湖南嘉禾250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污染公司屡关不停2010年2月,湖南嘉禾县250名儿童血铅超标。
引发中毒事件的炼铅企业腾达公司,曾被县市两级环保局几度叫停,但仍继续生产。
★★★★★郴州血铅中毒事件始末2010年3月16日:湖南嘉禾250名儿童血铅超标家长验血被拘2010年3月20日:湖南郴州血铅中毒者超300人官方被指封锁消息2010年3月21日:湖南郴州血铅危机加剧血铅化验者激增2010年3月23日:环保部派员赴湖南郴州督察治污多名官员被免职陕西凤翔血铅事件11人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2009年8月,陕西凤翔县抽检731名儿童发现615人血铅超标,其中166人中、重度铅中毒,原因为东岭冶炼公司污染,且未能按期组织卫生防护范围内村民搬迁,11名干部因此受处分,名单至今仍未公布。
★★★★★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环保局长停职在湘和化工厂运转5年多时间里,周边村民与污染企业进行了不屈不挠的长期较力。
2009年8月3日下午4时,湖南省环保厅在正式公布了长沙湘和化工厂镉污染事件环境调查监测结论。
在2888人中509人镉超标,多人死亡、化工厂周边500米范围内土壤严重污染等惨重现实面前,有关部门的事后补救实在来得太迟太迟。
★★★★☆广东河源市紫金县血铅超标事件追责16人。
根据2011年5月30日广东省政府调查组技术组的调查报告,共检测三威公司周边村民血样2231份,检测结果血铅超标者254人,达到血铅中毒标准者96人(其中成人39人,儿童57人),直接经济损失223.1545万元人民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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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环境问题产生,对普通公众或许无足轻重,而对受害者则可能是致命打击。
因此,我们的评选谈不上有多科学,只是关注环境问题的一种表达而已。
1.《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事件:1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这部法律的实施意义在于,促进了开源、节流和环境保护三者的结合。
污染减排是《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明确要求,通过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各地和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这也是实施循环经济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性保障。
这部法律明确了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要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和设备,限制耗能高、污染重产品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政府采购应优先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
这部法律施行后,环保部相关官员也曾在媒体发表观点称,《循环经济促进法》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一些重点污染的指标、强度回收名录、禁用物质的名录等。
12月份,国务院正式批准《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这是中国批准实施的第一个地区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点评:这部法律对希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意义非同小可,也给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制度保障。
需要防止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跟风行为,“促进”意味着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其复杂性和诱惑力不言而喻。
现实中,以建设“两型社会”为名大范围上马“两高”产业的例子并不少见,而本该充满朝气的新能源产业在某些区也出现过热苗头,这都是教训。
2.113个城市污染源 信息公开状况首次披露 事件: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施行一周年之际,6月3日,国内环境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 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 在京联合发布了中国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对国内113个城市2008年度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初步评价。
这是国内第一份来自民间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评价报告。
PITI项目评估入选城市以《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为主,组织方通过对当地政府所作的超标违规记录公示、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结果公示、依申请公开等8个指标的系统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用户友好性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对每个被评估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了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在113个被评价城市中,得分在60分以上的城市仅有4个,不足20分的城市多达32个,113个城市的平均分刚刚超过30分。
报告结论显示,环境信息公开在中国已经起步,但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整体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
在评价报告公布后的信息反馈阶段,一些被评价城市的环保局向评价组织方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证据。
评价组织方表示,这些新提供的信息经核实后,将成为重新核定评分结果的依据。
2010年三、四月份间,PITI项目的详细报告将发布。
点评:这件事可以称为民间环保组织发挥对政府监督作用的典范。
在这里,民间组织不再简单凭借一腔热情和对环境利益的坚守精神行事,而是借助专业力量,在法律渠道内与政府对话。
或许有些地方政府并不了解这两家机构,但评价系统的科学和严谨又让政府官员不得不重视这一结果。
进步正在这里。
3.环保部叫停金沙江中游水电项目 事件:6月11日,环保部发出通知,称由于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叫停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两个项目,并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金沙江中游已批和未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补充论证,并根据论证结论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
同时暂停审批华能集团、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对于环保部的通知,环保人士在表示欢迎的同时,也在担心这次处罚会否又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环评“补票”了事,项目暂停后还会进行。
7月14日,国内民间环保组织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上述通知向环保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认为对华能、华电处罚过轻,并提出应当严肃追究未批先建违法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在水电工程全面停工后,对治理环境损害等善后事宜妥善处理;重新从法律层面考量目前通行的水电建设主体工程与前期工程分两步环评的惯例等要求。
这是国内首例由环保社团提起的公益行政复议案件。
7月30日,绿联会负责人吴登明与环保部环评司负责人就行政复议申请当面沟通,该负责人称,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水利部、国土部、环保部共同调研,对金沙江中游河段统筹考虑后拿出最终方案。
绿联会表示,经沟通,对环保部“充分理解”,决定撤销行政复议申请。
8月18日,环保部发出了《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正式结案。
点评:强调对金沙江中游河段统筹考虑,前提是对该河段进行流域规划环评,并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从相关方面透露出来的信息表明,这个流域环评的确有机构在做,但公众想了解其内容却难之又难。
但愿在这两个电站“补票”之前,公众能知道得更多。
4.陕西、湖南、福建、广东发生“血铅事件” 事件:8月份,陕西凤翔爆发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当地政府部门组织检测的1016名儿童中,共查出851名儿童血铅超标。
随后,湖南武冈、福建上杭的事件也浮出水面。
12月下旬,广东清远市出现数十名儿童被集体查出铅中毒。
在事件的调查过程中,一方面,当地政府称污染企业的排放达到了环保标准;而另一方面,民众由此受到的健康侵害昭然在目,这样的事实并不鲜见。
9月2日,环保部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介绍,国家环保、发改、工信、财政、国土、农业、卫生和中宣部等八部门,正在抓紧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中国将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集中检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予以关停;对于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此外,国家还将组织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按照“以奖促治”的思路,鼓励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新产品,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加强重金属危害和卫生防护科普宣传。
有统计称,中国血铅事件将带来接近35%的粗铅冶炼产能的停产整顿或者整改。
点评:和多数此类事件一样,问题暴发前都应当有个“窗口期”,现在值得关注的是,这个“窗口期”是多久?还有哪些地区、哪些行业的污染问题处于“窗口期”?如果重金属污染领域需要检视标准和执法大检查,那么其他领域需不需要? 5.垃圾焚烧引发争议 事件:2009年,国内有关于垃圾焚烧项目的争议风起云涌。
从北京六里屯、高安屯、阿苏卫到南京天井洼;从广州番禺、李坑、花都到苏州平望,各地民众采取“散步”、上访、车队游行等方式,表达他们对于垃圾焚烧项目的质疑乃至反对。
与此同时,主张垃圾焚烧的官员和专家,也从未放弃对公众的游说。
“反建”事件愈演愈烈,由单一的环境维权事件发展为拷问政府公共决策的社会群体性事件。
民众反对垃圾焚烧项目上马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担心垃圾焚烧将排放以二恶英为首的污染物质,给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健康带来莫大风险。
民众强烈质疑的还有,“主烧派”之所以态度强硬,是因为他们与垃圾焚烧的产业利益链难脱干系。
支持垃圾焚烧的一方则称,在土地资源紧张的城市,垃圾焚烧对于垃圾减量化和无害化是当前最好的处理方式,垃圾焚烧技术本身也没有问题。
但他们承认,中国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无论技术还是运行管理水平都参差不齐。
12月20日,广州番禺区区委书记谭应华公开表示,由于在环评过程中,垃圾焚烧厂遭到大多数业主的反对,番禺区会江村的垃圾焚烧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停止,以后番禺垃圾用什么方法处理,处理厂选址在哪里,需要市民讨论后再决定。
垃圾焚烧项目的暂停,可以视作探讨垃圾围城难题的新起点。
“主烧派”和“反烧派”已经存在的共识是: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应当是垃圾处理的重要环节。
在这些环节之后,垃圾还会剩余多少?要怎样处理?答案的出炉并不那么简单。
点评:客观地说,在真正的垃圾分类处理尚处原始阶段的现在,在减容方面,比起填埋或任其抛弃,垃圾焚烧或许是一个“不坏的选择”。
但是在争论中暴露出来的专家与行业利益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如果专家不能以公共利益为重,公众还能相信谁呢?需要强调的是,这一事件中部分公众表现出来的专业精神令人敬佩。
6.《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出台 事件:10月1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正式施行。
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重要补充,《条例》自2006年起草就备受关注,其出台过程也经过了多个部门艰难博弈。
《条例》包括6章36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接受审计监督。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该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对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有权向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
《条例》要求,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定,并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点评:这个条例的出台可谓困难重重,无论如何,出台了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当然,有法可依只是最基础的工作,如何能做到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纠,将对监管部门提出更严峻的挑战。
更要避免的是像《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那样,令法律成为强势集团侵占公共利益的工具。
7.中国公布降低碳强度目标 事件:11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中国的碳减排目标——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讲话称,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不附加任何条件,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
同时,在《哥本哈根协议》中,中国坚持的发展中国家减排实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