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高效利用和合规运作。
公司所有涉及货币资金管理的部门和职员都有责任遵守并执行本规定。
2. 定义2.1 货币资金:指公司账户中的现金、存款和其他可用于支付货币的资金形式。
2.2 财务部门:指公司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记录、监控和报告。
2.3 资金需求部门:指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的对资金的申请。
3. 资金规划3.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资金规划,并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预测和分析。
3.2 资金规划包括短期资金规划和长期资金规划,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3.3 资金需求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门递交资金需求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由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资金需求进行安排。
4. 资金申请与审批4.1 资金需求部门填写资金申请表,包括资金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并在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2 资金申请表由资金需求部门提交财务部门审核。
4.3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和资金规划,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
4.4 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资金需求部门关于资金申请的审批结果。
5. 资金支付和收款5.1 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需求和审批结果,通过合法的支付渠道进行资金支付。
5.2 资金支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3 财务部门应及时记录和归档资金支付相关的凭证和文件。
5.4 资金收款由财务部门负责,接收资金的职员应及时记录收款的时间、金额和来源。
6. 资金监控与预警6.1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体系,包括资金流水记录、银行对账等。
6.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异常情况。
6.3 财务部门应根据资金监控和预测结果提出合理的预警机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警示和建议。
7. 资金利用和投资7.1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和资金规划,合理安排和利用公司的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及备用金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及备用金管理办法一、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一)货币资金的定义和范围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管理1、现金使用范围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现金,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 1000 元);(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现金收支管理(1)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3、现金库存限额管理企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企业 3 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企业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 5 天,但不得超过 1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
4、现金清查企业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清查,确保现金的账实相符。
如果发现现金长款或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三)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账户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并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货币资金的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的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二、货币资金管理机构及职责2.1 货币资金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2.2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3)监控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合规;(4)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货币资金管理情况。
三、货币资金管理基本原则3.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货币资金管理合法合规;3.2 安全性原则:确保货币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3.3 效益性原则:合理利用货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4 透明度原则:货币资金管理过程应保持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
四、货币资金管理具体措施4.1 现金管理(1)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算;(2)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现金收入及时入账,现金支出有据可查;(3)控制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4)加强现金安全管理,防止盗窃、丢失等事件发生。
4.2 银行存款管理(1)开设银行账户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并报财务部门备案;(2)严格执行银行存款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银行存款安全;(3)定期与银行核对账务,确保银行存款账目清晰;(4)合理配置银行存款,提高资金收益。
4.3 票据管理(1)设立专门的票据管理员,负责票据的购买、保管和核算;(2)严格执行票据领用、背书、贴现等制度,确保票据安全;(3)加强对商业汇票的审查,防范虚假票据风险;(4)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账实相符。
五、货币资金风险管理5.1 建立货币资金风险防控体系,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货币资金风险;5.2 设立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对冲等;5.3 定期对货币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4 加强与外部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降低融资成本。
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四篇)
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____会计法》、《____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____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公司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授权与审批第四条公司实行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双线控制,并最终由有权审批的机构审批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任何一项货币资金支出都必须分别经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的审核。
业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主管、部门经理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权限,对货币资金支出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财务部的审核是指包括资金计划和财务审核人员、财务经理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制度,对货币资金支出相关财务票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货币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为。
办理人员→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或总经理→出纳。
(二)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货币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
具体审批权限见公司《资金审批权限表》。
在董事长和总经理均出差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书面授权的方式(紧急情况下可通过____、电话、短信等方式授权,但事后必须补交书面授权)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审批权。
在财务总监出差的情况下,可通过上述方式授权财务经理行使审批权。
第五条公司的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公司财务部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或授权人报告。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
财政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引言财政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财政部为了有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统一和优化财政部门对货币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国家财政健康发展和资金安全。
一、概述1.货币资金管理的目标:确保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维护国家经济稳定运行,提高财政资源利用效率。
2.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合法、规范、公开透明、风险可控。
3.货币资金管理的范围: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内的货币资金、非税收入预算内的货币资金等。
二、货币资金使用1.预算编制与执行:根据国家预算法,财政部门需按照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货币资金。
2.支付与结算:财政部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支付结算规定,采取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和结算操作,并确保操作安全性和准确性。
3.借款与负债管理:财政部门需按照国家借款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借款事宜,并做好负债管理,确保偿还能力和风险可控。
三、货币资金监督1.审计监督:财政部门需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效益和风险可控。
2.内部控制:财政部门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风险防范。
3.监督检查:财政部门需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货币资金管理信息化1.财务信息系统建设:财政部门需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对货币资金的全面管理和监控。
2.数据安全保护:财政部门需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工作,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或被篡改。
3.技术创新应用:财政部门应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应用,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提升货币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五、货币资金管理责任1.领导责任:财政部门领导要强化对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意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部门责任:财政部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行好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责,并做好协调配合。
3.个人责任: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勤勉尽责,防止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应当明确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的职责、权限,遵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库存现金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限额1万元。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工资、差旅费借支、差旅费报销、搬运费等。
第六条现金收入应于当天(最迟应于下个工作日上午)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的支出。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
(一)库存现金日清日结,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二)出纳每月末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会计人员监盘。
出纳负责编制“现金盘点表”,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向财务部长汇报。
银行账户与银行存款管理第八条银行存款日常管理(一)出纳必须把当日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单据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二)出纳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
(三)每月末,出纳会同会计人员核对银行日记账与各开户银行对账单,确保公司银行账目与各商业银行账目完全一致;对于存在的不一致情况,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出来的未达账项要抄列清单,对于超过十天的未达账项,必须向财务部长汇报,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九条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需由财务部填制“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表”,经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开户行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有固定的操作系统及运行良好的计算机网络和电子化基础设施,及时更新系统安全保障技术和设备。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重庆金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货币资金管理体制;在办理有关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保管事宜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第二章货币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一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对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二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和资金预算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本单位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批准,是各子公司年度和月度资金管理和运用的指令性标准;第六条集团公司资金计划部,负责货币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调度;指导各子公司编制年度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编制集团公司的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提交集团公司讨论批准;第七条批准后的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是资金使用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或调拨和调整,由使用单位申请,经资金计划部、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第八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或调拨业务;一支付申请;单位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以及应附的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二支付审批;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三支付复核;财务部门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支付手续;第三章现金管理第九条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每日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出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允许从收入中直接坐支现金;第十条库存现金限额:一集团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各分子公司要结合现金结算量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二库存限额原则以上不超过两天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各子公司核定;三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适用公司奖惩制度;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附有连带管理责任;第十一条现金的核算一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现金收支范围;对于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用、单位金额在1000元及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以及经财务副总批准的其他支出,可以使用现金外,凡不属上述现金支付范围,应当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二出纳根据有效的原始凭证借款凭证、报销凭证、用款申请单等,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及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和“付讫”戳记;三出纳每日终了根据已经办讫的收、付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当日库存现金余额;现金账面余额和实际盘点的库存余额核对,如发现短缺或溢余,应立即查明原因,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第十二条现金的内部管理一钱账分管: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二现金清查:为加强现金监管,防止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等行为的发生,公司主管会计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清查;清查结束后应形成清查盘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现金盘点的短缺或溢余金额及其原因和处理意见;三现金保管:出纳负责现金的保管,注意保管好保险柜钥匙,离开岗位时,人走库锁,不得随意交付他人;对保险柜密码,要严守秘密;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第十三条银行帐户管理一集团公司财务部和各分子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指定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另行开设银行账户,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增加开设临时银行帐户和专项银行帐户或在别的银行开设账户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在财务部备案;二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后,应加强管理,不得将所开立的账户出租、出借给别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防止发生诈骗和损害本单位的信用和经济利益;第十四条银行存款结算一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按规定可用现金支付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各项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二账户分设:为了加强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对于有条件的子公司可推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实行分设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对收入当天送存银行收入账户,费用在支出账户列支;三根据业务的需要,可以选用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或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银行结算;为了及时掌握货币资金动态,企业需指定专人与各开户银行保持联系,并及时收取银行结算凭证;第十五条银行存款帐务核算一财务部门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各银行的营业场所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存款种类分别以一个银行账号设置一个银行账户;银行日记账必须逐笔登记,反映每一个存款账户的收入、支出和存款余额;二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都必须附有经过银行盖章的银行结算凭证;所有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凭证和原始凭证都要专人稽核,严格审查,以防止挪用、套用资金,杜绝违法、贪污等犯罪行为发生;三每月定期与银行对帐,银行会计在收到“银行对账单”后应及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收付金额进行核对,对发生的“未达账款”逐笔核实,查清原因,并及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调节,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必须完全一致;主管会计在“银行对账单”上盖财务专用章时,要进行再次核;第十六条银行支票和印鉴管理一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和签发;对出纳预留个人名章的,经会计主管同意主办会计也可以保管和填写支票,但要相互制约;对符合审批程序、手续完备、核实无误的付款业务才签发支票;二银行支票如有遗失或盗窃等意外发生,银行出纳必须及时向财务主管、保卫部门提出报告,同时向开户银行挂失,登报声明作废;撤销账户时,应将剩余空白支票全部交回原开户银行注销;三根据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签发支票必须遵守: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或过期支票;不准签发印鉴不全、不符的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为签发;不准将支票做抵押;四签发支票必须填好日期、用途及限额或应付金额,同时要核查收款单位、用途是否一致,支付金额是否在批准的限额或申请额以内,如发现不一致或有较大额度的出入,则应向财务主管汇报,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五收受外来的支票、汇票等票据应注意审查票据的真伪、内容是否正确、有无涂改,是否在有效期内,核对持票人的身份证件,及时提交银行结算;六在银行预留印鉴,实行银行印鉴分别专人管理,相互监管的办法,一般预留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出纳人员名章或银行会计人员名章等;在银行预留那些印鉴,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但至少要预留三个印鉴以上;至少出纳和银行会计要有一人预留印鉴;对出纳预留个人名章的,可以不兼管和签发银行支票;第五章其他货币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具备货币职能的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第十八条其他货币资金应严格按其特写用途使用,在会计核算时,应同现金、银行存款相区别、单独设置“其他货币资金”帐户核算;第十九条建立管理责任制;其他货币资金应指定专人管理,对其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必须及时、准确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安全;第二十条定期清查核对;严格执行清查盘点与核对制度,防止挪用或侵占期其他货币资金,避免损失;第六章监督检查及工作责任第二十一条集团财务部、审计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或突击式的检查和稽查,将货币资金管理作为考评财务管理状况的重要指标;第二十二条检查过程中发现薄弱环节,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各被查单位根据检查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第二十三条公司实施货币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因保管不善、控制不严、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经办人和签字审批人,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对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情节较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和给予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于解聘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货币资金管理,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保障国家财政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单位和个人的货币资金活动。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为依据,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稳健运营、风险防范的原则。
第四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做到规范管理、明晰职责、保证安全。
第五条货币资金管理工作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管规定。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途、保值增值、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合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根据业务规模和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和调配资金,提升利用效益。
第九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合理配置、分散投资、多元化投资,降低风险。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建立健全运营机制,确保账务记录清楚准确。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审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法、规范。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制定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外部经济、金融市场变化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资金预算、计划和安排等制度,对各项资金支出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规范资金调拨和款项支付等活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批。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合理配置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浪费。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货币资⾦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货币资⾦管理,实⾏全⾯预算体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是在全⾯预算体制下、⽉份资⾦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的收⽀进⾏管理、控制和监督。
货币资⾦包括银⾏存款、现⾦以及其他货币资⾦(外埠存款、银⾏汇票存款、银⾏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信⽤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计划和审核管理⼯作。
第⼆章总公司资⾦计划控制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运作进⾏“全⾯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底前将各⾃下年度⽤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的发展计划及资⾦情况进⾏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份资⾦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单位的年、季、⽉资⾦计划的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作中控制、监督资⾦计划的执⾏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1)⾦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2)⾦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3)在⼿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通知财务部,信⽤证原则上允许改2次。
(4)办理汇票须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
第⼋条计划外借领⼤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情况进⾏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为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影响⽤款的,申办部门⾃负其责。
第三章现⾦管理第⼗条现⾦的收⼊、⽀出范围。
(1)现⾦收⼊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切现⾦收⼊以及⽀⽤款项的退回现⾦等。
(2)⽀出范围包括以下⼏项。
①职⼯⼯资、各种⼯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的其他⽀出。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优秀4篇)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优秀4篇)1.目的: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分子公司应在本规定权限内制定本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权限的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货币资金日常管理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对货币资金必须有效控制,各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资金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垫付资金和货款。
3.1财务部的管理权限3.1.1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是本公司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的机构。
对外办理融资业务,对内集中管理销货回款、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向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拨付生产经营资金、办理公司总部其他资金收、付业务。
分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无权自行对外融资。
3.1.2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
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并在财务部内部银行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
3.1.3财务部(含分、子公司财务部,下同)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货币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按年、季、月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计划,经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3.1.4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计划外资金。
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追加计划手续,财务部视其当时资金状况,予以安排支付。
3.2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3.2.1总工办负责执行材料物资采购支出计划和多余材料物资销售处理,并有效控制存货(储备资金)、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负责备品备件采购支出及购进固定资产指标,并有效控制库存设备、备品备件、应付帐款(含预付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
负责并有效控制药政、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计划。
3.2.2商务部负责产品销售收入和营销费用指标,有效控制存货(发出产品)、应收帐款的资金占用水平。
货币资金管理统一规定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金融管理规定及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旳货币资金是指投资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所拥有旳钞票、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她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规定合用于大连亿达投资有限公司(如下简称“投资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如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管理程序与职责第四条各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旳货币资金安全负责。
第五条各公司由出纳员、会计等两人以上共同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
第六条各公司须设出纳员,负责钞票、银行支票及其她有价证券旳收支、保管。
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出纳员和财务负责人分别保管,在对书立旳所有结算票据进行复核后,方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第七条钞票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库存钞票不得超过库存限额,超过库存限额旳钞票应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库,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钞票。
第八条各公司应配备必要旳安保措施,保证钞票及有价证券、印鉴旳安全。
出纳员存取20,000元以上钞票时,须派安保人员同行并派车辆保证安全。
第九条除发放给职工旳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福利费及结算起点如下旳零星开支、往来款项等,其她不属于钞票开支范畴旳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条借用钞票、领用支票,须按投资公司《资金审批措施》办理请款,请款时在“费用审批表”上填全款项使用部门、支款用途、对方单位、估计金额、全年预算金额等内容,财务人员按《资金审批措施》规定规定审核合格后方能付款。
第十一条大额款项支付及领用钞票超过5,000元旳,应在用款前一天12点前告知财务部门。
第十二条钞票支票仅限于在办理工资、差旅费、备用金等会计事项中使用。
出纳员在签发钞票支票、转账支票时,应填明收款单位、用途、日期、金额。
对事先不能拟定金额和单位旳,应签发限额转账支票并在支票上填明用途、日期和限定金额。
2024年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资金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主体内容:资金日常管理、资金支出管理、资金收入管理3、细则规定:(一)资金日常管理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
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
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
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
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
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
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查看更多...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二)2024年,全球金融体系将进一步发展和演变,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也会面临新的挑战和变革。
以下是对2024年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一些展望和设想。
1. 数字货币的兴起: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探索和推出自己的数字货币。
到2024年,一些国家可能已经全面推行了数字货币的使用,并将其纳入到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中。
数字货币的使用将带来更高效、更迅捷和更安全的资金管理方式,同时也可能引发对传统货币形态的重新思考和调整。
2. 货币政策的创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普及,货币政策的实施将面临更多复杂的挑战。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一、规章概述为确保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转,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1.货币资金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2.货币资金管理需经过授权、备查、验收三个环节。
3.货币资金不得挪用、私分、私藏、侵吞,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4.货币资金管理应当保密,严格控制内部人员的资金流入流出。
三、资金的管理权限1.公司财务主管及其下属人员在公司内部具有资金管理权限。
2.非财务主管及其下属人员需要经过授权后方可进行相关的资金操作。
四、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1.现金管理•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统一通过财务部门进行收取。
•收入后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保留大量现金。
•公司内部暂时需要用到现金时,必须填写资金借支申请表,经过财务主管审核后方可出具现金。
2.银行存款管理•公司的银行存款应当集中存放在指定银行账户中。
•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变更等操作必须经过财务主管或其授权人员的审批。
•银行账户的预付、转账、收款等操作需由财务主管或其授权人员统一管理和控制。
五、资金的使用管理1.资金使用的程序•资金使用需经过请示、审批、备案等程序方可实施。
•资金使用申请应当明确资金使用的目的和时间,申请人员需对所申请的资金用途和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使用范围负责。
2.资金使用的用途•公司的资金使用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符合资金结构管理原则。
•资金的使用应当主要用于业务开展、生产发展、维持日常经营活动等方面。
六、资金监督管理1.财务自查•公司应当定期开展财务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财务自查工作将涉及到公司各个部门,因此,各部门应该积极配合,不得阻挠自查工作的进行。
2.审计检查•公司应当接受外部审计检查机构的审计。
•审计检查主要是针对公司财务收支、内控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
七、违规处罚1.对于挪用、私分、私藏、侵吞公司货币资金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事业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
1.3 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管理;(2)效益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4)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货币资金管理机构与职责2.1 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2.2 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制定和组织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负责资金筹集、使用、监督、检查和评价;(3)编制和执行单位预算,控制资金支出;(4)办理资金支付、报销、审批等业务;(5)定期分析、报告货币资金管理情况;(6)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财务检查。
三、货币资金筹集与管理3.1 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合法渠道筹集资金。
3.2 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开设、使用银行账户应符合以下要求:(1)开设银行账户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银行账户应设立在国有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3)严禁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户;(4)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核对。
3.3 事业单位应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编制、执行预算应符合以下要求:(1)预算编制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原则;(2)预算执行应严格按预算项目和进度进行;(3)预算调整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分析、报告。
四、货币资金使用与监督4.1 事业单位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4.2 事业单位应加强资金支付管理,支付业务应符合以下要求:(1)支付业务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2)支付业务必须经审批程序,严禁越权审批;(3)支付方式应选择安全、便捷的途径;(4)支付业务应逐笔登记,并与银行账户核对。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5篇)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形成内部稽核、职责分明、运作高效、账目清晰的货币资金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承兑保证金、远期支票、承兑汇票以及其他具有有价证券性质的票据等。
第二部分现金管理第三条现金的定义现金是指由公司所有,存放于公司财务部门,用于公司日常开支,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
第四条现金的收入(一)现金的收入主要包括零星收入、银行提现、个人还款等。
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原则上不收取大额的现金,若确实需收取大额现金,必须在当日及时送存银行。
(二)公司取得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全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第五条现金支出、保管与稽核(一)现金的支出主要包括零星开支、银行存现、个人借支等。
财务部对公司内部员工的费用及借支原则上一律实行银行转账结算,不直接支付现金。
(二)现金支出时,出纳人员凭已签批的原始凭证,按单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以防止重复付款。
出纳人员应以实际的支出凭证作为其入账的依据,严禁白条抵库等行为。
领款人应在支出凭据(含借支单)上签收确认。
(三)公司备用金限额为____元,以保证公司临时性的日常开支。
出纳负责现金的保管,并合理配置各现钞面值的头寸,以保证正常结算。
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送存银行;现金不足时,应及时提现补充库存现金。
(四)出纳应妥善保管现金,所有现金必须存放保险箱内;保险箱密码与钥匙不得对外泄露,由出纳人员保管;若因出纳保管不善或未能辨别钞票真伪而造成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出纳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以保证现金的账目的清晰。
出纳入账后,及时交会计入账,会计应及时登账核对,登记有关账目,并核销债权债务或记录其他事项。
季度终了,出纳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并填报《库存现金余额表》,由会计负责监盘及确认,由会计归档保存。
第三部分银行存款管理第六条银行存款的定义银行存款是指存放在银行公司账户内,不受特定限制而直接用于公司日常结算的款项,不含具有特定用途的商业汇票保证金、专项应付款等。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是指企业现金资产和准现金资产有价证券、应收应付帐款等的管理,其目的是在整个企业系统范围内对公司资源流动和资金的来源即流动资产和债务进行最合理的利用;1总则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取得的各项收入均应纳入公司账内核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公司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全过程不能仅由一人办理;业务审批原则上遵循“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经办会计——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的审批程序规定;业务涉及一个以上主管单位的需要进行相应的审批,所有业务必须经过“经办会计”审核后才能进行后续审批;资金支付业务的经办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2资金的管理原则公司的货币资金由财务部归口管理,统一调配,有效使用,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严格实行职责分工、实施内部稽核、实施定期轮岗制度的原则;公司应按照国家票据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等有关现金使用规定和结算纪律办理公司货币资金收支的各项业务;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实行多级授权审批制度;审批人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不得超越权限;经办人员只能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审批人超审批权限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公司资金审批权限按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办理和执行;3现金的管理公司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现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劳务费、保健、降温费、烤火费、医疗费、差旅费、福利补贴、转账金额在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以及其他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公司大额现金支出、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付,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库存现金应控制在银行核定的限额内;现金必须日清月结,每日清点库存,做到账账、账实相符;若有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现金由财务机构的出纳人员专管,出纳人员不准挪用现金,不能以白条抵库;必须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盘库制度,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财务部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现金盘点,并做好记录;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库存现金限额规定为2000元含2000元,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超过时必须立即送存银行;不能坐支现金,每日在上午和下午下班时核对准确后存放;到银行提取现金,不准一个人去提取,提取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必须由公司派保卫人员参加护送;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需要现金支付的款项于每周礼拜三前告知财务部,每周礼拜四为员工办理现金报销日,无特殊情况除礼拜四外均不办理;4银行存款的管理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等结算;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无理拒付款项、占用他人资金,不套取银行信用,不多头开结算户;公司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根据业务的需要公司可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可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公司如因采购等需在外地办理临时结算时,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但须报财务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准以个人名义开立公司的任何存款、结算账户;公司银行账户只能用于结算和办理公司的业务,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非本公司资金不得从公司账户上经过;支付规定从公司账户上支付资金,出纳人员必须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支付款项,未填制记账凭证一律不准办理付款业务;需由网上银行支付的,必须严格按下列权限办理支付事宜;网上银行支付权限规定从公司账户上支付资金,出纳人员必须根据相关的支付审批程序和记账凭证支付;公司由网上银行支付资金,必须设定支付权限,严格按权限办理支付事宜;妥善保管网银授权卡及密码,录入人员与授权人员用卡须分别保管,不得遗失和泄露;银行付款票据按规定进行管理:空白银行付款票据由出纳人员妥善保管;空白银行付款票据在签发或填制使用前不得预盖印鉴;因公申请借用转账支票的,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能借出,并作好登记,内容包括:支票号码、用途、预计金额、借用人姓名签字、借用日期等;所借支票应于借用之日起5日内报销清账,不得转借他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账的,应书面向财务部说明原因,否则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支票借用者必须按申请的用途和预计金额范围使用支票,并对借用支票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若遗失所借支票应及时向开户银行挂失,同时报告财务部;若因遗失支票而造成经济损失,应由支票借用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账务核对规定银行日记账应按时逐笔登记,序时核算,做到账账相符;月末必须与银行核对,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财务机构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印章,预留印鉴的印章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别保管;5附则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货币资金收支活动,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收支合法、合规、有序。
2. 安全性:确保货币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
3. 效率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调度资金,降低资金成本。
4. 透明性:加强资金管理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货币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货币资金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1.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 副组长: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 监督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制度;3. 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和报表编制;4. 定期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5. 参与货币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货币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第三章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第七条货币资金收支必须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资金往来。
第八条收入管理:1. 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单位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2. 收入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得拖延;3. 收入款项应明确来源,注明用途。
第九条支出管理:1. 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2. 支出款项应明确用途,不得挪用;3. 支出款项应及时报销,不得拖延。
第十条货币资金收支凭证管理:1. 所有收支凭证必须真实、完整、合法;2. 收支凭证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3. 收支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损坏。
第四章银行账户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开设必要的银行账户,并按照规定使用。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应经货币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编制:
单位:
部门:
审核:
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
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
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
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
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
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
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
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
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附败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