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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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江苏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江苏海绵城市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凸显,城市水logging、热岛效应、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海绵城市理念应运而生。

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城市化进程较快,城市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

因此,制定江苏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抗灾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2025年基本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到2035年全省城市基本实现海绵城市建设。

具体目标包括,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绿地率达到45%以上;城市地表径流控制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

二、海绵城市建设重点。

1. 雨水资源化利用。

加大对雨水的收集和利用力度,推广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设施,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率。

在城市规划中加入雨水资源化利用的考量,鼓励居民单位、企事业单位开展雨水收集利用。

2. 提高绿地率。

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建设更多的绿地和森林公园,提高城市绿地率,增加城市的生态空间,改善空气质量。

同时,鼓励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3. 控制地表径流。

通过改善城市排水系统、修建雨水花园、设置透水铺装等方式,减少城市地表径流,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同时,加强城市河道治理,提高城市水体的排水能力。

4. 改善水体水质。

加大对城市水体的治理力度,减少城市污水排放,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加强城市水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体污染问题。

三、海绵城市建设保障。

1. 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导向和支持措施,鼓励和引导各地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

2. 技术支持。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研究和推广,鼓励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和经验。

3. 资金支持。

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多元化。

四、海绵城市建设监督。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9•【字号】泰政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2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9日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和《泰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泰政规〔2009〕1号)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就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编制计划如下:一、年内完成的规范性文件(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发〔2018〕11号),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安全发展,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泰州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苏办〔2018〕39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发〔2018〕1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泰州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06•【字号】泰政传发〔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传发〔2019〕41号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各设区市要制定本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我市参照国家及省有关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6日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各区各部门迅速行动,在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的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系统治理,有序推进。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

坚持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歼灭战,又抓好长制久清的持久战。

海绵城建设实施方案

海绵城建设实施方案

海绵城建设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城市水logging、城市热岛效应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概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管理,使城市具备更好的自然水循环和生态环境容量,能够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城市。

为了有效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改善城市排水系统。

1. 优化雨水排放系统,增加雨水收集设施,减少雨水径流,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率。

2. 加强城市下水道排水能力,提高城市排水效率,减少城市内涝风险。

二、增加绿地覆盖率。

1. 在城市规划中增加绿地空间,提高城市绿地覆盖率,增强城市的生态环境容量。

2. 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减少城市硬质地面,增加土地的透水性,降低城市热岛效应。

三、推广雨水利用。

1. 在建设中加强雨水资源的收集和利用,建立雨水利用系统,减少城市对外部水资源的依赖。

2.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居民和企业利用雨水资源,推动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加强城市绿化管理。

1. 加大对城市绿化的投入,提高绿化养护水平,增强城市的生态环境稳定性。

2. 推广植物种植技术,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的植物,提高植被的适应性和抗灾能力。

五、完善城市规划设计。

1.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加入海绵城市理念,将海绵城市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

2. 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城市建设符合海绵城市理念。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

1.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海绵城市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市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2. 在学校和社区开展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培养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

七、加强科技支撑。

1.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海绵城市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2. 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支撑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城市面临的水logging、热岛效应等问题,推动城市向更加环保、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doc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doc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

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3.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

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

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削减率≥45%,水面保持率≥15.5%。

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海绵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加剧,城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水logging、城市内涝、水资源短缺等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海绵城市概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是指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理,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采用多种手段和技术,通过自然、半自然和人工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雨水径流,提高城市的抗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形态。

因此,制定海绵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

1.建立海绵城市规划理念,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2.提高城市的抗洪排涝能力,减少水logging和内涝发生频率;3.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4.推动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和设计。

(1)制定海绵城市规划指导意见,将海绵城市理念纳入城市总体规划;(2)推动在城市建设中加强绿地、湿地、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城市的雨水渗透和蓄滞能力;(3)鼓励采用透水铺装、绿色屋顶等技术手段,减少城市的硬化面积,增加雨水的自然渗透,降低城市径流量。

2.完善城市雨水管理系统。

(1)建立城市雨水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城市雨水的监测、预警和调度;(2)优化城市雨水排水系统,加大雨水管网的改造和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的排水能力;(3)推广雨水收集利用技术,将雨水用于绿化浇灌、景观喷灌等,减少城市自来水的使用。

3.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和培训。

(1)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海绵城市的认知和支持度;(2)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培训,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和推广;(3)鼓励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案例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各地海绵城市建设的经验互鉴。

四、工作保障。

1.加强政策支持。

(1)制定相关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2)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各地加大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和力度。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城改造加快新城建设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城改造加快新城建设的意见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城改造加快新城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2•【字号】泰政发[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城改造加快新城建设的意见(泰政发〔2014〕85号)海陵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有效引导新老城区建设更好更快发展,不断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现就推进老城改造、加快新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规划引导1、强化老城规划控制。

明确老城规划控制范围为,东至春晖路、西至江洲路、南至济川路、北至扬州路。

在该区域内,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设密度,新批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0米,历史城区的控高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严格控制凤城河风景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新建建筑体量和退让距离,严禁占用公用绿地和公共空间,切实保护老城历史文化风貌。

合理引导老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延伸、转移,置换出的土地原则上不作商住开发,继续用于发展公共事业,确保公共服务资源只增不减。

健全完善老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防震减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不断提升老城公共服务配套水平。

2、优化新城规划布局。

明确新城规划控制范围为,东至规划中的环城东路及春兰路,南至健康大道,西至长江大道,北至济川路。

强化新城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新城建设高度、密度、色彩、功能、天际线的规划管控。

3、严格房地产项目审批。

切实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规划、用地管理,凡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总体规划的一律不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律不批,未列入当年度土地上市计划的一律不批,开发项目零散布局、周边无配套设施的一律不批。

合理控制土地上市规模和开发节奏,存量土地较多的地区暂缓安排上市计划,城郊乡镇原则上不再安排商住用地计划,专业市场、仓储物流、高档宾馆、城市综合体等项目不得捆绑安排住宅用地。

海绵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海绵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海绵城市实施方案范文海绵城市实施方案是指一种以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减少城市自然灾害风险、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理念。

海绵城市通过改变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方式,使城市更具抗灾能力和适应能力,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减轻城市的水资源压力、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下面简要分析一下海绵城市的实施方案。

首先,海绵城市需要制定详细的规划和设计方案。

在城市规划和设计中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保留和恢复城市的湿地、河流、湖泊等水体。

通过合理规划水体的流动路径和水资源分布,减少城市的洪涝风险,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

其次,海绵城市需要建设适应性强、生态环保的建筑和基础设施。

在建筑设计中要结合当地气候特点,采用绿色建材和节能技术,建设生态屋顶和雨水利用系统,提高建筑的自然通风和采光能力,减少城市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另外,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雨水的收集和排放,建设透水透气的铺装和绿化设施,提高地表的渗透能力,减少城市的雨水径流,改善城市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总之,在城市管理中要推行水资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建立健全城市水资源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雨水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提高城市的应急响应和灾害防治能力,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的财产安全。

最后,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政府部门、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海绵城市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和宣传力度。

企业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发挥技术和资金优势,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居民应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合理利用水资源,多种植绿色植被,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综上所述,海绵城市实施方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成功实施。

只有通过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方位推进,才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幸福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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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9年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工商管理综合》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工商管理综合》是工商管理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必考的专业课程,主要考查考生掌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的理论和知识水平,注重考查考生应用管理学、财务会计学的原理与方法分析企业管理现象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以达到甄别优秀考生进一步深造的目的。

考试对象为参加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准考生。

二、答卷类型与答题时间(一)答卷类型:闭卷,笔试(二)答题时间:180分钟三、考试题型及比例试卷满分为150分。

试题由必答题和选答题两部分构成。

(一)必答题:共60分必答题是报考工商管理学科所有研究方向的考生都要回答的试题,主要考查管理学基础理论和知识,参考书目为《管理学:原理与方法》(见参考书目1),题型包括名词解释(20分)、简答题(40分)。

(二)选答题:共计90分选答题分为A、B两个模块。

A.管理学模块:适用于营销与服务管理、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与公司治理、行为运作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创新创业管理与评价理论方法共5个研究方向,即报考上述5个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选必答该模块,主要考查考生应用管理学理论与知识分析企业管理现象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参考书目为《管理学:原理与方法》(见参考书目1),题型包括计算题(30分)、案例分析题(20分)、论述题(40分)。

B.财务会计学模块:适用于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方向,即报考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选必答该模块,主要考生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和知识的水平及其应用能力,参考书目为《财务会计学》(见参考书目2),题型包括分析问答(30分)和会计业务处理(60分)。

(三)参考书目1. 周三多、陈传明、贾良定编著,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6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12月2.戴德明、林钢、赵西卜主编,财务会计学(第9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 17年8月四、考查要点(一)管理学的考查要点1. 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1)管理的职能与性质(2)管理者的角色与技能(3)管理的基本原理与基本方法(4)信息化管理(5)管理道德与企业社会责任(6)管理思想的发展2. 决策(1)决策的内涵与原则(2)决策的依据(3)决策的类型与特点(4)决策的理论(5)决策过程与影响因素(6)决策的方法(7)计划与计划工作(8)计划的实施3. 组织(1)组织设计(2)组织力量的整合(3)人员配备(4)组织变革与组织文化4. 领导(1)领导与领导者(2)激励(3)沟通5. 控制(1)控制与控制过程(2)控制方法6. 创新(1)管理的创新职能(2)企业技术创新(3)企业组织创新(二)财务会计学的考查要点1. 财务会计基础理论2. 会计要素核算(1)货币资金核算(2)存货核算(3)金融资产核算(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核算(6)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核算(7)所有者权益核算(8)收入、费用与利润核算3. 会计报表编制(1)资产负债表原理与编制方法(2)利润表原理与编制方法4. 日后事项与会计变更处理(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2)会计变更与差错更正处理。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38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38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3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8日泰州市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四个关键突破”战略部署,通过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进一步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申报评选办法通知》(苏政办发〔201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城市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为打造扬子江城市群中部崛起城市,打造全省生态经济示范区,打造老百姓更有获得感的幸福家园贡献力量,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园林绿化篇章。

二、总体目标中心城市及三个县级市积极争创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努力实现全市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全覆盖,力争2018年底通过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调研、初步验收,2019年创成。

三、主要任务(一)做好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工作和园林绿化信息系统建设首先要做好城市园林绿化普查工作,只有真正摸清家底,准确统计分析各项创建指标现状,才能对标找差,有的放矢。

建成规范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行业管理实现信息化也是创建标准要求。

2017年市住建局建立了市住建局管辖绿化范围的绿化养护管理信息系统。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13•【字号】泰政办发〔2016〕125号•【施行日期】2016.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12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3日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确保《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主要指标(一)约束性指标1﹒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2年。

(市教育局牵头,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成省下达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指标。

(市委农工办牵头)3﹒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98%以上。

(市人社局牵头)4﹒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20%以上。

(市住建局牵头)5﹒落实省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市国土局牵头,市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完成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面积指标。

(市国土局牵头)7﹒完成省下达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指标。

(市发改委牵头)8﹒完成省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

(市经信委牵头)9﹒完成省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标。

印发 海绵城市 实施方案

印发 海绵城市 实施方案

印发海绵城市实施方案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利用自然和人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内的洪涝灾害,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的生态和环境适应能力的城市。

为了有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实施方案》,以期在城市建设中充分发挥自然系统的功能,有效减少城市内的洪涝灾害,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的生态和环境适应能力。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全过程。

2. 充分发挥自然系统的功能,合理规划城市水系和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的生态和环境适应能力。

3.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和参与度。

二、具体措施。

1. 完善城市雨水管理系统,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减少城市内的洪涝灾害。

2. 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3. 加强城市水体治理,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4. 推进海绵城市理念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注重生态、景观和环保要求。

三、实施保障。

1. 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的法制保障。

2. 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的落实。

3. 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考核评估机制,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2.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和参与度。

3.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预期效果。

1. 有效减少城市内的洪涝灾害,提高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

2. 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3. 提高城市的生态和环境适应能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六、工作要求。

1.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措施。

2.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基于Infoworks ICM模拟的海绵型城市快速路设计要点

基于Infoworks ICM模拟的海绵型城市快速路设计要点

基于 Infoworks ICM模拟的海绵型城市快速路设计要点摘要:以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对泰州市某快速路进行设计,基于infowork模拟,从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设计,,采用卵石防冲层、生物滞留设施、人行道透水铺装等措施实现海绵各项指标。

本次设计旨在为江苏地区海绵型城市快速路提供设计思路。

关键词:城市快速路,海迷案城市,infoworks ICM随着海绵城市理念的不断普及,泰州市逐步完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体系,逐步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城市生态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方案、政策及相关规划,完成了海绵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全流程的监管,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进入深入实施阶段。

1 工程概况本次项目主线全长7.93km。

道路下已实施综合管线工程,包含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信等,其中雨水管道均就近排入现状河道内,现状雨水管道管径为DN600-800。

现状道路局部路段存在涝点,道路改造后两侧地块基本与现状道路竖向保持一致,为实现快速化,局部增加高架及隧道,隧道标高为-5.45~-3.31m,高架段标高为13.25-25.236m;对不满足地块雨水排放需求的管道、对道路改造有影响的管道等进行新建,消除涝点,各管线根据需求进行改造与新建。

本次海绵城市设计中从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综合考虑,采用卵石防冲层、生物滞留设施、人行道透水铺装等措施实现海绵各项指标。

2 政策及规划指导为了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城市生态建设,泰州市先后颁布了《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规定》、《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泰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技术运用和审查管理工作要点(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及规划方案等。

其中指导规划主要为《泰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和《泰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

3 现状分析现状道路已建设及实施雨水管道,管道管径为DN600-800,本次设计道路两侧地块及道路汇水面积约为86.5ha,转输汇水面积为9.7ha,按重现期为5年进行经校核,道路雨水管道基本不满足排水需求。

海绵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凸显,城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城市内涝、水资源短缺等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我市决定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海绵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抗灾能力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内涝问题的有效控制,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抗灾能力。

2. 原则: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突出实效。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1. 规划设计: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布局海绵城市设施,确保城市各项功能得到有效整合。

2. 建设工程:加大海绵城市建设投入,加快建设进度,重点推进雨水花园、湿地公园、人工湿地等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地表径流的自然渗透和蓄滞能力。

3. 管理运营: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加强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城市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

4. 宣传推广: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知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

2. 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 技术支持: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工程和管理运营的技术水平。

五、预期效果1. 城市内涝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城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2. 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城市面临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得到缓解。

3. 城市抗灾能力得到增强,城市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得到降低。

4. 城市居民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六、总结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

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3.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

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

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削减率≥45%,水面保持率≥15.5%。

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60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60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6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1日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53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内容。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在巩固“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年底,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持续完善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到2020年年底,实现线上平台和实体大厅高度融合,基本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泰政办发〔2021〕93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0日泰州市“十四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城市管理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是保证城市高效顺畅运转的基础性工作。

城市管理直接服务市民群众,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发展,对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擦亮“健康名城、幸福泰州”城市名片,推进“一轴三极三城”建设,推动泰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泰政发〔2021〕18号)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泰州城市管理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覆盖泰州市行政区域。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十三五”取得成绩“十三五”期间,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城管让城市更美好”的目标,创新管理理念、优化体制机制、推进整治提升、强化长效措施,城市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1.市容环境实现新提升。

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931”整治项目2167个、拓展项目2881个,创成“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成省城市管理示范路12条、示范社区5个。

编制《泰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完成济川路和东进路立面改造,市区84条道路1350座路名牌更换到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泰政办发〔2021〕94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泰州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全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10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26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办发〔2021〕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提高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等要求低限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其中,列入“三比一提升”考核的沿江A档园区原则上不低于1.5,非沿江A档园区、沿江B档园区原则上不低于1.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物流仓储业等特定产业,以及基于环保、安全、消防等要求和特殊生产工艺的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商务等相关部门集体决策认定,但不得低于省建设用地指标要求。

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鼓励企业建设、使用、租用四层以上配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管河道保护规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管河道保护规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管河道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泰政办发〔2020〕59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管河道保护规划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管河道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4日泰州市管河道保护规划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河道基本情况第三章河道功能第四章河道保护方案与措施第五章实施安排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

落实《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突出河道空间要素、资源和公益性功能保护,维护河道生命健康,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结合“两违”整治、“三乱”治理,规范河道管理行为,实现河道长效管理和资源合理利用,促进泰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以维护河道生命健康为主旨,以保障河道功能良好为基础,以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以强化河道空间管控、规范河道开发利用为抓手,不断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规划原则。

规划编制坚持下列原则:(一)生态优先、保护为要的原则;(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三)联动合作、协调共治的原则;(四)社会参与、共护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6.《江苏省防洪条例》7.《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8.《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9.《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10.《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1.《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12.《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13.《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14.《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15.《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16.《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17.《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18.《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泰政规〔2011〕2号)19.《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办发〔2017〕27号)(二)有关标准规范、规划1.《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SL201-2015)2.《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SL709-2015)3.《防洪标准》(GB50201-2014)4.《治涝标准》(SL723-2016)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DB32/T 3674-2019)7.《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8.《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国办函〔2017〕20号)9.《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办函〔2012〕124号)10.《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发〔2003〕29号)及2016年调整补充的水功能区划成果11.《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12.《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13.《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苏政复〔2018〕97号)14.《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年修订)》(苏政复〔2019〕20号)15.《江苏省耕地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苏发改农经发〔2017〕1176号)16.《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苏水计〔2020〕8号)17.《泰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6-2030)》(泰政办发〔2018〕70号)18.《泰州市城市水系规划》(修编)(泰政办发〔2018〕71号)19.《泰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2030)》20.《泰州市内河航道网规划(2015-2030)》21.《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阶段性成果第五条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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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

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3.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

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安
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

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削减率≥45%,水面保持率≥15.5%。

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近期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完成近期规划海绵分区的海绵城市区域建设,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解决分区内的河流生态退化、水体黑臭、内涝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分区内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建设水平。

2019-2020年,对6个海绵分区的建设以每年50%以上的面积推进,到2020年完成22%的建成区面积建成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目标。

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建筑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类型的新改扩建项目,在2019—2020年竣工的,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须达到100%。

(1)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海绵分区
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海陵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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