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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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业务办理原则一、基本原则办理个人负债业务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二、记账原则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借方账户,再记贷方账户。

三、冲正原则个人存款账户业务办理发生差错时,当日的差错须经授权后办理冲正;隔日的差错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查明原因,经授权后办理冲正。

冲正传票附当天传票装订保管,任何人不得修改冲正记录。

第二条其他规定一、个人负债业务按照我行挂牌的相应档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依法计税。

二、办理个人负债业务时,经办人须以客户开户申请表或更改后的客户资料为依据,按照客户与我行约定的方式为其办理。

三、辖内网点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个人名义的公款私存业务。

四、辖内网点及员工对存款人的存款情况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五、个人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挂失、查询等业务的,应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

第二节业务流程图第三条活期存款开户客户根据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向柜员审核无误后,根据内容开立检查打印内容与客户填写内容是否一致,在事中人员当日审核事后人员审核第四条活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大额存款)柜员清点客户送交的现金或有效单据,为客户办理有折或无折存款。

清点审查无误后,正确录入柜员检查打印的凭条或存折,请客户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将存折事中人员当日审核事后人员审核第五条活期储蓄取款(一般取款、大额取款)柜员审核取款凭证,根据客户要求为客户办柜员审查无误后,正确录入各项柜员检查打印的凭条或存折,核对事中人员当日审核事后人员审核第六条活期储蓄销户柜员审查客户准备销户的帐户是否符合销户规定。

审查无误后,正确柜员在存折加盖“结清”印章,事中人员当日审核事后人员审核第七条挂失业务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挂失授权人员审核无误后,对挂失帐客户核对签字确认,填写挂失申请书,缴纳手续费,并告知相关事中人员当时复核后台人员按规定查保挂失期满,客户持有效证件及单第三节操作规程第八条活期存款开户操作规程一、开户申请书必须由本人或代办人填写;对不能亲自书写的客户,可以请他人代写,但客户在签字栏内必须加盖手印。

中国农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农业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规程一、前言: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广泛的网点和庞大的客户群体。

柜面业务是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服务,直接关系到客户的资金安全和满意度。

为了提供更加高效、规范的服务,农业银行制定了柜面业务操作规程,以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和风险的最小化。

二、柜面业务的基本内容:1.存款业务:接受客户的现金或支票存款,办理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和通知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

2.取款业务:根据客户的指示,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安全措施办理现金取款业务。

3.转账业务:包括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境转账等各类转账业务,确保客户的资金快速、准确地到达目标账户。

4.支票业务:包括接受客户的支票存入、办理支票转账、办理支票取款等各类业务。

5.外汇业务:包括外币兑换、外币存取款、外汇汇款等各类外汇业务。

6.理财业务: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偏好,推荐适合的金融产品,如基金、理财产品等。

三、柜面业务的操作流程:1.客户办理柜面业务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并在柜台前排队等候。

2.客户到达柜台后,主动提出办理业务的要求,并出示相关证件和卡片。

3.柜员核对客户身份和账户信息,并检查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根据客户的需求,柜员填写相应的业务单据,如存款凭证、转账单据等。

5.完成业务单据的填写后,柜员将其提交给系统进行处理,并告知客户办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6.对于存取款等现金业务,柜员在系统处理完毕后,向客户支付或收取现金,并在相关单据上进行记录和盖章。

7.对于转账业务,柜员在系统处理完毕后,向客户出示转账凭证,并告知预计到账时间和手续费等信息。

8.柜员在办理业务完成后,向客户递交相应的单据和卡片,并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需求。

9.客户对柜员的服务表示满意后,离开柜台。

四、柜面业务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1.业务办理速度慢:农业银行通过优化流程、提高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率,控制柜员工作时间和负荷,以提高办理速度。

个人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个人活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功能描述个人活期存款是一种不限存期, 无需任何事先通知,客户可以随时存取和转账、存取金额不限的比较灵活的存款方式, 起存金额一元。

制度规定基本规定1.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简化个人活期储蓄账户转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 扩展个人活期储蓄账户的功能。

客户通过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办理第一笔转账支付业务时, 在相关凭证上的签章即为确认将该账户转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系统在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办理第一笔转账付款业务时, 自动将个人活期储蓄账户修改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活期存款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 不分段计息, 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销户按当日挂牌公告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 每季末月的20日为计息日, 利率以当日挂牌公告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特别说明1.个人活期存款包括“1000-个人活期、1013-个人活期保证金、1100-个人活期存单”。

本节只介绍“1000-个人活期”。

业务流程图1.个人活期开户1.1. 功能描述本交易主要实现“1000-个人活期”的开户。

支持以一本通存折为介质进行开户。

包含交易: 【1052个人账户开户】。

银行卡活期账户的开立详见银行卡模块。

1.2业务流程1.2.1个人活期开户流程图4是否复核授权6客户签字确认7加盖印章8.最终确认并交于客户客户 综合柜员 授权员账户管理员2审核3启动开户交易5提交、打印9.是否个人结算4复核授权12整理归档11启动账户管理系统NYYN1.申请10.整理1.2.2业务流程描述1.3表单记录记录一: 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记录二: 个人业务交易单记录三: 大额登记簿(每日打印)1.4触发复核授权条件:1.【1052个人账户开户】资金来源为现金时, 当日开户20万元(含)以上需授权。

存款业务的操作流程

存款业务的操作流程

存款业务的操作流程
存款业务是银行法定业务之一,其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客户办理业务、银行柜员操作、银行系统处理、客户确认和完成办理。

第一步:客户办理业务
第二步:银行柜员操作
银行柜员根据客户的要求选择适当的存款方式进行操作。

常见的存款
方式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零存整取、整存整取、通知存款等。

柜员
根据客户的选择,在银行系统中对客户账户进行相应的操作,包括新增存
款账户、录入存款金额等。

第三步:银行系统处理
柜员完成操作后,系统会自动处理相关的存款信息。

系统会将客户的
存款金额从现金清算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划拨到客户指定的存款账户中,
并实时更新账户余额。

同时,系统会为客户的存款账户生成存款凭证或存折,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的交易流水。

第四步:客户确认
柜员或设备会生成存款凭证或存折,并交给客户确认。

客户需仔细核
对存款凭证或存折上的信息,确保金额、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如有错误,客户可向柜员提出更正要求,柜员会及时进行修改。

第五步:完成办理
客户确认无误后,柜员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将存款凭证或存折返
还给客户。

此时,存款业务办理完成,并由客户保管好存款凭证或存折。

在实际的存款业务操作流程中,还可能包含其他环节,例如客户是否需要填写存款申请表、是否需要提供存折等。

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会因银行的业务规定、柜台设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一、业务概述活期储蓄业务是指客户可以随时存取资金,且无需提前通知的储蓄业务。

该业务经客户提出存款要求后,银行在规定的利率下计息,按客户要求供取现、挂失、冻结等操作。

二、受理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开户需要提交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并且满足银行开户的条件要求。

3.客户需签署《活期储蓄存款协议》,并确定存款的币种、金额及约定利率等内容。

三、业务流程1.客户存入资金客户可以通过网银、自助终端或前往柜台等多种形式将资金存入活期储蓄账户中。

存款单据上应载明存款人姓名、账号以及存款金额等基本信息。

2.开户登记银行接受客户存款申请后,应正确记录客户的姓名、账号、存款金额等信息,并向客户发放存折或电子储蓄卡。

3.利息计算银行在存款基础上,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在计息日当天,将利息收入自动转入活期储蓄账户中。

4.取款操作客户可在柜台、ATM等途径进行取款操作。

取款单据上应载明存款人姓名、账号、取款金额等信息。

5.账户管理银行将定期对活期储蓄账户进行管理,确保账户安全、正常运作。

四、注意事项1.活期储蓄针对每个人只能办理一个账户,不得重复开户。

2.存款人可就本次存款的金额、存款期限和利率与银行进行约定,且在同意并签署《活期储蓄存款协议》的基础上签订。

3.客户在进行取款操作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存折或电子储蓄卡。

4.客户需主动保管存折、电子储蓄卡及其密码信息,并妥善保管个人账户相关信息,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以上为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如有疑问请向银行客服咨询。

银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操作,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银行业务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银行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是指个人储户以较小金额、按月存入的储款,存满指定的期限后按整存本息的方式计息和归还本息的一种定期储蓄业务。

第三章业务内容第四条储户可以通过柜台、自助设备或者网上银行等渠道进行申请办理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

第六条银行根据储户的申请,开立相应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账户,并向储户发放存款凭证,其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账户信息、存款方式、存款期限、存款利率、还款方式等。

第七条储户在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选择将存款继续存入,也可以选择取出存款和利息。

第四章存款操作第八条储户办理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时,在存款期限届满前,不得随意取出储款。

第九条储户办理存款业务时,应当按照约定的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存款,如未按时存款将视为逾期。

第十条储户存入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的存款金额,应当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储户存入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应当以现金方式存入,不得接受非现金方式存入。

第五章利息计算和支付第十二条银行根据储户的存款金额、存款期限和约定的利率,计算存款的利息。

第十三条储户存款成功后,银行应当及时开始计息,并在存款期限届满后将储户存款和计算得出的利息一并支付给储户。

第十四条储户选择继续存入的,应当在存款期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存款和利息再次存入指定账户。

第六章业务管理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管理体系,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定期对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业务中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七条储蓄业务经办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储户未按照约定的存款方式和时间存款,银行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储户擅自取出储款或者提前终止储蓄业务的,不得享受相应的利息。

银行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的操作,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保障客户的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银行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是指客户将现金存入银行账户,随时可以按需取出,同时享受一定的利息收益的存款业务。

第三条银行应当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并向客户详细说明相关规则和流程。

第五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及存款款项的合法、合规运作。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六条客户在银行办理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3.开设账户并提供账号和密码;4.完成身份认证后,客户可以将现金存入银行账户;5.客户随时可以使用银行卡进行取款;6.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并支付客户利息收益。

第七条在存款金额和存期上,银行应向客户提供不同的选择,确保客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合适的存款方式和期限。

第三章业务规则第九条客户在存款时,需明确声明所存款项的性质、用途,并认可银行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十一条客户可以通过柜面、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多种途径进行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的办理和查询。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保业务流程的畅通和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银行应定期组织开展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的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的审查和审核制度,确保业务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风险,确保存款资金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银行应及时公告个人整存零取存款业务的利率、手续费等收费标准,并及时调整和公布相关规则。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规程的内容通知到相关人员,并加强宣传和培训。

第十八条银行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和调整本规程内容,并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

商业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储蓄业务第一节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是指无固定存期、可随时存取的一种比较灵活的存款方式。

一、基本规定(一)活期存款的存入、支取、转账均允许代办。

政策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办理活期业务,应根据具体业务的种类、金额,按政策规定出示存款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或留存复印件。

政策无规定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不需要出示身份证明或留存复印件。

(三)客户提供卡/折办理的存、取款业务,可不填写单据。

无卡/折办理的业务,需在“招商银行个人存取款凭条”背面的客户填写栏填写收款方及付款方信息。

(四)活期方式:一卡通活期、结算/外币存折活期、储蓄存折活期。

人民币储蓄存折只能存入和支取现金,其他方式的活期可办理现金和转账业务。

具体业务受理范围见通存通兑有关规定。

(五)异地存、取、转账应按业务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可根据客户要求修改收取手续费的币种。

(六)人民币活期存款1元起存,外币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不低于l美元的等值外币。

(七)我行现已开办的个人外汇业务币种为: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日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

外币现钞业务开办的币种以各分行实际情况为准。

(八)办理存现业务时,经办员核点现金后应与客户确认金额无误后办理。

二、风险提示(一)未按监管机构要求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违反相关政策。

经办员对客户存、取、转账金额达到监管机构反洗钱要求的,应按监管机构要求核查客户身份,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

(二)因操作失误造成记账错误或发生现金差错。

经办员应认真清点现金并与客户确认金额;按客户要求办理存、取及转账操作;业务办理完成后,检查业务操作的正确性。

(三)客户无卡/折办理存款时,因未核对收款人户名、账号是否与系统一致,发生串户。

经办员在办理无卡业务时,按客户填写账号、金额录入后,核对系统中记载的客户姓名与客户填写一致后方可办理。

(四)因操作失误造成尾零实际收付与记账不一致,造成账实不符。

经办员在对尾零进行四舍五入时,应按实际收付情况在系统中录入收付金额。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一、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为了确保银行业务的顺利进行,银行业务操作规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业务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二、账户操作规范1. 开户1.1 客户到银行柜台或线上平台申请开户;1.2 客户需填写开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1.3 开户行根据申请人的身份和要求,审查并决定是否开户。

2. 存款2.1 客户可以通过柜台、ATM或手机银行将现金存入银行账户;2.2 存款时需填写存款单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2.3 存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时,银行会要求客户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3. 取款3.1 客户可以通过柜台、ATM或手机银行进行取款;3.2 取款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3.3 取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时,银行可能会要求客户提前预约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4. 转账4.1 客户可以通过银行的转账系统进行转账操作;4.2 客户需填写转账申请单,并提供正确的收款人信息;4.3 转账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时,银行会根据反洗钱法律要求进行额外审核。

三、贷款业务规范1. 申请贷款1.1 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1.2 客户需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担保物或担保人信息;1.3 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2. 贷款发放与还款2.1 银行批准贷款后,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2.2 客户需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按时归还贷款;2.3 如客户逾期未还款,银行将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

四、外汇业务规范1. 外汇兑换1.1 客户到银行柜台或线上平台申请外汇兑换;1.2 客户需填写外汇兑换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1.3 外汇兑换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时,银行会要求客户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2. 外汇结算2.1 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进行外汇结算;2.2 结算时需填写结算申请单,并提供正确的收款人和收款账户信息;2.3 结算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时,银行会根据法律要求进行额外审核。

邮政储蓄银行的操作规程

邮政储蓄银行的操作规程

邮政储蓄银行的操作规程《邮政储蓄银行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操作,保障客户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邮政储蓄银行的业务操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

第三条邮政储蓄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应当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存款业务第四条客户存款业务办理流程:客户填写存款业务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递交至柜台或自助设备,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完成存款业务办理。

第五条存款利率:邮政储蓄银行应当及时公布各项存款利率,并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存款业务的风险提示:邮政储蓄银行应当在办理存款业务时,提醒客户相关存款风险,引导客户理性选择。

第三章贷款业务第七条客户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客户填写贷款业务申请表,提供相关贷款材料,递交至柜台或自助设备,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完成贷款业务办理。

第八条贷款利率:邮政储蓄银行应当及时公布各项贷款利率,并按规定执行。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邮政储蓄银行应当在办理贷款业务时,提醒客户相关贷款风险,引导客户理性借款。

第四章账户管理第十条客户账户办理流程:客户填写账户开立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递交至柜台或自助设备,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完成账户开立。

第十一条账户管理规定:邮政储蓄银行应当加强账户管理,定期对账户进行核对和清理,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销户规定:客户申请销户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办理相应手续,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完成销户。

第五章其他业务第十三条其他业务办理流程:其他业务包括汇款、理财等,办理流程应当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客户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客户投诉处理:邮政储蓄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客户投诉,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邮政储蓄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与本规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规程为准。

以上是《邮政储蓄银行操作规程》的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牢记规程,认真履行职责,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银行定活两便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定活两便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定活两便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定活两便储蓄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银行定活两便储蓄业务是指客户在银行办理的定期储蓄与活期储蓄结合的一种储蓄业务。

该业务有着灵活方便的特点,是一种较为适合大众储蓄的方式,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银行对该业务的管理和操作。

二、业务流程1. 客户办理定活两便储蓄业务,必须先在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

2. 客户可以选择办理以下两种定期储蓄方式:(1)整存整取:客户存入资金后,按照约定期限、约定利率存入,到期后可以选择取本带息或自动转为活期存款。

(2)定活两便:客户存入资金后,资金会按照一定比例分为定期储蓄和活期储蓄,到期后定期储蓄本息会转入活期储蓄,客户可以继续使用或取出资金。

三、账户管理1. 定期储蓄账户:银行在客户存入定期储蓄资金后,开设对应的定期储蓄账户,记录客户存款金额、存款期限、利率、存款日期等信息。

2. 活期储蓄账户:银行为客户开设活期储蓄账户,专门用于转存定期储蓄到期后的本息,并为客户提供日常资金管理服务。

四、计息规则1. 定期储蓄:银行按照约定的存款期限和利率计算利息,到期时一次性支付到客户账户。

2. 活期储蓄:银行按照活期储蓄利率计算利息,并随时在客户账户中累计计息。

五、费用规定1. 客户在存取款时,银行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2. 客户提前取出定期储蓄本息,按照银行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提前支取违约金。

六、业务办理责任1. 银行应对客户的储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合理安排存款期限、利率等,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和利益最大化。

2. 银行应做好信息收集和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各种业务信息,确保客户享有及时、准确的服务。

3. 银行应按照操作规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制度,真诚维护客户利益,避免出现各种违规行为和事故。

七、违规处罚如有银行人员未按照本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给客户造成损失的,银行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有银行人员涉嫌违规操作或出现重大差错,银行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定活两便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定活两便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2.2.2.2 后续业务处理
柜员核对“系统输出凭证(TY04)”打 印信息与客户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 销户申请表》的内容是 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分别请客户签字确认; 柜员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信 息变更 / 销户申请表》各联和“系统输出凭 证(TY04)”客户联上加盖“业务专用章” ,将客户联交付客户,将银行联按要求归档 。
客户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并依据实名制规 定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的 规定参见中银个文[2008]243号《关于转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 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 >的通知》)。如代 办开户,应同时提供存款人和代理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
2.2.3.2录入 一、现金存入 使 用 001010-- 无 折 现 金 存 款 、 006010—倒推日无折现金存款交易,完成客 户现金存款的业务处理。 无折现金存款-1010。操作顺序:帐号 →货币→金额→产品类型、产品子类→存期 、基期(定活两便不需要输入)→现金统计 分析码。交易成功后,打印存款凭条,配发 凭证。
二、转账存入
1 、 使 用 000045— 有 折 转 客 户 账 、 001045—无折转客户账、005045—倒推日有 折转客户账、006045—倒推日无折转客户账 交易,完成从活期账户转入定活两便账户资 金的业务处理; 2 、使用 000345—有折部提转客户账 、001345—无折部提转客户账交易,完成从 其他定期账户或通知存款账户部提转入定活 两便账户资金的业务处理;
3 、定活两便定期存款账户凭证处理相关业务 规定 ( 1)对挂失换发、结清冲正换发存单等应要 求客户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对于凭身份证办 理业务的客户还应通过人民银行公民身份信 息联网核查系统核实客户身份; (2)结清冲正换发存单不允许他人代办;

XX银行外币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外币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外币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币储蓄业务管理,规范外币储蓄业务的操作,根据《储蓄管理条例》、《XX银行外币储蓄业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外币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卡)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卡)或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第三条外币储蓄存款账户开户应遵循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

第四条外币储蓄帐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币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币储蓄帐户间的资金划转。

第五条个人外汇帐户按主体类别分为境内个人外汇帐户和境外个人外汇帐户。

(一)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件、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二)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第六条个人外币储蓄帐户分为现汇帐户和现钞帐户。

(一)凡从境外汇入、携入和境内居民持有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均可存入现汇帐户或现钞帐户,存入现钞帐户需按汇转钞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费。

收费标准如下:1.美元:标准—1万费率—1‰(1万美元以下的汇转钞业务不收费,累计大于等于1万美元的汇转钞按千分之一收费)2.港币:标准—8万费率—1‰(收费方式同上)3.日元:标准—90万费率—1‰(收费方式同上)4.英镑:标准—7000 费率—3.5‰(收费方式同上)5.欧元:标准—6500 费率—3.5‰(收费方式同上)(二)凡从境外携入或个人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均可存入外币现钞帐户或现汇帐户,存入现汇帐户需按收取钞转汇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我行目前以钞汇差价的形式收取相应差价。

第七条存款种类及期限:个人外币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它经监管机关批准的存款。

定期存款按期限分为通知存款、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等档次。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银行业务操作,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高效进行。

适用于我行所有的业务操作。

二、账户开立与管理1. 客户开户1.1. 客户身份认证:在客户开户过程中,必须对客户的身份进行严格认证,确保客户身份真实有效。

1.2. 开户手续:客户开户时,必须提交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开户申请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3. 客户信息更新:对客户信息的更新,必须以客户本人的申请为准,并进行相应的身份认证。

2. 账户管理2.1. 客户账户操作:客户可以通过柜台、ATM、网银等渠道进行账户操作,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认证。

2.2. 客户账户余额查询:客户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查询账户余额,包括柜台咨询、ATM机查询、网银查询等。

2.3. 客户账户挂失:客户在账户遗失或被盗时,必须及时向银行报失并挂失账户,以保护账户安全。

三、存款业务操作规程1. 定期存款1.1. 存款期限:客户可以选择不同的存款期限,包括3个月、6个月、1年等,但需要明确存款期限的约定。

1.2. 存款利率:存款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和银行政策进行调整,客户必须在存款时了解并确认当前的存款利率。

1.3. 存款到期操作:定期存款到期后,客户可以选择续存、支取本金、支取本金利息等操作,需要提前通知银行。

2. 活期存款2.1. 存款与取款:客户可以随时进行活期存款和取款操作,但需要注意保证账户余额的充足。

2.2. 存款利率:活期存款的利率相对较低,银行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客户应及时了解当前的活期存款利率。

2.3. 存款通知:银行可以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客户有关活期存款的变动信息。

四、贷款业务操作规程1. 贷款申请1.1. 贷款资格:客户在申请贷款之前,必须满足银行设定的贷款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贷款申请材料。

1.2. 贷款额度确定:银行会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来确定贷款额度,并进行相应的评估。

银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操作规程模版一、总则二、业务开立2.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客户的身份和资料,并在系统中创建客户账户。

3.银行工作人员和客户对储蓄利率、存款期限等进行确认,并签署业务协议。

三、存款操作1.客户确认存款金额,将现金或转账方式存入银行指定账户。

2.银行工作人员核对存款金额,并为客户办理存款手续。

3.银行将客户存款额记入其账户,并提供相应的存款凭证。

四、利息计算与付息1.银行根据存款的期限和利率计算每期的利息,并将利息计入客户账户。

2.银行可根据客户要求将利息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客户,或转入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转存操作1.客户可在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转存申请。

银行工作人员会提醒客户转存的日期和操作流程。

3.银行工作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收取申请表,办理转存手续。

4.银行将客户的存款金额转存至新的存款账户,并更新存款期限。

六、提前支取1.客户如在存款期限届满前需要提前支取存款,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3.银行工作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收取申请表,办理提前支取手续。

4.银行根据提前支取的存款金额和天数计算违约金,将剩余存款本金和利息转账给客户。

七、续存操作1.存款期满前15天内,银行会通知客户存款到期,提出续存的相关事宜。

3.银行工作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收取申请表,办理存款续存手续。

4.银行将续存的存款金额按照新的存款期限更新至客户账户。

八、账户管理1.客户可通过银行柜台、ATM机、网上银行等方式查询和管理自己的定期储蓄账户。

2.客户需妥善保管账户密码和相关凭证,防止账户被盗或损失。

九、风险提示1.定期储蓄属于低风险投资,但存款利息收益受利率浮动和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款期限内不得支取存款,否则需要支付额外的违约金。

十、违约责任1.如客户在存款期限届满前支取存款,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银行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业务。

银行对此规程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邮政储蓄柜台操作规程

邮政储蓄柜台操作规程

邮政储蓄柜台操作规程一、柜台接收业务1.1 入场前准备邮政储蓄柜员在准备接待客户之前,应先检查并确保柜台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备用纸张的充足储备。

1.2 客户信息确认柜台接待客户,应先初步核对客户身份证明,并填写好相关信息。

确认客户身份后,需要进行详细的业务询问,以确认客户的需求和办理事项。

1.3 业务准备根据客户的需求,柜员应明确所需的表格、文件和其他材料,并确保准备齐全。

在办理存款、取款、汇款等业务时,柜员要核对客户提供的金额是否与填写在相关表格中的金额一致。

1.4 业务办理柜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有序地办理客户的业务。

在接待客户期间,应仔细倾听客户的需求,提供准确、清晰的指导和解答,并耐心解决客户的问题和困扰。

二、柜台存款业务办理规程2.1 存款凭证填写客户在存款时,柜员应首先向其提供存款凭证,并仔细指导填写相关信息,如日期、存入金额等。

柜员要仔细核对存款金额,防止填写错误或遗漏。

2.2 存款金额确认柜员接收客户的存款后,要核对金额是否与客户填写在存款凭证内的金额一致,并在存款凭证上加盖银行印章。

同时,柜员应记录存款流水号等相关信息,以备后续查询和更新。

2.3 存款凭证归档柜员要将客户的存款凭证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客户查询或其他需要使用时。

存款凭证应按日期顺序排列,并及时整理存档,确保存档的安全性、便捷性和易于查找。

2.4 存款发票开具柜员在存款业务办理完成后,应向客户开具存款发票,并将发票交至客户手中。

在开具存款发票时,柜员要仔细核对存款金额和发票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发票内容与客户存款一致。

三、柜台取款业务办理规程3.1 有效身份确认客户在办理柜台取款业务时,柜员应向客户索要有效身份证明,并核对客户的身份信息,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3.2 客户余额核对柜员在办理取款业务时,应先核对客户账户余额,保证可用余额能够满足客户的取款需求。

如余额不足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柜员应向客户解释原因,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储蓄业务的操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客户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银行在办理储蓄业务时,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自身制度,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银行储蓄业务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接受客户储蓄存款,并提供相应的储蓄服务。

第四条银行储蓄业务办理应注意客户的真实身份,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严禁泄露客户信息。

第五条客户办理储蓄业务时,应按照银行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签订相关协议。

第六条银行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储蓄业务风险,确保客户储蓄安全。

第二章储蓄业务种类及办理要求第七条银行的储蓄业务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零存整取、整存整取、通知存款等。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办理相应业务。

第九条定期存款的办理,需客户填写相应的存款凭证,并确认存款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活期存款的办理,客户需填写存款凭证,并确认存款金额。

第十一条零存整取的办理,客户需按约定的期间及金额定期存入一定金额,到期后可得到较高的存款利率。

第十二条整存整取的办理,客户需按约定的金额存入,固定期限内不得提前支取。

第十三条通知存款的办理,客户需事先提前通知银行要支取的存款金额及期限,银行根据通知提前的时间和金额给予相应的利率,支取时需提出通知。

第三章储蓄业务办理流程第十四条客户办理储蓄业务时,应到银行网点办理,并填写相应的存款凭证。

第十六条银行柜员在办理储蓄业务时,应向客户介绍相关业务的利率、期限、支取方式等,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协商。

第十七条银行柜员办理储蓄业务后,应将业务办理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并打印相应的凭证给客户。

第四章储蓄业务管理与审核第十八条银行应定期对储蓄业务进行管理和审核,检查业务的办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储蓄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

第二十条银行应监测储蓄业务的规模、结构、收益情况,并及时对业务进行调整和优化。

305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305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

305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305银行活期储蓄业务操作规程一、业务概述活期储蓄业务是305银行提供的一种存款业务,是指客户在305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将自由存取的个人资金存入305银行,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利息回报。

二、业务申请1.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前往305银行网点,填写申请表,即可开立活期存款账户。

2.活期储蓄业务可办理柜面开户、自助设备开户、网银开户、手机银行开户等业务渠道。

三、业务特点1.资金自由存取:活期储蓄账户资金实现零存取款,随时可存入或取出。

2.提供小额账户:活期储蓄账户针对小额资金存储需求,提供最低一元起存口径。

3.附有利息:活期储蓄账户还有利息回报,利息按活期的日结标准计息。

4.账户互联互通:活期储蓄账户可联动银行卡进行跨行转账及无卡交易。

4.业务操作1.存款操作: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前往305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操作存款。

2.取款操作:客户凭自己的存折或银行卡前往305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自行操作取款。

3.余额查询:客户通过自助设备、网银、手机银行、银行营业厅等业务渠道,实时查看余额、交易明细等。

4.账户变更:客户到银行网点进行账户信息变更,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等证件。

5.利息核算:305银行按每日日终进行利息核算,当日实时计入活期储蓄账户。

5.业务风险活期储蓄业务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1.流动性风险:活期储蓄业务具有随时可存取的特点,客户无需考虑流动性安全问题。

2.利率风险:活期储蓄业务利率具有波动性,存在利率变动的风险,如果利率大幅下降,则客户的收益也会受到影响。

6.业务维护1.客户信息保护:305银行将客户信息保护作为重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账户管理:305银行将对客户活期储蓄账户进行管理,确保账户安全。

3.业务宣传:305银行将加强对活期储蓄业务的宣传,提高客户对该业务的了解度和使用率。

7.业务变更和终止1.客户应在开户行办理业务变更和终止手续。

银行柜台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柜台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柜台业务操作规程本文旨在规范银行柜台的业务操作流程,以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提高柜台工作效率。

以下是柜台业务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一、业务流程1. 客户登记客户到达柜台后,柜员应热情接待,并协助客户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

登记表格包括客户姓名、账号、电话号码等信息,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2. 业务办理根据客户需求,柜员应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并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安全高效地办理客户所需的业务,包括存款、取款、转账、汇款等。

3. 信息核对在进行任何业务操作之前,柜员应仔细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账户信息等,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如有发现信息不符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客户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凭证打印客户成功办理业务后,柜员应在合适的时机向客户打印凭证,凭证中包含业务操作的具体信息、日期、柜员编号等,以供客户核实。

5. 收据提供对于现金收付的业务,柜员应向客户提供收据,明确标注金额、日期、柜员编号等信息,确保资金流向的可追踪性。

二、业务规范1. 保密防护柜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客户信息或利用客户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应确保客户信息的隐私和安全,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

2. 流程规范柜员应熟悉各类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和政策,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不得随意改动或省略环节。

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征得上级同意后再行处理。

3. 服务质量柜员应积极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客户的权益和利益最大化。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应主动引导客户、解答疑问,及时提供相关资讯和咨询。

4. 错误处理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了错误,柜员应立即向客户承认错误,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对于柜员的差错,应及时进行纠正和改善,并对相应的纠错措施进行记录。

三、应急处理1. 意外状况如遇到突发事件、事故或设备故障,柜员应第一时间组织客户疏散,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同时,应妥善保护客户资金和财产安全,确保不会产生不可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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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储蓄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储蓄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及《中国ⅩⅩ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节一本通开折和销折1.1一本通开折1.1.1单户开折1.1.1.1 业务介绍一、基本规定1、开户时应提供符合实名制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下同),并留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下同)。

16岁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户,开户时除要求监护人出具本人和账户使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要求监护人出具账户使用人的户口簿等表明其与账户使用人监护关系的有关证明文件。

2、对代理他人以开立账户的方式与我行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同时对账户户主(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核对账户户主(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账户户主(被代理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和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并留存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如代理他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还应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

二、使用的凭证一般凭证:《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个人XX凭证》重要空白凭证: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

1.1.1.2业务流程一、审单1、审核申请人、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如客户申请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应提示客户阅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如客户首次在我行开立账户且非我行潜在客户,还应填写“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

3、对于代理开立活期一本通结算账户的,柜员应与被代理人进行开户事宜的电话核实,如被代理人在我行已留存联系电话,柜员应使用已留存的电话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如被代理人未在我行留存过联系电话,柜员应按照代理人提供的联系电话与被代理人进行核实。

核实无误后,柜员在《个人XX凭证》上记录核实情况(包括被代理人姓名、核实的电话号码、核实结果、核实日期及时间等),并签章确认。

原则上应在电话核实无误后再办理开户。

如遇当时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等特殊情况,柜员可以按照业务流程先办理开户,并使用“9228账户备注信息增加”交易为该账户增加提示备注,核实责任人应履行继续跟踪核实的责任,将后续核实情况记录在《个人XX凭证》上(开户当日完成核实时)或《其他重要事项登记簿》中,以备后查。

完成电话核实后,柜员应使用“9229账户备注信息维护”交易删除账户的备注信息。

截止下一工作日营业终了,仍无法联系被代理人的,柜台经理应再次核实,如果无法联系,柜台经理应在《其他重要事项登记簿》中签字确认,柜员删除账户的备注信息,无须后续再电话核实。

二、录入、打印1、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对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打印内部通用凭证。

2、使用[1001一本通开折]交易开折。

如客户首次在我行开立账户,应依次使用[0531身份核实信息建立]交易建立客户身份核实信息、[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建立客户信息(只有当客户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三要素对应的身份核实结果为“02-真实”或“09-新增疑义信息”时,才能建立客户信息。

如为潜在客户,应使用[0560潜在客户查询]交易查询系统中登记的潜在客户信息,选择转为正式客户,联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下同),分别打印“内部通用凭证”、“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

建立信息时柜员应完整、准确地录入,保证系统中客户信息的合规性、完整性。

如在录入客户中文姓名时找不到对应的字(以下统称“生僻字”),在“客户名称”栏应录入拼音小写代替该“生僻字”,在“综合账户清单地址”栏注明“生僻字”结构和偏旁部首组成(如“珣”在输入法找不到该字,应在“综合账户清单地址”栏注明:“xun左右结构,左‘王’,右‘旬’组成”),并在《其他重要事项登记簿》中登记备查,另外,柜员还应在凭证扉页“户名”栏拼音旁手工书写正确汉字,并加盖柜员名章确认(下同)。

反洗钱监控名单系统对[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进行实时监控,柜员录入客户身份信息后,(一)如系统发现疑似监控名单(由制裁名单、关注名单构成)人员信息,将自动提示待认定疑似记录。

柜员选定记录后联动[0594实时单笔道琼斯ID查询道琼斯数据]交易查看辅助判别信息,经与客户身份信息比对后,判断客户是否属于监控名单所涉人员,联动[0596登记人工记录]交易登记认定结果,根据认定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理:①认定为“非监控名单人员/机构”,继续交易;②认定为“是监控名单人员/机构”,退出交易;③经对现有客户资料中的身份信息核实后仍不能认定的,要求其补充提供身份信息。

客户不予或无法按要求提供补充身份信息,或提供补充身份信息再次比对后仍无法排除其为监控名单人员的,认定为“无法排除其为监控名单人员/机构”,退出交易;④经对现有客户资料中的身份信息核实后仍不能认定,要求其补充提供身份信息的,认定为“需客户补充信息后认定”,退出交易。

日后,客户携资料办理业务时,柜员使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系统返回疑似记录并提示该客户存在历史认定记录。

柜员选定历史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联动[0598修改人工认定记录]交易对历史记录认定结果进行修改,并根据认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如系统提示历史认定记录,经确认为同名异人,柜员应点击“忽略”按钮,系统将开启新认定记录界面,供柜员重新认定,下同);⑤柜员在监控名单核实和认定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客户提出异议和投诉,经支行行长(或支行主管行长)同意需请示分行法律合规部的,认定为“需提交法律合规部审核后认定”,退出交易。

分行法律合规部答复后,柜员使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系统返回疑似记录并提示该客户存在历史认定记录。

柜员选定历史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联动[0598修改人工认定记录]交易对历史记录认定结果进行修改,并根据认定情况进行后续处理。

⑥客户疑似关注名单中人员,认定为“是监控名单人员/机构”或“无法排除其为监控名单人员/机构”时,打印《外国政要客户新建客户信息(保持业务关系)审批单》或《外国政要家属及关系人客户新建客户信息(保持业务关系)审批单》后退出交易。

支行行长(或支行主管行长)审批后,柜员使用[0301对私客户信息建立]交易,系统返回疑似记录并提示该客户存在历史认定记录。

柜员选定历史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联动[0598修改人工认定记录]交易将认定结果修改为“高级管理层人员审批通过”(审批同意开户)、继续交易,或将认定结果修改为“高级管理层人员审批不通过”(审批不同意开户)、退出交易。

审批单原件由网点反洗钱岗位人员专夹保存,自销户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复印件做传票附件。

当客户疑似多个监控名单人员时,柜员应对多条疑似记录逐一核实认定。

疑似记录全部认定完成后,系统将根据认定情况继续或退出交易。

(二)如系统发现客户国籍为反洗钱高风险国家,将进行提示。

柜员应按照《中国ⅩⅩ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审查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和交易背景情况,如发现可疑情况,应按照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下同)3、若为代理开户,[1001一本通开折]交易需同时录入代理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开立活期一本通结算账户还应录入代办理由。

4、交易成功后,按系统提示打印一本通存折、《个人XX凭证》,同时完成重要空白凭证的表外账付出。

三、核对、盖章1、核对“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如有)、存折、《个人XX凭证》打印内容是否正确。

核对无误后,柜员应将凭证交客户,提示客户认真核对核实行打印内容,并签字确认。

2、存折扉页“开户行”处、“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如有)、内部通用凭证(建立身份核实信息,如有)上加盖“柜台业务专用章(对私)”。

3、《个人XX凭证》正、副联分别加盖“业务讫章”。

4、内部通用凭证(联网核查)上加盖“附件”戳记。

四、凭证传递1、将一本通存折、“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客户留存联(如有)、《个人XX凭证》副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立结算账户时)、客户身份证件一并交客户。

2、将身份证件复印件、内部通用凭证(联网核查)作为《个人XX凭证》正联的附件和“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表”银行留存联(如有)、内部通用凭证(建立身份核实信息,如有)一并随当日传票装订。

3、客户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在办理开户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行账户管理系统申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信息。

当地人行对报备类账户开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心系统在每日日终批量采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报数据并下发分行。

分行应及时下载数据,完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报备工作。

注:[1001一本通开折]交易无金额存入功能,开折后要存入金额须启用其他交易。

1.1.2批量开立活期一本通1.1.2.1 业务介绍一、基本规定1、单位集中代员工申请在我行批量开立活期一本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事先与我行签订相关批量代发业务协议书,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批量开卡申请表》、批量发折电子数据和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户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注明授权经办人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以及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对于我行优质客户(经分行零售业务部审批确定),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将身份证明原件带到营业网点的,可以由一名业务条线客户经理和一名运营条线人员、或者两名业务条线客户经理上门核实原件,核实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字样,并由上门核实人员双人签字确认,从而明确原件审核责任。

2、活期一本通批量开户初始密码采用密码封方式。

密码封应由单位员工本人持身份证件到开户行领取,确有特殊原因不便领取的,也可由单位授权经办人代为领取。

二、使用的凭证一般凭证:内部通用凭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批量开卡申请表重要空白凭证:活期一本通1.1.2.2业务流程一、审单1、审核是否与单位签订相关批量代发业务协议书,是否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开户授权书(是否注明授权经办人的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等,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留存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对于优质客户因特殊原因不能取得身份证件原件的,是否有双人上门核实并签注意见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审核客户提交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批量开卡申请表”(以下简称“批量开户申请表”)是否符合规定,申请表是否有申请人签名确认,被代理人身份信息是否与申请表中申请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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