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写作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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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写作漫谈
研究生们论文毕业答辩和向学术杂志投稿时经常得到的反馈意见就是“学术理论性不强”或“理论深度不够”。当然,何谓“学术理论性”,“学术理论深度”如何才能算是高,实际上是学术成果评价中最有争议、因而也最困难的问题。但话又说回来,“学术理论性”或“学术理论深度”的确是评价一个学术成果特别是学位论文的关键性指标,决不是可有可无或漫无边际的东西。笔者做过十年《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的理论编辑,后来又到山东大学政治学院教了十年的书,因而对学术论文的写作慢慢有了一些心得(至少自己感觉如此)。也许正因如此,学校研究生会主办的《山东大学研究生学志》的编辑希望我谈谈这方面的体会,笔者也很愿意借机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做一系统整理,从而与大家分享。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政治学学位论文的写作讨论3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如何理解论文的学术理论性、方法论与研究方法、论文的选题与结构安排。
(一)
首先应当指出的是,笔者在这里讨论的仅仅是论文的“学术理论性”本身。这其中既不存在对论文的其他性质比如“学术传播性”、“实践应用性”等的贬抑性评价,也并不认定“学术理论性”高的论文就必然具有其他方面的积极性质,尽管能够做到“多位一体”的那些论文自然是学术论文中的“上品”。基于上述前提,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讨论一篇论文的“学术理论性”。
第一,“学术理论性”的判定尺度是研究性议题、学术性话语和理论(范式)视角。可以说,判定一篇论文的学术理论性,最先要看它所选择的研究议题的性质、所使用的话语的学术化程度和是否具有一个明确的理论(范式)视角。
论文的研究性议题归根结底来自于社会实践,但一个具体的或鲜活的社会现象要想成为一个学术研究性的议题,需要经过十分复杂的理性思考与理论凝炼过程。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分析选题时还要进一步展开讨论。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社会政治现象只有经过一系列加工处理后才能成为研究性议题。举个例子说,中日关系研究或中日关系最新进展研究都很难说是一个严格的学术研究性议题,而中日关系演进中的“历史遗产”因素研究就是一个明确的研究性议题。这方面急需澄清的是,许多同学认为只有纯理论性的现象或问题(比如建构主义流派及其观点)才能成为学术研究性议题,而那些与现实联系密切或实践性强的问题(比如奥运政治化)则不会,其实这是一种误区。更有甚者,许多同学将价值观念推延到研究性议题的认定,比如认为左翼政党研究是比极右翼政党研究更好的研究性议题,这更是无谓之谈。
论文的学术化话语很有些类似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所谓“行话”,也就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和“到什么地方说什么话”。这既是指一般性的学术化语言表达方式,也是指各个学科、各个议题研究
过程中逐渐被学者们公认的论域、范畴、概念、甚至习惯性用法(包括一些简略语)。需要强调的是,这与追求或鼓励一种文辞上的艰深或晦涩无关,而是说学术论文写作者必须遵循一种圈内可识别的话语,从而使相互间的理解与对话成为可能。笔者并不否认“深入浅出”、“大道至简”之类格言的合理性,但更强调通用话语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比如对一个欧洲政治研究者来说,“欧洲联盟一体化”和“欧洲一体化”绝不是可以替换使用的词汇,准确地说,前者根本不是一个科学的术语。
理论(范式)视角是指一篇论文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观察分析所探讨议题的理论工具。这个理论工具可以是你自己创制的,也可以是借用他人的,但必须是明确存在的和清楚意识到的。这方面的最明显体现是我们经常看到许多论文都有一个副标题,“以英国城市为例”或“生态社会主义视角”,目的就是强调一篇论文所遵循或借助的理论(范式)视角。当然,这方面往往存在的一个问题——并非仅仅对研究生而言——是如何将某一个理论视角贯彻到底。比如,一篇论文本来确定的是分析中日关系中的“历史遗产”因素,但在写作过程中经常不自觉地就把其他方面因素引入文中。
第二,“学术理论性”的基本内容是理论假定的构建与经验证实。任何一个理论(theory)都始于一个特定前提(precondition)下的理性假设(assumption/hypothesis),结束于对这样一个理论假设的证实或证
伪。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学术性研究的基本任务都是致力于验证研究者所提出的某一个理论假设。
这意味着,一方面,它要借助理性分析切断某一个社会政治现象所处其中的纷繁复杂的多维度相互关系,而只对准其中的某一个或少数几个方面。这被选中的某一个或少数几个方面构成了学术研究设定的相互关系,而那些没有被选中的关系方面则构成了前提性因素。举个例子说,中日关系发展当然取决于各个方面的因素,但为了研究的方便或基于对其重要性的判断,我们可以选择其中的“历史遗产因素”,从而证明它是(或不是)当代中日关系发展的真正影响性因素。
另一方面,被选中的某一个(或少数)关系方面就构成了一种变量关系,即变量A与变量B(有时也许还有C或D)之间的关系。前者是所谓的自变量,后者是所谓的因变量。需要指出的是,一是这种变量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一种因果关系,也可能仅仅是一种相关关系,而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之间既不是一回事,也不存在绝对性的鸿沟(这不是我们在此讨论的话题),二是变量关系中自变量与因变量的数量问题。一般地说,因变量作为研究对象当然只有一个,但自变量的数量也宜少不宜多。自变量数量增加当然可以增加一个理论的包容性,但也往往使得理论的解释力和内在一致性成为问题。
如果一个理论假设得到了经验数据的证实就可以成为一种理论。因
而,学术研究中真正意义上的理论是指研究者对有关假设关系的设定及其证实,而不是对某一个现有理论流派及其代表人物观点的简单套用。当然,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它不仅可以阐明明确的适用环境与条件,而且可以在变化了的环境与条件中被修正和补充。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普遍性的理论都必须声明自己的限制性条件。就此而言,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性理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如此。
第三,“学术理论性”的实现手段是术语界定、判断依据确定和推理过程。如果上述分析能够成立,我们就较容易达成如下共识:提高“学术理论性”的基本手段是对术语、判断和推理的适当运用,或者说主要是一种逻辑思维过程。
一篇论文的写作动机往往是基于很现实的原因,比如对某一个社会政治现象的观察或者某一杂志社的约稿,但该论文学术理论性的确立则必须依赖于一个系统而独特的理论分析框架。而要构建这样一个框架,必须首先从某一个核心概念的界定或重新界定开始,然后试图设定某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基于特定理论视角下的相互关系,随后尝试去测量和验证这种假设关系的正确性,最后进一步对这种被验证的关系或理论做出更大理论背景下的科学解释或说明。如果这些方面在一篇论文中都得到了充分考虑和实现,那么,它的学术理论性自然就具有了保证。反之,人们就会得出其“学术理论性不强”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