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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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全文

2018年《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全文

2018年《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全文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4月20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的决定(2018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2017年12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引导公众绿色出行,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公共汽车和电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专用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停车场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调整、公布、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二)组织相关单位建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的公共停车场;(三)负责市人民政府全额投资的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四)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基础数据库;(五)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六)建立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信用记录;(七)指导和监督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受委托的负责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日常管理的单位开展停车场管理工作;(八)指导停车场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服务工作;(九)依法实施有关的行政处罚;(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范本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范本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范本1. 目的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地下室车库的使用,并确保车辆安全、管理便捷、环境卫生以及居住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地下室车库的使用和管理。

3. 车位申请与分配3.1 车位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申请手续。

3.2 车位分配原则为先申请、先审批、先付款。

3.3 车位分配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4. 车辆管理4.1 车辆停放需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路面。

4.2 车辆进入车库需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速或占用其他车道。

4.3 车辆离开车库时,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并礼让出入口附近的行人。

5. 车位费用5.1 车位费用由车位管理部门统一收取,缴费标准以及缴费方式将另行通知。

5.2 车位费用应按时缴纳,如逾期未缴,车位管理部门有权暂停或取消车位使用权。

6. 安全管理6.1 车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2 车库内禁止非法修理、加油、清洗车辆。

6.3 车库内禁止倒车、漂移等危险驾驶行为。

6.4 发现车库内有可疑人员或车辆时,应及时向车位管理部门报告。

7. 设备设施维护7.1 车库设备设施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7.2 如发现车库设备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车位管理部门报告。

7.3 车库内临时施工或维修需提前通知车位使用者,并做好交通指引。

8. 环境卫生管理8.1 车库内禁止乱丢废弃物品,保持车库内环境整洁。

8.2 车库内禁止倾倒污水或其他污染物。

8.3 车位使用者应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得损坏车位设施。

9. 违规处理9.1 严禁逾期未缴纳车位费用。

9.2 发现车位使用者存在违规行为,车位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车位使用权等。

9.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车位管理部门有权向相关部门报案,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 其他事项10.1 本管理规定由车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筑工程营造工艺工法标准—地下车库地坪篇

建筑工程营造工艺工法标准—地下车库地坪篇

共同创造城市的美丽
MAKE OUR CITY MORE BEAUTIFUL TOGETHER
(二)地坪基层施工
2. 施工准备 2.7 地下车库地坪宜利用找平层厚度设置排水沟,坡度根据集水井位置设置。
排水沟宽不小于 100mm
过门处底部埋设 直径50mm的镀锌管
排水沟阳角倒角
集水井与排水沟
排水沟参考做法
混凝土地面找平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找平层(兼找坡)的厚度最薄处不应小于100mm,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5。 2、应在混凝土找平层顶面下30mm处配置直径为6mm,间距为150mm~200mm 的双向钢筋网。
共同创造城市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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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坪基层施工
2. 施工准备
2.5 结构墙、柱脚和集水井等边角细部处理到位。 2.6 施工前,在地面与墙、柱底部交接部位设置10~15mm厚泡沫板(墙、柱底部 有排水沟位置的和四周割伸缩缝的独立柱不用设置),泡沫板高出找平面,使地坪 混凝土浇筑后与墙、柱底隔开,以防止地坪裂缝。
地面与墙、柱底部交接部位设置厚泡沫板
共同创造城市的美丽
MAKE OUR CITY MORE BEAUTIFUL TOGETHER
(三)耐磨地坪
初凝
撒第一次耐磨剂
压平,磨平
耐磨硬化剂撒布,压平、磨平。
共同创造城市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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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耐磨地坪
2. 面层施工 2.5 调浆、整平:当撒布的硬化材料受到混凝土表层水湿润完全后,开始用抹光机调 浆抹平,再撒布第二次材料;第二次的撒布应针对第一次撒布缺陷作弥补、修正, 以求均匀;第二次撒布的硬化材料完全湿润后,同样用抹光机进行调浆整平;部分 提早硬化的区域,应迅速进行收光程序。

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技术标

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技术标

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技术标1. 引言地下车库是现代城市交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地下车库的建设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以确保安全性、便利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介绍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技术标的相关内容。

2. 设计标准地下车库交通设施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2.1 车库布局车库布局应合理,能够容纳足够的停车位和车辆流量。

每个停车位应具备合适的尺寸和通行空间,以保证车辆的安全停放和行驶。

2.2 出入口设计出入口是地下车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考虑交通流量、安全性和便利性。

出入口的宽度、高度和坡度要符合相应的标准,以确保车辆顺利出入。

2.3 车库通风地下车库通风是确保车库内空气质量和正常运营的重要因素。

通风系统需要考虑车库尺寸、停车位数量和周边环境,以确保良好的通风效果。

2.4 照明设计车库照明需要满足光照强度和照明均匀性的要求,以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同时,照明设施应具备节能和环保的特点。

2.5 消防设施地下车库需要配备合适的灭火系统和应急疏散通道,以防止火灾发生和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应遵循相应的消防标准和法规。

3. 施工标准地下车库交通设施的施工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3.1 地基处理地下车库的地基处理需要符合相应的地基处理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3.2 结构施工地下车库的结构施工需要遵循相应的结构施工标准和要求,以保证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3 防水处理地下车库需要进行防水处理,以防止地下水渗漏和车库内部积水。

防水处理应符合相应的防水标准和要求。

3.4 设备安装地下车库的设备安装需要符合相应的安装标准和要求,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4. 使用标准地下车库交通设施的使用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4.1 使用安全地下车库的使用应注意安全事项,遵守车库内的交通规则和标识,以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2 车辆管理地下车库应配备合适的车辆管理系统,如车牌识别系统、停车位指示系统等,以便对车辆进行管理和监控。

XXXX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doc

XXXX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doc

XXXX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

地下车库设计技术与标准2018版地下车库设计技术与标准目录一、地下车库建筑设计1二.地下车库9的结构设计三.地下车库电气设计11四.地下车库暖通空调设计14五、地下车库给排水设计1五、地下车库管线综合设计24一、地下车库建筑设计为了控制地下车库的建设规模和使用效率,努力使地下室空间的使用效率最大化,特制定以下标准:1、地下车库设计原则1.1地下车库应严格控制规模和面积,原则上满足规划要求的停车位比例和功能要求。

1.2地下车库原则上没有机械停车位。

1.3地下车库应尽可能相互连接,以减少地面车辆的进出。

1.4塔楼应与地下车库直接相连。

塔下空间应尽量利用,可用作停车位、非机动车车库、设备间、人防入口和可销售的储藏室。

1.5多层地下室或人防部分应尽可能安排在最后阶段。

1.6地下车库的层数和范围应结合地形高差等因素进行设置,在满足规划和消防的前提下,合理减少地下车库的埋深。

1.7地下车库应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层数。

2.车辆入口和出口的位置以及人员入口和出口的位置2.1应尽量将人与车辆分开。

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应尽可能直接向外,以控制机动车进入住宅区。

2.2一期应设置两个地下室出入口。

2.3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不得设置在住宅客厅、卧室的门窗前,影响住宅质量。

2.4雨棚应建在汽车坡道的入口和出口上方。

2.5在人员出入口处,应首先考虑塔的垂直交通。

独立人员的出入口应相对于住所均匀布置,不影响景观。

2.6根据不同地方消防实施的不同,如果允许借用防火分区之间的疏散口,应考虑借用,以减少疏散口数量,提高车辆举升效率。

3.停车位和车道3.1车辆与车辆、墙壁、立柱和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离:汽车(小型汽车)的基本尺寸长×宽1800×4800毫米汽车之间的横向间距600毫米汽车与柱子之间的净间距300毫米汽车与墙壁、护栏和其他建筑物之间的净间距横向:纵向600毫米:500mm垂直间距500mm平行停车间距1200mm垂直间距1300mm3.2停车位尺寸:普通停车位2400毫米x5300毫米大型停车位2600毫米x5300毫米豪华停车位2700毫米x5700毫米迷你停车位2200毫米x4200毫米3中高档建筑地下车库大型停车位比例:省会及以上(包括大连、青岛、宁波、厦门)项目配置20-一、地下车库建筑设计1二.地下车库9的结构设计三.地下车库电气设计11四.地下车库暖通空调设计14五、地下车库给排水设计1五、地下车库管线综合设计24一、地下车库建筑设计为了控制地下车库的建设规模和使用效率,努力使地下室空间的使用效率最大化,特制定以下标准:1、地下车库设计原则1.1地下车库应严格控制规模和面积,原则上满足规划要求的停车位比例和功能要求。

2018年度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规定

2018年度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规定

2018年度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规定地下车库设计技术及标准2018版Administrator地下车库设计技术及标准⽬录⼀、地下车库建筑设计 (1)⼆、地下车库结构设计 (9)三、地下车库电⽓设计 (11)四、地下车库暖通设计 (14)五、地下车库给排⽔设计 (29)五、地下车库管线综合设计 (24)⼀、地下车库建筑设计为控制地下车库的建设规模和使⽤效率,⼒求地下室空间使⽤效益最⼤化,特制定以下标准:1、地下车库设计原则1.1地下车库应严格控制规模及⾯积,原则上满⾜规划要求车位配⽐和功能要求即可。

1.2地下车库原则上不设置机械车位。

1.3地下车库之间尽可能相互连通,减少地⾯汽车出⼊⼝。

1.4塔楼需与地下车库直接连通。

塔楼下⽅空间应尽量利⽤,可作为车位、⾮机动车库、设备房、⼈防⼝部、可销售储藏室使⽤。

1.5多层地下室或者⼈防部分应尽可能往最后分期安排。

1.6地下车库层数及范围设置应结合地形⾼差等因素,在满⾜规划及消防前提下合理减少地库埋深。

1.7地下车库在满⾜使⽤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层数。

2、汽车出⼊⼝位置和⼈员出⼊⼝位置2.1应尽量做到⼈车分流。

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应尽量直接对外,控制机动车进⼊⼩区内部。

2.2⾸期范围宜设两个地库出⼊⼝。

2.3地下车库的汽车出⼊⼝不应布置在住宅客厅和卧室的门窗的前⽅,影响住宅品质。

2.4汽车坡道出⼊⼝上⽅应做⾬棚。

2.5⼈员出⼊⼝应⾸先考虑利⽤塔楼的垂直交通。

独⽴⼈员出⼊⼝应相对住宅均匀布置,且不影响园林景观。

2.6根据各地⽅消防执⾏情况不同,若允许防⽕分区之间借⽤疏散⼝应考虑借⽤,减少疏散⼝数量,提⾼提车效率。

3、车位和车道3.1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最⼩净距:3.2停车位尺⼨:3.3 中端、中⾼端楼盘地下车库⼤型车位占⽐:省会及以上城市(含⼤连、青岛、宁波、厦门)项⽬配置20-25%的⼤型车位,三线城市项⽬配置15-20%的⼤型车位。

3.4 ⼤型车位应尽量在靠近塔楼区域设置,并考虑使⽤要求均匀布置,不应远离塔楼集中设置。

停车库管理制度

停车库管理制度

停车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库管理,提高停车场管理水平,保障车主和停车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保证车辆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流程。

第六条停车场管理应当注重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停车场管理应当注重员工素质的提高,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八条停车场管理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车安全。

第九条停车场管理应当积极开展文明宣传教育,增强车主的文明意识。

第十条停车场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停车场管理第十一条停车场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停车场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停车场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停车场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当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停车场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定期对停车场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停车场的卫生和环境的整洁。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做好停车位的标识和管理,合理规划停车位的分配和使用。

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便捷的停车服务和管理功能。

第十八条停车场应当建立车辆进出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进出的安全和畅通。

第十九条停车场应当建立收费和计费规定,保证收费的公平和合理。

第二十条停车场应当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保证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和安全疏散。

第三章停车场使用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应当按照统一的规定管理停车位,车主应当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应当加强车辆的认证管理,对于未经认证的车辆不得进入停车场。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应当加强收费管理,车主应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应当加强巡查管理,发现违规停车和其他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2]

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2]

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停车场车库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库的秩序和安全,保护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停车场车库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管理的停车场车库。

3. 管理标准3.1 车库设施管理3.1.1 车库内需要清楚标明停放车辆的区域,并确保车道宽度充足消防安全要求。

3.1.2 车库内需要设置防火、照明和通风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

3.1.3 车库内设施如停车位线条、停车位编号或标识牌、指示牌等应清楚可见,便利车辆停放。

3.1.4 车库内应设立监控系统,监管停车场车位使用情况。

3.1.5 车库内应配备适时处理车辆故障和事故的急救设备,并定期组织急救演练。

3.1.6 车库管理人员应负责定期巡查车库内的设施设备情况,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更换。

3.2 停车管理3.2.1 车库的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和临时停车位两种,业主有优先使用权,员工和访客依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停放车辆。

3.2.2 车库管理人员应订立停车位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制度,并告知车库用户。

3.2.3 车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停车位使用情况,对于停放杂物、乱停乱放的车辆适时进行整理和处理。

3.2.4 停车场车位使用情况应实时记录,并定期进行报表整理和分析,以便管理人员对车位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

3.2.5 车库管理人员应保证司机依照规定停放车辆,不得越线、遮挡其他车辆或拦阻通行。

3.2.6 车库管理人员对于违规停放、长时间占用车位、未按时缴纳停车费等行为应进行警示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示、罚款等。

3.3 出入管理3.3.1 车库的出入口设立安全措施,包括闸门、车牌识别系统等,以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车辆和人员可进出。

3.3.2 车库入口应设立临时停车位供访客使用,并进行有效的访客管理。

3.3.3 车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新停车场车位和通行人员的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的精准性和安全性。

3.3.4 车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停车场内安全隐患的检查,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本领。

地下车库验收标准

地下车库验收标准

地下车库验收标准地下车库作为一个重要的停车设施,其验收标准对于保障车库的使用安全和正常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地下车库验收标准主要包括车库结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地下车库的结构,验收标准要求车库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结构件应当牢固、平整、无渗漏、无开裂、无空鼓等质量缺陷。

另外,地下车库的通风、照明等设施也需要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确保车库内部空气流通良好,照明充足。

对于地下车库的排水系统,验收标准要求排水系统应当设计合理,排水通畅,防止水浸现象的发生。

其次,地下车库的设备设施也是验收的重点之一。

验收标准要求车库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紧急照明、视频监控等设备应当齐全、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特别是消防设施,要求车库内应当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另外,地下车库的安全管理也是验收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验收标准要求车库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吸烟、禁止乱丢垃圾、车辆行驶注意事项等,提醒车主和行人注意安全。

同时,车库管理方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车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总的来说,地下车库验收标准是对地下车库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指导,其合理性和严格性直接关系到车库的使用安全和服务质量。

在验收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地下车库的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到位。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地下车库的正常运行,为车主和行人提供一个安全、便利的停车环境。

上海技防办2018新规+补充

上海技防办2018新规+补充

DB31/294-2010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X系统要求核心摘要: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X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X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根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共租赁房的安全技术防X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X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1 X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X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X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根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公共租赁房的安全技术防X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X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X性引用文件如下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X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X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XGB 50348-2004 安全防X工程技术规X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X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X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X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X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与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X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局部: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5.2 周界报警系统要求系统的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误报率较低的入侵探测装置。

当系统的前端选用无物理阻挡作用的入侵探测装置时,应安装摄像机,通过视频监控与报警的联动,对入侵行为进展图像确认、复核。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模版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模版

地下室车库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地下室车库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车库管理的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下室车库的使用范围为小区内的业主及家属,其他相关人员需经业主同意并向物业部门做出书面申请。

第三条地下室车库的开放时间为每日6:00至次日次日凌晨2:00,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得在非开放时间使用或停放车辆。

第四条车库内的车辆管理及管理人员责任由物业公司全权负责。

第五条业主及其家属使用地下室车库时需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和管理人员的指导。

第二章车库使用规定第六条业主及其家属使用地下室车库前,需要在物业部门办理车库使用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交纳管理费用。

第七条业主及其家属在车库内停放车辆时,需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存放故障车辆。

第八条业主及其家属停放车辆时,应该遵守车位间距的规定,确保停车的合理性,并确保不占用其他车位。

第九条车辆驶入地下室车库前,应当关闭车辆所有车窗和车门,并确保车内物品不外露。

第十条禁止在地下室车库内进行任何形式的维修、加油、清洗车辆等非车库管理规定允许的行为。

第十一条使用地下室车库的业主及家属应当保持车库内的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二条业主及其家属驶入地下室车库时,需凭借车辆管理卡或电子门禁卡刷卡进入。

第十三条非业主及其家属需经过相关授权方可使用地下室车库,授权必须经过业主的书面同意,并在物业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出库时,车辆驶离地下室车库,需进行刷卡出库,并确保车辆安全驶离。

第十五条出入地下室车库的车辆需按照车位指引停放并遵守指示,不得随意变更停放位置。

第十六条非业主及其家属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放在地下室车库内的车辆,应向物业部门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在地下室车库内严禁进行危险品、易燃物品等违反安全规定的存放。

第十八条业主及其家属使用地下室车库内的公共设施时,需爱护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破坏或损坏。

第十九条地下室车库内应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由物业公司负责购买、安装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检测。

2018年《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全文

2018年《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全文

2018年《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全文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4月20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的决定(2018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2017年12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引导公众绿色出行,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

公共汽车和电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专用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等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停车场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调整、公布、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二)组织相关单位建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的公共停车场;(三)负责市人民政府全额投资的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四)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基础数据库;(五)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六)建立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信用记录;(七)指导和监督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受委托的负责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日常管理的单位开展停车场管理工作;(八)指导停车场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服务工作;(九)依法实施有关的行政处罚;(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地下车库验收标准

地下车库验收标准

地下车库验收标准地下车库作为现代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地下车库验收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车库建设质量,确保车库的安全、便利和舒适度。

下面将从设计、施工、设备、环境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地下车库验收标准。

首先,地下车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建筑设计规范、防火规范、排水设计规范等。

设计应合理布局,通道宽敞,车位布局合理,通风、照明等设施齐全。

同时,设计应充分考虑地下水位、地质条件等因素,确保车库在各种自然条件下均能正常使用。

其次,施工质量是地下车库验收的重要一环。

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标准,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地下车库的防水、排水、通风等工程应精细施工,确保车库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漏水、积水等问题。

设备是地下车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设备的验收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车库内的消防设施、照明设备、排风设备等均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

同时,电梯、车辆升降设备等机械设备也应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其安全可靠。

此外,地下车库的环境验收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环境验收包括车库的通风情况、照明情况、噪音情况等。

通风系统应保证车库内空气流通,照明系统应保证车库内明亮度充足,噪音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总的来说,地下车库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验收,才能保证地下车库的质量和安全,为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地下车库验收标准是保障地下车库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其严格执行对于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在地下车库建设时能够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地下车库的质量和安全。

焦作技术管理规定-2018修订版

焦作技术管理规定-2018修订版

《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2018年修订正式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规划科学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在焦作市五城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除遵守法规规定外,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包括建筑退让界线的控制、居住项目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建筑日照要求、停车设施建设、临街建筑建设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及市政管线敷设规定、规划验线和核实、以及违规建设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建筑退让界线的控制第三条沿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道、绿地、架空电力线修建的建筑以及沿建设用地边界修建的建筑,应退让控制界线一定距离。

退让距离除满足日照、消防、防汛、安全等方面的法规规定外,应同时符合本章要求。

第一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道路交叉口范围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按表—1规定增加4米,道路交叉口范围自道路中心线交点起算,主干路为120米、次干路为90米、支路为60米。

第五条建筑的底部设置1~3层裙房,其裙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按表-1规定的2/3控制,主体建筑为退台造型的,应按表-1分层次控制。

第六条规划建设有大量人流、车流的游乐场、体育场、展览馆、影剧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前应留出足够的集散空间,其后退红线距离根据建筑性质、功能、主要出入口方位以及特殊要求具体确定,最小不得小于20米。

第七条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计算,以建筑最突出的外墙(或阳台)为准。

雨棚、台阶等突出外墙的部分后退红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主体建筑退线距离的0.7倍控制。

建筑的基础、采光井等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2米。

第八条基地的围墙外墙线后退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1米,围墙的基础不得深入道路红线内。

第九条单位大门及单层门卫设施后退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根据单位的人员疏散需要确定,后退主、次干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4米,后退城市支路红线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

大门的基础不得深入道路红线内。

2018年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

2018年地下车库技术控制标准

地下车库设计技术及标准2018版地下车库设计技术及标准目录一、地下车库建筑设计 (1)二、地下车库结构设计 (9)三、地下车库电气设计 (11)四、地下车库暖通设计 (14)五、地下车库给排水设计 (23)五、地下车库管线综合设计 (24)一、地下车库建筑设计为控制地下车库的建设规模和使用效率,力求地下室空间使用效益最大化,特制定以下标准:1、地下车库设计原则1.1地下车库应严格控制规模及面积,原则上满足规划要求车位配比和功能要求即可。

1.2地下车库原则上不设置机械车位。

1.3地下车库之间尽可能相互连通,减少地面汽车出入口。

1.4塔楼需与地下车库直接连通。

塔楼下方空间应尽量利用,可作为车位、非机动车库、设备房、人防口部、可销售储藏室使用。

1.5多层地下室或者人防部分应尽可能往最后分期安排。

1.6地下车库层数及范围设置应结合地形高差等因素,在满足规划及消防前提下合理减少地库埋深。

1.7地下车库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层数。

2、汽车出入口位置和人员出入口位置2.1应尽量做到人车分流。

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应尽量直接对外,控制机动车进入小区内部。

2.2首期范围宜设两个地库出入口。

2.3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不应布置在住宅客厅和卧室的门窗的前方,影响住宅品质。

2.4汽车坡道出入口上方应做雨棚。

2.5人员出入口应首先考虑利用塔楼的垂直交通。

独立人员出入口应相对住宅均匀布置,且不影响园林景观。

2.6根据各地方消防执行情况不同,若允许防火分区之间借用疏散口应考虑借用,减少疏散口数量,提高提车效率。

3、车位和车道3.1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最小净距:3.2停车位尺寸:3.3 中端、中高端楼盘地下车库大型车位占比:省会及以上城市(含大连、青岛、宁波、厦门)项目配置20-25%的大型车位,三线城市项目配置15-20%的大型车位。

3.4 大型车位应尽量在靠近塔楼区域设置,并考虑使用要求均匀布置,不应远离塔楼集中设置。

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2018版)

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2018版)

总则1、为方便各级管理人员对集团项目得控制,统一集团对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控制标准,特制定《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本《导则》根据集团产品线分级体系编制而成,适用于全系列产品线得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

3、本《导则》针对建筑专业,其她专业要求详见相关专业技术设计规定。

4、各区域公司应严格按本《导则》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见特殊情况或出现更好得技术措施时,请及时提报集团总师室,以便集团总师室及时对《导则》进行修订。

5、集团项目得地下车库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与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与标准得规定。

本《导则》中得尺寸单位除特别注明外,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第一章地下汽车库1、1 基本布局原则1、1、1 配车比例(1) 规范指标①可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土地出让合同等要求适当变通。

以上海项目为例,住宅配车数量与户型面积成正比,不同物业类型中配车比例从高到低依为:餐饮、办公、商业。

在报建算停车指标过程中,可适当采取将部分餐饮、办公按照一般商业来报建得办法,以减少停车数量指标;住宅也分为几个档次,当实际面积与分档面积相差不多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微调来实现配车比例得降档变化;②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意向拿地时可与政府协商配车指标;(2)建议与结论①所有类型得车库必须首先同时满足国家规范、地方规范及土地合同要求;②对于不考虑人车立体分流得楼盘,可考虑10%得地面停车,并尽可能做足地面车位;③对于高端楼盘,完全人车立体分流,可在地面上不留停车位。

若有对外经营得地面商业,可适当考虑少量地面停车。

1、1、2 单车位面积经济指标单车位面积:《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明确垂直后退停车所需得车道宽度最小,单车位面积最省。

为提高停车效率,原则上设计时都应采用垂直后退停车。

根据集团要求,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38平方米,非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33平方米。

注:面积计算原则1、人防车库面积=人防停车面积+人防设备用房面积2、非人防车库面积=非人防停车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停车面积)+非人防车库设备用房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设备用房面积)3、为鼓励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如利用主楼下空间停放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纳入总体数量,主楼下部投影空间不计入车库面积。

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2018版)(技术部)

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2018版)(技术部)

总则、为方便各级管理人员对集团项目的控制,统一集团对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控制标准,特制定《地下车库与非机动车库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根据集团产品线分级体系编制而成,适用于全系列产品线的地下汽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

、本《导则》针对建筑专业,其他专业要求详见相关专业技术设计规定。

、各区域公司应严格按本《导则》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见特殊情况或出现更好的技术措施时,请及时提报集团总师室,以便集团总师室及时对《导则》进行修订。

、集团项目的地下车库设计除应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各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本《导则》中的尺寸单位除特别注明外,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第一章地下汽车库基本布局原则1.1.1配车比例()规范指标①可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律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合同等要求适当变通。

以上海项目为例,住宅配车数量与户型面积成正比,不同物业类型中配车比例从高到低依为:餐饮、办公、商业。

在报建算停车指标过程中,可适当采取将部分餐饮、办公按照一般商业来报建的办法,以减少停车数量指标。

住宅也分为几个档次,当实际面积与分档面积相差不多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微调来实现配车比例的降档变化。

②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意向拿地时可与政府协商配车指标。

()建议和结论①所有类型的车库必须首先同时满足国家规范、地方规范及土地合同要求。

②对于不考虑人车立体分流的楼盘,可考虑的地面停车,并尽可能做足地面车位。

③对于高端楼盘,完全人车立体分流,可在地面上不留停车位。

若有对外经营的地面商业,可适当考虑少量地面停车。

1.1.2单车位面积经济指标单车位面积:《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中明确垂直后退停车所需的车道宽度最小,单车位面积最省。

为提高停车效率,原则上设计时都应采用垂直后退停车。

根据集团要求,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平方米,非人防车库单车位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注:面积计算原则、人防车库面积人防停车面积人防设备用房面积、非人防车库面积非人防停车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停车面积)非人防车库设备用房面积(不含主楼投影内设备用房面积)、为鼓励充分利用地下室空间,如利用主楼下空间停放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纳入总体数量,主楼下部投影空间不计入车库面积。

车库定置管理制度

车库定置管理制度

车库定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车库定置管理,保护车库定置设备的安全和完好,优化车库定置管理流程,提高车库定置管理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车库定置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车库定置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合理使用车库定置设备,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第二章车库定置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车库定置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管理。

第五条车库定置管理应加强对车库定置设备的维护养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六条车库定置管理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车库定置管理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车库定置管理应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三章车库定置管理的组织管理第九条建立车库定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条车库定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车库定置设备的维护养护,制定完善的维护养护计划。

第十一条车库定置管理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车库定置管理机构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车库定置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车库定置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并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四条车库定置设备的使用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十五条车库定置设备的使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车库定置设备的使用应做好日常维护养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五章车库定置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车库定置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

第十八条车库定置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建设与完善。

第十九条车库定置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二十条车库定置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章车库定置设备的维护养护第二十一条车库定置设备的维护养护应与设备使用同步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单位多层车库管理制度

单位多层车库管理制度

单位多层车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多层车库管理,保障车辆安全以及提高车库设施的利用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设的多层车库,包括地下和地上各层车库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车库管理采用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确保车辆及车库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车主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配合车库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第五条车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维护车库的秩序和安全。

第六条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对车库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本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七条车主须凭有效证件和车辆登记证明进入车库,并按照车库管理规定停放车辆。

第八条车主应当主动遵守车库内的交通规则,保持车辆速度适中,不得超速行驶。

第九条车主应当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将钥匙挂在易被盗取的地方。

第十条车主对车库内的公共设施应当爱护,不得私自破坏或刻意损坏。

第十一条车主在使用车库期间发现其他车辆或设施出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车库管理员处理。

第十二条车主应当主动配合车库管理员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无漏油、无疲劳驾驶等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车主应当遵守车库的管理规定,按时缴纳停车费并遵守停车时限。

第三章车库设施管理第十四条车库设施包括道闸、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照明设备等,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车库设施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不得私自调整设施设置或操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车库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车库出入口的物理钥匙,不得将钥匙交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七条车库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车库内发生的抢劫、盗窃、打架等安全事件,维护车库的安全秩序。

第十八条车库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十九条车库管理人员应当与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定期对车库设施的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第四章车库安全管理第二十条车库管理人员应当坚持以安全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加强车库的安全防范意识。

车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车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车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车库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车库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GB 50800-1996)等有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车库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车库施工应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整个施工过程中,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操作环节,全面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和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并将其纳入施工总包管理范围内。

第五条安全生产是施工的第一要务,车库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六条车库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七条车库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使用防护装备和急救措施。

第八条车库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对施工进度和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在车库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标志,设置安全警示牌,对施工现场进行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清晰了解施工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车库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道路、人员进行有效管控,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

第十一条车库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和疏散通道,设立明显的标识和指示,提供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备。

第十二条车库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做好设备运行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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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设计技术及标准2018版Administrator地下车库设计技术及标准目录一、地下车库建筑设计 (1)二、地下车库结构设计 (9)三、地下车库电气设计 (11)四、地下车库暖通设计 (14)五、地下车库给排水设计 (29)五、地下车库管线综合设计 (24)一、地下车库建筑设计为控制地下车库的建设规模和使用效率,力求地下室空间使用效益最大化,特制定以下标准:1、地下车库设计原则1.1地下车库应严格控制规模及面积,原则上满足规划要求车位配比和功能要求即可。

1.2地下车库原则上不设置机械车位。

1.3地下车库之间尽可能相互连通,减少地面汽车出入口。

1.4塔楼需与地下车库直接连通。

塔楼下方空间应尽量利用,可作为车位、非机动车库、设备房、人防口部、可销售储藏室使用。

1.5多层地下室或者人防部分应尽可能往最后分期安排。

1.6地下车库层数及范围设置应结合地形高差等因素,在满足规划及消防前提下合理减少地库埋深。

1.7地下车库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层数。

2、汽车出入口位置和人员出入口位置2.1应尽量做到人车分流。

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应尽量直接对外,控制机动车进入小区内部。

2.2首期范围宜设两个地库出入口。

2.3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不应布置在住宅客厅和卧室的门窗的前方,影响住宅品质。

2.4汽车坡道出入口上方应做雨棚。

2.5人员出入口应首先考虑利用塔楼的垂直交通。

独立人员出入口应相对住宅均匀布置,且不影响园林景观。

2.6根据各地方消防执行情况不同,若允许防火分区之间借用疏散口应考虑借用,减少疏散口数量,提高提车效率。

3、车位和车道3.1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最小净距:3.2停车位尺寸:3.3 中端、中高端楼盘地下车库大型车位占比:省会及以上城市(含大连、青岛、宁波、厦门)项目配置20-25%的大型车位,三线城市项目配置15-20%的大型车位。

3.4 大型车位应尽量在靠近塔楼区域设置,并考虑使用要求均匀布置,不应远离塔楼集中设置。

3.5 大型车位应尽量在非标准柱跨里设置。

如需在标准柱跨里设置时,应选用“2+1”的模式进行布置,避免加大标准柱网跨度。

3.6 当尽端跨或跨中一侧有防火墙时,应兼顾3.1的最小间距要求。

3.6 地下车库应利用空间增设微型车位。

3.7 华府楼盘的车位设置,应结合项目定位、用地情况选用普通车位、豪华车位、或普通车位与豪华车位结合的方式进行布置。

3.8 地下车库应根据出口位置确定主车行道。

主车行道应清晰明了,行车道主要考虑通达各车位的便捷性。

3.9 停车位尽量在行车道双向布置,提高停车效率。

3.10 车库中尽量避免尽端式停车位,提高车位的合理性。

3.11 多层地下车库的汽车坡道应尽量在同一水平投影位置上设置,避免各层间车辆穿行,同时提高停车效率。

3.12车道及汽车库出入口最小宽度4、地下车库层高4.1车位(车道)净高度4.2设备管道高度4.2.1设备管道高度考虑通风管道和消防喷淋。

中高端楼盘不大于550 mm(含安装尺寸),华府楼盘不大于600 mm(含安装尺寸)4.2.2设备管道应尽量避开梁高较大的位置。

局部设备管道交叉的位置如影响层高,建议结构考虑宽扁梁或单向的反梁。

4.2.3车库内通风管道主要应布置在车位尾部。

4.3地面找坡层厚度:4.3.1最大厚度不大于150mm ,地面坡度不大于0.5%4.4地下室车库梁下净高5、地下车库柱网5.1横向柱网:中高端楼盘按照7800mm~8000mm横向开间设置标准柱网。

5.2纵向柱网:当基础为桩基时,考虑大柱网;当基础为独立基础时,考虑小柱网。

5.3 大型商业地下室车库柱网以上部商业空间柱网要求为准。

5.4 应根据最优化的车位布置结构柱网,地下室柱网可不用完全对齐塔楼柱网,错位处用斜梁搭到塔楼上。

5.5 优选扁柱,柱长边尺寸平行于车位方向,柱截面长宽比取1.2~1.5,推荐400×500,400×600,500×600,500×700尺寸。

6、防火分区的划分和疏散楼梯的设置6.1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优先考虑合用塔楼楼梯作为地下车库疏散,减少独立的出地面疏散楼梯。

6.2 应考虑合用防火分区间独立的出地面疏散楼梯。

6.3 应考虑合并防火分区之间通风井。

7、阳光车库7.1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华府定位的项目应考虑设半地下室车库或局部下沉庭院,实现自然通风采光。

7.2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除严寒和寒冷地区外,最冷月平均温度-5℃以上地区,可考虑设半地下室车库或局部下沉庭院,实现自然通风采光。

8、人防地下室8.1 人防口部应首先考虑设置在塔楼下方地下室区域,同时避免影响塔楼下方的车位布置。

8.2 人防分区的划分需兼顾少设人防门。

8.2 人防专用的疏散口部楼梯地面尽量考虑平时掩埋。

9、地下设备房9.1 小区内设备用房应尽量集中布置,设置在小区地下车库内。

当无地下车库可利用时,应尽量在塔楼下方设置地下设备用房,利用塔楼楼梯疏散。

9.2 设备用房应尽量利用塔楼及周边空间设置;9.3 发电机房应尽量靠近汽车出入口坡道和地下室端部外墙布置,以便设计发电机房的冷却进排风。

9.4 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要紧靠疏散楼梯布置以便直接疏散。

10、设置机动车充电装置10.1 地下车库规划设计时,应根据国家规范要求设置机动车充电桩数量11、非机动车库11.1 位置首先应考虑设置在塔楼地下室或夹层位置。

11.2 非机动车坡道应尽量合并设置。

11.3 非机动车库应设置电动车充电位置。

12、地下室排水12.1 地下汽车库、地下自行车库的车道出入口处设置截水沟。

12.2 地下车库地面建筑找坡排水,坡向集水井,集水井应尽量布置在车位尾部。

12.3 地下车库需设置排水沟时,除上下坡道端的截流水沟外,其余排水沟应设在车位尾部,且不应穿越主要车道。

排水沟应采用明浅沟形式。

13、地下室顶板覆土13.1 应根据当地绿地管理技术规定确定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

13.2 严寒、寒冷地区应考虑冻土深度要求。

13.3 如无绿地、冻土深度要求时,地库顶板覆土原则上控制800~1200mm。

13.4 由于种植大树或者敷设管线需要时,可局部堆高或下沉。

二、地下车库结构设计1、地下车库柱网1.1 应根据最优化的车位布置结构柱网,地下室柱网可不用完全对齐塔楼柱网,错位处用斜梁搭到塔楼上。

1.2 优选扁柱,柱长边尺寸平行于车位方向,柱截面长宽比取1.2~1.5,推荐400×500,400×600,500×600,500×700,600×700,600×800尺寸。

2、地下室顶板结构2.1 地下室顶板结构形式:当地审图机构要求执行防水规范的,地下室顶板最小厚度取250mm,顶板结构形式优先采用框架梁+加腋大板,次选框架梁+大板结构布置方案。

当地审图机构不要求执行防水规范,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时,顶板最小厚度取180mm,不作为嵌固端时,顶板最小厚度按结构规范取值,顶板结构形式优先采用框架梁+加腋大板方案,次选单向次梁单向板布置方案。

2.2 地下室顶板消防车荷载不可满片均布,只应在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面范围布置,消防车荷载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考虑覆土厚度计算等效荷载,且分别按板、次梁、主梁框架分别计算。

2.3 顶板板内力计算应按弹性板计算,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情况下配筋按裂缝控制,裂缝控制宽度为0.3mm。

当有人防荷载时,人防工况应按塑性计算,平时工况按弹性计算,两者取大值进行施工图设计。

3、地下室底板结构3.1 当天然地基承载力能够满足要求时,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加防水板或筏板基础加下柱墩的基础形式,不设基础拉梁。

3.2 当采用桩基础时,底板采用防水板,承台之间不设拉梁。

3.3 当地下水位低于底板以下,且基底为岩石地基,可取消结构底板,做建筑地面。

3.4 底板配筋应采用构造通长双层双向钢筋网,柱位处另加短钢筋网。

4、地下室中间层板4.1 地下室中间层板宜采用单向次梁结构布置,板厚100~120mm。

4.2 汽车车库荷载应根据板格分类按荷载规范取值。

4.3 中间层板内力计算应按塑性板计算。

5、侧壁5.1 侧壁厚度大于等于300mm时,不做暗柱和暗梁。

当侧壁厚度小于300mm 时,可考虑设置扶壁柱以保证钢筋的可靠锚固。

5.2 外墙配筋采用长短筋配合形式。

水平钢筋细而密,间距≤150mm,直径10~16mm,配筋率0.15%,置于竖筋外侧。

6、车道6.1 车道两侧不做混凝土墙,用梁加高做法搭接车道板。

7、防水构造7.1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

混凝土抗渗等级P6(水头H<10m)、P8(水头10≤H<20m)。

满足抗渗等级的混凝土不得额外添加微膨胀剂、防水剂。

7.2 地下室不设永久伸缩缝,超长地下室可根据经验合理设置后浇带、加强带。

后浇带、加强带贯通底板、侧壁和顶板。

7.3 底板厚度超过600的,可取消底板建筑防水层,采用结构防水,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情况下配筋按裂缝宽度0.4mm控制。

7.4 上部无塔楼地下室必须进行抗浮计算,抗浮不满足的,当抗浮力稍小于浮力的,可采用加大基础埋深,底板回填素混凝土的压重方式抗浮,当采用桩基础的,桩基础应满足抗压和抗浮两种工况,不宜另外设置抗浮桩(锚杆),当采用天然地基基础的,根据经济比选结果采用抗拔桩或锚杆抗浮,并均匀布置。

三、地下车库电气设计1、电气设备房设置原则1.1小区开闭所、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电气设备房原则上设置在地下车库或建筑物地下室内。

1.2地下室不止一层时,开闭所、变配电房不宜设在最底层,设备完成面应比门外地坪高不小于200mm;柴油发电机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层。

1.3位置选择应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不占或少占停车位。

1.4尽量避免设置在住宅正下方,无法避免时,顶部做双层板并在板间做隔热、防排水处理,并采取适当防电磁波辐射及减振降噪处理措施。

1.5尽量避免设置在卫生间、厨房正下方,无法避免时,顶板需作双层板并做防排水措施。

1.6消防控制中心(室)、弱电机房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开闭所、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

2、变配电房2.1变配电房面积和尺寸应通过设备平面布置确定,做到布局紧凑合理,留有适当的设备搬运空间和1~2个配电柜备用安装位置。

2.2配电设备顶部与梁下净空高度不小于600mm,当由柜顶进出线时不小于1000mm;地下室层高不足时,采取局部降低底板、抬高顶板、减小梁高等方式以满足室内净高要求。

2.3在主变配电房附近方便出入位置设置一个小区共用、兼作电气值班、维修、备品存放的房间,面积15㎡左右。

2.4独立设置的地下变配电房或与其他设备专业合建的独立地下设备房,集水井设双排水泵,一用一备,当水位异常超高时两泵同时排水,双电源供电末端自动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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