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麻醉药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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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所需提供书面材料清单

1、医疗机构办理《印鉴卡》申请书;

2、《印鉴卡》申请表、审批表(新申办机构必须填写);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成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文件,人员必须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组成;药学部门负责人还必须提供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采购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卫生监督部门现场检查笔录(新申办机构必须提供)。

6、提供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签章,单位公章。

7、提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8、提供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

9、提供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证书的药学技术人员名单

10、提供材料属实的保证书

11、州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审批表

说明:该“计划表”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不得涂改。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州级以上各医疗机构直接到州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县、乡各医疗机构经本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到州卫生局审批。本表一份由州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留存,一份由医疗机构留存,一份由麻醉药品供应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2:

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附件3:

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增补计划审批表

上各医疗机构直接到州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县、乡各医疗机构经本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到州卫生局审批。本表一份由州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留存,一份由医疗机构留存,一份由麻醉药品供应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4:

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附件5:

年半年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附件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附件2

文山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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