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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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分析
红星工厂、市政公司和陈某夫妇对小孩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红星工厂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理由是: (1)市政公司装置质量不合格的井盖,主观上由过错, 其行为市陈某摔伤的原因之一。 (2)红星工厂超载汽车压塌井盖,但工厂既未告诉市政 公司,又没有设置示警标志,是造成陈某摔伤的主要原因。 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3)陈某6岁是未成年人,应有其监护人看管。陈某摔伤 其监护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三、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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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构成侵权行为必备条件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无责任” 受害人一方应举证侵权行为人存在过错。
三、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二)过错推定原则

在实行过错责任的前提下,法律对特殊情况下的侵权行为 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由侵权行为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行 为不存在过错,如不能证明即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包括两大类型:
二、损害赔偿范围

1.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 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 赔偿金。 2.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 财产损失计算: 财产损失计算 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3.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侵权行为分类
(一)分类依据

侵权责任成立要件及归责原则的不同 (二)一般侵权行为 必须同时具备侵权责任全部构成要件才能成立的行为,通 常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三)特殊侵权行为 指行为人对与自己有关的他人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 致人损害,适用民法特殊规定的侵权行为。其一般适用过 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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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侵权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 损害:包括物质损害、人身伤亡、死亡、精神损害。 3. 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一、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二)侵权责wenku.baidu.com法

是有关侵权行为定义、种类、对侵权行为制裁 定义、种类 制裁以及对侵权 定义 制裁 损害后果给予补救 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补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 自 年 月 日起 施行。 施行


五、案例分析
2002年2月26日的一天下午,陈某夫妇小孩陈某(6岁) 在路边玩耍,一不小心掉入路旁的下水道,造成“下颌粉 碎性骨折,鼻骨骨折”等损害结果,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经过调查发现,甲市为了整顿市容,美化环境,接受上级 有关部门的检查,由市政公司 市政公司把全市所有的下水道井盖进 市政公司 行更换。此下水道井盖在更换时有不明显的裂纹,由于新 施工人员认为此井盖 井盖已经用完,上级检查很快到来,施工人员 施工人员 不会影响适用,就没有更换新的。但在小孩掉入下水道的 当天上午,该市红星厂 红星厂的一辆超载汽车将井盖压塌,但工 红星厂 厂既没有告诉市政公司,也没有作任何示警标志。

三、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是因法律规定的特殊事项致使他人发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 即使其没有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具体包括: 1. 法人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2. 监护人责任;3.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4. 高度危险责任;5. 产品质量责 任;6. 环境污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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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监护人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条 监护人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 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 护人赔偿。
第六章 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二、侵权行为类型 三、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四、责任承担及损害赔偿范围 五、案例分析
一、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一)侵权行为 即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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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 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 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 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三、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1. 医疗损害责任 2. 物件损害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 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 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 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 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 责任承担及损害赔偿范围
一、责任承担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 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 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 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 用。
四、 责任承担及损害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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