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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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吊机车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单轨吊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
求进行操作,并会一般性的保养、维修和故障处理。
第3条熟悉有关安全规程,准确使用信号,通讯设施;同一区域行驶两部及以上单轨吊时,机车的“信集闭”系统或机车的定位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第4条操作时,司机保持正常的自然姿势,坐在座位上,目视前方,注意观察轨道道岔及轨道联接情况,右手控制操作手把,脚踏安全阀。严禁将头
或身体探出车外。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不得关闭发动机和车灯,但必须取出控制手
把,关闭刹车油门。过道岔时,注意道岔闭合情况,防止机车脱轨造成
事故。
第6条起吊物料时,必须吊稳,吊平衡,货载不得超过规定,否则拒绝开车。
二、启车前的准备
第7条单轨吊车司机操作前必须对机车进行如下检查:
(1)柴油机单轨吊车:
1)!
2)检查专用的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排气水箱(必须启动发动机
才可以加水)、排气散热器,是否达到开车要求。
3)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油及机械联接情况,各承载轮及轴承有无损坏,否则
必须更换。
4)检查各驱动轮及制动闸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的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
得开车。
5)检查单轨吊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各种液压管路控制线路有无损伤、变形、接头是否漏液等。
7)检查发动机排气阻火器是否堵塞,否则必须清洗畅通。
8)带润滑油的过滤器是否有水既少润换油。
9)空气滤芯是否干净。
10)检查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警铃是否响亮;通讯设备是否完好。
11)监控设施、机车定位装备是否正常;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和防灭火设施
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蓄电池单轨吊车:
1);
2)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各承载轮驱动轮、导向轮及轴承有无损坏。否则必
须更换。
3)检查各部位机械连接装置是否完好。
4)检查各马达驱动轮及制动闸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时应及时更换,否则司机
不得启动机车。
5)检查单轨吊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6)检查各种液压管路,控制线路有无损坏、变形,接头是否漏液等。
7)检查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警铃是否响亮;通讯设备是否完好。
8)监控设施、机车定位装备是否正常;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和防灭火设施
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三、单轨吊车启动
第8条单轨吊机车启动程序
(1)柴油机单轨吊车
1)《
2)手动开启进气截止阀、燃油阀、空气开关、蓄能压力17兆帕、燃油开关、
打开储能器开关,迅速启动马达开关,启动机车。
3)一起启动不成功,需要手压泵给机车储能,待储能器压力达到17兆帕,
可重复上述起车步骤。
4)启动机车后,观察气压表,待起亚打到6公斤时开启空气开关。
(2)蓄电池单轨吊车
1)电瓶送电。
2)按下控制箱启动按钮(或拔开钥匙),液压站打压。
3)观察液压站压力。
4)检查各仪表显示,速度检测显示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通讯喇叭、照明、尾灯及操作机构动作执行情况。
6)检查各承载梁配套设备液压起吊马达各操作阀的工作情况,空载反复升降几
次,查看马达链轮吊钩是否灵活。
7)主副司机配合操作实验机车运转是否良好,制动闸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有效制动。
四、~
五、运行
第9条每台机车必须有两名工作司机,主司机前进方向驾驶室,工作时精力集中,副司机在机车后操作室,负责观察机车运行情况,防止物料碰撞造
成故障。
第10条行驶时主司机开启大灯、副司机关闭大灯,接到行车信号时打开手制动,行车时车速由慢到快,均匀加速。运行中,操作手柄只许用手推,不准
脚蹬或用绳索捆绑牵拉。
第11条机车过弯道、风门、边叉点等处时应提前30m减速前进,速度控制在1m/s 以内匀速通过。
第12条起吊链上的坠托在不起吊物料时,必须将坠托(收起)固定,以防机车运行时摆动撞击巷道内设施,造成事故以及拖地运行。
第13条机车在运行中,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使用紧急制动停车。
第14条机车在巷道里不行走或不工作,超过20分钟应关闭发动机。
第15条司机暂时离开机车前必须拔出钥匙,并妥善保管,关闭刹车。
第16条机车运行中,行人必须提前躲避到安全地点,待机车通过后可向前运行,人员不得从运行机车下通过。
第17条跨越设备、物料运行时,起吊物距跨越物的高度必须大于200mm,否则不得通过。
六、起吊物料
第18条、
第19条起吊工作手把推到起吊工作位。
第20条操作起吊操作阀使起吊梁工作链上升、下落吊装物料。
第21条使用专用集装箱、花车起吊时,物料应与集装箱、花车应联接可靠牢固。
长形物料使用专用吊链吊装,捆绑必须牢固、可靠,平稳起吊。起吊距
地面100mm以上。
第22条起吊物料必须使用起吊梁载荷均匀、高低水平一致。
第23条起吊载荷要符合起吊梁起吊吨位要求,严禁超载。
第24条起吊大型设备(液压支架):
(1)起吊大型设备(液压支架)必须悬挂专用起吊梁,两承载起吊梁载荷必须分配均匀。
(2)支架及大件设备吊运时必须吊挂牢固,起吊后物料底面与巷道底板平行。(3)运行速度控制在s内;过风门、道岔时副司机必须下车跟车指挥。
(4)卸放物料时必须平稳可靠,人员必须站在1m范围以外,防止倾倒伤人、损坏物料,做到轻放轻卸。
七、停车
第25条¥
第26条单轨吊机车停车程序:
(1)柴油机单轨道车:
1)接到停车信号后,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打到停止位置,并操作制动装置,
使机车制动。
2)机车必须在道岔前后5m范围外停车或吊装物料。
3)让机车怠速运转1分钟后方可熄灭柴油机。
4)当气温低于0°C时,停车后必须放掉水箱内水,以防冻坏柴油机。
5)停车后必须取操作下手把并妥善保管。
(2)蓄电池单轨吊车:
1)机车到位,按下停车按钮停车。
2)操作起吊手柄,吊卸物料。
3)按下总停按钮断开机车电源。
八、;
九、乘人规定
第27条运行人车时,须配有押车工且持证上岗。押车工在运行人行车前,必须先检查人行车的连接装置、吊挂装置及车体安全可靠后,方可挂人行车,
否则不得运行并立即通知维修单位组织处理。
第28条押车工坐在人行车尾部外侧第一个座位上,通过观察窗随时观察运行前方情况。
第29条司机要与押车工通过通讯装置(哨子)作为行车、停车信号。二声哨响为机车运行,一声哨响为停车,一声哨长响为紧急停车。
第30条押车工检查乘坐人员坐稳,挂好防护链后,发出开车信号通知司机可以行车,当司机听到可以行车信号,发出回复信号后,方可运行机车。
第31条到达目的地后,押车工吹哨发出停车信号,通知司机停车;当机车停稳后,押车工通知乘车人员下车。
第32条当押车工发现有异常情况无法继续前行时,要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听到紧急停车信号后,要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停车。
第33条押车工负责维持乘人秩序,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候车区域内乘车,人车未到达或未停稳严禁走出候车区域。
第34条人车每排乘坐两人,不得超员乘车,押车工负责清点人数。以乘车人员坐到座位上为判断标准。
第35条乘车人员在乘坐单轨吊人行车时,不得携带超长、超重、利器等物品上车。身体不得探出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