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
会费
团体会费
个人
所得税
个人会费
其他
合计
(万元)
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情况
合计
(万元)
年度内重大变更事项
变更(备案)事项
批件机关文号
省厅核准或备案时间
年度内受表彰奖励情况
年度内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情况
(含本所和本所律师)
参加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
已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申报表
(年度)
机构名称:
申报日期:
机构名称
中文
邮编
英文
电话
地 址
面积
机构邮箱
传真
组织形式
成立时间
主管部门
所属地区
许可证号
设立资产
万元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执业年限
出资额
合伙人
(合伙所
填报)
派驻律师
(分所填报)
姓名
性别
年龄
派驻前原所执业年限
执业律师
名
专职律师
名
实习律师
名
兼职律师
名
聘用人员
名
建立党支部情况
联合
党员律师
名
年度内新发展党员人数:
名
独立
辅助人员党员
名
上年度
收费总额
万元
节余额
年度积余
万元
累计积余
万元
各类业务案件数、收入及所占比例
法律顾问
家
万元
%
刑事诉讼
件
万元
%
民事诉讼
件
万元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案件调查处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案件调查处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5.12.20•【字号】粤司办〔2015〕450号•【施行日期】2015.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案件调查处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粤司办〔2015〕450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厅机关有关处室:为加强律师执业监管,规范我省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保护投诉人及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厅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广东省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案件调查处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于2016年1月5日前书面报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广东省司法厅2015年12月20日广东省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案件调查处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律师执业监管,规范我省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案件的行政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投诉人及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所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律师执业行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定义】本规程所称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公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我省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统称被投诉人)在执业过程中违法违规情况并提出请求,依法应由司法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的行为。
本规程所称投诉不属于信访,不适用《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县(市、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辖区内投诉案件的受理、调查和审查处理工作,未设立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地区,相关工作由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律所年度考核流程
1.律师事务所更新和完善本所登记信息,同步做好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广东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及“律师一卡通”登记信息的完善工作。
(4月7日前)
2.律师事务所登录“律师一卡通”,在线填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上传年度执业工作报告、承诺书、个人社保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相关材料要求负责人正楷亲笔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4月14日前)
3.律师事务所登录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提交“年度检查考核业务”申请。
(4月19日前)
4.考核材料网上初审阶段。
区司法局负责。
(4月19日前)
5.律师事务所登录“律师一卡通”系统,在线填报《2024年度佛山律师缴纳会费统计表》后,导出统计表(均须双面打印)并加盖律所公章,提交到各区负责考核材料审核的工作人员统一收集。
(4月20日前)
6.考核材料复审阶段。
市司法局、市律协负责。
(5月8日前)
7.公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
(5月10日前)。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级人民监督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级人民监督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
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1.04.06
•【字号】粤司办〔2021〕68号
•【施行日期】2021.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级人民监督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粤司办〔2021〕68号各省级人民监督员:
根据《广东省人民监督员考核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我厅通过查阅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的评估意见、人民监督员年度总结报告,调阅人民监督员履职档案信息等方式,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履职、培训学习、遵章守纪和个人操守等方面,对237名省级人民监督员进行了2020年度考核。
经考核,高博等37名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许锦深等200名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等次为“良好”。
现将省级人民监督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广东省司法厅
2021年4月6日广东省省级人民监督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0.07.10•【字号】粤司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司规〔2020〕1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已经2020年第1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司法厅2020年7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对象、内容及标准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四章检查监督第五章附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结合本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司法行政机关对本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年度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广东省司法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工作。
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工作,并核定考核等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初核工作,并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核意见。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总结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总结过去的一年,对于我们律师事务所而言,是充满挑战与机遇的一年,也是不断成长与进步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我们秉持着专业、负责、诚信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也在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现将本年度的检查考核情况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1、案件受理与办理本年度,我们共受理各类案件____件,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等多个领域。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团队的努力,案件的胜诉率达到了____%,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2、业务领域拓展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我们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除了传统的诉讼业务外,我们还加大了在非诉讼领域的投入,如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保护、金融证券等。
通过与相关领域的专业机构合作,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了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3、客户满意度调查为了了解客户对我们服务的满意度,我们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客户对我们的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沟通能力等方面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总体满意度达到了____%。
同时,我们也收集到了客户提出的一些宝贵意见和建议,如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等,这些都为我们今后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团队建设情况1、人才引进与培养人才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本年度,我们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渠道,引进了一批优秀的律师人才,充实了我们的团队力量。
同时,我们也注重对内部人员的培养和提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了团队成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团队协作与沟通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关键。
我们通过建立项目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内部信息共享等方式,促进了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与沟通。
律所年检考核总结
律所年检考核总结背景每年,律所都必须进行一次年检考核。
这是为了确保律所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律所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本文将对律所年检考核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考核内容律所年检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律所管理制度:包括法律资质、组织架构、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考核。
律所需要向考核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现场检查和审核。
2.业务质量和效率:律所的业务质量和效率是考核的重要指标。
包括案件管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工作量和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3.客户服务:律所的客户服务质量也是考核的重点。
包括律所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沟通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是律所良好声誉的基础。
律所的律师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否则会影响律所的年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根据律所年检考核的结果,本次考核评估如下:1.律所管理制度:在这方面,律所整体表现良好。
律所的管理制度完备,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架构合理。
但仍有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
2.业务质量和效率:律所的业务质量和效率也较为出色。
律师们在案件管理和执业行为规范方面表现良好,但在个别案件的处理时间上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
3.客户服务:律所的客户服务质量总体上令人满意。
律所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较快,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也较好。
但在跟踪客户反馈和客户投诉处理方面仍有待改进。
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所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比较符合法律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
但在接受礼品、宴请等方面,仍有个别律师需要加强自律。
综合考核结果来看,律所总体表现良好,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改进建议基于本次律所年检考核的结果,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在律所管理制度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其准确性和操作性。
2.在业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律所应加强对案件处理周期的控制,尽量缩短处理时间,提高效率。
3.在客户服务方面,律所需要加强对客户反馈的跟踪和投诉处理,确保客户的满意度。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报表业务模块用户手册(2007年12月)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律师管理处编制一、业务逻辑介绍报表业务模块是根据司法部要求,统计律师各方面业务的数据。
本系统通过快捷的网络平台,坚持传统的层级上报管理模式,逐级汇总到省司法厅律管部门。
整个数据上报的工作流程如下:1、由律师事务所填写报表上报到主管机关(区属所上报到区、市属所上报到市);2、区(县)司法局律管部门审核管辖范围内律师事务所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后上报到市司法局律管部门;3、市司法局律管部门审核各区县司法局律管部门上报的数据和管辖范围内市属所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后上报到省司法厅律管部门;4、省司法厅律管部门审核各地市上报的数据,统计汇总生成广东省的报表上报到司法部。
为了提高本系统的适用性,满足各地市律管部门不同的要求,报表业务提供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不同的报表类型进行数据上报。
各地市律管部门可根据自己管理的需求,要求管辖范围内做不同时间范围的报表。
目前,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仅要求每年进行一次上半年报和一次年报,如以后有变将另行通知。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系统设计了自动统计功能,各级律管部门在填写报表时,系统自动将管辖范围单位上报的数据自动汇总。
但是居于数据准确性的考虑,本系统限制只能对“同一类型、同一时段”的报表进行统计。
例如:广州市司法局填写报表2007年1月的月报时,会自动统计管辖范围内单位上报的2007年1月的月报,而不会统计其他月份的。
再如:广州市司法局填写报表2007年的年报时,会自动统计管辖范围内单位上报的2007年的年报表,而不会统计2007年1月到12月的月报或者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报表。
二、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登录以后,请选择左侧菜单栏的按钮,可进行上报报表业务,界面如下:1、增加报表要增加一个报表,请点击按钮,弹出报表的属性:选择报表类型和统计时间段,点击确定,系统返回报表类表主页面,此时你会发现报表增加一行,如下图反色部分:按照司法部的要求,报表共分五张,此时新增加一行的每张报表都显示为“填”。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提交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1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提交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通过如法网律师管理平台提交)
二、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统计报表
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相关事项承诺书
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考核测评表
五、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单独党组织和联合党组织所在律所提交党建工作报告,其他律所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员发展情况)
六、律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告
七、xx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量化评分表及要求提供的资料
八、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副本(2本)
材料要求:第一项通过如法网律所管理账号提交;第二至七项应准备电子档汇总后存入U盘或刻录成光盘,与第八项一并按照附件4中规定时间段现场提交。
注意事项:光盘内的电子档除第二项(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统计报表)外,都应统一制作成盖有公章的照片或PDF 格式,如果一项材料包含多页内容,可以只在首页盖公章,其他页面盖骑缝章。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做好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做好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5.09.02•【字号】•【施行日期】2015.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做好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科),顺德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已于9月1日正式运行。
近两日,各地市反映管理系统存在一些问题,为做好管理系统的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完善村(社区)以及管理人员和村(社区)与律师对应关系等基本信息之前,省厅根据管理系统开发公司的要求,及时收集了全省所有村(社区)和村(社区)联络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律师的对应关系表等材料,试图通过集中导入的方式建立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库,但由于格式以及存在错漏等原因,部分村(社区)和村(社区)联络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律师的对应关系表无法完成导入。
由于全省的村(社区)数量庞大,工作量也非常大,省厅无法自行完成录入,所以请各地市收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县(市、区)司法局以及镇街司法所的人员及时进行核对,并通过人工录入方式完善本地区的村(社区)和村(社区)联络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律师的对应关系的数据。
二、工作要求各地收到本通知后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5]226号)的要求,对照本地区村(社区)和村(社区)联络员的基本信息以及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律师的对应关系等实际情况,于9月12日之前完成辖区所有村(社区)基本信息以及村(社区)与法律顾问律师的对应关系等数据的核对和完善工作,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能够及时有效使用管理系统。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总结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总结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我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总结如下:一、业务发展情况:在过去一年中,我律师事务所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我们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工作,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
我们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在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我们的业务各项指标均实现了较高的增长,业绩优势明显。
二、团队建设:在过去一年中,我们高度重视团队建设工作。
我们加强了内部沟通和交流,提高了成员之间的协作能力。
我们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提高了团队成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我们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员工的个人发展,提高了团队的整体素质。
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为事务所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工作质量:工作质量作为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我们在过去一年中重视提高工作质量。
我们积极跟进法律变化,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我们倡导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够得到专业的、全面的处理。
我们高度重视客户满意度,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力求做到专业、高效、贴心的服务。
我们加强了内部质量监控和互查,不断改进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团队形象: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我们注重团队形象的塑造。
我们积极参加各类行业会议和展览,扩大了影响力和知名度。
我们注重与相关行业的合作,与相关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们依法行事、诚信守约,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我们的形象和声誉在业内得到了认可,为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改进措施:虽然我们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首先,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我们需要进一步优化团队组织架构,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绩效。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法律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团队的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我们相信律师事务所在未来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视察登记表
附件1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
2018年度
律师事务所
XX省司法厅印制
二〇一九年三月
附件2
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汇总表
注:请认真填写,
年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登记表单位(盖章):
附件5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辅助人员登记表单位(盖章):
附件6
XX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收益、纳税情况统计表
承诺:本人对以上表格内容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7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统计表
任;
2、“参保起止期间”指参保个人在律所参保的起止时间,截止到提交表格的当月;
3、“人员类型"指聘用人员工作类型,可填“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
等.
承诺:本人对以上表格内容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日期:
附件8
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统计表
附件9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姓名
律师事务所
汉中市司法局汉中市律师协会二〇
一九年三月
附件10
年度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会费、执业责任保险费缴纳情况统计
表
填报单位(盖章):日期:
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3、首次申请执业35周岁以下的青年律师减免会费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均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4、请认真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附件11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人员名单。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7.11.08•【字号】粤司规〔2017〕10号•【施行日期】2018.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司规〔2017〕10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已经2017年第13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1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诉受理第三章调查处理第四章监督第五章附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的处理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司法行政机关处理投诉人对本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为的投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投诉人,是指认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被投诉人,是指被投诉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第三条本省各律师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受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投诉,应当依法保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知情权和申辩、陈述权。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五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住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及所属律师执业活动投诉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投诉材料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书面告知投诉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律师事务所年度(规范化建设)考核量化指标
信息宣传和理论调研
3
在刊物或合法网站上发表文章、宣传报道、征文撰稿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区级被采用或表彰,每篇分别得2.5、2、1.5、1分。行业内部各类征文提交1篇得0.5分。
奖励3分
律所和律师受表彰情况
3
律所或律师年度内获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人次3分;省部级、地市级、县区级、行业内部表彰,每人次分别为2.5、2、1.5、1分。
所内人员遵纪守法
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10
无投诉查处制度的,扣1分;投诉无专人负责、无登记簿的各扣1分;律所及律师受到委托人投诉(不含所内投诉、明显无理恶意投诉)每件扣2分;投诉经查证属实但未达到处分、处罚的每件扣3分;被行业处分的每件扣5分;被行政处罚的每件扣10分;因违反社会道德引发治安案件或被近亲属、相关社会组织投诉,给律师行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件扣5分。
2
查看相关资料。无办所理念等文化氛围的扣1分;无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扣1分。
建立自动化办公系统
1
实地查看。内勤或辅助人员没有专用电脑并实现网上办公的扣1分。
队伍建设20分
人员教育培训
10分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
4
无年度计划扣1分;全年相关教育每季度1次,差1次扣1分;律师无笔记、律所无记录,差1次扣0.5分,扣完为止;未完成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协专项教育任务,每次扣2分。
业务管理
5分
统一受案
3
查看资料。未建立统一受案制度的,扣1分;收结案未按规定分类编号登记的,扣1分;受案登记簿、受案收费审批表、代理合同记载不一致或受案无审批、已办结案件无收费凭证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利益冲突审查
2
查看制度、案件审批表和案卷。无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扣1分;受案无专人审查的,扣1分;违规代理利益冲突案件,此项不得分。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广东省司法厅公告〔2018〕第7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8〕第7号为规范我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我厅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就《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2018年6月20日之前,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润明,联系电话:020—86350732,传真:020—86350793,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邮编:510405。
广东省司法厅2018年6月5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检查考核内容第三章检查考核程序第四章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第五章考核结果报送和公告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采用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日常监督管理实际,对其执业和管理状况作出评价,评定考核等次。
第三条省司法厅负责监督、指导本省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幻灯片PPT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 一、思想认识
❖ 〔一〕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是行政许可监视检查行为, 是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律师管理的重要 内容,更是对我们日常监管效果的一次总验收。在事前、 事中、事后监管的环节上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要抑制以往 重审批轻监管传统管理模式。
❖ 〔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是一项行政执法行为。 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分法?以及行业协会中 的程序性规定,特别是要做好有关执法行为过程的记录, 对于管理混乱,应当采取行政许可、行政处分或者其他行 政管理手段追责的,原那么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依法送达, 强化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各地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 训和指导,及时沟通、交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 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展。
❖ 县〔市、区〕司法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律师 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工作。
考核时间
❖ 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并向 省厅律管处备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 研究确定;
❖ 备案同时,向厅律管处和省律师协会报送本市2021年4月 至2021年3月受行政处分或者行业处分的律师事务所、律 师名单,以及重点监管名单〔含拟重点监管事由〕;
报 请省司法厅依法注销; 〔2〕对于经考核发现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6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
顿业务活动满1年的,由地级以上司法局报请省司法厅依法注销。 〔三〕律师事务所不按规定承受年度检查考核的,由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公告责令其限期承受年度
检查考核;逾期仍未承受年度检查考核的,视为自行停办,由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收回并报请 省司法厅注销其执业许可证。 〔四〕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在完成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后,如实填写内容 “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考核年度〞填开展 年度检查考核时的上一执业年度,即“2021年度〞。“考核日期〞填 “有效期至2021年5月 31日〞。 〔五〕深圳市光明新区和龙华新区、东莞、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材料直接报送深圳、 东莞和中山市司法局。 〔六〕年度考核工作完毕前,各市应将本市 (2021年4月至2021年3月)受行政处分和行业处分的 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不管是否期满)分别制表上报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以便完善电脑登录及 公示。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全省律师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会议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全省律师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1.02.17•【字号】粤司办〔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全省律师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会议的通知粤司办〔2011〕29号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为认真做好今年律师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和管理情况的指导和监管,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将联合召开全省律师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会议。
会议期间,除了对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外,还将对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业务培训。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参加会议和培训的为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公律科(处)长、律师协会秘书长和两个部门各1名业务骨干。
二、时间和地点会议时间:2011年2月28日下午—3月1日全天报到时间:2011年2月28日上午报到地点:珠岛宾馆3号楼大堂,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三、会议内容(一)部署考核工作。
包括律师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讲解和流程操作。
(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业务培训。
培训课程包括《行政许可法》和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办理操作实务。
四、有关要求(一)各地如对省司法厅《关于2010年度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省律师协会《关于部署2011年全省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有何问题,请提前准备书面材料交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和省律协秘书处,以便于会议和培训期间统一解答。
(二)参加会议和培训人员及司机名单请于2月22日前填表(见附件)报省律协秘书处。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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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书年度考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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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2.03.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书年度考核备案首页相
关印章使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加强律师执业证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有关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受我厅委托颁发的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书(含律师工作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首页,颁发时不再加盖“考核年度”“不评定等次”“备案机关”“备案日期”等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待持证人参加年度考核后办理年度考核备案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等加盖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20-86350732
邮箱:**************.cn
广东省司法厅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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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程序
(四)备案公告阶段
❖ 1、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在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当将全市开展律 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情况总结及考核结果报省司法厅备案:
核办法》第七、八、九、十条内容。
考核的等次和标准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等次是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执业和管理情况的总体评价
考核的等次和标准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和管理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合格 ”
1
2
3
能够遵守宪法 和法律,较好 地履行法定职 责
在律师队伍建设、 开展业务活动、实 行内部管理等方面 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行业规范的 要求
❖ 县(市、区)司法局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律师 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 工作。
考核时间
❖ 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并 向省厅律管处备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司法局和律师协 会研究确定;
❖ 备案同时,向厅律管处和省律师协会报送本市2011年4 月至2012年3月受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单,以及重点监管名单(含拟重点监管事由);
❖ 6月30日前结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和律师队伍日常管理实 际,提交本地律师队伍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考核内容
❖ (一)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 (三)所属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 (四)内部管理情况; ❖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 (六)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 (七)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情况; ❖ (八)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 (九)为本所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 (十)各市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应当列入考核的其他工作。 ❖ 上述(一)至(四)项具体要求参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
律师事务所在外省市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批文复印件。
❖ 3、初审结果
考核程序
(三)审核公示程序
❖ (1)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收到县(市、区)司法局报送的律师事务所的材料和初审意见后, 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执业和管理情况进 行审查,并对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报备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备案审查。根据审查 结果,为律师事务所评定考核等次。
❖ (4)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由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根据其存在违法行为的性 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给予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同时对该所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报请省 司法厅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 (5)律师事务所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查处,或者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应当 暂缓考核,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处罚期满后再予以考核。
考核对象
❖ 参加年度检查考核的对象:2012年3月31 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分所 (含公职律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分所所在地参加年度检查 考核。
组织实施
❖ 省司法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律师事务所年 度检查考核工作。
❖ 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 域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 2、律师事务所应在本所律师年度执业考核结果栏目中注明考核 结果。
考核程序
(二)初审阶段
❖ 1、律师事务所应按通知的时间向所在行政区域的县(区、市) 司法局提交书面材料,办理年度考核。
❖ 2、律师事务所向县(区、市)司法局提交的书面材料 :
❖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 (2)年度执业工作报告(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3)《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本所《执业律师考核汇总表》(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
公章),以上表格可在平台年度考核流程“呈报表下载”中下载; ❖ (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本所财务审计报告(201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交); ❖ (5)纳税凭证; ❖ (6)获得行政或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 ❖ (7)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等的证明材料; ❖ (8)社保部门出具的律师事务所为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 (9)所属市县区法援处开具的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10)
4
本所不能 保持法定 设立条件 的
5
提交的年度 执业情况报 告和律师执 业年度考核 情况存在严 重弄虚作假
行为的
6
有其他严 重违法行 为,造成 恶劣社会 影响的
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送阶段
考核程序
(二)初审阶段 (三)审核公示程序
(四)备案公告阶段
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送阶段
❖ 1、律师事务所申请参加年度考核的,应通过广东省律师管理平 台“年度考核”栏目向县(市、区)司法局提交本所年度考核 申请和律师年度执业考核结果。
本所未因执业违 法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或者受到 行政处罚已按要 求完成整改
考核的等次和标准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
2
3
放任、纵容、 袒护律师执 业违法行为, 造成严重后 果的
不按规定建立 健全内部管理 制度,日常管 理松懈、混乱, 造成本所不能
正常运转的
本所受到 行政处罚 未按要求 进行整改 或者整改 未达标的
2011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 年度检查考核 业务讲解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2011年度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1
法律依据
2
考核对象
3
组织实施
4
考核时间
5
考核内容
6
考核的等次和标准
7
考核程序
8
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