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时间:2010-02-22 14:46来源:未知作者:rl 点击: 14805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目录

•1 名词、术语

•2 事故类别

•3 伤害分析

3.1 受伤部位

3.2 受伤性质

3.3 起因物

3.4 致害物

3.6 不安全状态

3.7 不安全行为

•4 伤害程度分类

4.1 轻伤

4.2 重伤

4.3 死亡

•5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1 轻伤事故

5.2 重伤事故

5.3 死亡事故

•6 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

6.1 千人死亡率

6.2 千人重伤率

6.3 伤害频率

6.5 伤害平均严重率

6.6 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

•附录A (补充件)

A.1 受伤部位

A.2 受伤性质

A.3 起因物

A.4 致害物

A.5 伤害方式

A.6 不安全状态

A.7 不安全行为

•附录B 损失工作日计算表(补充件)

表1 截肢或完全失去机能部位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表2 骨折损失工作换算表

表3 功能损伤损失工作日换算表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 名词、术语

1.1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9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 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 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 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 事故类别

01 物体打击

02 车辆伤害

03 机械伤害

04 起重伤害

05 触电

06 淹溺

07 灼烫

08 火灾

09 高处坠落010 坍塌011 冒顶片帮012 透水013 放炮014 火药爆炸015 瓦斯爆炸016 锅炉爆炸017 容器爆炸018 其它爆炸

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伤害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

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

(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18)其他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

(1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

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

3 伤害分析

3.1 受伤部位

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 受伤性质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

a. 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 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 起因物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 致害物

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 伤害方式

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 不安全状态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 不安全行为

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 伤害程度分类

4.1 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 重伤

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 死亡

5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1 轻伤事故

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2 重伤事故

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5.3 死亡事故

a.重大伤亡事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