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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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小学、幼儿园项目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xxx年xx 月xx 日一、编制依据本设计说明的编制依据如下:《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报审稿)《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2008-2020 年)》《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中新天津生态城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二、项目概况及建设目标本项目位于天津生态城32#地块,东至规划教育用地,西至中天大道,南至规划绿地,北至规划教育用地。

本项目用地面积25810.83㎡,建筑面积34192.08㎡。

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本项目建设目标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类型海绵设施1500平方米。

透水铺装面积5300平方米控污雨水口比例达到100%。

三、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本项目拟采用的海绵城市技术包括:(1)下凹式绿地在综合楼西侧以及小学幼儿园中庭位置分别设置下凹式绿地,总面积为2710平方米,下凹绿地率达到52%。

(2)透水铺装本项目设置透水铺装5300㎡,铺装形式为透水沥青路面、透水砖以及透水混凝土,透水铺装率达到50%。

(3)雨水调蓄设施本项目雨水调蓄容积为271m³,调蓄设施为350m³。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5%。

(4)屋顶绿化本项目屋顶绿化面积为950㎡。

(5)其他措施四、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计算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32#地块小学、幼儿园项目,占地面积为25810.83㎡,其中屋面面积为3600 m2,块石路面面积为2400 m2,绿地面积为5173m2(其中2720 m2为下凹100mm的下凹绿地),若设计需达到85%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则需要采取何种措施。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第一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一、设计总则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大雨的时候吸水、蓄水,防止内涝,而天好及干旱的时候,又能把吸的水“吐”出来综合利用,节约水资源。

1.1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生态优先,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建设方针。

1.2 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以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雨水控制目标。

1.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满足规划要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建筑与小区:新建不低于 80%,改建不低于 70%。

道路用地:新建不低于 75%,改建不低于 60%。

绿地及广场用地:新建不低于 90%,改建不低于 85%。

1.4 鼓励采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雨水罐、调节塘、调节池、植草沟、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等工程措施。

1.5 透水铺装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6 对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宜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

1.7 低影响开发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放系统,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1.8 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碱、耐水湿、耐污染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二、建筑与场地2.1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局部采用小型的、分散的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雨水调蓄功能的绿地或水体,减少外排雨水量。

通过这些绿色生态措施收集、滞留、净化、渗透、原位利用小区内屋面、道路、停车场的雨水径流,削减了进入市政管道和水体的雨水量及污染物,节省了雨水管道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投资,同时提供了健康、生态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2.2 建筑与小区内的景观水体和绿地设计有雨水储存和调节功能,景观水体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物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水体。

在园林景观设计中进行土壤/气候分析以选择适合的植物设计景观绿化,采用地方化或适合植物,减少浇灌要求。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pdf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pdf

附件1: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29-207-2017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津17WJ-2-1)2017年6月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本设计专篇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调整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修订时参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城建大厦,电话:,,网址:主编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编制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支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写人员:赵乐军刘洪海李明吕红亮宋现财陈曦刘琳于德淼刘聪王松熊林张中秀审查专家:孙杰李旭东周鹏阚薇莉田恬项劲松目录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范文大全]

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范文大全]

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范文大全]第一篇:海绵城市设计要求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发布时间:2016-03-08 本文已阅读:36次文章来源:四川远景产业规划研究院城市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项目,应以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落实有关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

城市规划建设相关部门应在城市规划、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环节,加强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情况的审查。

适宜作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载体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园林、道路交通、排水、建筑等各专业设计方案中明确体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内容,落实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

设计程序(1)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目标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并结合气候、土壤及土地利用等条件,合理选择单项或组合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技术及设施(详见本章第七节)。

(2)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应根据设计目标,经水文、水力计算得出,有条件的应通过模型模拟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最优方案。

(3)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的各阶段均应体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平面布局、竖向、构造,及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衔接关系等内容。

(4)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设计与审查(规划总图审查、方案及施工图审查)应与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排水、建筑等专业相协调。

场地设计(1)应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

(2)应优化不透水硬化面与绿地空间布局,建筑、广场、道路周边宜布置可消纳径流雨水的绿地。

建筑、道路、绿地等竖向设计应有利于径流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3)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除生物滞留设施、雨水罐、渗井等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外,还可结合集中绿地设计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等相对集中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衔接整体场地竖向与排水设计。

调研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施工图设计专篇

调研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施工图设计专篇

chengcheng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津17WJ-2-1)2017年6月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29-207-2017附件1:chengcheng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chengcheng 本设计专篇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调整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修订时参考。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附件1: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29-207-2017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津17WJ-2-1)2017年6月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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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本设计专篇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调整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修订时参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城建大厦,电话:,,网址:主编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编制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支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写人员:赵乐军刘洪海李明吕红亮宋现财陈曦刘琳于德淼刘聪王松熊林张中秀审查专家:孙杰李旭东周鹏阚薇莉田恬项劲松目录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完整版)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完整版)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十六海绵城市设计篇16.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用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XXXXX,北临XX大道,西侧、南侧、东侧现状均为田地和水塘,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城目规划用地呈矩形,南北宽112.81米,东西长194.65米,场地内地势较为平坦,场地内标高高于XX大道。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9086.66㎡,场地内高差整体呈南高北低。

场地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沿道路两侧雨水井收集,由暗管排入北面黄桥大道市政管网。

16.2、设计原则(1)、安全第一,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灾减灾能力;(2)、因地制宜,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3)、雨污分流,实现雨水资源化,改善水环境与生态环境;(4)、在经过审批的管线综合规划基础上合理布局 LID 设施,避免冲突;(5)、协同排水、道路、景观、建筑、施工等专业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落实到位;(6)、综合考虑适用与技术先进,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基础上节省建设投资和维护成本。

16.3、设计依据《长沙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试行)DBCJ004-2016 《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DBCJ004-2017)《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 年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DGJ32/J113-2011经过审批的项目管线综合规划甲方提供的项目总平面图和其他相关资料设计范围16.4、设计标准16.4.1、雨水管网设计标准16.4.1.1、雨水流量公式•=ψqQ•F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ψ-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ha);q-设计暴雨强度(L/(s*ha))。

16.4.1.2、暴雨强度公式Q=1392.1(1+0.55lgP)/ (t+12.548)0.5452(升/公顷·秒)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a));T—设计降雨重现期;t—设计降雨历时(min)。

规划-海绵城市-专篇设计

规划-海绵城市-专篇设计

规划-海绵城市-专篇设计1 建筑与小区内海绵性工程措施应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功能性、景观性、安全性,应采取保障公共安全的保护措施。

2 新建建筑与小区中高度在 30m 以下、坡度小于10°的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且屋顶绿化面积宜占该类建筑屋顶面积的 30%-85%。

改造建筑与小区可根据建筑条件考虑采用屋顶绿化。

――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选择适合当地种植的植物种类。

不宜选择根系穿刺性强的植物种类,不宜选择速生乔木和灌木植物。

屋顶绿化内的乔木应根据建筑荷载,适当选用,应栽植于建筑柱体处,土壤深度不够可选用箱栽乔木。

――种植屋面宜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水管、电缆线等设施应铺设于防水层上,屋面周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灌溉宜采用滴灌、喷灌和渗灌设施。

3 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断接并引入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

4 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

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照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 SS、COD 等污染物浓度确定,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可采用 5~7mm 径流厚度,地面弃流可采用 5~10mm 径流厚度。

雨水可回用于建筑与小区生活杂用水、绿地浇洒、道路冲洗和景观水体补给等。

5 建筑与小区内无大容量汽车通过的路面、停车场、步行及自行车道、休闲广场、室外庭院应采用渗透铺装,新建区透水铺装率不小于 50%,改建区透水铺装率不宜小于 40%。

6 建筑与小区道路最大道路纵坡为 8%,最小道路纵坡为 0.3%。

对于下沉式绿地段道路,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 50mm。

7 建筑与小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宜采用植被浅沟、渗透沟槽等地表排水形式输送、消纳、滞留雨水径流,减少小区内雨水管道的使用。

若必须设置雨水管道,设施规模原则上应该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21,2021 年版)中相应标准进行设计。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6〕111号)、《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甬建发〔2018〕47号)相关要求,强化《宁波市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2017甬DX-15)执行刚性,提高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严格把关施工图审查环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范围宁波市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新建、改建房建和市政等项目。

二、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的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刚性指标。

根据《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按照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执行;专项规划未明确的新建和改建项目类型,按照《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2017甬DX-13)执行。

三、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要求(一)根据《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要求,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后报属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形式包括:国家试点区内的项目由宁波市海绵办核发方案审查告知书;各区县(市)试点区内的项目由各区县(市)海绵办核发方案审查告知书;非试点区内的项目,由海绵城市专家库专家出具方案评审意见书。

(工业建筑)海绵城市初步设计专篇-20171227

(工业建筑)海绵城市初步设计专篇-20171227

(试行稿)一、主要设计依据1、《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4、《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6、《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7、《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8、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9、浙江省《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导则》;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6】1号)11、《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12、“关于印发《杭州市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建科发【2016】284号)13、《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14、《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15、各区(管委会)编制的《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实施方案》;16、《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17、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1,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筑的厂前区、生活区、研发办公区等清洁区的海绵城市设计,上述区块的海绵城市设计可参照民用建筑海绵城市设计。

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筑的清洁生产区、清洁仓储区的屋面雨水收集利用及控制。

3,对于地表污染严重的场所(如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石油化工厂、农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铸造厂、热处理厂、电镀厂、涂装厂、油库、加油加气站等),或环保部门经环境影响评价后要求进行事故及消防水应急收集处理、初期地面雨水收集处理、厂区雨水事故应急处理等环境突发应急措施的场所,可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上述污染场所应按环保要求落实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及初期地面雨水处理系统。

污染区的地面应硬化,雨水及事故水不得入渗至地下,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且污染区场地雨水不得采用收集回用系统。

(完整版)海绵城市设计专项方案

(完整版)海绵城市设计专项方案

排水性能 维护方式 施工注意事项
1,碎石易扎破过滤层,土壤进入排水层堵塞排水通道;
土壤含水量饱和之后,雨水下渗至异型片上,分区有组织
2,雨水散渗至地下室周边,周边土壤饱和后水无法排容易形 进入虹吸排水槽,在观察管的透气作用下快速汇集至虹吸
成倒灌,积水滞留在地下室顶板及侧墙四周时,增加结构荷载,
出水口排出,降低静水压的同时
中 -5%

低 -10%
2 雨水管网设计暴雨重现期(年 ) 峰值径流系数
3
-----区位
3 0.65
二环内
0.75
二环外
0.65
透水铺装率 4
------
40
面源污染削减率 5
所在汇水区
50
Ⅱ类、Ⅲ类湖泊汇 70% 水区
Ⅳ类湖泊汇水区 60%
其他汇水区 50%
下沉式绿地率
新建建设项目为强制性 25%
4377.53
蓄水设施
总容积(m3)
1126.54
专门设施 核算
用地竖向 控制
排水设施 地下建筑
内部场平 地面建筑
地下蓄水设施蓄水容积(m3) 雨水桶蓄水容积(m3)
下沉绿化可蓄水容积(m3) 雨水管网设计重现期(年)
污水管网收集率(%) 户外出入口挡水设施高度(m

高于相临城市道路的高度(m )
室内外正负零高差(m)
海绵设施布置图
龙湖杨泗港地块海绵设计方案
下垫面分类布局图
龙湖杨泗港地块海绵设计方案
场地竖向及径流路径设计图
龙湖杨泗港地块海绵设计方案
指标 项目用地总面积(m2)
41201.69
下垫面解 析
屋顶 路面
铺装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一、设计概况(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类型:新建3、建设地点:4、项目用地技术指标表:序号项目单位数值备注1 总用地面积㎡46040.82 可用地面积㎡39521.13 总建筑面积㎡36634.764 地上建筑面积㎡35404.355 地下建筑面积㎡1659.396 建筑密度% 37.267 绿地率% 15.008 建筑用地㎡14725.509 道路、广场用地㎡18865.6010 公共绿地㎡5930.00(二)雨水设计概况:1、多年平均降雨量:574.9mm(参照《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附录B)。

2、排水体制:雨、污水分流。

3、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天津地区第III区设计暴雨强度公式)4、雨水重现期设计标准:2年。

(三)海绵城市设计目标: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

2、设计降雨量(mm):25.0mm。

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40%。

4、年雨水利用量(t/a):不利用(四)其他情况:1、地块西侧现状路西侧有一条雨水管道,∅1000(800)的混凝土管道,埋深 3.14-2.68米。

地块内无现状排水设施,场地平整。

地块内雨水可排至该雨水管道。

2、场地高程设计:(1)场地硬化地面整体平均高程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2000mm。

(2)铺装与道路、绿地衔接均采用平缘石收边,场地内部排水坡度均反向建(构)筑物(尤其入口处),横坡坡度为1.0%~1.5%。

(3)绿地内竖向采用中心下凹形式:由建筑或铺装边缘向绿地中心做450mm宽绿化坡,高程由低于相邻铺装完成面50mm过渡至下凹100~200mm的下凹绿地,防止雨水排向建筑和道路、铺装等,同时满足海绵城市设计所需的下凹绿地占地比例及蓄水容积要求。

二、设计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文);2、《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3、《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控工作的通知》(津建规【2017】308号);4、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年版);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7、《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 50596-2000;8、《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2012;9、《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2012;1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11、《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2、《天津市雨水径流量计算标准》DB/T 29-236-2016;13、《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14、本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细勘察阶段);15、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形图、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16、其他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现行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的规范、标准和规定;17、......三、下垫面分析本项目主要下垫面分为建筑屋面、绿地、透水铺装和不透水铺装四类。

海绵工程方案设计专篇

海绵工程方案设计专篇

海绵工程方案设计专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增大,城市的水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城市内部水系统的破碎化、地表水径流和水质的恶化、城市内涝等问题已成为城市水环境治理的重要话题。

而海绵城市理念的提出,为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

海绵城市理念强调将自然生态系统融入城市规划和建设,通过构建海绵城市改善城市的水环境,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海绵工程的方案设计,以期为实际工程提供可行的建议。

二、海绵城市理念与海绵工程海绵城市是近年来提出的一种新兴的城市治理方式,是指在城市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营中,将城市的地表、地下和空中的自然系统与基础设施有机地结合,实现城市水管理、生态恢复和城市防洪安全的综合治理。

而海绵工程是指对城市内的水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利用和管理,达到减缓城市内涝、提高水环境质量的目的。

海绵城市是海绵工程的理念实践,是一种全新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方式,将通过设计和建设一系列的海绵设施,如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绿色屋顶、蓄滞洪设施等,来减少城市内涝、水质恶化等问题,从而达到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目的。

三、海绵工程方案设计的原则1.生态原则:将自然生态系统融入城市规划设计,通过合理的生态修复,恢复土地的自然保水功能,增加土地的透水性,提高土地对雨水的吸收能力。

2.综合治理原则:以系统工程方法进行综合规划和综合管理,将城市内的所有雨水纳入统一的管理和治理体系中,控制源头减排,削减径流量和污染物的输入,实现雨水资源的合理化利用和城市水环境的可持续改善。

3.多元共生原则:依托城市内涝治理工程,通过构建多种形式的海绵设施,实现城市空间共生,推动自然生态系统与城市水系统的良性互动,实现城市水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共生共存。

4.适度规划原则: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状况,进行合理规划、满足多层次需求,构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海绵设施,提高城市内涝抗灾能力,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2024年海绵城市设计研究方案精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海绵城市设计研究方案精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自然的生态系统模拟,利用地表自然地形充分利用天然水文循环的城市模式。

在城市区域建设中,通过合理的设计和规划,可以更好地管理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同时提高城市的适应能力和抗灾能力。

下面是2024年海绵城市设计研究方案的精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一、整体规划:建立城市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统筹规划城市水资源的获取、利用和保护,确保城市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水网设计: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地形、地貌和水文条件,科学布置水网系统,建立起完整的城市排水系统,确保城市内涝问题的解决。

三、绿地建设:增加城市的绿地比例,营造湿地、河岸带和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提供地表土壤的渗透能力,减少水资源的流失和污染。

四、景观设计:在城市建设中,注重景观设计的生态循环性,利用雨水、河水和地下水等水源进行景观灌溉,减少对自来水的使用,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筑设计:在建筑设计中,注重建筑物的可调节性和适应性,合理利用雨水收集系统和雨水利用设施,减少对外部水资源的依赖。

六、小区设计:注重小区内部的绿地规划和雨水花园的建设,通过合理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小区的景观效果,改善小区内部的水环境质量。

七、水源管理:建立城市水资源管理机构,经营和管理城市的水资源,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提高城市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护水质。

八、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的认知和理解,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九、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城市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落实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十、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国际上推广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和经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推动全球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城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的适应能力和抗灾能力,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海绵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范本

海绵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范本

海绵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范本一、前言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城市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问题。

海绵城市理念应运而生,倡导通过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来提高城市的抗洪、抗涝和水质净化能力,实现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保护。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完整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以应对城市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挑战。

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原则1. 生态原则:尊重自然生态系统演化规律,倡导生态优先、依水而建的城市规划理念。

2. 多功能原则:海绵城市要具备抗洪排涝、生态保护、景观美化和社会功能等多重功能。

3. 协同原则:打破部门间壁垒,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城市内涝、水环境保护、城市绿化等多项规划目标的协同推进。

4. 先进技术原则:采用先进的水利工程技术和地貌设计技术,提高城市的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5. 可持续原则:遵循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原则,保持城市水资源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三、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一)城市防洪排涝设计1. 构建多功能水体系统:在城市规划中,设置多个低洼地区作为雨水花园、湿地公园和蓄水池,用于城市的雨水蓄集和雨水自然渗透、蓄滞、净化,减轻城市的排水系统负荷,并改善城市环境。

2. 设立适当排水设施:根据城市下水道系统状况,设立适当的排水设施,改善城市内部下水道网络,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3. 提升河道自然保护能力:对城市中的河流进行整治,恢复或改良河道自然生态,扩大河道生态景观带,提高河道的水资源保护能力。

4. 建设地下蓄水设施:在城市地下设置蓄水设施,用于储存雨水并进行地下渗漏,减少地表径流。

同时,建设地下蓄水设施能够缓冲城市降雨引发的内涝问题。

(二)城市水环境保护设计1. 构建城市雨水收集系统:在城市规划中,建立起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实现城市雨水资源的直接收集利用,用于绿化灌溉、生活用水等用途。

2. 提升城市水体净化能力:在城市内设置人工湿地和生态滞洪区,通过湿地植被对雨水进行净化处理,减少城市雨水对水体的污染。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20〕3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20〕3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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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吉建设〔2020〕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设市城市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设计单位应在海绵城市设计专篇中,增加计算数据指标及采取的措施(详见附件)。

二、小区类建筑应由总体设计单位承担海绵城市设计。

当建设单位将海绵城市设计另行委托给其它专业设计单位承担时,由总体设计单位负责向专业设计单位调度并填报海绵城市设计数据指标。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海绵城市设计纳入施工图审查中,并在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中对设计单位列出的计算数据指标进行审核确认。

四、海绵城市设计单位和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认真执行《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168-2016)及相关标准技术规定,努力提高海绵城市设计和审查的质量水平。

附件:海绵城市设计计算数据指标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9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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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
第一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一、设计总则
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大雨的时候吸水、蓄水,防止内涝,而天好及干旱的时候,又能把吸的水“吐”出来综合利用,节约水资源。

1.1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生态优先,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建设方针。

1.2 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以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雨水控制目标。

1.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满足规划要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与小区:新建不低于 80%,改建不低于 70%。

道路用地:新建不低于 75%,改建不低于 60%。

绿地及广场用地:新建不低于 90%,改建不低于 85%。

1.4 鼓励采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雨水罐、调节塘、调节池、植草沟、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等工程措施。

1.5 透水铺装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6 对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宜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

1.7 低影响开发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放系统,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1.8 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碱、耐水湿、耐污染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二、建筑与场地
2.1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局部采用小型的、分散的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雨水调蓄功能的绿地或水体,减少外排雨水量。

通过这些绿色生态措施收集、滞留、净化、渗透、原位利用小区内屋面、道路、停车场的雨水径流,削减了进入市政管道和水体的雨水量及污染物,节省了雨水管道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投资,同时提供了健康、生态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2.2 建筑与小区内的景观水体和绿地设计有雨水储存和调节功能,景观水体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物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水体。

在园林景观设计中进行土壤/气候分析以选择适合的植物设计景观绿化,采用地方化或适合植物,减少浇灌要求。

当进行浇灌时,采用高效设备,并且根据气候进行控制。

2.3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外落水雨水立管底部采用间接排水。

通过模块式蓄水箱收集到的雨水资源用来冲洗厕所、浇洒路面、浇灌草坪、水景补水。

2.4 新建排水管网采用以下标准: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 5 年一遇,重要公共建筑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应采用不小于 10 年一遇;地面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 3 年一遇,重要地区地面雨水设计重现期应采用不小于 5 年一遇。

2.5 设置在道路、广场及建筑物周边的绿地宜采用下沉式做法,并采取措施将雨水引至绿地。

建筑与小区下沉绿地占总绿地面积比值不低于 30%,下沉式绿地内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高于绿地50-100?mm。

2.6 除机动车行车区域外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

2.7 建筑屋顶绿地面积不低于屋顶可绿化面积的 50%,屋顶绿地覆土厚度不低于
30cm。

2.8 建筑设置雨水调蓄设施。

利用建筑场地附近河流作为雨水调蓄设施,不必再设人工池体进行调蓄。

2.9 地面停车场通过设置的停车位分隔绿带等形式调蓄、净化停车场径流雨水,停车场铺装具备透水功能。

三、绿地与广场
3.1 城市绿地与广场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充分利用大面积的绿地与景观水体,设置渗透塘,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

设置渗透塘前需做好沉砂池、前置塘等预处理设施,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有降雪的城市,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止融雪剂侵害植物;渗透塘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不大于1:3,塘底至溢流水位一般不
小于0.6m;渗透塘底部构造一般为200-300mm的种植土、透水土工布及300-500mm的过滤介质层;渗透塘设溢流设施,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衔接,渗透塘外围设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牌。

3.2 城市绿地与广场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进入城市绿地内的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前,利用沉淀池、前置塘、植草沟和植被过滤带等设施对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

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采取弃流、排盐措施防止融雪剂或石油类等高浓度污染物侵害植物;屋面径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径流雨水可通过路缘石豁口进入;生物滞留设施应用于道路绿化带时,若道路纵坡大于1%,设置挡台坎,以减缓流速并增加雨水渗透量;设施靠近路基部分应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道路路基稳定性造成影响;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土工布,防止周围原土侵入。

如经评估认为下渗会对周围建(构)筑物造成塌陷风险,或者拟将底部出水进行集蓄回用时,可在生物滞留设施底部和周边设置防渗膜。

3.3 广场和地面公共停车场的硬质铺装选用透水铺装,并配建蓄水模块等蓄水设施。

透水铺装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可采用半透水;土地透水能力有限时,应在透水铺装的透水基层内设置排水管或排水板;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mm,并设置排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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