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问题及休谟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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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休谟之叉”
休谟问题的提出有赖于知识的分类。在休谟看 来, 人类认识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 “ 观念之间 的关系” , 一类是 “ 事实” 。 与此相应, 人类所有的知识
收稿日期: ’""&)!!)!!
作者简介: 鲍金 (!J#"7 ) , 男, 山东省潍坊市人, 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 级硕士研究生。
休谟问题是休谟哲学体系中最重要、 最具有特色 的一个部分, 它从认识方法层次上将经验式推理的特 点和局限深刻而无情地揭示了出来, 使经验论哲学在 他手中更彰显其独特魅力, 同时, 它也从根基上动摇 了西方近代哲学尤其是认识论的逻辑发展方向, 对西 方认识论的主流观念给予了致命打击, 使每一个理解 休谟问题且不懈追问起到了开辟领域和破坏根基的 双重作用,它对西方哲学的巨大贡献和沉重打击, 使 每一个理解休谟问题的人都不禁从内心感到震憾。它 既深刻, 又难以应对, 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 解答。其实, 这也正是休谟问题的魅力所在。
!"# 仍然保持着它的可靠性和自明性。 ” 数学研究的特点
出于理智的先天必然性的保证吗?如果是,人们当能 不借助于任何对外部事物的感觉经验而仅凭理智就 从原因中必然性的推出结果。理智有此能力吗?休谟 的回答是否定的。 是来自经验积累的抽象、 升华吗? 如 此, 人们自然能够不假理智而倚仗主观性极强的感觉 经验从原因中推得高度一致的客观性真理。果真是这 样吗?休谟同样做出了否定的回答。 当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依据深入挖掘时, 并 没有将它作为肯定性前提接受下来, 而是采取他惯常 的怀疑主义方法,对因果关系的基础展开不懈发问: 各种事实的反面仍然是可能的, 因为它并不会包含任 何矛盾,而且可以同样轻易明晰地为心灵所设想, 就 像那符合实际情况的一样。 “ 太阳明天将不出来”这 个命题和 “ 太阳明天将要出来”这个断言是同样易于 理解的,同样没有矛盾的。因此我们要想证明前一个 命题的错误, 将是徒劳的。如要论证它是错误的, 一定 要证明它包含着矛盾, 并且决不能明确地为心灵所构 因果关系凭什么非要如此呢? 因果关系之普遍必 想 !%#。 然性是由人们通常所认为的理智赋予的吗? 比如, “ 因 为太阳升起, 所以石头变热”这 类 经 验 式 推 理 有 没 有 理智所保证的普遍必然性呢?这个例子可以用以下语 言表述: 太阳的光线照射到一块石头上, 经过一段时 间,石头的温度升高了。如要用经验式推理的语言表 述则是: 因为太阳光线照射到石头上, 所以这块石头 变热。 休谟的问题是: 从 “ 石头变热”这一经验事实中, 我们能否必然地推得原因为 “ 太阳照射” 。换句话说, 我们的经验式推理是否是唯一合理的因果推断?休谟 的回答是否定的。在 “ 石头变热”中并不能先验地分 析出 “ 太阳照射” “ , 石头变热”并不像分析命题那样 蕴涵着 “ 太阳照射” 。我们可以从 “ 人” 的概念必然性 地得到 “ 人会死”这一判断, 因为 “ 死”的意思已经包 含在 “ 人”的意义当中, 两者有着逻辑上的蕴涵关系。 但是, 我们不能说 “ 太 阳 照 射 ”已 经 蕴 涵 在 “ 石头变 热” 之中。 因为这是两种经验事实, 对其中一个事实的 说明本身,并不能必然地得到对另一个事实的说明。 在这两个经验事实中间, 我们人类凭什么总是将它们 联系在一起, 构成因果推理? 假如在 “ 太阳照射” 之后, 石头没有变热, 而是变冷, 这在理智看来同样是完全 可以接受的, 它的逻辑自恰性丝毫不比 “ 太阳照射, 所 以石头变热” 弱。 对于这个道理, 休谟自己的认识是十 分明确的: “ 每个结果都是与它的原因不同的事件。 因 此, 结果是不能从原因中发现出来的, 我们对于结果 的先验的构想或概念必定是完全任意的。即使呈现了 结果之后,结果与原因的联系也还是同样任意的; 因 为还有许多其他的结果, 依照理性看来, 也同样是矛 盾的、 自然的。 因此, 我们如果没有观察和经验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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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必然、 确定, 就在于数学知识形式上保证了逻辑必 然, 其逻辑上的必然确保了客观上的必然性。 “ ‘ 直角 三角形斜边的平方等 于 其 余 两 边 的 平 方 和 ’ 这 个 命 题, 便是表达这些图形之间的一种关系。 又如 ‘ 三乘五 等于三十除二’这个命题, 便是 表 达 这 些 数 目 之 间 的 一种关系。这类命题, 只凭思想的作用就能发现出来, 而不以存在于宇宙中某处的任何事物为依据。纵然在 自然中并没有圆形或三角形, 欧几里德所证明的真理
也 分 为 两 类 :一 类 是 具 有 直 观 性 和 逻 辑 必 然 性 的 知 识, 包括直观、 数学和逻辑演绎的知识, 这是关于观念 关 系 的 知 识 ,另 一 类 是 需 要 经 验 才 能 做 出 判 断 的 知 识, 它以经验式推理为特征, 包括关于实际的存在和 性质方面的知识, 这是关于事实的知识。 需要注意的是, 休谟对于两种知识的区分并不依 据于他们的来源。归根到底, 所有知识的最终来源都 是感觉经验, 不论是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 还是关于 事实的知识, 它们最终都可以还原到感觉经验, 在这 一点上两者没有任何区别。它们的区别在于两种知识 的特性不同: 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具有与生俱来的必 然性,仅仅比较观念自身就可判断它们之间的关系。 只要观念本身不变, 它们的关系就不变, 关系一旦确 定, 将不会产生任何疑问。以数学知识为例, 数学知识 都具有客观性、 必然性和确定性, 它之所以能够客观
二、 休谟问题: 因果关系何以非要如此
将知识分为两类, 只是休谟开始真正的哲学研究 的起点, 知识二分法并不是目的, 而是为即将展开的 无情拷问做准备。休谟认为, 历代哲学家已经将两类 知识中观念的关系说得很多了, 自己没有必要画蛇添 足, 而人们对于事实的知识则知之甚少, 或不求甚解。 他要揭示事实的知识的来源, 或曰外部现实世界的经 验式推理的客观真理性何以可能。当他把目光锁定在 关于事实的知识时, 他深入探讨了因果关系的基础性 问题: 因果关系何以非要如此?他有什么理由不能那 样呢?休谟为自己规定的任务是从根基上彻底找到经 验式推理的本性, 他十分明确地将因果关系作为事实 知识的代表。 休谟认为, 由因果关系获得的知识构成了人类生 活所依赖的绝大部分知识, 而他自认为自己对此类知 识的研究是独一无二的。 “ 无论是古代人外现代人都 未曾予以开拓”!$#。事实确实如此。无 论 是 笛 卡 尔 的 “ 天赋观念说” , 还是洛克的 “ 感觉说” , 都没有对因 果关系的普遍必然性的依据做出有针对性的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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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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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决定任何单个的事件或推断出任何原因和结果, 那是办不到的。” 也许有人会这样想, 如果人们仅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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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指责休谟否定了因果关系的普遍必然性。 “ 苏格 兰常识学派的代表人物黎德在评价休谟问题说, 这个 理论的主要之点是休谟无批判地从洛克和贝克莱那 里接受下来的。他认为休谟无非是把洛克和贝克莱的 原则贯彻下去, 不顾一切地追求怀疑主义。”!%#按照这 种观点, 休谟问题之所以提出, 无非是他的怀疑主义 方法合乎逻辑地运用的结果, 或者说是对因果关系之 普遍必然性的怀疑只是对客观世界怀疑的自然延伸, 既然客观世界的存在都成为疑问, 那么内含于客观世 界的因果的普遍必然性更没有存在的资格了。如此看 来,休谟问题不应该对西方哲学产生巨大冲击力, 也 不应该受到哲学家重视, 但历史事实恰恰相反。 上文已经指出, 康德曾经深深地感受到休谟问题 有着自己的准确阐述: “ 问题 不 在 于 因 果 概 念 是 否 正 确、 有用, 以及对于整个自然知识来说是否必不可少 ( 因为在这方面休谟从来没有怀疑过) ,而是在于这 个概念是否能先天地被理性所思维, 是否具有一种独 立于一切经验的内在真理, 从而是否具有一种更为广 泛的、 不为经验对象所局限的使用价值; 这才是休谟 康德批评 所期待要解决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一点, 苏格兰常识哲学家不懂休谟, 完全弄错了休谟问题之 所在。 对于指责休谟否定因果关系普遍必然性的观点, 还是让休谟自己来说明他的本意: “ 我只是坚持说, 我 们确信那种命题的虚假既不是出于直观, 也不是出于 演证, 而是出于另一个来源。 对于 ‘ 恺撒存在过’ ‘ 、有 一 个 西 西 里 岛 ’那 样 一 些 命 题 , 我断定, 我们没有演 证, 也没有直观的证据, 那么, 你能推论说我否认这些 命题的真实性或确实性吗?有很多不同种类的确实 性,而其中有些可能不像演证的确实性那么规则, 却 是可以满足于人心的。当一个有理智的人误解了我们 意思时, 我承认是很恼火的, 不过这只是对我自己的, 因为我表达我自己的意思如此拙劣, 以致使人误解。 ” 休谟之语告诉我们,他并不怀疑因果关系的普遍必 !’# 然性,在这方面他的观点与常识是一致的。他所怀疑 的,是人们赖以形成因果关系的知识的依据。在他看 来 ,人 们 普 遍 对 因 果 关 系 抱 以 信 心 是 出 于 经 验 式 推 理, 这一点休谟清醒地认识到了, 而他恰恰是要对信 心的依据提出挑战。休谟原创性地开辟了考察因果关 系的全新角度, 紧紧抓住因果关系之普遍必然性的依 据, 将之逼入困境, 这是休谟问题所以能在西方哲学 史上熠熠生辉的道理。
第 ’’ 卷第 ! 期
阿 坝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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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问题及休谟的解决
鲍 金
(中央民族大学 哲学与宗教学系,北京 !"""#! )
【摘要】休谟问题是西方哲学史上 的 重 要 部 分 , 它的提出依赖于休谟的知识二分法: 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和关于事实的 知识。休谟问题可以表述为因果关系何以非要如此的疑问, 其实质在于否认经验推理作为因果关系之普遍必然性的依据。围 绕休谟问题产生的误解, 休谟做出了自己的回答, 并进一步提出心理解释。这种解释对西方哲学认识论同时产生了建设性和 破坏性影响。 【关键词】休谟问题; 经验式推理; 休谟之叉; 因果关系; 普遍必然性; 心理学解释 【中图分类号】 $"#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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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纯形式层面将逻辑关系展现出来, 它的客观性来 源于逻辑的规定性。 与此对照, 关于事实的知识则不具有前一种知识 的近乎完美的品质。它无法单凭自身就断定自己的真 假, 而必须借助于外部对象的实际状态才能判断原先 关于它们的知识, 因而, 这类知识具有或然性、 经验性 和非确定性, 即对象的规定性。比如, “ 太阳明天将升 起”这个判断, 其真理性的保证 在 于 人 们 每 天 都 看 见 “ 太阳升起”这一事实, 对于昨天的太阳、 今天的太阳 和明天的太阳三者之间的关系, 人们需要对观念关系 之外的感觉经验做出判断, 经验中对象的客观存在规 定了此类知识的客观内容。 休谟对知识的二分法被称为 “ 休谟之叉” , 它是 后来西方哲学认识论中分析命题 划 分 的 先 导 , 从 “ 休 谟之叉”又可推出诸多不同标准 下 的 知 识 , 如先天的 和后天的知识、 分析的和综合的知识、 必然的和偶然 的知识, 而这些知识的区分标准都已被 “ 休谟之叉” 点破。正基于此, 休谟才能够抓住经验式推理的要害 之处, 展开对因果关系的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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