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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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卫队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学校卫队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学校卫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卫队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人员落实安全措施。

3. 学校卫队成员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三、安全制度1. 人员管理(1)学校卫队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学校卫队成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学校卫队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2. 装备管理(1)学校卫队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2)学校卫队装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3. 车辆管理(1)学校卫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年检和保养。

(2)学校卫队车辆的使用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4. 安全培训(1)学校卫队成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学校卫队成员应熟悉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5. 应急处理(1)学校卫队应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交通事故等。

(2)学校卫队成员应熟悉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四、安全检查1. 学校卫队应定期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学校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学校安全检查组应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卫队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校校卫队管理制度

高校校卫队管理制度

高校校卫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高校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发挥校卫队在校园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卫队是高校专门成立的队伍,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治安,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保障高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进行。

第三条校卫队应当坚持以服务师生员工为宗旨,遵纪守法,维护公平正义,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素质。

并依法行使职责,确保高校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校卫队的组织形式为军事化管理,实行队长负责制。

队长由高校校领导根据队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要求选拔任命,队员一般为全职员工,也可以招收兼职队员。

第五条校卫队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队员职责分工,保证队伍的有效运作。

队员之间应当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第六条校卫队应当定期进行队伍建设和训练,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队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演练和考核,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校卫队应当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队员应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

第八条校卫队应当定期向高校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高校校领导有权对校卫队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校卫队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巡逻防控:定时巡逻校园,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二)交通管理:组织引导校内车辆和行人,保障交通秩序,防范交通事故。

(三)安全检查: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校园安全。

(四)协助应急处置: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五)服务保障:提供学校活动的安全保障服务,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利益。

第十条校卫队在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服从高校校领导的指挥,保持高度戒备,严守秘密,巡逻时应当携带有效证件,与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做到亲和有礼。

学校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卫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卫队全体成员,以及与校卫队工作相关的各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校卫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卫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卫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校卫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校卫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二)负责校卫队成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三)协调学校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四)处理校园安全事件,维护校园秩序;(五)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校卫队成员职责:(一)负责校园内的巡逻、值守、门卫等工作;(二)维护校园秩序,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三)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校园安全事件;(四)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保卫活动;(五)完成校卫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校卫队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八条校卫队成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校卫队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玩忽职守。

第十条校卫队成员在巡逻、值守过程中,应做到:(一)着装整齐,仪容端庄;(二)保持警惕,严密观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三)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维护校园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校卫队成员在处理校园安全事件时,应做到:(一)迅速反应,果断处置;(二)依法行事,确保安全;(三)协同配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校卫队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卫队成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5篇)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5篇)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1、校卫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

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校园内所有师生员工的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可能包括的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校卫队的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人员管理:规定校卫队员工的招聘、考核、培训和退出流程,确保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3. 作业管理:规范校卫队员工的日常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4. 巡逻检查:规定校卫队员工在校园内巡逻检查的时间、区域和方法,加强校园的安全防范。

5. 突发事件处置:规定校卫队员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应对策略,保障校园内师生员工的安全。

6. 设备管理:规定校卫队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7. 安全教育:规定校卫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频次,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8. 纪律考核:制定校卫队员工违纪惩戒制度,加强纪律的执行和监督。

9. 反馈与改进:建立反馈机制,对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改进。

以上是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可能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具体规定。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3)旨在确保校园安全,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是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条例:1. 校卫队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校园安全风险点和常见安全问题。

学校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卫队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学校校卫队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2. 校卫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4)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3. 校卫队职责:(1)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2)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3)负责校园内部交通秩序的维护;(4)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巡逻制度:(1)校卫队成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次数进行巡逻;(2)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物品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3)巡逻时,应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保持通讯畅通。

2. 事件处理制度:(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校卫队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保卫部门进行处理;(2)在处理事件过程中,应确保师生安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3)事件处理后,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汇报处理情况。

3. 交通秩序维护制度:(1)校卫队成员应负责校园内部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师生通行安全;(2)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引导车辆、行人遵守交通规则;(3)遇有交通拥堵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交通畅通。

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校卫队成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2)学校保卫部门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3)校卫队成员应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普及安全防范技能。

四、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的校卫队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3. 对严重违反纪律、触犯法律的,依法予以处理。

大学校卫队管理制度

大学校卫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卫队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责、行为规范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校卫队在学校保卫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校卫队组织机构包括:1. 校卫队队长:负责校卫队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

3. 各中队(分队):负责具体执行校卫队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校卫队的主要职责:1.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 负责校园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可疑人员和物品。

3. 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的检查、监控和处置。

4. 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疏导。

5. 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响应。

6. 负责协助学校保卫处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校卫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

第七条校卫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保持仪容整洁。

第八条校卫队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第九条校卫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当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尊重群众。

第十条校卫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密切配合学校保卫处,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一条校卫队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校卫队员应当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校卫队员应当加强自我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维护校卫队的形象。

第十四条校卫队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校卫队员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现校卫队的风采。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校卫队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校卫队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以保障校卫队员的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秩序和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校卫队员,包括行政人员、办公室人员、管理人员、执勤人员等。

第三条校卫队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综合防范、源头治理、法制管理,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确保安全工作有力有序、真实可行。

第四条校卫队安全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规范管理、依法科学。

第二章组织指导第五条学校校卫队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学校校卫队的安全管理机构,下设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六条学校校卫队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协调校卫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校卫队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校卫队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保卫第八条学校校卫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制度,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预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学校校卫队应当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条学校校卫队应当严格控制出入校园人员,依法查验身份证件,防止非法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学校校卫队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视频监控、安全警报、出入口管理系统等,确保校园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学校校卫队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迅速处置。

第十三条学校校卫队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事故救援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校卫队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迅速报警,组织人员疏散和现场保护,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理和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校卫队应当做好突发事件后的善后工作,包括事故记录、事故分析、责任追究等。

第五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六条学校校卫队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校卫队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校卫队应当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引导校园群众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

小学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学校设立校卫队,负责日常安全巡逻、突发事件处置、门卫管理等安全保卫工作。

三、职责分工1. 校卫队职责:(1)负责校园内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2)负责门卫管理,确保校园出入口安全。

(3)负责校园内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无隐患。

(4)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学校各部门职责:(1)教务处:负责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后勤处:负责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校园设施安全。

(3)德育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4)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校卫队人员要求:(1)校卫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身体素质。

(2)校卫队成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

(3)校卫队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校园巡逻制度:(1)校卫队每天进行至少两次校园巡逻,重点区域和时段加强巡逻。

(2)巡逻时,校卫队成员需着装整齐,携带必要的警用装备。

(3)巡逻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 门卫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2)来访人员需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门卫人员询问。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4. 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定期开展消防、交通安全检查,确保校园设施安全。

(2)加强师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3)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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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是校卫队自行维护与自我管理的一种制度,用以规范校卫队自身的安全工作,包括安全意识的培养、安全管理的组织、安全检查的制度化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内所有校卫队员,包括校卫队队员、校卫队领导和校卫队指挥员。

第四条校卫队所有成员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加强安全意识,维护和提高校园安全水平。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第五条校卫队队长负责校卫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2. 组织制定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 组织制定校卫队安全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安全演练;4. 组织校卫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5. 负责协调校卫队与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校卫队成员有义务遵守校卫队的工作安排,加强自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严禁发生违规行为。

第七条校卫队成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立即报告校卫队领导或上级。

第八条校卫队成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权利立即停止工作,并向校卫队领导或上级报告事件。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校卫队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为校卫队组织专业的安全培训课程,包括消防安全、急救知识和应急处理等。

第十一条校卫队成员参加培训课程应认真学习,并按要求参加培训考核。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校卫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问题隐患应立即整改。

第十三条校卫队安全检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灭火器和防火设施是否完好有效;2. 疏散通道是否通畅;3. 演练计划是否执行;4. 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5. 安全设施是否按规范使用。

第十四条校卫队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校卫队日常管理制度

校卫队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校卫队的管理,提高校卫队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校卫队由学校保卫处统一领导,负责校园内的治安巡逻、安全防范、交通指挥、应急处置等工作。

2. 校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和指挥工作。

三、工作职责1. 治安巡逻:负责校园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学生宿舍等区域的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2. 安全防范:负责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 交通指挥:负责校园内车辆、行人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4. 应急处置: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和调查。

5. 协助保卫处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1. 校卫队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 校卫队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树立校卫队伍的良好形象。

3. 校卫队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4. 校卫队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齐,佩戴好标识,执行任务时保持警觉。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校卫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校卫队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3. 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实施1. 校卫队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 保卫处定期对校卫队工作进行考核,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校卫队员进行通报批评。

3. 校卫队员应积极参与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校卫队将更加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为创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校卫队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和学校资产的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要求,订立本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校卫队负责人:–掌握和落实本制度,保障校卫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帮助学校相关部门策划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监督校卫队成员的安全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负责对校卫队成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定期组织校卫队安全演练。

2.校卫队成员:–遵守本制度,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并乐观参加安全工作。

–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搭配校卫队负责人的布置,乐观参加安全演练。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校卫队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灭火器使用和灭火技巧培训。

–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

–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灾难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

2.校卫队成员应乐观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应对本领和应急处理技巧。

四、日常安全工作1.校卫队负责人要做好安全工作的组织与调度,并定期对成员进行安全行为检查。

2.校卫队成员须执行以下日常安全工作:–做好岗位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装备。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刻上报,不得袒护、隐瞒。

–妥当保管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应急处理与报告1.校卫队成员在发生事故、火灾、匪警等紧急情况时,应快速推断并采取适当的紧急处理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2.各校卫队成员在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应立刻向校卫队负责人报告,并依照要求填写紧急事故报告表。

六、安全演练与应急预案1.校卫队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模拟,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方案。

2.学校应订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将其宣传到校卫队成员中,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有序地应对和处理。

校卫队管理制度[1]

校卫队管理制度[1]

校卫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校卫队的运作,保障学校安全与秩序,并提高学校管理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的校卫队管理。

三、管理标准1.校卫队的组织机构:校卫队由队长、副队长和队员构成,队长负责全队的管理和引导工作。

2.队员选拔与培训:校卫队队员通过面试和体能测试等程序选拔产生。

新队员入队后应接受肯定周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学校安全学问、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3.工作职责:–校卫队队员的重要职责是维持学校安全和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校卫队队员应定期巡逻学校,适时发觉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如斗殴、赌博、吸烟等。

–校卫队队员应搭配学校各部门的工作,帮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意外损害等。

–校卫队队员应积极帮助老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学校的各项安全教育、演练等活动。

4.工作规范:–校卫队队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发觉学校内的违法行为应适时报告上级或相关部门。

–校卫队队员应保持阳光和谐的工作作风,优化学校安全氛围,与师生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校卫队队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同学隐私,敬重师生员工的人格尊严。

–校卫队队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身着乾净工作服,注意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校卫队队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

四、考核标准1.日常工作表现:–巡逻工作:依据巡逻记录和效果评估,评估队员的巡逻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发觉和适时处理安全隐患。

–事件处理:依据帮助处理紧急事件的效果评估,评估队员处理突发事件的速度和精准性。

–合作本领:依据与师生员工的合作评估,评估队员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本领。

2.专业学问及技能:–安全学问:依据安全学问考试,考核队员对学校安全相关学问的把握程度。

–技能培训:依据培训成绩评估,评估队员的突发事件处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3.个人形象和素养:–仪容仪表:依据队员的仪容仪表评估,评估队员形象的乾净与文明礼貌程度。

校卫队管理制度(3篇)

校卫队管理制度(3篇)

校卫队管理制度(3篇)校卫队管理制度(通用3篇)校卫队管理制度篇11、维护校园的治安秩序,做好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卫工作,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2、要熟悉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熟悉各单位、各部门所在的位置,熟悉教学楼的分布,熟悉技防、消防设施布局情况和使用方法等。

3、巡逻时要着装整齐,标志装械齐全,行走规范,文明礼貌;要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履行职责,照章办事,避免与师生争吵;严禁动手打人;正确使用电筒、巡更器、对讲机等设备。

4、巡逻时要高度警惕,忠于职守,认真执勤,不漏巡、漏查;不脱岗、串岗;遇一般问题,当场妥善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协调后处理。

5、巡逻时采取重点部位与非重点部位相结合,暗哨与明哨相结合,固定哨与流动哨响结合的`方法,对重点区域及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地巡逻;发现异常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并及时报告处值班干部。

6、巡查时,对明显违反校规,如骑车带人、搬动上锁自行车、爬窗翻墙、聚众打架等,采取纠正或抓获、制止等措施;发现滞留在校园的校外无关人员应令其马上离校。

7、白天主要巡查教学区和各车辆停放区域,及时发现和制止偷盗行为;发现嫌疑人应立即报告、尽力抓获。

夜间巡逻时要注意观察大楼灯火、门窗、可疑车辆、可疑人物;发现未锁门的教学楼或各单位、部门的办公室,应及时通报该楼管理员,查验有否明显偷盗痕迹。

8、认真填写巡逻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

校卫队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卫队管理,全面加强校卫队建设,提高校卫队素质和战斗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卫队是一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是学院保卫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团体,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其宗旨是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第三条校卫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维持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校卫队的职责第四条校卫队接受学院保卫处的指挥和领导,实行队长负责制,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组长七名。

校卫队管理制度

校卫队管理制度

校卫队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国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卫队是学校保卫工作的辅助力量,主要负责校园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等工作。

校卫队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校卫队管理应当以人为本,注重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校卫队工作应当充分发挥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队员为学校的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五条校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员若干名。

队长负责校卫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员负责具体的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等工作。

第六条校卫队的职责:(一)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理盗窃、诈骗、斗殴等治安案件;(二)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疏导校园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三)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消除火灾隐患;(四)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五)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六)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园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七)其他与校园安全相关的工作。

三、队员招聘与培训第七条校卫队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第八条校卫队队员的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资格审查;(三)面试、体能测试;(四)体检;(五)政审;(六)录用。

第九条校卫队队员应当接受定期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岗位职责、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

四、队员管理与考核第十条校卫队队员应当遵守以下管理制度:(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履行职责;(二)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三)着装整齐,文明执法;(四)严格执法,公正廉洁;(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校卫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卫队职责1. 负责校园内的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

2. 负责校园内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整改。

3. 负责校园内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4. 负责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 负责校园内的突发事件处置,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6. 负责校园内的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校卫队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守纪律,廉洁自律。

2. 校卫队成员应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熟悉校园安全知识,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3. 校卫队成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4. 校卫队成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对校园内的可疑人员、物品和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5. 校卫队成员在巡逻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校园安全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6. 校卫队成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来访人员要认真登记,对可疑人员要及时盘查。

7. 校卫队成员应定期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8. 校卫队成员在执行任务时,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维护校园秩序。

四、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校卫队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校卫队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校卫队成员,依法予以追究。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

3. 学校保卫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卫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校卫队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校卫队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校卫队的管理制度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校卫队应当依法、合理合法的进行管理。

第二条校卫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的安全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保卫工作,协调学校内外各种安全事务。

第三条教育部门应当对校卫队的管理和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校务院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校卫队应当依法、公正、法定程序进行管理和决策,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校卫队在执勤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严谨、严肃、文明的工作态度。

第六条校卫队队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技能素质,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执勤。

第七条校卫队负责制,负责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技能,能够胜任校卫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卫队应当定期组织队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队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九条校卫队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条校卫队分为行政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由校务院负责管理,执行部门由校卫队队长负责。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包括队员的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十二条执行部门主要负责校卫队的执勤工作,包括校门口巡逻、校园巡逻、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十三条校卫队队长应当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统筹安排校卫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具体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校卫队在执行执勤任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执勤,不得擅自缺勤或私自离岗。

第十五条校卫队在执勤过程中,应当遵守制服着装要求,不得穿着便衣私自执勤。

第十六条校卫队队员在执行执勤任务时,应当携带好必备的执勤装备,保持执勤工作的准备状态。

第十七条校卫队在执勤过程中,应当保持严密的警惕性,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校卫队在执勤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勤巡逻,做到有序、文明、公正。

学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卫队建设,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卫队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组织和管理,保卫处主任担任卫队队长。

2. 学校卫队设副队长1名,负责协助队长工作。

3. 学校卫队下设若干分队,由各分队队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2)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3)负责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4)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秩序;(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权限(1)对学校内部治安秩序进行检查、监督;(2)对违反学校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3)对学校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4)根据需要,对学校内部实行交通管制;(5)执行学校保卫处主任的指令。

四、人员管理1. 学校卫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4)具备一定的法律、治安、消防等专业知识。

2. 学校卫队成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学校卫队成员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工作制度1. 学校卫队成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 学校卫队成员应着装整齐,仪容端正,举止文明,树立良好的形象。

3. 学校卫队成员应熟悉学校内部情况,掌握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学校卫队成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确保履行职责。

5. 学校卫队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六、奖惩制度1. 学校卫队成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学校卫队成员在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3. 学校卫队成员因工作需要被解聘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校卫队全体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为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组织机构:校卫队是在学校保卫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园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卫队队长由保卫处处长提名,报学校领导批准。

校卫队设若干名队员,由队长提名,报保卫处处长批准。

2. 职责:(1)负责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治安案件。

(2)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出行。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5)负责校园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有关部门整改。

(6)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三、队员招聘与培训1. 招聘条件:校卫队队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特长者优先。

2. 招聘程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试用、正式聘用。

3. 培训:新入职的校卫队队员应接受为期一周的培训,主要包括校园保卫工作知识、消防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值班与巡查1. 值班:校卫队队员按照保卫处的安排,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校园安全事件。

2. 巡查:校卫队队员按照保卫处的安排,进行定时定点的巡查。

巡查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易发案区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 校卫队队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保卫处,并根据保卫处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校卫队管理制度

学校校卫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卫队的管理,提高校卫队的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卫队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力量,负责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第三条学校校卫队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确保校卫队工作合法合规;2. 服务师生,保障师生安全;3. 严格训练,提高队伍素质;4. 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校卫队由校长直接领导,校卫队队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卫队设副队长一名,协助队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校卫队各项事务。

第六条校卫队下设若干分队,分队设分队长一名,负责本分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七条校卫队的主要职责:1. 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2. 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3. 执行学校保卫工作计划,参与校园安全检查;4. 参与学校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5. 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校卫队的具体任务:1. 24小时巡逻校园,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2. 指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秩序;3. 协助学校处理打架斗殴、盗窃等治安事件;4. 配合学校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5. 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安保工作。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对校卫队队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队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校卫队队员培训内容包括:1. 法律法规知识;2. 安全保卫业务知识;3. 应急处理能力;4. 紧急救援技能;5. 内务管理知识。

第十一条学校对校卫队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政治素质;2. 业务能力;3. 工作态度;4. 服务意识;5. 遵纪守法。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校卫队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学校对违反纪律、工作不力的校卫队队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对在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的校卫队队员,可根据情况给予晋升、表彰或奖励。

学校校卫队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校卫队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卫队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卫队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校卫队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服务师生;2.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3. 严明纪律,强化训练,提高素质;4. 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校卫队由学校保卫处直接领导,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校卫队的主要职责:1. 负责校园内的巡逻、守护、防范工作;2. 处理校园内的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3. 参与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4. 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周边违法犯罪活动;5. 参与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 执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校卫队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3.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4. 具备一定的法律、安全知识;5. 有志于从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校卫队队员的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2.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3. 组织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4. 对合格者进行培训;5. 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校卫队队员的培训内容:1. 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2. 技能培训,如擒拿格斗、消防器材使用等;3. 思想政治教育;4.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践经验交流。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校卫队实行岗位责任制,队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第十条学校对校卫队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业务能力;3. 遵纪守法;4. 考勤;5. 业绩。

第十一条校卫队队员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包括调整岗位、降职或解聘。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校卫队队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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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管理制度》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注意形象。

二、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之事。

三、按章执勤,讲究文明,态度和气,以理服人。

纠正违章,要先敬礼。

四、坚持原则,大胆管理,不徇私情,不打人骂人,不滥用职权。

五、明辨是非,保持警觉。

善于发现可疑情况,对违法要敢于和善于斗争。

六、熟悉校园环境和岗位职责;熟悉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分布情况和使用方法;熟悉校内重点部位、重要部门及车辆号牌。

七、做到“两查”、“五好”、“四勤”、“两快”。

查进入校园人员、车辆证件,查出校门物资证件;执行制度好,维持校园秩序好,处理问题好,情况记录好,团结互助好;眼勤、脑勤、手勤、腿勤;反映情况快,处理事情快。

八、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工作职责校卫队是学校保卫力量的重要补充,担负着保卫学校安全和维护稳定的重任,在治安科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职责是:一、维护学校治安、交通等正常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好门卫工作。

严格执行《徐州师范大学门卫管理制度》,禁止各种嫌疑、闲散人员及商贩进入学校,管理进出校园车辆,查验携带物品出校的证明手续。

三、在校园开展昼夜巡逻。

认真执行徐州师范大学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预防盗窃、火灾、斗殴、滋事等事件的发生,制止各种违章行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节假日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询查校内各类行迹可疑人员,制止各类破坏活动。

四、做好各类案件、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五、维护校园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

六、做好校园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七、参加义务消防队活动,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保护和使用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有序地进行,提高全体校卫队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自觉做到服从管理、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珍惜荣誉。

依照按劳取酬、奖勤罚懒的原则,结合校卫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队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

能保质保量完成本月工作方可取得全额工资,工作有突出表现的给予奖励。

奖罚办法为:按质评分,每分5元。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发广大校卫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表现突出的校卫队员应当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四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表扬、嘉奖,报请上级授予荣誉称号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好,完成任务好,有显著成绩的,给予20分奖励。

2、处事果断,临危不惧,能有效地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40分奖励。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破获各类案件的,20分奖励4、在与违法斗争中,勇敢机智,捉拿案犯的,给予50分奖励。

5、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酌情给予奖励。

第三章处罚第五条处罚是维护和加强纪律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提高校卫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

第六条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辞退第七条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管理,不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保卫处的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的,予以辞退。

2.上岗期间应按标准站立,精神饱满,不得着装不整。

对于举止不端,不按规定着装的,给予警告。

经劝说不改的,扣10分。

不按规定搞内务卫生或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

3.上岗期间严禁嬉笑打闹、看书看报、吸烟、吃东西(开饭时间除外)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扣10分,教育不改的扣20分。

4.按时交接班,按时参加学习、训练,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扣6分,15分钟—30分钟扣10分,30分钟—60分钟扣20分,旷工一天扣40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私自叫人顶班或上班办私事的发现一次扣20分;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全额工资。

5.禁止闲散人员入校(闲玩、拾荒等人),不认真履行门卫手续造成一定后果的扣20分。

6.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否则劝其回家醒酒并扣2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月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7.巡逻人员不文明执勤受到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扣20分,巡逻过程中对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一定后果的扣40分。

8.夜间巡逻,门卫管理人员脱岗睡觉的,扣20分。

一学期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9.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扣40分。

10.违反规定,有打架、偷盗、破坏内部团结等行为的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11.队员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每次双方各扣20分。

经调查核实,负事件全部责任者,除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外,扣发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2.参加黄赌毒(当场发现或举报核查属实的)活动,作辞退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

13.队员受两次(含两次)以上警告处分的视情节给予辞退。

14.严格请销假制度,经队长(一天)、治安科长(两天)、处里(两天以上)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扣除当日工资。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以上各条款,由保卫处治安科负责监督实施,由队长协助检查、考核。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队容着装规定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保持较好的仪容仪貌,特制定以下着装规定:一、校卫队员统一配发校卫队服装。

二、校卫队员在值班、执勤和学习训练时,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整齐(包括帽徽、肩章、领带等)。

三、冬夏服不得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要扎好腰带,保持服装整洁。

四、男队员头发要整洁,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胡须,不准染发、纹身,不得戴项链、戒指、手链等饰物。

女队员不化浓妆。

五、队员在工作、学习和训练以外时间,一律不准着校卫制服。

六、要爱护制服,不得擅自修改及借给他人使用,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言行规范一、语言规范1、上班时间和接报警电话一律使用普通话。

2、外来人员称呼:同志或先生、女士;本校人员称呼:老师、同学。

3、工作语言:您好、请问、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请稍侯、请坐、请讲;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或我可以帮忙的;对不起、请原谅、请谅解、请支持、请配合、请遵守;二、行为规范1、执行政策、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积极热情、保持良姿、不躺不卧、注意形象;3、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计得失、乐于奉献;4、团结协作、助人为乐、服从命令、服从指挥。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辞职、辞退的规定一、辞职1、因特殊情况,校卫队员要辞职的,须提前5天向治安科提出申请,并填写《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辞职审批表》,由治安科报保卫处核准。

2、若校卫队员自行离职不报的,扣发其当月工资。

二、辞退经审核批准录用的队员,不得随意辞退开除。

但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辞退。

1、受两次(含两次)以上警告处分;严重违反队规、校规一次以上的;2、一学期无故旷工二天或因私请病假、事假15天以上的;3、经处办公会议讨论,认为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4、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被公安机关处理的;5、工作期间不讲团结或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6、上班时间酗酒、打牌、打麻将的;三、在校卫队工作合同期满,原则上不再聘用,作正常辞退处理。

确因工作需要或表现突出的队员可少量继续聘用。

四、辞职或被辞退的队员,须办妥手续并将制服(洗干净)及其它公共物品如数交还校卫队后方可离去。

否则,扣发其当月工资。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队长职责校卫队队长是校卫队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校卫队的全面工作,由校卫队民主选举并报治安科同意后产生。

其职责是:一、在治安科领导下组织校卫队员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园安全。

二、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校卫队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及服务意识,及时掌握全队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帮助队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认真抓好全队军事、消防、体能和业务训练工作,加强队容队纪、内务卫生建设,树立文明队伍形象。

四、熟悉和掌握人员、岗位分布及执勤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制定和修改执勤方案,坚持查岗查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五、抓好全队制度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定期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六、带领全队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好学校发生的治安、消防、交通等事故。

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做好全队年终总结、评先评优工作。

八、坚持原则,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

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请休假制度一、校卫队员原则上每月休息4天,休息时间由队长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二、校卫队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按级请假并预先填写请假表。

请假1天内的,由队长批准;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科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治安科核实报处领导批准。

三、凡按规定休假的队员要按时归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假期,遇特殊情况延期的,要报处领导批准,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四、因工受伤请假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会议、学习、训练制度一、时间安排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上午为校卫队例会时间,会议主要内容是对上月全队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布置下个月工作。

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寒假、暑假为队员集中学习、训练时间。

二、学习和训练内容(一)学习内容1、时事政治、文化知识等。

2、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树立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团结向上、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3、治安、交通、消防等业务知识,掌握安全管理技能。

(二)训练内容1、队列训练。

主要是训练立正、稍息、停止间三种转法(向左、右、后)、跨立、齐步走、跑步、整理服装、整齐报数、敬礼。

2、熟悉环境,使校卫队员能比较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总体概况。

3、对违法的识别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训练。

4、技能和体能训练。

技能方面主要是擒拿、格斗、拳术及交通指挥手势、保卫器材装备、消防器材、报警和监控等设施的操作、使用;体能训练主要是训练队员的身体素质,每学期要分别进行一次1000米、100米的跑步测试和引体向上、伏卧撑的测试。

5、内务训练。

主要是训练叠被子、蚊帐、床上用品及室内其它物品的整齐摆放。

三、要求1、学习训练期间,队员除正常执勤外,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经批准外);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习训练时要着装整齐,严肃认真,精神饱满。

做到有交流、有笔记、有体会、有进步。

3、每年组织1-2次岗位职责、法律法规、治安消防业务知识及体能的测试与考核(包括竞赛评比活动),对成绩优秀者将视情况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成绩特差者予以辞退。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使用警用器械的规定一、校卫队员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包括橡皮棒等。

二、警用器械主要是用于对付违法,并由校卫队员在值勤中使用,非值勤时间不得随意使用。

三、警用器械落实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挪用。

若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否则将追究使用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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