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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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

薛 海 燕

《红楼梦》首章作者自叙云:“忽念及当时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之罪故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言明“我”对女性的尊重出自女性自身的杰出表现。引文中“历历有人”一语亦确属明清女性文化的实际写照。这说明《红楼梦》的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的繁荣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打算由此入手分析小说作者对女性文化的具体体悟,把握小说的女性观对女性文化的审思、观照意义。

如所周知,《红楼梦》的女性观集中地表现于书中人物贾宝玉对待女性的态度。不过贾宝玉的态度之所以能够体现文本倾向,主要并不在于他是书中主要人物,而在于《红楼梦》的叙事视角机制确定了作者“我”与贾宝玉之间的“等同”关系,这与传统白话小说由叙事者“说书人”超然地讲述他人故事的叙事倾向显然大异其趣。《红楼梦》开卷首段云: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经历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作者自云写的是“我”的回忆性自传,叙事方式正如作者所言: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之后,《红楼梦》像一般白话小说

一样,由说书人“在下”讲述故事,说女娲补天遗一石,被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捡起,携往“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走一遭,又不知过了几历几劫,空空道人经过青埂峰下,“忽见一块大石,上面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石头向空空道人表白:

我师何太痴也?至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能说强似前人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解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

作者自叙中“我”惦记的闺阁女子转化为石头言说中几个“半世亲睹亲闻”、“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的“异样女子”。叙事对象的统一,暗示着作者与所谓“石头”的浑然一体。而石头又是文本中主要人物贾宝玉的前身。至此,作者与石头、与贾宝玉之间出现了一个隐约可见的等号,贾宝玉的口吻、心性无不体现着“我”的腔调与情感基色。

贾宝玉性爱脂粉,喜与女性为伍,种种表征似与“淫徒”、“好色

之徒”接近,贾政即曾斥责宝玉“将来酒色之徒耳”

(第二回),但实际上二者之间有很大差别。在小说第五回中,曹雪芹借警幻之口,将宝玉的“女性情结”界定为“意淫”,这种提法既表达了对“淫”的独特理解,又将“意淫”与“淫”进行了精神实质上的区分:

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

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

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9

92《红楼梦》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

003红楼梦学刊・二○○○年第二辑

舞,调笑无厌,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者,唯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

这段话将“淫”解释为“好色”、

“知情”,即对女性的好感。语意表明好色系男子之常情,因此对“淫”不应有所避讳,但“淫”之境界则有所不同。一般男子“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只不过是“皮肤淫滥之蠢物”。那么与此相反,宝玉的“意淫”必非对女性的欺辱和占有。小说第七十八回贾太君的一段感慨,可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意淫”的特点:

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好,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察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宝玉之所以会使人产生“丫头投胎”的错觉,正在于他对待女性的喜爱基本上超越了功利的、占有的层次。可以说,“意淫”观既将女性视为喜爱和倾慕的对象,又尊重女性的独立。曹雪芹不仅借警幻之口提出了“意淫”观,而且由她指出女性和社会上一般人对“意淫”观必持相反态度:“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诞,百口嘲谤,万目睚眦”,这进一步说明曹雪芹立志要作“闺阁良友”,将女性视为平等、独立的群体。这种女性观之所以会“百口嘲谤,万目睚眦”,正因为它表达了对世俗女性观的背离。

提高女性地位的意识是明清社会思潮的一股潜流,这种潜流

的出现与繁荣的女性文化有着密切关系。考察女性文化对社会思潮的影响,并比较《红楼梦》女性观与同时期有关意识的深度,无疑会加深我们对《红楼梦》女性观的理解。

明清女性文化的繁荣,主要源自社会(主要指男性)对女性需求层次的提高。明代个性解放思潮的高涨,曾经带来放纵情欲的社会局面,如明代梅鼎祚在其《青泥莲花记序》中所述:“逮胜国,上焉具瞻赫赫,时褫带而绝缨;下焉胥溺滔滔,恒濡足而缅首。旷古皆然,于今烈尔。”《明史》、《万历野获编》、《列朝诗集小传》诸书关于此时士人热中房中术的累累记载,均为社会放纵之风的明证。极度的放纵之后,单纯的色相之美已不能满足士人的精神需求。李渔表示:“有色无才,断乎不可”、“蓬心不称如花貌,金屋难藏没

字碑”

①等等,集中表达了要求女性具备一定文化素质的社会心理。这种社会要求使“女教”的内容向“才”之方向倾斜,如清代王相母亲作《女范捷录》,其“才德篇”曰:“男子有才便是德,斯言犹可;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诚非;———盖不知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也。”这段话即明确了“才”在“女教”中的位置。“才”之地位的确立,为女性文化的繁荣创造了良机。

明清女性文化的繁荣主要表现于文学和艺术方面。其文学创

作能力尤为出色。明代“良媛以笔札垂世者多矣”

②,清代女性文学作品集更是“超轶前代,数逾三千”

③。仅以词的创作而论,考察明清以前的词坛,那基本上是一个男性的天地,女词人既少,知名者更鲜。据清初《林下词选》所录而言,宋元明三朝的闺阁词人不到百家。而仅仅有清一代的女词人,据许乃昌汇辑的《小檀栾汇刻闺秀词》及《闺秀词钞》二书,即有六百余家。其中徐灿、顾贞立、吴藻、顾太清等人,成就还非常突出。明清女作家之间的交往也比较密切,不仅现存作品中有许多相互之间的唱和之作,而且还先后出现了一些文学社团,如“蕉园诗社”、“清溪诗社”等等。《红楼梦》中有关海棠结社的华彩篇章,均为对清代女性结社之风的审美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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