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程序文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全套)
上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发布:2013年11月08 日实施:2013年12月01 日文件目录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责任制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6、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7、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8、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9、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0、安全例会制度11、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1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5、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16、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7、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18、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19、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2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23、“三违"行为管理制度24、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25、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26、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2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8、领导现场带班制度29、班组岗位达标制度3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1、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32、安全排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33、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4、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3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36、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7、事故管理制度38、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层层分解落实,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车间和全体人员。
三、职责:1、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2、主管安全的总经理特助负责制定目标指标和方案;3、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实施;4、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指标分解和具体实施。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式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包括招用的临时农民工)等。
二、总则1、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工伤事故的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④职工符合(1)、(2)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3)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3、工伤事故的分类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①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⑤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两节或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残废可能的;⑦肢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和残废可能的;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工伤事故报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工伤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工伤事故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或者工作环境、条件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第五条工伤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轻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 重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 死亡事故: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死亡的。
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2人以上的。
5.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
第三章工伤事故报告第六条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2. 呼叫救援,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3. 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以下措施:1. 组织救治伤者;2.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3. 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4.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工伤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现场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事故情况;2.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 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单位内部通报事故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工伤事故调查与处理第九条工伤事故调查:1. 单位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2. 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提出处理意见;3.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
第十条工伤事故处理:1. 单位负责人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4.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三、工伤事故的定义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员工身体受到伤害、残疾或者死亡的事件。
四、工伤事故的分类1. 一般工伤事故: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员工身体受到伤害、残疾或者死亡的事件。
2. 职业病: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或者生物因素等引起的疾病。
五、工伤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事故发生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事故情况。
3. 受伤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4.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六、工伤事故处理流程1. 事故调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和损失情况。
2.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理,包括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等。
3. 事故预防: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工伤事故赔偿1.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赔偿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八、责任追究1. 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追究责任。
2. 对因工作原因造成员工死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_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_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_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作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应制定规范的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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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篇1总则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获得及时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对事故及时准确的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退休返聘人员,为公司建筑施工并签定安全协议的施工队职工。
2、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2.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2.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2.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2.6从事抢险、救灾、救火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2.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2.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2.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2.10国家规定的其它情形。
3、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3.1犯罪或者违法;3.2自杀或者自残;3.3斗殴;3.4酗酒;3.5蓄意违章;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生伤亡事故后,按下列程序处理4.1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4.2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全员。
安全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奖惩分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 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5. 协调处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到位;5. 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本岗位操作规程;4. 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在职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结合岗位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状况;2. 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3. 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4. 员工的安全生产操作行为。
工伤事故详细管理制度5篇
工伤事故详细管理制度5篇工伤事故详细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
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
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企业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企业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工伤事故的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生产和服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请勿破坏和违反,违反者要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条企业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企业工伤事故的责任第五条企业应当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工伤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第六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对工伤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给予受害员工及其家属必要的帮助和安抚。
第三章企业工伤事故的预防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安全生产档案,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及时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培训,让员工充分了解工作环境和岗位操作规程。
第四章企业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应急预案,对发生工伤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进行详细规定。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伤事故的登记和报告制度,对工伤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院的联络渠道,对受伤员工进行及时的救治和医疗救助。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保险合同,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确保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企业工伤事故的救济与赔偿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主动协助工伤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善后处理。
【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工伤事故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发生的所有工伤事故。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事故预防、报告、调查、处理和赔偿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管理。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都应及时向公司上报,并配合公司开展调查。
第六条公司应当及时组织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条公司应当向受伤员工提供必要的救治和抚慰,确保其受伤程度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第八条受伤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医疗调查,提供真实的伤情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应当为受伤员工提供有效的赔偿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事故预警机制,提前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生产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记录事故情况,为日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改和完善制度,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负责对本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应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工伤事故的应急预案,灵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公司将依据相应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将本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文件,认真执行,做到上下一致,共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6篇)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目的:由于员工受伤事故经常发生,除部分是意外原因外,其中有些原因是由于员工人为因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受伤事故,受伤事故的发生不但影响了工作,还造成了公司和个人财物损失。
为使公司的工伤管理规范化,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工伤范围规定:1、原则上,下述情况之一发生受伤事故,可列为工伤:①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
②在公司委派的厂外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而意外受伤。
③上班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受伤。
④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1、参照____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不能算工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①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②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或无证驾驶船舶、机动车辆。
③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为犯罪行为。
④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本身而非公司原因引起的疾病突然发病,经抢救后没有死亡或经抢救病情稳定后又恶化死亡的。
二、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行政科,行政科根据伤者情况处理:①轻微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②严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受伤的人员送往镇级以上(含镇级)医院急救。
2、工伤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部门要写出事故详细经过报行政科确认是否属工伤,行政科初审,董事长核准,属工伤的,按工伤处理。
3、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事故现场,尽快报告总经理或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在____小时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假待遇的规定:1、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
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安全法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伤事故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工伤事故的预防、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修订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对工伤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5)建立健全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伤事故情况。
(6)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工伤事故理赔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伤事故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工伤事故预防与控制1.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3. 定期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部定期对各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严格设备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 优化工作环境:改善工作环境,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伤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工伤事故时,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部。
2. 安全生产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六、工伤事故理赔1.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进行理赔。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1、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管理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级(即一级)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4、各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本部门、操作岗位工序的二、三级(二级是指部门培训,三级是指班组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5、办公室负责工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伤费用审核工作。
6、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考核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并将安全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三、工伤事故处理流程1、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所在班组及目击者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保护现场并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
2、事故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管安全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进行现场调查,由事故部门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并于48小时内报办公室。
3、发生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查处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四、工伤的治疗与休假1、办公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医院出具证明,安全事故报告等资料,为员工办理工伤休假事项。
2、工伤假条由办公室审查,未经事故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审核,员工不享受工伤休假。
3、员工工伤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
4、员工工伤痊愈后,必须经过管理部、本部门安全培训,方可再次上岗。
五、工伤费用报销1、员工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在工伤治疗的同时也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并且工伤医疗费用和非工伤医疗费用不易划分的,其全部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若只治疗工伤疾病的,依员工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按不同比例报销。
2、员工工伤事故报销原则:(1)由于员工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等个人原因,引发的工伤事故,企业承担70%,员工承担30%的医疗费用。
允许员工休工伤假,但工伤假期间不发工资。
(2)由于企业机器设备失灵等原因,引发的工伤事故,企业承担全部费用,允许员工休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管理,倒逼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对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包括经济处罚、组织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岗位调整、免职等)和行政(党纪)处分,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一、事故报告(一)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故发现第一人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或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项目部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快报,报公司安监部。
(四)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的简要经过及范围;4. 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 已经采取的相应措施;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报告的内容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报、漏报、虚报或者瞒报。
(五)自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六)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并留下摄像或照片,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减少和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本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的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工伤事故的预防、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部门、各工种和个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处理能力。
第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机制,确保工伤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赔偿。
第二章预防工伤事故第六条公司应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第八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器材,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对危险机械、设备进行封锁标识,防止员工误操作造成的伤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机关、部门、车间等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章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一条对发生的工伤事故,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和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工伤事故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进行经验总结和教训汲取,加强对类似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应为受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护理,并及时申报工伤保险,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工伤事故赔偿和补偿第十五条对经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赔偿和补偿。
第十六条公司应为受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康复辅助措施,配合员工进行康复治疗和康复培训,确保员工尽快康复返回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6篇)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伤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伤管理的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把工伤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并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并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工伤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安全员对工伤管理负具体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是工伤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在职员工工伤档案的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向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的申报及费用报销工作。
第六条负责分管工伤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工伤管理的专业知识,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本单位工作事故的综合分析情况,并在今后防范工伤事故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工伤范围第七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_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原在军队____,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____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带目录)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公司工伤事故的管理,规范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3 本制度所称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二、工伤事故的预防2.1 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2.2 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3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三、工伤事故的报告3.1 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或者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报告。
3.2 公司应当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四、工伤事故的处理4.1 公司应当根据工伤事故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2 公司应当为受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并承担医疗费用。
4.3 公司应当根据受伤员工的伤情和恢复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或者给予适当的补偿。
五、工伤事故的认定5.1 公司应当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工伤认定。
5.2 工伤认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
5.3 工伤认定结果应当通知受伤员工,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工伤事故的赔偿6.1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给予受伤员工相应的赔偿。
6.2 赔偿金额和方式应当根据受伤员工的伤情和恢复情况,以及公司的经济状况进行确定。
七、工伤事故的记录和统计7.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事故的记录和统计制度。
7.2 公司应当对工伤事故的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统计。
7.3 公司应当定期对工伤事故的发生情况和处理情况进行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八、附则8.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伤事故及安全管理制度
80%的标准工资
2月≤T≤6月
承担50%的治疗费
60%的标准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T>6月
享受60%的标准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承担相应比例(≤80%)的抢救费用
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点进行治疗。如未到定点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地点治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八)、员工因工致伤无残的,在“医疗终结”后第一时间将医疗证明材料和费用单据即时上报行政部(以便到财务部报销);致残的在“医疗鉴定”一个月后到行政部询问结果。并配合行政部办理所有工伤结案手续。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生产副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
文件编号
AXQ--ZD--XZ--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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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事故:指在有目的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违背的不幸事件,包括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
4-2.工伤事故发生时,当班负责人要立即救护伤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安全组。如遇晚班,要详细记录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于次日9时前送与安全组。
4-3.安全组将整理后的工伤事故报告及时报予有关部门。
4-4.各部门要属实地把有关工伤事故情况报予安全组,严禁隐瞒不报,严禁拖延报告,否则承担工伤事故的后果。
4-5.工伤事故发生后,所属部门要配合安全组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按照工伤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对所属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目的
1-1.规范工伤事故管理;
1-2.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
1-3.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2.责任
2-1.人事行政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各部门负责履行本制度。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山骏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4.内容
4-1.工伤事故的定义;
4-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要从重处理:
4-10.1.对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4-10.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4-10.3.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4-10.4.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同类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6.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安全组要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4-7.做好工伤事故改善后处理工作;
4-8.工伤事故处理结案后,要建立工伤事故档案,作为公司安全教育的典型材料和案例分析资料,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4-9.明确工伤事故责任人,对责任人的处理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制止而不听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责任者,交由政府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4-10.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