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对《六安市叶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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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对《六安市叶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科学规划和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7月17日,我区制定了《六安市叶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审批流程,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加强对项目建设投资与运维、绩效评价、审计等的联动管理,以制度推动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纵横联通、整合共享,提升政务信息化建设实效。5月27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六政办〔2020〕2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六安市叶集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叶政办(2018)42号)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过程

1.深入研究国家政策文件。深入研究《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六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把握政策走向,明确工作思路,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落实各项工作。

2、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六安市叶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初稿,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24日,先后通过OA 办公系统、信息公开网分别向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终稿。

三、主要内容

《六安市叶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规划和审批管理、建设和资金管理、建设和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5章31条。

1、总则。明确六安市叶集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建设要求及建设原则,并进一步细化区直相关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区数管局统筹指导、业务部门协调配合、建设单位规范实施的工作机制。

2、规划和审批管理。项目建设单位每年10月份前向区数管局申报下一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每年10-12月份,区数管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委机要局(密码管理局)、区网信办组织专家开展集中审查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编制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各单位申报的政务信息化项目需充分考虑信息资源共享分析方面内容,并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和共享信息使用情况反馈机制,避免重复建设。

3、建设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单位需充分依托区政务云数据中心(待建)及区电子政务外网等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市、区政府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规

定开展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4、监督管理。区数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区委机要局(密码管理局)、区委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政务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政务信息共享和等级保护有关要求,以及项目建设中招标采购、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密码应用、网络安全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项目承建单位的项目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系统搭建、用户评价等将全流程接受监督。

5、附则。明确本办法解释部门,实施日期等其他内容。

四、创新举措

1、规范项目统筹管理。细化区数管局等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与要求,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审批、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各阶段的闭环管理,保障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一致性、规范性、合理性、形成跨业务、多领域、交互性强的新型电子政务工作格局。

2、深化政务信息共享。新建项目须充分考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分析方面内容,项目承建单位须明确资源共享目录与需求目录,并建立数据更新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用性。

3、强化网络信息安全。项目采用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项目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项目专项资金实行全流程跟踪和监控,避免了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调整、资金数额不一致、资金支付进度慢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提高了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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