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所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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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 X X X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2016年05月15日发布2016年05月15日实施

XXXXXX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发布

前言

为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本公司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要求提交的管理制度之外,公司还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手册》,经审定,现予批准颁布,自2016年05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是公司质量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公司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和实现公司质量目标的纲领性文件,公司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

上海XXX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总经理:

日期:2016年05月15日

目录

一、目的

为保证采购的原材料、包装材料满足本公司和顾客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装材料。

三、职责

供销部负责原料及包材的采购,品控部负责原辅料及包材的验收。

四、制度

4.1 采购

4.1.1原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

4.1.1.1供销部据订单拟制采购计划,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要求采购员在采购时做到择优、择廉,就近避远,选择比较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4.1.1.2 常规原辅料备货:由供销部提出,供销部经理依据原辅料行情、产品行情等信息,确定保持适宜的原辅料库存量;供销部每月至少审查一次原辅料库存情况的合理性。

4.1.1.3原辅料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填写原料入库台账。

4.1.2其余生产性物资或临时急用物资的采购,经生产部经理审批,交采购人员执行。

4.2 查寻与选择供方:

4.2.1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等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查找所购材料或产品的供方。

4.2.2若要向新供方采购,详见4.6款规定。

4.2.3对所采购的产品,采购人员应做市场调查,比较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确定供方。

4.2.4企业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3 订货

4.3.1审批人员应确认所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特别是有关质量的条款和要求都已明确规定在采购合同/订货单或其附件中。

4.3.2对于已建立较长供求关系的合格供方,可与之先签定采购协议,这样每次采购时,可以电话的形式下订单,留存采购协议、计划与清单。当具体订货时,应明确订货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

4.3.3采购合同或订货单签订后,采购人员应监督交货期。

4.4 采购物资验收

4.4.1原料及包材到公司后,仓管员依据供销部填写的采购清单,核对供方交付的单证并通知品控部按《原辅料及包材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建立入库台帐。

4.4.2验收不合格产生的退货/索赔事项由负责采购的部门/人员办理。

4.5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文件的修改应经原审批人同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修改合同/订单号及修改内容。审批人员应确认修改的内容能清楚地描述所采购的产品、服务项目。

4.6供方的评估

4.6.1供方调查、评估

4.6.1.1 对重要生产物资,应要求供方填写供方调查评审表。

4.6.1.2 应对供方的技术服务能力、信誉、资历进行评估、选择。有关供方调查的情况以及对供方提供的

产品或服务的确认应及时记录于供方调查评审表。

4.6.1.3 必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样品或试供货,经检验合格,才可采购;对于合格供方的新品种原料还应重新评估。

4.6.1.4对重要生产物资,对其预审合格后,可转入合格供方名录;合格供方名录应经总经理批准。

4.6.2供方年评审

4.6.2.1 供销部对所负责采购的原辅材料供方,每年依据供方提供产品质量状态,及对供方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

4.6.2.2在供方年评审时,若评定为不合格,则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将其除名。除名后,合格供方名录应重新发布。见《供方调查评审表》及《合格供方名录》。

4.7原辅料及包材检验作业指导书

4.7.1原辅料进厂后由仓库通知检验室取样检验标签、感官及理化指标,验证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批次检验报告),如无法提供合格证明,应拒收。

原辅料验收标准

1)原辅料进厂后由仓库通知检验室取样检验标签、感官、外观,验证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文件(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批次检验报告)。

2)检验室负责取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品控部主管负责审核。

3)一般按检验报告办理验收入库,紧急情况可由检验员电话或口头形式通报有关人员。

4)严格禁止任何采购原材料未经化验验收而直接入库并使用。

5)紧急放行原材料的验收

因来料数量与采购数量不一致的原辅料,需紧急放行的,由仓管员立即通知检验员取样,经质量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才可卸货,并注明该原辅料的批号。

6)原辅料检验

a检验项目

原辅料的标签标识:符合GB 7718和原辅料产品标准的要求;

感官: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产品标准的规定;

数量:符合采购数量的要求;

质量证明:该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必要时,可对原辅料的其他理化指标进行验收。

7)包材检验

检验项目

包材的标签标识:清晰、完整、无错漏现象;

外观:外观整洁,无破损现象

牢度:牢固

数量:符合采购数量的要求;

质量证明:该批次出厂检验报告。

8)验收结果记录在《原辅料及相关产品验收记录》中。

9)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按照《不符合情况管理制度》执行。

10)检验员应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的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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