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内容及实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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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内容及实施途径
中山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王学风
2002-03-05 14:17:32 《教育评论》
20世纪末,台湾在学校开设生命教育课程,并把2001年定为台湾的“生命教育年”。台湾中小学在开展生命教育过程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这对于尚未实施生命教育的大陆来讲,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生命教育,顾名思义就是有关生命的教育。学校生命教育是指通过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的孕育、生命发展知识的教授,让他们对自己有一定的认识,对他人的生命抱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并让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对社会及他人,尤其是残疾人的爱心,使中小学生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的发展,生命教育的内容也越来越广。台湾生命教育的内涵包括从肯定、珍惜个人自我生命价值,到他人、社会乃至自然、宇宙生命的互动与伦理关系等大生命的省思,并涉及生死尊严、信仰的探讨,范围颇广。
目前,台湾小学还未开设独立的“生命教育课”,有的学校在“道德与健康”课中讲授,有的学校设置综合课进行生命教育。不论哪种形式,小学生命教育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生命的旋律;二是温馨你我他。在“生命的旋律”这个单元的教学中,由教师首先讲解有关生命起源的问题,让学生了解迎接新生命的喜悦、成长、生病、衰老、死亡等现象,具体包括“生命的跃动”、“生命的喜悦”、“生命的挑战”、“科技与生命”、“生命的尊严”等内容。主要通过教师的讲授及各种课外活动来完成。在“温馨你我他”的教学单元中,则主要是通过课外活动来完成,学校组织学生到养老院、孤儿院等机构去参观、访问。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对社会及他人,尤其是对残疾人的关心,使他们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
台湾中学普遍开设正规的“生命教育”课,编制了生命教育教材及“生命教育教师手册”。
表一:台湾晓明女中“生命教育课”的内容
资料来源:林治平主编:《中原大学宗教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一)》,(台湾)宇宙光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页。
台湾教育界人士认为,学校生命教育的实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包括生命教育目标的确定与细化;生命教育课程的开设与教材的编制;生命教育师资的培育等等。因而,台湾生命教育的推行是全方位的。
生命教育课。开设独立的生命教育课是学校实施生命教育的最基本的途径。目前,台湾中学均设有独立的“生命教育课”,并规定了课时,有专门的生命教育教师。如台中市的晓明女中从1998年起,将原来的“伦理教育课”改为“生命教育课”,每周两节,并有专门的生命教育教材及生命教育教师手册。为开设生命教育课,晓明女中还专门培训了一批生命教育师资。为生命教育设置专门的科目和课时,可以使学习内容更加系统和集中,降低实施的难度。
综合课。台湾学者认为:生命教育课无疑是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教育的最重要途径,但由于生命教育与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环境教育、美育的交叉关系,在内容上容易出现与其他学科课程的重叠。另外,也不利于发挥学校生命教育资源的合力,容易使非生命教育课教师忽略其推行生命教育的责任。综合课的开设正好可以整合学校生命教育资料,形成合力。所谓综合课,是将生命教育作为综合课程里的一个单元进行教授,如“生存教育”、“生命美育”,这样,一方面可使学生获得系统的生命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又能与其它跨学科课题(如德育、环境教育等)联系起来实施。目前,台湾各小学基本上采取综合课的形式进行生命教育。
渗透式。所谓渗透式,是指将生命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和学校的其它活动中实施。主要通过教学、课外活动来实施。生命教育内容广泛,通过与生命教育有关的各科目讲授生命教育知识,可调动学校教师参与和关注生命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的生命教育资源,增强生命教育效果。生命教育实践性极强,通过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在实践中掌握生命知识,从而形成正确的生命态度、生命意识。所以,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各科
教学及课外活动进行。此外,台湾教育界人士认为,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教育不单是学校的事情,更是社会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必须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公民教育的责任。学校、家庭、课外活动中心、社会机构、政府机构等部门,应组成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教育的综合体。
上述三种途径各有利弊。台湾中小学在进行生命教育时,善于把渗透式与独立设科或综合课结合起来,通过学校的全部教育活动实施生命教育。这样,既能保证学生获得集中的生命教育知识,又能充分利用学校生命教育资源,从而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1. 教育当局重视生命教育的实施
1997年,台湾“教育部”委托实施伦理教育多年有成的台中市晓明女中设计生命教育课程,并推动办理研习、训练师资等,于1998年度在全台湾地区各国中(相当于大陆的初中)实施,高中则于第二学期实施。为推动生命教育的实施,台湾“教育部”规定2001年为台湾的“生命教育年”,并组织生命教育委员会,由台湾各级学校推动生命教育。这项生命教育计划将实施4年,以高中及国中学生为优先对象,逐年推广到小学及大学。此外,台湾“教育部”也计划在40所国中及10所高中设置生命教育中心。
2.强调实践在生命教育中的作用
台湾教育界人士认为,生命教育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在现实生活中主要不是通过语言或理论,而大都是通过行为举动表现出来,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人格的陶冶,影响人的成长和发展。因而,生命教育是一种身教重于言教的教育,以具体的行为或举动教育人,才能真正影响人、感化人。所以,在生命教育中,台湾中小学非常强调实践的作用,强调通过课外活动进行生命教育。如小学的“生命的旋律”教学,主要是在参加台大医院的活动中进行的。让学生参观产房、婴儿室、手术室、安宁病房等,使之了解生命的起源,体验生命的喜悦和理解生命的尊严。
3.加强中小学生命教育师资的培育
台湾中小学在实施生命教育之初,就认识到生命教育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因而,在重视教材编写的同时,也加强了中小学生命教育师资的培育。因为,“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生命教育在教育领域是一个新生的事物,没有现成的教师,加强师资培育就成了生命教育实施的首要任务。台湾“教育部”的做法是,把中小学中教授与生命教育有关科目,如生物、健康与道德、生活伦理等科目的教师,及对生命教育有兴趣的教师,集中起来,进行生命教育培训。为此,制订了生命教育教师手册,供教师们学习。加强生命教育师资的培育,是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成功的重要保证。
4.积极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研究
短短几年间,台湾中小学生命教育开展的有声有色,这与台湾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科研是分不开的。台湾教育当局十分重视生命教育的研究,专门成立了“推动生命教育委员会”,负责研究如何推动生命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同时,规定中小学成立“生命教育中心”,负责研究生命教育的内容、途径与方法,研制生命教育教材。以台湾的高雄市为例,1998年教育当局就召集有关生死学、安宁照护、失落与悲伤、死亡教育等方面的学者、研究者与中小学校长、主任,以及教育局相关官员等,研商编印提供给教师有关从死亡省思生命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