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础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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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律部门:按照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调整方法和基本原则划分
• 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组织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 3.法律体系:以宪法为主体,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所组成的国内法的统一 体系。
四、法的解释和效力
• (一)法的解释 • 定义:法的解释指有关的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
二、经济法律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1)经济权利: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经济债权、工业产
权 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 (2)经济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有形财物、经济行为、无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分:计划法律关系、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经济合同法律 关系、工业经律关系、农业经济法律关系、商业经济法律关系、货物运输法 律关系、预算法律关系、商业经济法律关系、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税收法律 关系、金融法律关系、环境法律关系、涉外经济法律关系等
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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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学基础知识
• 一、法的产生与发展
• 法律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但它并不是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的,而是人类 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 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 1.产生、存在的基础不同; • 2.形成方式不同; • 3.体现主题意志不同; • 4.调整关系性质不同; • 5.保障实施的力量和方式不同; • 6.调整的目的、宗旨不同 • 7.作用的基础和范围不同
(3)实施和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法律、法规,如国有资产管理法、 财政税收法、金融法、经济监督法等;
(4)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经济法律、法规,如劳动法、保险法、 环境法
二、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和经营协调 活动中发生的,经过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后形成的、又国家强 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向相统一的关系。
• 2.培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立法治化的市场经济;
• 3.对国民经济实行全面、系统的宏观调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同时保证其他经济成分的地位和发展,是 国民经济能够管而不死,活而有序的运行;
• 4.建立和完善社会保证体系,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一、经济法的概念地位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定义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经济管理关系 (2)经济协调关系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
2.经济法的定义
济法是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 以及调整他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
• 区别:1.制定的组织和程序不同
• 2.表现形式有别
• 3.实施手段、方式不同
• 4.相对稳定程度不同
七、法的外部关系
• (三)法与道德 • 法与道德都是行为规范、社会规范。在阶级社会里,统计阶级的法与
统治阶级的道德,在基本精神、任务和作用等方面都是一致的。二者 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相辅相成。区别: • 1.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使命不同; • 2.表现形式不同 • 3.调整范围不同或者不全相同 • 4.保证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第二节 经济法律基础
• 一、经济法的概念地位与地 •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 1.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模式的演变 • 2.资本主主义经济法 • 3.社会主义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 经济法是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产物;是国家
直接、具体地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的产物;是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 济关系两种关系平衡协调的产物;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 产物。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概念:指依法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 织和个人。 种类(1)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管理机关及其授权组织 (2)社会组织,包括独立核算的企业、公司,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 (3)内部组织; (4)一定条件下的公民和个人 (5)国家,特殊主体。
• (2)处理: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它规定人们的行为应当做什么、禁
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这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规范的主要内容。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5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 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规定应当做什么;第21条:“继父母与继 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这是规定禁止做什么;第10条:“夫妻双方都 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是规定允许做什么。
• (3)制裁: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如损害赔偿、 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判处刑罚等。法律规范的制裁部分在法律条文 中有以下几种情况:①有些法律明确地规定了制裁。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187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 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有些法律规范的制裁部分,规定在其他法律文件中。如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制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2 条中。
• (二)法与政策
• 二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他们基本精神和原则 是一直的。一方面,政策是法的灵魂,是法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内容, 法的制定应以政策为依据;法的实施也应体现政策精神;在法无明文 规定时,更需要运用政策去处理问题。另一方面,法也是贯彻、实施 政策的最重要、最有力的工具和手段。
为了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有 国家制定和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权利、义务规范体系、
三、法的渊源和结构
• (一)法的渊源 • 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从历史来看,法的渊源主要
包括:习惯法、君主敕令、法律学说、判例、规范性文件和国际条约。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 1.《宪法》 • 2.法律 • 3.行政法规 • 4.地方性法规 • 5.规章 • 6.国际条约
三、法的渊源和结构
• (二)法的结构 • 法的结构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所组成的内部结构形式。 • 1.法律规范:是一种最发到、最完善的社会规范,构成法的最基本的
组织细胞。通常有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要素构成。 • 逻辑结构
• (1)假定:指适用规范的必要条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 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在许多情况下,假定部 分未明确写出,可以从规范条文中推论出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18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条没有明确写出假定部分,但 可以推论出来,即夫妻一方先亡而有遗产,便是假定。
• (二)法的遵守
• 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及于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职人员和全体公 民包括最高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
六、法律责任与制裁
• (一)法律责任与制裁 • 1.违法:指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某种
危害社会的行为有过错的行为。在广义上指一切违法,包括犯罪在内; 在狭义上指不包括犯罪在内的一般违法。 • 违法的要素:(1)违法客体(2)违法客观方面(3)违法主体(4) 违法主观方面。 • 按其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 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违宪行为。 • 2.法律责任:指违法行为人依照法律对国家及其受害人应承担的、具 有国家强制性的法律后果 • 特点(1)违法行为同法律责任是因果关系,不可分割;(2)法律责 任体现了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谴责;(3)法律责任体现了有关 法的适用的国家机关与违法者之间制裁与被制裁的关系。
四、法的解释和效力
• (二)法的效力 • 1.空间效力 • 2.时间效力 • 3.对人的效力
五、法的适用和遵守
• (一)法的适用 • 1.法的适用的概念和种类 • 定义:指国家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组织,以及他们
的公职人员,以国家名义,行使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 组织和个人,使之发生一定的权力和义务关系,或使之受到法律制裁, 以实现法律规范目的的国家只能活动。 • 种类:国际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国家授权单位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 (一)法的的本质 •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1.法不是超阶级的,总是属于一定的阶级; • 2.法所属的阶级只能是统治阶级; • 3.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不是统治阶级个别人、个别部分
(集团、阶层)意志的体现 • 4.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 5.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质上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 • 6.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
规范,根据立法精神、法律条文或法学理论,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 律条文的概念、术语、含义等所作的说明。 • 《立法法》规定:我国法律解释权只能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常务委 员会。 • 1.按照法律解释的主体及解释效力: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 2.按照法律解释的方法分类:文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 解释; • 3.按照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字面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
一、经济法的概念地位
(四)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 1.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国际协约和协定 2.渊源的特点 (1)渊源广泛多样; (2)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占有更大的比重。
3.经济法律体系
(1)组建和确立企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的经济法律、法规,如企业法、 公司法;
(2)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经济法律、法规,如反不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2.从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形态分,有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经营协调法律关系;
3.从法律关系的法律性质分,组织法律关系和财产法律关系;
4.以交叉结合分,分为管理型组织法律关系、管理型财产法律关系、协调性组织 法律关系,协调性财产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以组织为特征; 2.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的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 (二)法的特征 •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 • 2.法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 • 3.法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 • 4.法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 • (三)法的功能 • 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执行公共事务功能等 • (四)法的定义 •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阶级意志和利益为本质内容,
一、经济法的概念地位
• (二)经济法的本质与功能 • 本质属性: • 1.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 • 2.经济法平衡协调法 • 3.经济法是经济民主和经济对立统一的法 • 4.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 经济法的功能:
• 1.通过法律规范,组建企业、公司及其内部机构,全面确立市场主体的法律 地位和组织体系;
六、法律责任与制裁
• (二)法律制裁 • 定义:指国家特定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者应负的法
律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性的强制措施。(1)刑事制裁(2)民事制裁 (3)行政制裁
七、法的外部关系
• (一)法与国家
• 法与国家都是私有制、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有其共 同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
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4.经济法是经营管理法。
二、经济法律关系
五、法的适用和遵守
• (一)法的适用 • 2.法的适用特征、要求、原则 • 特征:(1)主体是国家的专门机关、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 (2)性质和目的是以国家名义,依靠国家权力,贯彻、执行国家法
律规范; • (3)内容和结果是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组织和个人,解决法律
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 要求: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 • 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 (4)专门机关工作同群众路线相结合; • (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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