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中国妇女地位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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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第6 期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No16 2000

总第188 期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Sum No1188

[收稿日期] 2000 - 08 - 15

[作者简介] 徐胜萍(1965 - ) ,女,江西上饶人,北京师范大学法政

研究所讲师,法学硕士。

五四时期中国妇女地位的变迁

徐胜萍

(北京师范大学法政研究所,北京10000)

[摘要] 五四时期开放、进取、独立的现代意识对中国以往封闭、保守的旧意识以巨大的冲击,中国妇女的独立人格意识开始觉醒,她们开始为改变自身的卑下地位而努力奋斗。这一时期,中国妇女受教育权的扩大,经济的独立,家庭及社会政治地位的提高等方面说明五四时期中国妇女已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妇女的地位已得到根本改变。

[关键词] 五四; 妇女; 地位; 变迁

Change in Women’s Status during the Period of May 4th Movement Xu Sheng2ping

( Institute of Law and Politics ,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Beijing 100000 , China)

Abstract : The modern consciousness of opening up , progress and independence was pounding at the old conscious2

ness of closure and conservatism during the may 4th Movement

of 1919 in china. The Chinese women were being

awakened by the consciousness of independent personalities and began to struggle to change their low status. From

the enlarged education rights , increased employment and improved political position both in family and society etc. , the article shows the Chinese women’s ideas were changing from tradition to modern and their social status was also changing fundamentally at that time.

Key words : The May 4th movement ; women ; status ; change [责任编辑:晨晓]

中图分类号] D442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 - 6201 (2000) 06 - 0027 - 04

中国的妇女三千年来在“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等封建礼教的束缚下,没有独立的人格,完全被排斥在社会之外,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地位。直至戊戌维新时期,康有

为、梁启超等维新派搬来西方的“天赋人权”论,倡导男女平等,批判歧视和残害妇女的封建伦理道德以及女子缠足等陋习,倡办女子教育等,

如死水般的妇女生活才渐渐有了萌动的希望。至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进一步宣传妇女解放,一些中上层社会的女性开始觉醒,冲世

俗的偏见,突破封建家庭的樊笼,开始投身于社会,向封建伦理道德挑战。但当时这种变化只发生于少数上层社会的女子中,对中国2 亿普通妇女来说,她们的生活依然是从前的生活,并没有进步到一个新时代。尤其在

袁世凯篡夺辛亥革命果实后,全国出现了一股尊孔祀礼的复辟逆流,许多封建陋俗重又死灰复燃,曾经走入社会的女子重又回到了家庭,妇女重新被套上了封建礼教的沉重枷锁。一直到1915 年9 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1916 年第2 卷第1 号起改名为《新青年》) ,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新文化运动,使旧道德、旧文化、旧思想旧礼俗赖以存在的文化根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妇女的“人”的意识开始觉醒。在广大妇女的自身努力奋斗和社开明男子的帮助下,妇女的地位发生了比较全面且影响深远的变化。

一、女子教育机会的推广

考察中国数千年的历史,并没有禁止女子读书的明文规定。但

由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的影响,加之一般家庭对于女

子的歧视,受过教育的女子实在是凤毛麟角。19 世纪90 年代,

伴随着御侮强国的呼声,一些激进的知识分子倡行试办女学

使女性有了接受学校教育的机会。但是“, 五四”以前,女子

教育有别于男子教育。男女教育的场所是隔离的,只是在小地

方不能举办小学时,男女才能同校,但必须各编学级。除小学

外,中等以上的学校一律不准男女同校。此外,男女所受教育

的内容也是不同的。女子除学男子所学各科外,另开“家事”、

“园艺”、“缝纫”、“手工”等课,所学的知识技能大半是

操持家政的知识技能,其培养目标是向着“贤妻良母”方向去

的。1915 年,时任教育总长的汤化龙在《于整顿教育方案》

中强调:“女子注重师范及职业,并保持严肃之风纪。今且勿

骛高远之谈,标示育成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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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良母主义。”当时有不少主张女子教育的人认为,夫贤母良妻,乃教育之指归,而教育自身,则为其途术。”女子如果“未有受高深之教育,不能为贤母良妻者也。且正以受高深教育之故,思想高超,见解精

确,益以知贤母良妻为人类之所急耳。”[1 ] 这种教育从根本上说,仍未从妇女的个人生活,妇女的自身发展要求出发, 仍未把妇女当作有独立人格的人。1917 年,全国教育会第三届年会正式向北洋政府教育部提出推广女子教育议案,1918 年8 月,教育部通过该案,要求各

省酌情办理。自此,在小学基础教育中,女子教育和男女同校基本被确定下来。1922年,在北京召开的学制改革会议上通过了《学制系统

改革草案》。此草案的一个特点是在课程设置上,无男女校的区别。这表明“, 五四”以后,女子不仅有与男子同等的受教育权,而且,在教育内容上也取得了与男子同等的权利。“五四”以前,我国女子所受的最高教育为普通中等教育。除教会办的少数几个女子高等学校和北京女师专修科以外,中国实际上并没有女子高等教育。因此,青年女子几乎无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新文化运动主张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提倡男女拥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大大开化了社会风气。很多青年女子受了这种风气的影响,都要求增进知识,努力使自己得到更完备的

教育。1919 年5 月,甘肃女青年邓春兰致信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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