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法律法规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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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法律法规的意义

一说起法律与法规,大家可能会觉得离我们很远,我们老老实实、安安分分地生活,不打算触碰法律的边缘。但是,我们需要记住一句话: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法规和我们所有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当今社会,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由此可见,法律对我们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过去学习的有关政治法律的知识,我们知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与道德相比,法律更客观,范围较窄,并且以强制手段发挥作用。当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力量不够的时候,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在公共生活中,法律具有指引作用,强制作用,预测作用和评价作用。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这样社会才能更稳定,经济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处于健全和完善阶段,这是一段漫长的路程,要走的路还很长。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制定固然重要,但法律完善也是一个不可小觑的环节,它是我们法制社会建设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而以法为镜,可以断曲直。任何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都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针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混乱的情形,我国人大及相关的有立法权的机关,应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及同级法律法规相互矛盾的现象,形成公正统一的执法标尺,从而有效地解决这一社会问题。举一个例子,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再说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例子,以大学生为例。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案件

越来越多,且情节也越来越恶劣。从大学生犯罪现象来看,其犯罪具有多样性、规律性、突发性以及智能性等特点。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个体原因,又有学家庭方面因素、社会因素以及学校教育方面的因素等。大学生处于青年期,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加上大学生人生体验浅,而社会又极其复杂,所以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

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该案件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中,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2014年1月27日,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上承认投毒行为,林森浩表示:在2013年3月29日自己与同学一起做实验,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正好当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到愚人节快到了,想做个节目整人。林森浩当时看黄洋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先投毒“整”黄洋,而投毒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些。然而根据警方通报,林某杀人是因与黄洋琐事引起不和,投毒舍友。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管林森浩投毒的原因是什么,他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已经让他失去了一切。当时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新华视点评论:复旦大学研究生遭投毒,警方基本认定其室友嫌疑。这实在令人扼腕。对法律没有应有的敬畏,缺乏一种对生命的爱惜,缺乏足够的理性才会有如此行为。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生存和竞争的压力再大,人也应有底线。有外在知识无内在约束,教育应反思。人民日报评论:培养人才,有知识更要有德性;大学教育,重学术更要重人格。让学生懂得去爱,去尊重,去包容,才能避免悲剧重演。中国青年报评论:对于复旦大学生投毒的个案进行连篇累牍的报道和解读,并把板子都打到大学屁股上的评论,并不一定妥当。首先,中国大学的学生这么多,发生一两件投毒案,从概率上来看很小。其次,这些个案的主因,往往都是施害者的一时冲动或长期的心理扭曲所致,而非大学的教育和管理。如把它当做一个典型案例,没完没了地报道、评论,搞得大家紧张兮兮,使得同学之间都要互相提防,就得不偿失了。归根究底来说,我认为这还是法律法规不够

完善的问题。

至今,距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已经三年多了,据法制网、中搜搜悦等媒体报导,黄洋父母仍然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一审过后,林森浩的父亲等人多方奔走,并在今年三月初来到自贡黄洋家乡。他们曾去黄洋的墓前探望,也曾试图当面向黄洋父母致歉,可被黄洋父母再三拒绝,没能见到面。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告诉记者,林家虽然已有两次上门,但并不希望见到林家任何人。在清明临近期间,黄洋父母也选择了回到荣县新桥的老家,不愿意被外界他人干扰,“每次提起这事就会想起洋洋,这是在向我们的伤口上撒盐。”

一起投毒案,一场冲动,一次“恶作剧”,造成的是两个家庭的悲剧。而这样的悲剧却仍在社会上屡次发生。2013年4月16日晚上在南京江宁一所高校的男生宿舍里,一场血淋淋的悲惨剧又上演了,一名大三学生与同宿舍的同学因琐事发生口角,竟用尖刀刺死对方。据了解,事件发生在晚上9点多钟,该校电气及自动化专业2010级大学三年级学生蒋某(22岁,丹阳人),下晚自习来到宿舍,由于没带钥匙,于是敲门。当时,宿舍中只有与蒋某同专业但不同班的同学袁某(24岁,泗阳人)。据后来了解,当时袁某正在宿舍打LOL电脑游戏。由于袁某忙于游戏,过了好一会才去开门。就在袁某刚要起身去开门时,门外传来了叫骂声。袁某可能是因为赌气,没有及时去开门。过了一会,袁某游戏结束后才去开门,发现蒋某已经不在。据了解,蒋某当时见舍友不开门,就暂时去了其他宿舍。袁某于是将宿舍门虚掩,随后蒋某回到宿舍,两人为此发生口角争吵起来。第一次争吵的时候,旁边宿舍的同学听到以后过来劝开,结果劝开以后,又过了一会儿,两人又吵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两人就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袁某拿出了水果刀,捅到了舍友。随后,蒋某被送往距离学校最近的同仁医院抢救,不幸的是,蒋某途中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两个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竟然因为一时的口角就拔刀相向。蒋某的家人至今都无法接受孩子离世的事实。第二天,蒋某的母亲从丹阳赶到南京,几度哭昏厥过去。蒋某的伯父哽咽着说,“孩子母亲现在就是不吃不喝,哭哭啼啼的,几次哭昏过去不省人事,我们劝也劝不了,现在丈夫没有了,小孩也没有了,她生活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处理不处理她无所谓了,钱啊什么的她也不要了,她的想法就是想要孩子,但孩子回不来了,没有可能再要回来了……”“太惋惜了,两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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