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稿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1月修订)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依法成立的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属于前款所称的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免除用人单位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或者采取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本单位网站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示。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组织等相关方面的意见,研究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动、解除和终止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员工关系手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所有全日制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签订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可根据不同岗位、技能水平、任职资格及员工的身体因素、年龄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以下列表为首次劳动合同期限的参照表,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招聘中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岗位说明:(一)技术岗位指研发人员、生产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质量鉴定等职位;(二)管理岗位指公司聘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三)行政岗位指主管、产品经理、行政科室人员等职位;(四)销售岗位指业务销售及配合销售工作的相关行政人员等职位;(五)采购岗位指商业片各事业部的采购人员职位;(六)生产仓储操作岗位指生产操作一线人员及配送、物流、仓储操作人员等职位;(七)后勤辅助岗位指从事后勤清洁、绿化、食堂、招待所及从事繁重体力工作等职位。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动、解除和终止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员工关系手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三条、公司XXX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认真研究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所有整日制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按期限和无固按期限。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签订合同期限肇端日起生效,劳动合同单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可根据不同岗亭、技能水平、任职资格及员工的身体身分、年龄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单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以以下表为首次劳动合同期限的参照表,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雇用中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岗亭分类技术、管理、行政、销售、采购生产、仓储操作后勤辅助岗位说明:(一)技术岗亭指研发人员、生产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质量判定等职位;(二)管理岗位指公司聘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三)行政岗亭指主管、产品经理、行政科室人员等职位;(四)销售岗位指业务销售及配合销售工作的相关行政人员等职位;(五)采购岗位指商业片各事业部的采购人员职位;(六)生产仓储操作岗位指生产操作一线人员及配送、物流、仓储操作人员等职位;(七)后勤辅助岗位指从事后勤清洁、绿化、食堂、招待所及从事繁重体力工作等职位。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发布日期:年月日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2 范围2.1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与员工之间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变更、解除等相关要求。
2.2 本文件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3 管理职责3.1由人力资源部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变更、解除等相关手续。
3.2各部门负责配合人事行政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3.3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3.4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附录1),定期核查劳动合同到期状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4 内容4.1定义劳动合同中的甲方指公司名称,乙方指员工本人。
4.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办法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办法的条文。
在本办法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办法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3劳动合同的订立4.3.1人力资源部门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日为用工之日。
4.3.2建立劳动关系时,人力资源部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与员工相关的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所从事岗位有关的情况的资料,员工须如实提交。
4.3.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4.3.4劳动合同文本均采用宁波市劳动局印制的统一文本。
4.3.5公司可与员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3.6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双方协商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4.3.7初次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024事业单位劳动协议修订与管理制度详解
2024事业单位劳动协议修订与管理制度详解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事业单位)1.2 乙方(员工)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2 无固定期限第三条:工作内容3.1 乙方的工作岗位3.2 乙方的岗位职责第四条:劳动报酬4.1 基本工资4.2 绩效奖金4.3 福利待遇第五条: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5.1 工作时间5.2 休息休假第六条: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6.1 劳动保护6.2 劳动条件第七条:培训与晋升7.1 培训机会7.2 晋升机制第八条:保密协议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1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9.2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十条:经济补偿10.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0.2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甲方违约责任12.2 乙方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社会保险13.2 福利待遇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4.1 合同的生效14.2 合同的变更14.3 合同的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
第三条:工作内容3.1 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在甲方的岗位为____,具体职责和要求如下:(1)岗位职责:乙方需履行____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____。
(2)工作内容: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____等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中,需承担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3)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保持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5)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和学习。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遵循合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宜,公司各部门配合人事部作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如实说明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对公司规章制度和附件内容的认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等岗位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保密事项的信息安全。
员工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
第八条员工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员工,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外借、外派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权限及程序(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应当主动出示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各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证明无竞业限制问题,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二)原则上员工应在入职5天内在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七章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劳动保障监察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协商,平等自愿,本法予以保障。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住所;(二)劳动的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社会保险;(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六)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后果;(八)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九)劳动者享有的其他权利和福利待遇;(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条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关其个人情况,不得隐瞒和虚假陈述。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技能,完成劳动任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和节假日不受侵犯。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条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取得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防范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
第十四条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期间和哺乳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其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骨干;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职工.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职工;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工;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有效实施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全堡 堡窒 l 3 年 第 3 搠 5
特
促用 工单位建立健全 内部统一 的劳动 报酬分配 制度 ,
稿
工企业工会应协助企业行政方做好 岗位梳理 工作 ,加 快推 进非 “ 三 性 ”岗位上 的劳务 派遣 工转 为劳动 合 同制职工 ,依法控制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 的规模和 比 例 ,把劳务派遣用工相关 问题 作为集体协商 的重点 内 容 。劳 务派 遣使用 人数 较多 的企业行 政方 与工会 组 织 ,应通过 集体协商确 定劳 务派遣工择优 转性 条件 、 时间等 ,结 合生产特 点,逐 步缩减使用人数 和 比例 。 企业工会组织应积极 发出要约开展工资集体 协商 ,将 劳务 派遣 工 的工资 、福 利待遇 纳入 工资集 体协商 范 围,确定劳务派遣 工实现 同工 同酬的步骤 、时间节点
特
精神文化权和职业发展权 。 ( 二 )规 范劳务 派遣 用工有 利 于促进 企业持续健
康 发 展
稿
度 的惯 性 因素 影响 ,实施 过程可 能 会遇到 较大 的 阻 力 ,需要实施 严格的监管予 以保 障。 ( 一 )出台相 关配套规章制度
近 年来 ,劳务 派遣 用工 规模 持 续上升 ,使用 劳
些企业在主营业务 、一 线岗位 长期使 用劳务 派遣工
的现象 日益突 出。在调研座谈 中,一些企业经营管理 者 反映 ,劳务 派遣用工的扩大化 、长期 化容 易造成劳
务 派遣工缺乏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加大企业 生产经 营管 理难度。实践 中,一些行业、企业 大量 使用劳务
派遣 工 ,过 于依赖 劳动力 低成本 带来的利润空间 ,不 重视 技术升级 、人才培养 和储备 ,影响了职工队伍整 体技 能素质 的提 高和企 业后续发展 。规 范劳务 派遣用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范本模板】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2012.3.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组织、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免除其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或者采取网站、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示。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组织和行业组织等相关方面的意见,研究制定涉及劳动关系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制定、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新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资金、人力资源及招投标统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
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统筹公司本部、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学习贯彻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依据本办法开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四)对劳动合同附属协议的订立及管理;(五)其他相关管理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依规、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各用人单位与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条经公司任命的直管子公司高管人员或推荐至控股公司的高管人员,一律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推荐至参股公司的高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由公司和参股公司协商确定。
薪酬发放主体与劳动合同签订主体一致。
遇特殊情况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可以再次录用(原则上再次录用岗位应低于员工离职前任职岗位),不设试用期,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一)离职前曾任职公司本部主管及以上岗位,以及各直管子公司、控股公司高管人员副职及以上岗位的;(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条件的;(三)公司切实需要的紧缺、关键人才;(四)获得公司高管人员成员书面署名推荐的;(五)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未导致重大决策失误及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未对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年修订中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改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修改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加强用人单位监管(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加强用人单位监管1. 近期,中国政府出台了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旨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
这一举措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新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劳动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往往忽视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
因此,加强用人单位的监管成为当前劳动法改革的重要方向。
3.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管:首先,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的劳动法律法规,包括最低工资、工时限制、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这将迫使用人单位更加重视和尊重劳动者的权益。
4. 其次,新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将依法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和制裁。
这将有效地遏制用人单位滥用权力、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5. 此外,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还强化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协商原则。
在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这将有助于提高劳动关系的和谐度,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6. 对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一些人持有不同的观点。
有人认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能够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推动劳动关系的良性发展。
然而,也有人担忧这可能给一些小微企业增加了负担,影响其发展。
7. 针对这些担忧,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帮助小微企业适应新法的要求,例如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培训机会。
同时,对于那些故意违法规避法律的企业,应该严厉打击,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8. 总之,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加强用人单位的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规定劳动法律法规、加强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以及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平等协商,新法将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同时,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小微企业适应新法的要求,实现法律的落地和劳动关系的良性循环。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pdf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pdf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和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法人、组织签订的工程合同,公司与职工或外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公司与法人、组织、自然人签订的非工程类合同,遵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各单位根据内部相关制度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对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审核会签、签订与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及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坚持“以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做好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实行统一归口集中管理机制,并实行承办人、审核会签、授权委托、统一编号、合同专用章管理、台账管理、重大合同监督及合同统计归档等制度。
第五条工程合同:是指合同标的包含设计、设备采购与供应、施工、调试及相关的服务的部分或全部的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
第六条重大工程合同及以下所述的重大标的是指:(一)涉及企业改制、产权(资产)处置和对外租赁经营、及涉外合同;(二)标的额一定金额(含)以上的合同;(三)新业务模式合同;(四)其他关系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信息披露的合同。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企业及项目公司。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八条公司合同管理部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所属企业及项目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确定。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合同文件等进行编号、规范及审查。
第九条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一)建立健全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直接负责公司本部合同的签订审核与管理工作;(三)根据需要,会同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推广使用公司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四)组织、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本办法的贯彻实施;(五)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具体事宜;(六)办理公司重大合同的公证、鉴证;(七)参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的处理,指导各单位的合同纠纷处理事宜;(八)对本部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对所属各单位的重大合同进行汇总统计及备案;(九)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十)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员工)1.3 双方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2 无固定期限2.3 试用期第三条:工作内容3.1 岗位职责3.2 工作地点3.3 工作时间第四条:劳动报酬4.1 基本工资4.2 绩效奖金4.3 福利补贴4.4 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第五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5.1 社会保险5.2 公积金5.3 休假制度5.4 培训与发展第六条:劳动保护与安全6.1 劳动保护措施6.2 职业病防护6.3 安全事故处理第七条:保密义务与知识产权7.1 保密义务7.2 知识产权归属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变更情形8.2 解除情形8.3 经济补偿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终止9.1 终止情形9.2 终止后的权益处理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组织10.3 劳动仲裁10.4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甲方违约11.2 乙方违约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2.1 生效条件12.2 变更程序12.3 解除程序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通知与送达13.2 合同的附件13.3 合同的修订第十四条:争议解释及适用法律14.1 争议解释14.2 适用法律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是指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名称,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员工)是指2024年版员工劳动协议规范与管理办法版中规定的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应聘职位为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第四次
劳动合同法第四次修订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法律之一,它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劳动合同法经过多次修订。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的第四次修订进行详细介绍,并分析其主要内容和意义。
二、背景劳动合同法第四次修订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劳动力市场带来了诸多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变化,劳动合同法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三、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增加劳动者权益保护第四次修订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新增条款规定了对于女性劳动者的特殊保护措施,包括孕期和哺乳期的特殊工作安排等。
此外,对于长期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也加强了健康保护和工伤赔偿的规定。
2. 优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第四次修订增加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其中包括引入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以更加便捷地解决劳动争议。
此外,还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威慑措施,以提高劳动争议解决的效果和公正性。
3. 加强工时管理第四次修订对工时管理进行了加强。
明确规定了工时的计算和超时加班的补偿办法,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此外,还对夜间工作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以适应现代劳动生产关系的变化。
四、意义和影响劳动合同法第四次修订的意义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劳动者权益第四次修订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对女性劳动者和特殊工种劳动者的保护。
这有助于改善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性和平等性,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2. 促进劳动争议解决第四次修订优化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提高了解决劳动争议的效率和公正性。
这有助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3.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第四次修订的内容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使劳动合同法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需求。
这有助于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使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不与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条公司与员工签订的《补充协议》、《岗位聘任书》等各专项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凡公司与所招聘员工签订、履行、变更、续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均适用本办法第五条本办法涉及到的相关通知书、协议书、证明书等除总部、中厨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发送以外,其余各区均由人力资源部发送至各区经理处,由各区经理视各店需求进行定向发送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中央厨房及宾GO牛排馆所有区域直营分店的在册员工第二章《劳动合同》的内容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争议处理;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签订时间:员工自入职日起一个月之内必须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具体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发送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为准如公司在用工前就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九条经公司通知后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离岗,不得继续留用;如果与非首次就业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须要求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能提供者,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通知其离岗第十条劳动合同与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实习大学生如学院有要求,则可签订三方协议,公司、员工、学院就业办各持一份第十二条总部、中厨、四川区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直接至总部人力资源部签订;外埠区域直营店由所属区经理督导分店店长或负责人严格按本办法相关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不是居民身份证的,需在劳动合同书上注明有效证件名称本条款所涉证件均应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公司与员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签订后经双方协商需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只需在原劳动合同基础上更改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不再另签新的劳动合同第十五条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执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适当缩短试用期但不得低于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十六条凡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如公司认为有必要的还应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或专项协议书其中,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需在与员工签订的《岗位聘任书》中予以明确约定岗位聘任书一式两份,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岗位聘任书》由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其签订,并经人力资源部盖章确认后生效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文本的提供:四川区域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外埠区域由各区经理指导分店在所辖地区社会劳动保障局提供的网站下载打印或直接在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可的地方购买制式的劳动合同文本;补充协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各区经理作参考,具体有争议的地方由区经理进行修订后发给所属各分店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第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第十九条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书或附件的相关内容:员工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发生改变的;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上述第条发生改变的,员工应当自信息改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直属上级并同时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相应的信息更改第二十一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应内容劳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作相应变更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十二条公司拟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5个工作日内向员工送达《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同意续订的应最迟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订手续,超出规定时间内未做出答复的按其不再与公司续订合同办理第二十三条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第二十四条公司拟与员工终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向员工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为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终止前三十天,人力资源部应书面通知员工,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发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应在一周内书面答复如果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续订,按时完成《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签订续订劳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如果公司无意与其续订合同时,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第二十六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包括下列情形之一:自动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天不上班,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予以除名,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辞职:任何员工可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经过合理程序批准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辞退:公司因员工自身原因或因公司原因而辞退员工,劳动合同自行解除退休:员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无意继续聘用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解除双方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条款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自动离职、因自身原因而辞职或因过错性原因而被辞退的,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第二十八条员工辞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发给补偿金: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员工合法利益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司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工资或给予福利待遇的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金标准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而定:服务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的基本薪资,以此类推;不满一年者按一年计算;试用期不发第三十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或以相当天数的薪资为补偿申请辞职员工在获准离开前,应坚守岗位,服从管理,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员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退还所发放公物及证件,填写“调职移交表”,办理有关交接手续,经核准后方能离职凡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者,公司不再支付其应得补助,如有拖欠公司财务不交清者,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埠区域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由所属区经理负责办理,总部人力资源部配合协助处理相关工作第五章劳动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购买基本保险,保险费用的支付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直接于每月薪资中扣除第三十二条公司将为所有直营营运门店符合购买意外保险条件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参见《宾GO牛排馆意外保险管理办法》第六章违约责任、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三条因公司原因造成劳动合同的无法履行,则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经济补偿第三十四条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公司下列损失:公司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三十五条外单位招用我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除该员工须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七章劳动争议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保障部有关规定和《劳动争议调解规则》办理第三十七条因辞退、开除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自公司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章《劳动合同》的管理第三十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各种合同台账,办理并记录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及终止等具体工作,并负责检查岗位聘任协议执行情况,协助处理劳动争议第四十条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劳动合同签收表》并发放给各区域经理处,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须由本人领取并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外埠区域员工领取时所签的《劳动合同签收表》由分店店长或负责人妥善保管并于区经理巡店时上交带回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第四十一条公司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应至少保存3年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改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审阅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劳动合同》签订须知2、离职交接单3、岗位聘任书4、签订、变更、终止、解除、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6、变更、续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7、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8、《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下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九歌·湘君屈原朗诵:路英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陫侧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朝骋骛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 …………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时不可兮再得,聊逍遥兮容与注释①湘君:湘水之神,男性一说即巡视南方时死于苍梧的舜②君:指湘君夷犹:迟疑不决③蹇(3简):发语词洲:水中陆地④要眇(3秒):美好的样子宜修:恰到好处的修饰⑤沛:水大而急桂舟:桂木制成的船⑥沅湘:沅水和湘水,都在湖南无波:不起波浪⑦夫:语助词⑧参差:高低错落不齐,此指排箫,相传为舜所造⑨飞龙:雕有龙形的船只北征:北行⑩邅(1沾):转变洞庭:洞庭湖⑾薜荔:蔓生香草柏(bo2伯):通“箔”,帘子蕙:香草名绸:帷帐⑿荪:香草,即石菖蒲桡(2饶):短桨兰:兰草:旌:旗杆顶上的饰物⒀涔(2岑)阳:在涔水北岸,洞庭湖西北极浦:遥远的水边⒁横:横渡扬灵:显扬精诚一说即扬舲,扬帆前进⒂极:至,到达⒂女:侍女婵媛:眷念多情的样子⒃横:横溢潺湲(2援):缓慢流动的样子⒅陫(2培)侧:即“悱恻”,内心悲痛的样子 (19)櫂(4棹):同“棹”,长桨枻(yi4弈):短桨 (20)斲(2琢):砍(21)搴(1千):拔取芙蓉:荷花木末:树梢 (22)媒:媒人劳:徒劳(23)甚:深厚轻绝:轻易断绝(24)石濑:石上急流浅(1间)浅:水流湍急的样子 (25)翩翩:轻盈快疾的样子 (26)交:交往(27)期:相约不闲:没有空闲 (28)鼂(1招):同“朝”,早晨骋骛(wu4务):急行皋:水旁高地 (29)弭(mi3米):停止节:策,马鞭渚:水边 (30)次:止息(31)周:周流(32)捐:抛弃玦(1决):环形玉佩(33)遗(yi2仪):留下佩:佩饰醴(li3里):澧水,在湖南,流入洞庭湖 (34)芳洲:水中的芳草地杜若:香草名 (35)遗(4味):赠予下女:指身边侍女(36)聊:暂且容与:舒缓放松的样子译文君不行兮夷犹,神君迟疑犹豫徘徊不肯向前,蹇谁留兮中洲?你为谁滞留在水中的岛上呢?美要眇兮宜修,我容颜妙丽装饰也恰倒好处,沛吾乘兮桂舟急速地乘坐上我那桂木小舟令沅、湘兮无波,叫沅湘之水柔媚得波澜不生,使江水兮安流让长江之水平静地缓缓前行望夫君兮未来,盼望着你啊你为何还不到来,吹参差兮谁思!吹起洞箫寄托我的思念之情!驾飞龙兮北征,用飞龙驾舟急速地向北行驶,邅吾道兮洞庭改变我的道路引舟直达洞庭薜荔柏兮蕙绸,用薜荔做门帘用蕙草做床帐,荪桡兮兰旌以香荪装饰船桨以兰草为旗望涔阳兮极浦,遥望涔阳啊在那辽远的水边,横大江兮扬灵大江横陈面前彰显你的威灵扬灵兮未极,难道你的威灵彰显还没终止?女婵媛兮为余太息!我心中为你发出长长的叹息横流涕兮潺湲,眼中的清泪似小溪潺潺流下,隐思君兮陫侧暗地里思念你心中充满悲伤桂棹兮兰枻,想用桂木作成桨兰木作成舵,斫冰兮积雪劈开你坚冰积雪也似的情怀采薜荔兮水中,却似在水中采集陆生的薜荔,搴芙蓉兮木末更似爬树梢采摘水生的芙蓉心不同兮媒劳,两心不相通让媒妁徒劳无功,恩不甚兮轻绝恩爱不深切就会轻易的断绝石濑兮浅浅,留连着沙石滩上浅浅的流水,飞龙兮翩翩等待着你驾着飞龙翩然降临交不忠兮怨长,你交情不忠徒增我多少幽怨,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间既相约又失信却说没有时间朝骋骛兮江皋,早晨我驾车在江边急急奔驰,夕弭节兮北渚晚间我停鞭在北岸滩头休息鸟次兮屋上,众鸟栖息在这空闲的屋顶上,水周兮堂下空屋的四周有流水迂缓围绕捐余玦兮江中,将你赠的玉制扳指置于江中,遗余佩兮澧浦将你赠的玉佩放在澧水岸边采芳洲兮杜若,采来香草装饰这芬芳的洲渎,将以遗兮下女这一切都是你留给我的信物时不可兮再得,难道那往昔的时光不可再得,聊逍遥兮容与暂且慢步洲头排除心中烦恼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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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1.目的
为了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的劳动人事法规,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 劳动合同:集团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职责
.人力资源中心
负责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方案的设计;
负责劳动合同文本的制作;
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组织工作;
负责对集团一方所持劳动合同的保管;
负责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5.工作内容
1.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 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和相关约定
订立对象:集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凡由集团签发《岗位聘任通知》的人员均需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
具体订立对象:
✍集团总部工作的员工;
✍由集团任命的下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由集团外派外地下属企业工作的人员。
订立形式:
由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员工签发《岗位聘任通知》,根据工作需要,以集团或下属公司法人主体作为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代表集团(企业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提供,一式二份,集团与员工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集团与员工对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或生效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同签订:
新进员工自报到之日起二周内,集团应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一年(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当年4月1日(含)以前报到的员工,合同期满日期为次年的3月31日;当年4月1日以后报到的员工,合同期满日期为第三年的3月31日。
试用期约定:新员工首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
新员工试用期满,完成评估并转正后,由集团签发《岗位聘任通知》。
合同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集团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续签人员名单,经集团领导审批后进行劳动合同续订工作。
如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员工继续上班,集团未表示拒绝、未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则劳动合同期限延续。
延续时间至另行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止,但延续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的期限。
特殊约定:
服务期约定:凡属集团出资招聘、培训或提供住房、交通工具等其他特殊待遇的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需规定相应的为集团服务的期限。
员工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违纪被集团辞退的,应按约定的违约金作全额或部分赔偿。
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为保守集团商业秘密,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一些涉及集团商业秘密的岗位,需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涉及集团商业秘密的员工,如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脱密期间员工应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医疗期: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集团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
违约金:集团对签订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员工设立违约金。
员工如违反约定,应按约定的违约金作全额或部分赔偿。
3.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迄止日期为:自订立年度的4月1日起,至期满年度的3月31日止。
集团担任中心总经理以上(含)职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集团担任行政业务部门总经理职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集团担任行政业务部门助理总经理以上(含)职务的人员,以及派驻下属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以上(含)职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二年。
其他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如需对劳动合同期限有特殊约定的,须经集团人事专题会议讨论,并上报董事长、总裁审批后执行。
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集团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
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人员,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当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4.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约定。
双方协商不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并、分立中的合同履行:因机构调整、资产重组或改制而导致的集团系统内全资或控股企业分立或合并的,原劳动合同按以下原则执行:
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或部分条款,不发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合同由分立或合并单位继续履行并认可其在本系统内的服务期限。
合同的解除:
协商解除: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符合本制度第()条款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员工,应按剩余的服务年限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过失性解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被查实利用制假骗取信任进入集团工作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按集团规定可予以辞退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漏集团商业秘密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因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者其他原因严重影响集团声誉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非过失性解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未提前通知的,集团与员工约定以一个月工资替代通知:✍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集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一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下列重大变化,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因集团业务职能调整需撤销或合并工作岗位的;
(2)因资产重组、企业改制或经营业务调整等导致无工作任务的;
(3)因岗位操作证件被取消,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4)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经济性裁员:集团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依法裁员的,在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集团可以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确认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但经与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集团按规定支付伤残补助金的
例外);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员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
✍企业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员工自费考上全日制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员工合同解除的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提出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集团。
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合同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员工退休、退职、死亡的;
✍企业方因故破产、解散、歇业或撤销的;
✍实际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
✍员工任职资格丧失,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其不具备任职资格的;
✍员工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集团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经济补偿:集团根据法律法规中对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处理经济补偿事宜。
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签订服务期或保密专项协议的,因员工原因造成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协议或集团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由集团与员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法律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或起诉。
附则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有关的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本管理办法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支持性文件
无
7.相关记录及表格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