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返航事件案例
东航返航事件始末
![东航返航事件始末](https://img.taocdn.com/s3/m/b54d1c2ebcd126fff7050bcb.png)
东航返航事件0.引言2008年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8架航班飞到目的的上空后“集体返航”,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
作为中国三大国有大型骨干航空企业之一的东航,到底为何出现如此重大的失误?我们将会在接下来的文本中进行揭秘......1.东航简介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简称“东航集团”)成立于2002年10月,总部设在上海。
英文全称:China Eastern Air Holding Company ,英文缩写:CEAH 。
东航集团以原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云南航空公司组建而成,是我国三大航空运输集团之一,是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
东航集团经营业务包括: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业务及与航空运输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含免税品);航空器材及设备的维修、航空客货及地面代理、飞机租赁、航空培训与咨询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东航集团旗下共有20家控股投资公司,经过几年来的调整优化和资源整合,基本形成以航空运输核心主业为支撑,以航空食品、进出口、金融期货、传媒广告、旅游票务、酒店管理、机场投资等业务为辅助的航空运输服务体系。
截至2010年6月,东航集团资产总额为1018亿元人民币,员工6.4万人,拥有运输飞机338架,通用航空飞机18架,通航点152个,国内外航线570条。
2.东航返航事件经过2008年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18架航班飞到目的的上空后“集体返航”,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
4月1日,东航宣布航班因“天气原因”返航,并否认外界所说由于薪酬分配的原因。
4月2日,有消息称,"返航"是由于飞行员停工造成,但东航仍坚持称返航是天气原因所致。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派出调查组赶赴昆明,展开首轮调查。
4月3日,罢工飞行员全部返港飞行。
但有消息称,东航与停飞飞行员协商尚未达成一致。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的调查组做出调查报告。
4月4日,民航云南监管办封存返航航班资料、目的地机场天气实况及相关飞行数据。
东航案例分析
![东航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56eaa7135f0e7cd185253605.png)
利用组织行为学原理解析东航“返航门”一、背景2008年3月31日一天内,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共18个航班返航,航班飞到目的地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更多的航班延误。
东航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因天气原因”,而同一天飞往上述地区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则正常降落。
4月1日东航又有3个航班返航。
这一事件被称为东航返航事件。
二、原因分析这一事件引起了多方关注。
对东航航空公司的管理以及飞行员的不负责行为, 社会各界纷纷予以指责。
国家有关部门也对此事给予高度关注。
这一事件其表面原因是东航飞行员对薪酬不满,想通过这种行为引起公司领导关注达到增加薪酬的目的。
但其行为背后及深层次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以下通过组织行为学个体、群体、组织三个层面的相关原理进行分析和阐述。
1、个体层面个体层面主要表现为通过对个体的激励促使其发展,从而达到组织的目标。
人本管理关注的是人的动机、需求、素质和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积极性、能动性。
这个层面的管理不仅仅关注工作的效率和贡献,而且重视人的行为和态度。
这种管理要求管理者通过关注个体的需求、个体的动机、个体的素质、个体的价值、个体的幸福来达到对个体实施激励的作用。
反言之,这种激励又使个体的需求和发展得到满足,使个体对工作的满意度得到提高,使个体价值在为组织做贡献的过程中得到实现,从而实现组织目标。
理论结合“返航门”事件分析,就可以明显看出东航公司在个体层面的管理上是有欠缺的。
(1)动机是一种个体为了实现目标而付出的努力的强度、方向和坚持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个体追求实现的目标和组织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下,那么个人努力的强度和方向也会和组织目标不一致。
在动机理论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公平理论,在理论上说明了公平感在动机中的作用。
公平理论的内容是员工把自己的投入包括努力、经历、教育、能力和产出如薪水水平、提升、认可与其他人的投入——产出进行比较。
因天气原因延误的航班例子
![因天气原因延误的航班例子](https://img.taocdn.com/s3/m/b719029f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2d.png)
因天气原因延误的航班例子近年来,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导致异常天气现象增多,航班延误成为了一个全球性难题。
以下是一些因天气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的真实案例。
第一个例子是2024年的“台风天魔”。
当时,台风天魔正好横扫中国东南沿海地区。
由于强风和暴雨,许多航空公司不得不取消或延误当地的航班。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是其中一个受影响最为严重的机场之一、由于台风导致飞行环境恶劣,该机场在短时间内取消了300多个航班,数千名旅客被困在机场。
与此同时,其他阻止了务航空飞行的天气条件如雷暴和低能见度等也导致了其他机场的航班延误。
第二个例子是2024年的“冰雪风暴”的严重天气。
当时,美国中西部遭到了一场罕见的冰雪风暴袭击。
大雪和结冰的天气条件导致了众多航班的取消和延误。
堪萨斯城国际机场和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是其中受影响最为严重的两个机场之一、在芝加哥,这场冰雪风暴导致了超过1500个航班的取消。
由于建筑物,机场设施和跑道上的冰雪覆盖,航班无法正常起飞和降落,导致大量旅客被迫滞留。
第三个例子是2024年的“云倒塌”事件。
这是一个在中国南方地区非常少见的天气现象,被形容为云层倒塌或坍塌。
这种天气现象主要由强风、暴雨和冰雹引起,对航班运营造成了重大影响。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是其中一个受影响最为严重的机场之一、在这个特殊的天气事件中,机场能见度降低到几百米,许多航班无法正常起降,导致数百个航班被取消或延误。
由于这个突发事件没有先例,在应对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航空公司和机场不得不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旅客的安全。
以上只是许多天气引起的航班延误的一些例子。
由于气候变化的加剧,这种情况可能变得更加普遍。
航空公司和机场需要与气象部门合作,加强天气预警系统,以便能提前预知即将到来的恶劣天气,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此外,航空公司还需要建立有效的危机管理计划,以便能够处理突发情况,并与旅客进行及时的沟通。
只有这样,航班延误的问题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集体返航”事件
![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集体返航”事件](https://img.taocdn.com/s3/m/786fe44d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b8.png)
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集体返航”事件2008年3月31日,DH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等地共14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又返回昆明。
导致大量乘客滞留。
而同一天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则照常起降。
后经国家民航局调查,在返航的航班中仅有3个为合理返航。
民航局认定,返航事件主要是因为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
在返航前,一些飞行员与DH公司已经是矛盾重重,返航事件仅仅是矛盾的集中释放。
1、这次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集体返航”事件反映出薪酬管理的哪些基本原理?2、针对这次“集体返航”事件中反映出来的薪酬问题,东方航空公司应当采取哪些改进措施?薪酬管理案例分析作业1.这次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集体返航”事件反映出薪酬管理的哪些基本原理答①薪酬的经济保障功能未发挥作用。
云南分公司的工资待遇太低还要面临高税收使得飞行员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更难以满足员工在娱乐、教育、自我开发等方面的发展需要。
②薪酬的激励功能未发挥作用。
东航总公司在航线分配和干线支线的小时费问题上对云南分公司明显不公平未考虑到云南支线的地理位置、气象情况等造成的飞行难度大、危险系数高等问题而给予低小时费还要与东航总公司吃大锅饭面临高税收和限期补税压力种种不公平对待未能产生激励效果相反是员工得不到满足产生反效果。
③薪酬的社会信号功能未体现。
与同行业其他航空公司相比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待遇很低东航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重视员工意见不能妥善处理员工反映问题造成员工认为自身价值在社会和组织内部未得到实现。
④薪酬管理的公平性、有效性、合法性未得到体现。
云南分公司飞行员和东航总公司及同行其他航空公司飞行员工资待遇差距悬殊分公司与总公司分配不公平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限期补税高税率都体现出薪酬管理的不公平性薪酬体系未能有效帮助组织实现预定经营目标云南分公司飞行员的不公平待遇与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相抵触薪酬体系和管理的不科学性。
⑤薪酬管理的要求目标未达到实现。
民航运输法律纠纷案例(3篇)
![民航运输法律纠纷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811dd29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b0.png)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7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某航空公司签订了一份国内航班往返机票,约定原告乘坐被告公司的航班从北京飞往上海,再从上海返回北京。
原告在支付机票费用后,于约定日期前往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然而,被告公司以航班延误为由,拒绝原告登机,并要求原告退还机票费用。
原告对此表示不满,双方就机票费用问题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公司是否应当退还原告机票费用,以及双方之间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三、法院审理1. 被告公司辩称,由于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故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也不需退还原告机票费用。
2. 原告认为,被告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提供航班服务,属于违约行为,要求被告退还机票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公司虽因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已尽到合理通知义务,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原告的损失。
因此,被告公司未能证明其存在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明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质量、价格、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售后服务等内容。
”被告公司在销售机票时,未向原告明示航班延误可能导致的后果,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被告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判决被告公司退还原告机票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民航运输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在民航运输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是常见的免责条款。
然而,在适用不可抗力条款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不可抗力因素的存在;(2)证明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履行造成严重影响;(3)证明合同当事人已尽到合理通知义务。
在本案中,被告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存在不可抗力因素,故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153be8a9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0d.png)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2018年7月10日,东航MU5639航班从上海浦东机场飞往福州时,发生了一起返航事件。
这一事件给东航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据报道,MU5639航班当天在飞行过程中出现了技术故障,机组人员决定返航,经过一个小时的飞行后,安全降落在浦东机场。
对于这起返航事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机组人员处理事件的方式应该值得肯定。
当飞行中出现技术故障时,机组人员及时决定返航,确保了乘客的安全。
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东航对于乘客安全的重视,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
其次,返航事件可能会给乘客带来一些不便。
因为飞机返航,乘客需要重新安排行程,可能会延误时间。
然而,东航在这一事件中积极与乘客沟通,为乘客提供相应的帮助和安排,减轻了乘客的不便。
再次,这一事件也揭示了东航在飞行维修方面的问题。
据报道,MU5639航班因降落前起落架故障而返航。
起落架故障是比较严重的技术故障,它可能对飞机的飞行安全造成威胁。
这一事件提醒了东航需要进一步加强飞行维修和机械检查,确保飞机的正常运行。
最后,东航在处理这一事件中的宣传方式值得商榷。
据报道,东航迅速发布了事件的情况,并与乘客进行了沟通。
然而,在处理舆论方面,东航可能存在了一些问题。
有报道称,东航工作人员要求乘客删除关于返航事件的微博和朋友圈,这一做法引发了一些争议。
舆论的正常发酵和传播是不可避免的,企业应该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舆论,积极回应,并及时向公众提供信息。
综上所述,东航返航事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事故表明机组人员对乘客安全的重视,以及东航在处理乘客安置方面的努力;同时也揭示了东航在飞行维修方面的问题;此外,舆论的处理方式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我们期待东航能够通过这次事件的教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飞行体验。
民航安全法律案例(3篇)
![民航安全法律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f9e909a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d0.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航班延误现象日益突出,给乘客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航班延误引发的乘客权益保护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以一起航班延误引发的乘客权益保护纠纷为切入点,分析民航安全法律的相关规定,探讨如何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基本情况2018年5月,李某计划乘坐某航空公司从北京飞往上海的航班。
航班起飞时间为当天下午3点,但实际起飞时间为晚上9点,延误了6个小时。
李某因航班延误未能按时到达目的地,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航班延误后,李某向航空公司提出了赔偿请求,但航空公司以航班延误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了李某的赔偿请求。
三、案例分析1. 航班延误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航空运输承运人应当保证航班按照约定的时刻起飞和降落。
航班延误或者取消,航空运输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旅客,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安排旅客改签、退票等。
”由此可见,航班延误属于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责任。
2. 不可抗力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本案例中,航空公司以航班延误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但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航班延误并非不可抗力。
航空公司作为专业的航空公司,应具备应对航班延误的能力,而此次航班延误是由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如航班调配、机组人员安排等问题。
3. 乘客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旅客因航班延误、取消或者航班服务不正常,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损失。
”在本案例中,李某因航班延误遭受了经济损失,有权要求航空公司赔偿。
四、法院判决在李某与航空公司的诉讼中,法院认为航空公司作为航班延误的直接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航空公司赔偿李某因航班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2c75822a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8d.png)
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案例分析首先,事件背景。
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人们普遍意识到佩戴口罩对于防控病毒传播的重要性。
然而,一部分人对于佩戴口罩有抵触情绪,认为口罩会导致不适感,甚至是过敏反应。
而在这次事件中,一名女乘客声称自己对口罩过敏,拒绝佩戴口罩,引发了航班返航的决定。
其次,事件原因。
这次事件的起因是乘客中的一名女乘客声称自己对口罩过敏,拒绝佩戴口罩。
根据规定,乘客需要在整个航班过程中佩戴口罩,这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然而,女乘客的拒绝导致了飞机无法按计划起飞,最终决定返航。
事件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对口罩佩戴规定的不理解或不认同,以及航空公司的应对策略不当。
第三,社会影响。
这次事件引发了大量的关注和争议。
一方面,有人认为女乘客的行为是对规定的无视,对他人健康的不负责任。
另一方面,也有人对于口罩佩戴规定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应该允许有过敏症状的人不佩戴口罩。
事件的发生导致了航班的延误,给其他乘客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航空公司的声誉造成了损害。
最后,解决办法。
针对这次事件,可以从多个方面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航空公司可以加强对乘客的健康教育宣传,强调佩戴口罩的重要性,并提供解决过敏问题的方案。
其次,乘客应该积极了解相关规定,并在航班起飞前将自己的问题与航空公司进行沟通,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
最后,航空公司可以制定更加明确的规定,明确对于过敏症状的处理方式,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在未来,面对类似事件,航空公司应该更加谨慎和积极地处理,充分考虑乘客的需求和特殊情况。
同时,乘客也应该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不以自己的个人需求影响他人和航班的正常运行。
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够保障航班的正常进行,同时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总之,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是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事件,该事件的原因是一名女乘客对口罩过敏的拒绝。
这次事件给航空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口罩佩戴规定的质疑。
解决这类事件需要航空公司加强对乘客的健康教育宣传,并制定明确的规定和政策。
罢飞门:中国式管理重生前夜的惊雷
![罢飞门:中国式管理重生前夜的惊雷](https://img.taocdn.com/s3/m/daefff8f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98.png)
罢飞门:中国式管理重生前夜的惊雷2008年3月31日,由于飞行员罢飞,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等六地共14个航班返航,导致昆明机场更多航班延误。
短短数天内,事件似滚雪球般迅速放大为社会话题。
一边是东航公司腾挪闪躲大玩太极拳,一边是飞行员抑郁愤懑力掷撒手锏,公众对双方的责任心部发出强烈质询——真相在哪里?职业操守在哪里?旅客究竟又被置于何地!调查表明,事件缘于飞行员“对公司的管理不满意”,于是“挟乘客以令航空公司”,以求达到提高自身待遇的目的。
事件背后折射出是民航业乃至整个中国企业界管理思维与企业现实之间的巨大鸿沟——以单向高压型管理驱逐双向互动型管理。
以管理蓝领员工的方式管理白领员工。
当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从制造驱动向知识、创意驱动阔步迈进时,不合时宜的工业化管理意识仍然被企业界奉为圭臬,在带来表面上的和谐之时也积累了更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
以东航飞行员“自摆乌龙”为导火索,落后扭曲的管理模式下积聚的种种矛盾终于达到临界点而猛烈爆发——而这样一次员工、企业和整个社会多输的管理败笔给了一个我们审视自身和反思根源的最佳时机!作为奥运年的2008年,是中国塑造国家品牌、中国企业向世界展示良好形象、提升国际声誉、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历史性拐点。
当中国经济由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逐渐过渡,工业型管理意识甚至是农业型管理意识,已然成为中国企业发展的最大束缚。
当全世界的注意力聚焦于中国时,发生在旅游大省云南的这次“罢飞门”事件,让我们对中国崛起的必由之路——管理战略转型——有了更为清醒的认知。
我们只有以管理哲学和管理科学的高度来体认和追索。
才能挖出我们崛起之路上的颗颗地雷!虽然前路漫漫其修远,但管理战略转型已时不我待!“中国式管理”的谬误蒋廉雄近年,虽然不少企业在构建现代管理体系后所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那些采取传统“中国式管理”的企业,所遭遇管理问题的严重性也显得越发突出,这次发生的“罢飞门”事件又是一个例子。
10 服务业案例分析-国航航班延误事件纪实要点
![10 服务业案例分析-国航航班延误事件纪实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25f2a13c2f60ddccda38a0c6.png)
2011年2月25日国航深圳-上海浦东 CA1894航班延误事件全记实2月24日我从上海去深圳出差,拜会了深圳一家著名的风险投资基金,就几个案子的融资情况进行推进以后,25号下午和客户开完会匆匆赶到机场,准备乘CA1894航班,7点45分从深圳飞回上海浦东。
我有白金卡,我认识你们董事长从深圳市区离开的时候大约是5点45分,相信大部分乘客和我一样,为了赶航班,都无暇顾及晚餐。
登机的时候一切都很顺利,在7点30分左右开始登机。
飞机是满舱的,我的位子在飞机后舱,到了以后发现左右边都是两体型不小于我的大汉。
于是硬着头皮坐下来,问空乘要了份报纸,并翻了翻飞机上的杂志。
说来也巧,正好翻到一页,是国航和宝马公司一起推出的为白金卡会员提供宝马的接送服务;大致内容是国航和宝马战略合作,大概第一批采购了10台全新宝马5系的长轴距轿车,从2010年12月20日开始在上海和北京给白金卡用户提供免费的市区接送服务。
看的时候,也没什么太大的想法,商业社会,每个人都追逐更好的待遇,每个企业也都追逐高端客户,无可厚非。
飞机大概是8点左右开始滑行的,从国内航班的经验来看,这已经算比较准时了,但是大约20分钟过去了,飞机一直没有飞起来。
我们看到一个空乘面红耳赤的走过来,嘴边不知道嘟囔着什么东西。
这个时候机长的广播响了,说由于有客人要下飞机,因此飞机需要返回,所有旅客都要下去重新安检。
在后舱的我们这些旅客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因为太奇怪了,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这个时候大家就站起来,空乘mm就说,前面有客人是白金卡用户,认识国航董事长,要求升舱不果,于是说可以取消航班。
乘务长去交涉了半天,对方说,为什么之前说公务舱没位子,但是上来以后有位子。
乘务长说,升舱是地面安排的,请他们先坐下来以后后面再安排,对方说你们已经忽悠过我一次了,我不能相信你。
后来就说乘务长态度不好,于是就说身体不舒服,要求下飞机。
我们一群人围着空乘,都觉得匪夷所思。
有些人就开始开骂,说这种人发到网上去肯定要被骂死。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c477d2bf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0f.png)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2019年7月11日,中国东方航空MU5449航班从上海虹桥机场起飞,原定飞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
然而,在飞行过程中,飞机出现了技术故障,不得不返航返回上海虹桥机场。
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航空安全和飞行事故处理的讨论。
本文将对这一事件进行分析,探讨其中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事件的原因。
据报道,MU5449航班在起飞后不久,机组人员发现了飞机的一个液压系统出现了故障。
这一故障严重影响了飞机的正常飞行,因此机组决定返航。
液压系统是飞机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机组的决定是及时而明智的。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机组的应对措施。
据报道,机组在发现故障后,第一时间采取了返航的决定。
在返航过程中,机组对乘客进行了及时的安抚和通知,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秩序。
一旦飞机安全降落,机组也迅速组织了乘客的疏散和安全撤离。
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得到了广泛的赞誉。
这次事件中,机组的应对措施得当,确保了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展现了高超的专业水平。
最后,我们来谈一下航空公司的应对态度。
中国东方航空在这次事件中展现了高度的责任心和危机处理能力。
他们第一时间对外公布了事件的相关信息,并迅速组织了相关部门对飞机进行检修和维护。
同时,航空公司还对受影响的乘客进行了合理的安排和补偿,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航空公司的这种积极应对态度,有助于维护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综上所述,东航返航事件是一次突发的技术故障,但在这次事件中,机组和航空公司展现了高超的应对能力和责任心,保障了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也维护了公司的形象。
这次事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教训,即在面对突发事件时,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及时应对,确保飞行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希望东方航空和其他航空公司能够在今后的飞行中,进一步加强飞行安全管理,确保每一次飞行都能够安全、顺利地完成。
东航返航案例
![东航返航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9414b136b90d6c85ec3ac608.png)
东航返航案例2008年3月31日,东航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省内六地的18个航班在飞抵目的地后返航,致千名旅客滞留机这一恶性事故以及航空公司事后的托词,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纵观此事,公认的导火索是:东航的一些飞行员对薪酬不公现状不满,申诉无效,亮出了“撒手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中国上海的国有控股航空公司,于2002年在原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基础上,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云南航空公司重组而成。
东方航空是中国民航第一家在香港、纽约和上海三地上市的航空公司,1997年2月4日、5日及11月5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CEA)、香港联合交易交所(港交所:0670)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600115)成功挂牌上市。
是中国三大国有大型骨干航空企业(其余二者是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一。
东航门的反思如果不是因为云航与东航的重组,那么“东航门”是不是不会出现?当然这个问题谁都没有答案。
但是,企业重组后的今天,我们看到了因为“东航门”被置于风口浪尖的东航。
人们急于谴责返航的飞行人员,或为被高空“绑架”的旅客叫屈。
然而,谁能够想到更深层次的问题——究竟谁制造了这起“东航门”?是飞行员还是东航?笔者认为应该是重组后的“问题”制造了这起“东航门”。
在没有重组前,飞行员都能够各安其责。
虽然有跳槽辞职事件,那是企业职工对价值与价格的分歧。
但是这些都是企业里的内部问题,不至于要闹到社会都知道的地步。
同工不同酬的问题目前在各大行业广泛存在。
但是为什么在之前能够忍受,合并后却不能够忍受了呢。
其实,这有一个比较效应在里面。
也有可能是重组后很多制度没有得到及时的推进,致使利益分配出现了倾斜。
加上原有的企业文化,人文价值没有得到一致的融合协调与认同。
不可否认的是,当今企业在并购或者重组前大多考虑的是资产的安置与处理。
如何实现资产配置的最优是管理人员考虑的重中之重。
近年民航法律法规案例(3篇)
![近年民航法律法规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df3e64a6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0e.png)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5月,某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37-800型客机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起飞,前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飞机起飞后不久,突然遭遇机械故障,紧急返航。
飞机在返航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旅客严重受伤。
事故发生后,航空公司被相关部门调查,旅客家属要求航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1)民航法律法规适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内飞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本案中,航空公司飞机在我国领空内飞行,应适用我国民航法律法规。
(2)旅客权益保护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伤亡、行李物品的毁损或者灭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旅客在飞行过程中受伤,航空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事故调查处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发生事故,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本案中,事故发生后,航空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 案件处理结果(1)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民航局等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飞机在起飞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机械故障。
航空公司对事故原因表示承认,并承诺改进飞行操作。
(2)旅客赔偿航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对受伤旅客进行了赔偿。
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法律后果航空公司因违反民航法律法规,被民航局处以罚款。
同时,航空公司对飞行操作进行了整改,提高了飞行安全水平。
三、案例启示1. 民航法律法规是保障飞行安全、维护旅客权益的重要依据。
航空公司、飞行员等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民航法律法规,确保飞行安全。
2. 旅客在乘坐飞机时,应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向航空公司或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东航集体返航事件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291b7c686c85ec3a87c2c595.png)
这封信结尾,提到“本着有益于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于飞 行安全,有益于公司健康和谐发展的原则,望大家畅所欲 言,同心协力”。
飞行员资源稀缺每年有700人飞行员缺口。
1
2002年后鼓励民资进入航空领域,春秋、吉祥、祥鹏等多家民营航空公司没
有飞行员储备,只得以高薪从国有航空公司吸引飞行员。
训成本高
飞行员学习飞行驾驶,初始飞行训练费用在约70万元,改装模拟机飞行100 小时,平均每个小时开销300美元。培训费合计约100万元。
经济损失
处罚东航 02
民航管理部门处罚 东航被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停飞昆明-西双版纳、昆明-大理航线两条航线, 调减东航昆明至丽江、中甸、芒市、临沧、思茅、 文山部分航班。
后续损失 08年返航事件影响东航直接收入少4亿,间
03
接减收或为20亿(利润1.5亿)
四、东航返航事件根本原因
“东航事件”暴露飞行员供需失衡
培训周期长
3
培养一个合格的飞行员平均需要6-7年,而一个机长需要10年。
违约补偿金认知差距
4
飞行员的初始培训费为70万元,每年递增20%,最高计算10年。如果飞行员
违约跳槽,则需要付给航空公司最高补偿金210万元。航空公司认为210万元
根本不够补偿航空公司的培养心血;而飞行员认为这个数字太高,无法接受。
东航把好的航线给总部等行为,顾及原来从 业人员的利益。
事件后,5.12汶川地震,东航云南分公司主 动担负起抗震救灾空中急救运输的责任,挽 回形象。
(完整版)航班延误返航事件案例
![(完整版)航班延误返航事件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5cd21e2fa58da0116d1749f7.png)
3U8969延误返航事件案例(一)事情经过:3U8969补班青岛起飞后,机场商调联系川航航延要求给旅客安排住宿以及后续航班问题,川航给的答复是天气原因不安排,商调要求川航安排不走的过站旅客(成都至沈阳的旅客)住宿休息以及后续航班问题,并提出,国家有明确规定,没有到达目的站的旅客在中转站因各种原因延误,航空公司有义务安排旅客的住宿,餐食等,得到的航空公司的答复是:经过昆明发生的事件后(具体事件没说),经过四川航空的各级领导开会,此类情况一律不安排。
并且说旅客自愿在鄂尔多斯下的(成都到沈阳),川航给退鄂尔多斯至沈阳航段票款,不在鄂尔多斯下机的旅客,回到成都后,由四川航空进行协助旅客改签。
后经多次协商,四川航空公司一直坚持对于旅客不安排。
对此,飞机落地前,经与领导协商,将成都至沈阳旅客与鄂尔多斯至沈阳旅客分开进行疏导,尽量将成都至沈阳的旅客劝上飞机,让旅客回成都,由成都机场的四川航空进行解决,鄂尔多斯至沈阳的旅客进行劝退.九点左右工作人员劝说成都至沈阳的旅客登机返回成都,旅客同意,登机过程中,航空器舱门被旅客围堵,有十几名旅客在机舱门口与机组人员理论,因为大部分旅客觉得被航空公司欺骗并要求航空公司将飞机起飞,飞至沈阳,原因是沈阳有飞机起降,所以登机被迫中断。
旅客要求当天飞至沈阳,否则,谁也不能离开,并且不去宾馆.(二)后续处置:后经多方协调,将成都过站安排至返回沈阳的航班,并且安排旅客乘坐次日早9点30分3U成都直飞沈阳的航班抵达沈阳后,旅客仍然拒绝离开航班器舱门(由于害怕再次被骗),最后工作人员在航空器上将电话打至四川航空客服,现场将5名旅客改签至次日3U8969航班后(旅客可以致电售票处查询),旅客离开,3U8969正常登机、起飞.地面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得到四川航空机长及全体乘务的高度赞扬。
(三)原因分析:直接原因:在返航航班落地后,未提前与航空公司联系沟通获取合理的旅客后续安排的资源主要原因:1.未能及时做好航班延误的后续安排.2。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3ebc6c1333d4b14e852468f3.png)
东航返航事件案例分析一•东航返航事件经过20xx年3月31号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共14个航班返航,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都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更多的航班延误,上千余名旅客滞留机场,大家聚集的柜台前要求退票或改签。
东航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因天气原因”而同一天飞往上述地区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则正常降落。
详情:据东航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航班集体返航事件,诱因可能是两天前在飞行员的宿舍流传的一圭寸公开信,信中列出4条飞行员应该警醒”的理由,提到该公司待遇低、机师跳槽还遭遇天价索赔等。
1)相对同行而言,待遇太低;他们与祥鹏航空公司相比,待遇相差很大。
同为机长,同样飞云南省内的机场,一个月同样飞行90小时,东航云南分公司的税后收入,只是祥鹏的一半,祥鹏约为5.3万元到5.5万元,而东航最多3万元。
2)一些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3)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今年3月份之前,我们的小时费是按照8%的标准上缴税收的,但之后,公司要按照20%-30%的勺标准收税。
而且,公司要求飞行员按照新的交税标准,将去年全年欠交'勺税收补上,并规定最后期限是4月7日。
这样,一名机长补缴去年的税收就达六七万元。
”4 4日晚,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陈道(化名)透露说,更有甚者拖欠飞行员工资。
4)飞行员辞职转会索赔金额高提到了郑志宏”事件,质疑他曾遭到的天价索赔这难道是公平之举吗” 20xx年5月原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曾因跳槽遭公司索赔1257万元,在国内创下飞行员跳槽遭索赔金额新高。
巨额的索赔成为航空公司的杀手锏”这封信的结尾处,提到本着有益于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于飞行安全,有益于公司健康和谐发展的原则,望大家畅所欲言,同心协力”事发当日,东航已按规定对部分旅客当场做了补偿。
对于受航班返航影响的其他旅客,东航将一并给予补偿。
航班延误赔偿案例赏析
![航班延误赔偿案例赏析](https://img.taocdn.com/s3/m/e7bf90c7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9b.png)
航班延误赔偿案例赏析
赔偿案例一:2016年5月12日,郑某预订了中国南方航空的厦门—深圳的航班
CZ3313,计划于当日21:55登机,然而南航发布通知,指出该航班因“航空公司调度原因”延误近6小时,到深圳约06:30实际落地。
经证实,该航班确实因航空公司原因导
致延误,判定该航班属延误航班,中国南方航空应为郑某提供赔偿:给予郑某一次性赔偿
金额600元,其中包括300元现金赔付及300元折扣券。
以上三个案例都提出了有效的赔偿方案,充分照顾了乘客关于航班延误发生后的利益。
一次性赔偿给予乘客的金额可以根据具体案例的时长和航班的里程长短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以确保乘客的合理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此外,航空公司可以采取更多的措施,以保障乘客的出行及安全,以免再次出现航班
延误的情况。
可以加强对飞机的定期检查,提高航班延误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对延误情
况及时做出应对,及时接受乘客投诉,严格执行有关航班延误补偿安排。
从上述三个案例来看,航空公司在发生延误情况时,除按照有关要求提供赔偿外,还
要做到尊重乘客权益,认真解决乘客投诉问题,保障乘客的安全。
只有遵守规范,做到负
责任,才能为乘客带来出行的安全及满意。
东航发生14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
![东航发生14个航班集体返航事件](https://img.taocdn.com/s3/m/a60a77e8524de518964b7ddf.png)
画说经济Cartoon事件Incident网址: CO NCERNS关注绘画/217路3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的14个航班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航班又全部飞回昆明,这导致昆明机场更多航班延误。
被耽搁行程的旅客,在昆明机场对此表示极为不满,纷纷要求退票或改签。
虽然东航官方解释是“天气原因”,但同一天飞往上述地区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则正常降落。
一位消息人士告诉媒体记者,集体返航事件的诱因是两天前在该公司飞行员宿舍流传的一封公开信,信上历数了飞行员的不满原因,其中包括待遇偏从3月26日到28日,河南许昌市区许多高楼层住户都受到了用水难的困扰,原因是市区景观河道的水需要补充,于是,许昌市两水厂之一的周庄水厂便被暂时停止供水。
低、针对飞行员的检查使“飞行员的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工资和补贴标准没有与税收标准接轨、认为飞行员辞职遭到天价索赔是不公平之举等。
出于对现状的不满,东航这些飞行员集体玩起了“乌龙”,导致昆明机场大量旅客滞留。
无独有偶,今年3月份以来,民航业已发生多起类似事件:3月14日下午,同样由于认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上海航空公司40余位机长同时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公司11名机长因与公司发生劳资等纠纷,集体“告假”,导致多数武汉始发的航班停飞。
据媒体报道,上述事件已经引起民航总局的高度关注。
民航总局4月1日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各航空公司派出专人做好飞行员的思想工作,而对此次东航事件的带头人,总局将给予严厉处罚,最高可至终身停飞。
3月31日东航飞行员集体返航事件发生以后,民航系统的网络论坛已出现了激烈的争论。
一些民航人士认为,这是飞行员争取正当权益之举。
反对意见则认为“飞行员流动不应以牺牲安全和公众利益为代价”,并认为飞行员队伍的不稳定,将增加飞行的危险性,呼吁尽快建立飞行员依法流动的有序机制,完善飞行员流动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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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U8969延误返航事件案例
(一)事情经过:
3U8969补班青岛起飞后,机场商调联系川航航延要求给旅客安排住宿以及后续航班问题,川航给的答复是天气原因不安排,商调要求川航安排不走的过站旅客(成都至沈阳的旅客)住宿休息以及后续航班问题,并提出,国家有明确规定,没有到达目的站的旅客在中转站因各种原因延误,航空公司有义务安排旅客的住宿,餐食等,得到的航空公司的答复是:经过昆明发生的事件后(具体事件没说),经过四川航空的各级领导开会,此类情况一律不安排。
并且说旅客自愿在鄂尔多斯下的(成都到沈阳),川航给退鄂尔多斯至沈阳航段票款,不在鄂尔多斯下机的旅客,回到成都后,由四川航空进行协助旅客改签。
后经多次协商,四川航空公司一直坚持对于旅客不安排。
对此,飞机落地前,经与领导协商,将成都至沈阳旅客与鄂尔多斯至沈阳旅客分开进行疏导,尽量将成都至沈阳的旅客劝上飞机,让旅客回成都,由成都机场的四川航空进行解决,鄂尔多斯至沈阳的旅客进行劝退。
九点左右工作人员劝说成都至沈阳的旅客登机返回成都,旅客同意,登机过程中,航空器舱门被旅客围堵,有十几名旅客在机舱门口与机组人员理论,因为大部分旅客觉得被航空公司欺骗并要求航空公司将飞机起飞,飞至沈阳,原因是沈阳有飞机起降,所以登机被迫中断。
旅客要求当天飞至沈阳,否
则,谁也不能离开,并且不去宾馆。
(二)后续处置:
后经多方协调,将成都过站安排至返回沈阳的航班,并且安排旅客乘坐次日早9点30分3U成都直飞沈阳的航班抵达沈阳后,旅客仍然拒绝离开航班器舱门(由于害怕再次被骗),最后工作人员在航空器上将电话打至四川航空客服,现场将5名旅客改签至次日3U8969航班后(旅客可以致电售票处查询),旅客离开,3U8969正常登机、起飞。
地面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得到四川航空机长及全体乘务的高度赞扬。
(三)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在返航航班落地后,未提前与航空公司联系沟通获取合理的旅客后续安排的资源
主要原因:1.未能及时做好航班延误的后续安排。
2.航空公司对延误旅客处理不当。
深层次原因:商调未能将工作做到前面,没有做到未雨绸缪。
(四)整改措施:
1.利用班组会议全员进行案例分析学习,汲取深刻教训。
2.遇到突发情况时要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运行指挥中心、航班机组、航空公司)
3.地面服务部各岗位员工站在旅客角度,积极寻求办法,帮助延误旅客。
4.部门应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六)1.面对延误旅客,应耐心解释,做好服务工作。
2.积极为旅客向航空公司申请不正常航班授权,尽量满足旅客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