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关于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
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
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15 年、25 年、永久 5 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范本: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财务会计档案管理,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实现会计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下称“公司各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档案,是指在财务会计工作和财务部门管理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会计档案、财务管理档案、文书档案、其他类档案等,是记录和反映公司各单位经济业务和财务工作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条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实行“统一规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财务会计档案的内容第五条公司财务会计档案主要包括:会计档案、财务管理档案、文书档案、其他类档案。
具体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报表附注、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财务分析、纳税申报表、中介报告、资产权属证明、工商及税务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资料、公司章程、各种测算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合同、财务人员的管理资料及其他应归档的各类财务文件。
第六条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过程形成的各种资料,主要包括: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凭证汇总表、科目汇总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会计凭证等。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工资表、支票登记簿、其他会计账簿等。
3、财务报告类,包括本单位财务报告(月度、季度、年度)、投资企业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报告类资料,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报表附注。
4、中介报告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5、税务资料类,包括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证、发票登记簿、已缴销发票存根、纳税申报表等。
6、其他会计档案类,包括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计算机备份资料等。
保险公司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帐簿按年编号,编号顺序为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及其他分户明细帐。
会计报表:装订应以左上角齐1、装订顺序:(1)封面;(2)财务情况说明书;(3)会计报表,按表号顺序排列;(4)封底。
2、卷号应根据用途和保管期限的不同进行编制。
下列各项应分别单独装订、编制卷号:(1)月季度会计报表;(2)年终结算;(3)会计移交清册;(4)会计档案保管清册;(5)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及归档(一)分公司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分类,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一般应在月终结算工作完成后的下月,进行整理装订。
(二)成册的会计档案,应有专人管理,设置专用文件柜或保险柜。
建立会计档案登记簿逐项编号登记。
在移交综合档案室之前,做到防水、防蛀、防霉等。
(三)年度终了后的第二年六月底以前,应将主要会计档案移交公司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移交时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双方经手人及财务负责人签章后,各留一份备查。
五、档案的调阅使用为防止丢失和泄密,会计档案一般不准外借。
根据工作需要,内部需要调阅时,应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手续办妥后,方能借阅。
纪检、审计、司法人员等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主管部门正式公文介绍信,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办妥手续后,方可查阅。
查阅时,会计档案保管人员要现场陪同,不准随意带出。
不允许将原件抽出或借出。
查阅人员如需复制或摘录,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外来查阅人员的介绍信,应附入原件内保管,并将查阅的日期及有关情况在档案封底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共同签章,以备查,与介绍信调阅内容无关的档案不予提供。
六、会计档案的处理和销毁1.财务部门不准自行销毁会计档案。
销毁档案时,应有档案部门、会计部门、稽核部门共同监销。
销毁用计算机核算的会计档案,应有电脑部门参与监销。
2.财务部门保留的短期会计核算的辅助资料,保管期满后,列出清册,由经手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销毁。
保险公司会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节约公司资源,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效率,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子会计档案指在Oracle系统自动生成的,经过必要审核程序审核的,并且可以直接导出留存的会计资料。
电子会计档案主要包含:(一)记账凭证。
(二)总分类账。
(三)明细账。
(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分险类利润表、营业费用管理明细表、现金流量表的折币报表。
(五)其他电子会计档案:业务数据清单、固定资产台账等。
第二章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机构的财务部门应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电子会计档案资料的生成、整理、留存和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等工作。
其中,四、五级机构的电子会计档案由三级机构财务部门负责资料生成、整理、留存和移交前的保管。
第五条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本级机构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和销毁。
三级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原则上负责本级机构和所辖机构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和销毁。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门负责Oracle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同时需建立数据定期备份机制,以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正常生成及存储。
第三章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电子会计档案生成各级机构应及时从Oracle系统下载留存电子会计资料。
其中,记账凭证、三栏式明细账、内部往来报单、财务报表、固定资产台账清单、业务数据清单、会计凭证索引清单等需按月下载留存,总分类账可按年下载留存。
第八条电子会计档案索引各级机构要建立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第九条电子会计档案备份为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下载留存的电子会计档案资料实行月度双机备份,年度刻盘备份。
第十条电子会计档案检查为加强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真实有效,节约公司资源,实行电子会计档案定期检查制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是指会计核算分析的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经济活动中的历史纪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是进行会计监督、分析、统计、决策的根据,是集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专门的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便于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查阅,依据国家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立中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会计档案的分类: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分析报告、银行资料、技改工程项目资料、税务资料、享受各项政策资料、外汇管理资料、及其他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关的资料等。
(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帐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三种)、记帐凭证汇总表等。
(二)会计帐簿会计帐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帐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帐、各类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三)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相关附表、财务情况分析及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银行资料银行资料是指企业进行筹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文件,包括借款合同、借据、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公证保险等有关资料。
(五)税收资料税收会计资料是指企业照章纳税的重要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变更表、发票购领登记簿、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存根、纳税申报表、出口退税登记证(表)、出口退税申报表、清算表等、出口退税核销手续、税收年报(决算)等。
公司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财务部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公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环节,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的会计信息的载体和所产生的记录文件。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合法途径收集会计档案。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凭证、报表、账目分析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正常流程收集会计档案,并及时对其进行登记。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采集方式可以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八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分类、文件编号、文件标示、文件归档等原则进行。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编制相应的文件分类目录,并根据档案的重要性、时效性和保密性等不同要求设立对应的档案柜和文件柜。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应当注明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归档日期、文件保存期限等信息,并进行盖章和签名。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十一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采取物理、技术和制度相结合的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物理保管应当放置在防火、防潮、防霉、防鼠害的环境中,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电子保管应当进行合理分级,设置权限管理,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数据安全检测机制。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会计档案进行查阅和提取。
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的查阅和提取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记录查阅和提取的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内部和外部需求,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等相关工作。
第六章档案销毁第十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不违法规定和公司内部规定。
财务部档案管理制度_财务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财务部档案管理制度_财务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财务部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1.会计凭证。
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
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
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财务部会计档案管理方案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以及与此相关的合同、协议、税务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证明、审批报告、长期合同、银行对账单以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档案管理人员,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专人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会计法》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一)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各主管会计负责本人核算范围内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
各种会计凭证应按期进行装订成册,装订前对各种会计凭证要按记账凭证编号顺序排列,严格审查,确保无错、无漏、无串号。
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二) 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在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账簿、报表的名称,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在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统一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立卷、编号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记账凭证每册一号,每月内连续编一个流水号,按月度统一编号。
(四)会计档案的借阅公司内部人员如有借阅会计档案者,经申请的部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后应立即归档。
借阅会计档案应在公司档案室或财务部办公室查阅。
非本公司人员借阅会计档案,应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填写“会计档案借阅审批单”,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借阅。
对于属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会计档案,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应按照《公司保密工作暂行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时,应填写“会计档案借出(复印、摘抄)审批单”,经申请的部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总会计师批准。
保险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公司经济业务活动;(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档案应齐全,不得有遗漏;(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会计档案安全;(四)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会计档案,严格保密。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收集:(一)公司各部门按照会计业务活动,及时收集相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各部门收集的会计档案,并进行审核。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一)按照会计科目、时间顺序,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制会计档案目录,明确会计档案的存放位置;(三)对会计档案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一)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室,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二)会计档案的存放应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损坏和丢失;(三)会计档案的查阅需经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使用:(一)公司内部各部门需查阅会计档案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会计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三)查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会计档案,不得擅自复制或借出。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已满,经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二)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进行核对,确保档案齐全、完整;(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用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日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凭据。
第三条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可执行本办法,也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业务情况制订实施办法,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公司设专职人员对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用和销毁等进行管理。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及销毁第五条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指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形成的会计档案。
原始凭证是指由于数量过多而单独装订成册形成到会计档案。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薄,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工资奖金发放明细表,票据存根,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借阅登记清册,财产清查资料,审计报告等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六条财务部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移交归档前与移交归档后。
(一)移交归档前工作:会计凭证:按月份和册号顺序整理,月内按先记账凭证后原始凭证的顺序编制册号,每月终了,装订成册,记账凭证封面应由经办人和财务主管签章。
会计账簿:应于年度审计结束2个月内,对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帐、总账和明细账等会计帐簿,装订成册,同时对应纳印花税的账簿应及时贴花并划销。
财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每年终了,分门别类,整理立卷。
(二)会计档案移交工作:移交归档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务制度附件4)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的界定和主管1.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2.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
3.财务部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4.公司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和档案业务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三.会计档案管理1.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1年。
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2.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
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5.下属单位(分、子公司)撤并,会计档案应随同转移到上级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6.各种会计杰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详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7.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
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8.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四.附则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档案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档案的操作流程,本办法规定了会计档案的定义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的整理、保管、保密、借阅、归档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整理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范围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及各种登记簿。
3.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半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年度预算报表等资料。
4.财务预算汇总底稿及相关资料。
5.资产清查、盘点相关资料。
6.财务分析报告。
7.财务人员工作交接表。
8.财务相关合同。
9.发票存根、进项发票抵扣联及相关资料。
10.收款收据和发票领用及使用登记簿。
11.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历年软盘备份资料、各版本财务软件安装程序盘、总公司下发的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盘。
12.其他会计资料:包括各种会计核算和管理等资料。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方法第四条会计凭证的整理:会计凭证要求每月按凭证顺序进行装订。
要求厚薄均匀,一般情况下,原始凭证必须附在会计凭证后,如附件数量过多时,也可单独组卷装订,但存放应紧随会计凭证后。
凭证封面应注明如下内容: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当月共几册、该册为第几册、起止号数、年份及月份。
凭证脊背也要注明年份月份、凭证种类、起止号数、第几册等内容。
第五条会计账簿的整理,按账簿名称组卷装订,根据厚度,可以一册一卷,也可几册一卷。
同时每卷要填写账簿启用表,包括如下内容:单位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经管人、接管时间、移交时间、会计负责人,填写账簿目录。
第六条会计报表的整理,要求每月将财务部的报表根据厚度组卷装订成册,注明年份月份。
第七条其他资料的整理,要求定期将各种会计核算和管理等方面资料、财务信息反馈资料、合同台账、文件及函件等分类装订成册,并设置专柜保管。
财务公司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的合规要求,建立清晰、完备、标准化的档案资料,利用档案资源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根据《财务公司档案管理方法》, 就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及开展中国XX境内商业保险管理工作的资料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保险业务档案,主要指保险业务作业过程中的管理文件、资料及各项保险业务在保险责任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材料、单证等。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条金融开展部负责保险资料文件的收集、立卷,并保证归档文件的完备性、准确性。
第四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调动时,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五条承保材料档案归档(一)询价工程1、保险需求申报表;2、在投保工作中的询价文件、报价文件、谈判会议纪要以及询价分析报告(如有);3、保单正本影印件或副本;4、保险工程备案表;5、其他相关资料。
(二)招标工程1、保险需求申报表;2、招标文件、保险公司报价文件、评标文件、谈判会议纪要以及评标报告等文件;3、保单正本影印件或副本;4、保险工程备案表;5、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理赔材料档案归档(一)索赔金额500万及以下的赔案的留存索赔记录;(二)索赔金额超过500万的重大赔案及涉及诉讼案件的除索赔记录外还需提供出险通知书;(三)在重大赔案、涉及诉讼案件理赔过程中产生对理赔情况的文字说明、函件等材料及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材料, 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裁决书、调解书等。
第七条投保资料、保单、保险协议、理赔资料及其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档案应按方法定期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分类立卷,电子版资料在信息平台内保存留存。
所有档案留存时间严格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执行。
所有文件材料的归档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办公室。
第八条立卷原那么(一)按照年度-各成员单位-险种分类立卷,将联系密切的文件相组合,构成一个案卷;(二)不同年度、不同单位、不同险种的文件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三)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并保证立卷质量。
XX保险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更好地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会计档案是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和会计软件及以各种形式存储的会计数据。
它们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种类主要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它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四)电子会计档案类:存储在磁盘(硬盘和软盘)、磁带、光盘、缩微胶片等上的会计文件。
(五)发票类: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发票登记簿。
(六)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专业资料中包括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所附《用户操作手册》及相关的会计软件与使用手册。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一)普通会计档案的归档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期满之后,应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2023年关于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2023年关于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2023年关于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一一、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一、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二、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会计档案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档案员应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条件。
三、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员。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一、会计凭证 (一) 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 (1) 一次凭证。
如入库单、出料单、支付申请单等; (2) 累计凭证。
如限额领料单等; (3) 汇总原始凭证。
如发料凭证汇总表、收料凭证汇总表、现金收入汇总表等; (4) 记账编制凭证。
如购货发票、收据等。
(二) 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账等。
三、财务会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在年报中披露) 、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凡与会计核算机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如:经济合同、银海余额调节表、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实行会计点算化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和装订一、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中心支公司关于档案归档的管理办法-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中心支公司关于档案归档的管理办法:会计档案保管期限__中心支公司关于档案归档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支公司,中心支公司各部室: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的各项功能,现将《__中心支公司档案归档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咨询作用,使之更好地为各支公司、各部室业务发展服务,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险公司档案工作是保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的各部门都应当把在保险业务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作为考核其工作质量的标准之一。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行政人事部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内设档案管理岗,并负责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
档案部门的主要任务:1、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2、集中统一管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和资料;3、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各项保险业务和管理工作服务;4、组织安排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价值鉴定;5、负责对各支公司和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支公司,各部室。
第五条行政人事部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确保各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综合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要求第六条行政人事部要建立健全归档制度,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审计、声像等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立卷,定期归档。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第七条行政人事部对接收的档案要及时进行检查、分类、整理、编号、入库保管,并编制检索工具,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分类的方法,合同,采购文件,其他类型,按年度,按合同号,按时间顺序?)人事档案分人管理,归档的方法和顺序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必须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统计制度等管理制度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分公司会计挡案管理办法为维护公司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档案法》、《会计法》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现、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
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本制度所指会计档案为我分公司财务部门在没有移交公司综合档案室之前,暂由财务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及有关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的范围:
(一)凭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帐簿:总帐、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其他分户明细帐、有价证券登记簿、其他会计帐簿;
(三)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度决算报表及所属附表、财务报告、报表文字说明等;
(四)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后,须保存的磁盘、磁带、光盘及打印出的书面会计档案等;
(五)其他: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消毁清册、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及其他应该保留的会计资料。
三、会计档案立卷
会计凭证:按月统一编流水号,如6月份第2册编为6-2。
会计帐簿:活页帐按封面、帐簿启用表、帐户目录、帐页、封底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口处加盖装订人名章。
帐簿脊背注名所属年度、帐簿名称、编号、保管期限。
每册活页帐不应超过200页。
会计帐簿按年编号,编号顺序为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及其他分户明细帐。
会计报表:装订应以左上角齐
1、装订顺序:
(1)封面;
(2)财务情况说明书;
(3)会计报表,按表号顺序排列;
(4)封底。
2、卷号应根据用途和保管期限的不同进行编制。
下列各项应分别单独装订、
编制卷号:
(1)月季度会计报表;
(2)年终结算;
(3)会计移交清册;
(4)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及归档
(一)分公司所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分类,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一般应在月终结算工作完成后的下月,进行整理装订。
(二)成册的会计档案,应有专人管理,设置专用文件柜或保险柜。
建立会计档案登记簿逐项编号登记。
在移交综合档案室之前,做到防水、防蛀、防霉等。
(三)年度终了后的第二年六月底以前,应将主要会计档案移交公司综合
档案管理部门管理。
移交时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双方经手人及财务负
责人签章后,各留一份备查。
五、档案的调阅使用
为防止丢失和泄密,会计档案一般不准外借。
根据工作需要,内部需要调阅时,应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手续办妥后,方能借阅。
纪检、审计、司法人员等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主管部门正式公文介绍信,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办妥手续后,方可查阅。
查阅时,会计档案保管人员要现场陪同,不准随意带出。
不允许将原件抽出或借出。
查阅人员如需复制或摘录,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报单位负责人批准。
外来查阅人员的介绍信,应附入原件内保管,并将查阅的日期及有关情况在档案封底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共同签章,以备查,与介绍信调阅内容无关的档案不予提供。
六、会计档案的处理和销毁
1.财务部门不准自行销毁会计档案。
销毁档案时,应有档案部门、会计部
门、稽核部门共同监销。
销毁用计算机核算的会计档案,应有电脑部门参与监销。
2.财务部门保留的短期会计核算的辅助资料,保管期满后,列出清册,由
经手人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销毁。
3.合并、撤消公司的会计档案,应根据撤并方案的要求,分别移交并入公
司或总公司,交接双方必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根据会计档案的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起。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分公司财务部。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