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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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管理办法

合同工管理办法

合同工管理办法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合同工关系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行为,促进甲乙双方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工劳动合同。

第三条定义在本办法中,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1. 合同工:指经甲方考察并签订劳动合同,为甲方提供一定期限、特定工作岗位服务的劳动者。

2. 工作岗位:指合同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在甲方从事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二章合同工的管理第四条招聘与录用1. 甲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和工作岗位要求,发布招聘信息。

2. 乙方应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甲方的面试考核。

3. 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乙方。

第五条劳动合同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

第六条岗位职责1. 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忠实履行工作岗位所规定的职责和任务。

2. 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设备,并指导和监督乙方完成工作。

第三章薪资福利第七条薪资待遇1. 乙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有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2. 甲方按时足额发放乙方的薪资待遇。

第八条福利待遇1. 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2. 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九条工作时间1.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准时上班和下班。

第十条休息休假1. 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享有节假日、婚假、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2. 甲方应当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不得安排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加班。

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

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

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一、用人单位与短期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二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二、短期合同工由所在支行负责安全、业务知识教育和培训。

三、短期合同工所从事的岗位要符合内控制度规定的要求,对从事保卫工作的要符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从事临柜业务的,不得担任总库出纳(现金总库和重要空白凭证总库)在岗位安排上要实行亲属回避制。

四、短期合同工由使用单位负责对其考核,每年的考核情况报合作银行备案。

五、为规范短期合同工的管理,短期合同工只能在支行本级、分理处、储蓄所工作。

六、短期合同工的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1.短期合同工的工资待遇。

短期合同工在试用期(6个月)的工资为每月800元;定级后为850元;工作年限满一年起为900元;满二年起为950元(以后视经济形势发展作调整)。

原服务站人员招聘为短期合同工,不再实行试用期,其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2.短期合同工每月可享受电脑补贴30元;担任出纳及复核人员每月享受出纳营养费20元,其他津补贴不再享受。

3.短期合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按每加班一天发加班工资50元,法定假日发75元。

4.短期合同工按有关规定交纳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

5.合作银行为短期合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每人每月暂定250元(以后随情况可适度提高)。

6.短期合同工因公负伤、因公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短期合同工的公休假、婚丧假、病假、事假、女工的产假等假期及请假手续均参照合作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8.短期合同工病、事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规定发放:①病假工资:病假一个月以内,按其本人日均工资的80%计发;超过一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二个月起按70%计发;起过六个月的按60%计发。

②事假工资:当年事假在30天(含30天)以内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均工资50%,30天以上,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病、事假超出一个月的,取消次月的电脑补贴和出纳营养费。

大学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

大学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

大学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短期合同工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国家、XX省、XX市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短期合同工是指除正式人员以外的在校内所属单位工作的非编临时性用工人员。

第三条聘用短期合同工必须依据教学、医疗、科研和生产服务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用工范围和数量。

短期合同工工资纳入职工工资基金管理,原则上不得突破人事部门核定的年度短期合同工工资总额。

第四条学校人事处是全校短期合同工管理的归口部门,实施对短期合同工的具体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短期合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用工单位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各单位聘用的短期合同工。

各附属医院参照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第二章招聘和日常管理第六条聘用短期合同工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用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人员编制和现有情况及工作任务需要,提出年度用工计划。

其中:由学校财政经费支付工资的短期合同工,按照缺编用工的原则,经人事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方可招聘使用,并占所在单位编制;自筹经费支付工资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汇总下一年度的用工计划报人事处审核。

年度计划外增加人员需报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批准。

第七条用工单位招聘合同工应先设岗位后招聘,所设岗位应与用工单位的编制管理相结合。

用工单位设置合同工岗位,应当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设置合同工岗位应当明确岗位的名称、岗位职责、岗位性质、岗位用工条件、用工人数以及工资支付渠道等。

第八条短期合同工的使用应从严控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调剂安排本校富余人员。

第九条学校严格控制使用学校财政拨款事业经费支付短期合同工工资。

机关和超编单位,不得设置短期合同工岗位。

缺编且适宜使用短期合同工的,经学校批准后可允许设置少量的短期合同工岗位。

合同制员工管理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

合同制员工管理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

合同制员工管理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对于企业来说,招聘和管理员工是一项重要任务。

其中,合同制用工管理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为了规范和保障合同制员工的权益,制定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合同制员工的管理和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

一、合同制员工的管理合同制员工是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作人员,其工作时间、岗位要求和薪酬待遇与非合同制员工有所不同。

对于合同制员工的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有效的招聘招聘合同制员工的过程中,企业应确保对岗位要求进行明确的说明,以吸引符合条件的人才。

同时,企业也应注重后续培训和职业发展,以提高合同制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积极性。

2. 合理的薪酬制度合同制员工的薪酬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并与非合同制员工存在区别。

薪酬制度应公平公正,并考虑到员工工作强度和效果。

3. 明确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合同制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应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并与非合同制员工存在差异。

同时,企业应确保在工作过程中对合同制员工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合同制员工的权益,企业应制定合适的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以下是具体建议:1. 合同起草与签订企业应准备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模板,并在招聘过程中及时与员工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等相关条款。

2. 薪酬支付与福利待遇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制员工的工资,并确保合同制员工享有与非合同制员工相当的福利待遇,如带薪休假、社会保险等。

3. 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劳动合同应明确合同制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并与非合同制员工存在区别。

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

4. 考核与晋升机制企业应建立合适的考核与晋升机制,以激励合同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基于合同制员工的表现,企业可以考虑适时提供晋升机会或奖励制度,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

合同工管理办法

合同工管理办法

合同工是指签订有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为了规范合同工的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和谐关系,以下是合同工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一、合同工的招聘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公开招聘合同工,公开招聘的方式可以通过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等方式进行。

2.用人单位应当明确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3.用人单位应当在招聘时明确合同工的用工期限、岗位、薪酬待遇、福利保障、劳动条件等内容,同时要告知合同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等相关要求。

4.用人单位应当在招聘时,将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作时间等情况告知合同工,同时告知合同工其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工的用工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合同工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并签字确认合同内容。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合同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约定,为合同工提供合法、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

4.合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岗位职责,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等商业信息。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合同工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6.用人单位应当对合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如合同工表现优秀,用人单位可以考虑转为正式员工。

三、合同工的管理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工管理制度,包括工作任务、工作计划、考核奖惩等制度。

2.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合同工的劳动权益,防止合同工遭受非法雇佣、欺诈、非法劳动等侵害。

3.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合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用工合同、劳务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规定,不得将合同工作为规避法律法规、规避劳动关系等目的的工具。

4.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工的考核机制,合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

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

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合同制员工已经成为很多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制员工管理的规范和细致化已经成为企业的一个必然选择。

本文旨在通过的规定,确立合同制员工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企业利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二、定义1. 合同制员工: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合同,按照约定工作的员工。

2. 企业:指雇佣合同制员工的企业。

三、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1. 合同签订(1) 企业与合同制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具体事项。

(2) 合同制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工作时间,如有需求应提前向企业提出申请并得到企业同意。

2. 工资待遇(1) 企业应按照合同制员工的工作量和质量发放工资,合同制员工应按时按量履行工作职责。

(2) 合同制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工资发放制度,不得私自要求加薪,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工作时间(1) 合同制员工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违反。

(2) 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商讨达成一致。

4. 工作内容(1) 合同制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得擅自离岗或偷懒。

(2) 企业有权对合同制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工作不达标的员工实施相应的奖惩制度。

5. 保险福利(1) 企业应为合同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2) 合同制员工应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各项保险活动,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利益。

6. 离职及解除(1) 合同制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企业,企业应依法处理离职手续。

(2) 如合同制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违纪或违法行为,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一致。

2. 如合同制员工有其他事项未在本办法中规定的,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短期合同工招用管理办法

短期合同工招用管理办法

短期合同工招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用短期合同工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用工质量。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及主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招用短期合同工的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防止和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第二章员工招聘第三条工厂由于生产缺员需招用员工时,厂办公室须将招工人数、地点以书面形式报主管厂领导批准,并及时告知工厂纪检监察员。

第四条厂办公室向地方劳动部门或学校下达招工意向并传真《彩管一厂合同工招工简章》,督促劳动部门和学校公示《彩管一厂合同工招工简章》,组织报名。

第五条厂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工厂纪检监察员组成招工小组赴招工地进行面试、考试及各种证件、证明的检查及招工简章的解释说明。

一、主管人员向应招求职者下发《彩管一厂合同工招工简章》并逐一解答求职者所提出的问题。

二、面试中要检查的证件、证明:(一)本人户口薄、身份证;(二)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职业等级证;(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据无违法证明。

三、向求职者下发《用工调查表》。

四、实行文化综合知识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应在求职者中公示。

第六条招工小组集体逐一对求职者政审、证书、考试成绩进行核查,确定最终初录人员,参加彩虹医院体检。

第七条由厂办公室组织体检合格者进行进厂后的军训和各类培训。

一、由主管人员依据录用名单、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对求职者逐一核对,防止出现冒名顶替者。

二、组织进厂新工再次填写《用工调查表》,同时签定《劳动合同》。

三、军训内容主要是为了提高新工的身体素质。

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工厂管理制度、技安环保、工艺技术、产品质量、治安管理条例、企业文化等有关知识。

第八条军训和培训为新工进厂后劳动试用期内的重要内容,在此期间不符合《彩管一厂合同工招工简章》者应予以清退。

第九条新工进厂后,工作服、鞋、餐证等由接收单位负责领取、发放。

第十条新工进厂后,更衣柜、出入证、上岗证等手续由厂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工厂招工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观念,严格把关,保证招工质量。

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管理程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杜绝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招用外来施工单位或雇佣短期合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雇佣,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承担起外来施工单位或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的权力和义务,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职工的安全及健康。

第三条:部门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第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营业执照具有要施工的经营范围。

2.具有施工许可证。

3.具有建筑施工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明书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书。

4.该施工单位的合同签订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

5.该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人员具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6.该施工单位外来劳动力持有外来人员就业证(卡)。

以上手续完备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五条:双方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全体合同的首要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第六条:招用短期合同工,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手续:1.招用外来的劳动力即为短期合同工,必须到劳资处取外来人员就业卡(证)。

2.上岗前必须由用工部门、施工单位分别按岗位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安环处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并发放“厂内短期合同工安全操作证”。

3.凡从事特殊作业的短期合同工(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殊工种)必须持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环处发放的“厂内短期合同工安全操作证”二证齐全方可作业。

4.凡长期使用的短期合同(指三个月以上)必须到劳动局仲裁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证手续。

第七条:全厂各用工部门对经审查批准使用的各类外用施工单位及雇佣合同工,必须及时向安环处备案,并报送手续复印件,安环处随时可掌握全厂外用施工单位和短期合同工的来源、人数、用工项目用工期限和安全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建立外来施工单位、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档案,以便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短期合同工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甚至处罚,处罚金额,据违规情况而定。

短期合同工工资待遇管理办法 Microsoft Word 文档

短期合同工工资待遇管理办法 Microsoft Word 文档

短期合同工工资待遇管理办法浏览次数:1756 发布时间:2008—12-15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临时性用工将逐步增多和普遍,同时,由于单位考核和分配办法的调整,需同步理顺短期合同工工资待遇,完善有关规定,加强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处实际,修订短期合同工工资等待遇管理办法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污水处理广运行、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建设管理一线等从事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作业和管理工作的短期合同工(具体人员由政保科审核)。

二、分配办法: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劳取酬、分类管理的原则确定短期合同工的分配办法。

短期合同工的收入主要有:基础工资、效益工资(月奖)其它奖金和特殊奖励组成。

1、基础工资:根据工作年限、专业技术等级、学历等确定(具体见附表一)。

基础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结合工资标准确定,考核优秀者(即为单位年度先进个人),下一个年度可在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元/月的基础工资;考核合格者,按工资标准执行;考核基本合格者,下一个年度在工资标准基础上降低50元/月的基础工资。

2、效益工资(月奖):根据工作年限和岗位(分普通岗位、重要岗位、管理岗位)责任确定(具体见附表二)。

短期合同工的岗位性质由科室、部门根据岗位责任申报,处长办公会审定,效益工资逐月考核兑现。

岗位变动,效益工资随即调整。

3 、其它奖金:除效益工资(月奖)外,处发放的其它奖金可按规定比例享受(具体见附表三)。

4 、特殊奖励:有关科室、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短期合同工,可在本科室、部门奖金总额中,给予适当的特殊奖励,奖励人数应从严掌握,数额由科室、部门确定.二、有关福利1 、按处有关规定享受营养费、中夜班费、节目加班费和处发放的劳保用品及其它实物.2 、女短期合同工可享受8元/月劳务费;在新区工作的短期合同工可享受20元/月的餐补。

3 、非外单位内退职工且户口在常州市的,给予办理养老金缴费手续。

企业临工管理办法规定.doc

企业临工管理办法规定.doc
第一十条短期就业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资格,由劳动交
换中心统 审核。符合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条件,试用期满后
工作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应于次月开始填表登记。提交审批。审批
材料包括短期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新人员聘用
审批表和短期聘用增减表。用人单位、社保中心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建立短期聘用个人账户、经办费用归集、审批等
企业临工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短期用工,是指我公司(或授权一级单位)招聘
的人员、与我公司所属一级单位签订的不满一年的短期劳动合冋。参
与生产建设合作协议的人员或我公司外部单位(或公司)与下属单位签
订的不适合本办法的合同。
第一条为了保护我公司及短期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有效的岗位
评价和竞争淘汰机制,实现合法用工、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
和集团公司、我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短期就业管理原则:1
xxxx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
要,经审查合格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劳动合
同签订期限一年以上的,应报人力资源和劳动部门审批,劳动合同签
订期限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十四条试用期制度实行短期聘用制。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考核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行使本公司劳动监督检查权
。劳动交流中心代表人力资源部行使劳动监督检查职能,负责协调处
理短期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调整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未经我公司批准,擅自招用或解聘员工
,擅自提咼岗位工资标准或另寻资金渠道支付劳务费,并追究主管领
导及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2+

短期合同工法律规定(3篇)

短期合同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形式日益多样化,短期合同工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逐渐成为企业灵活用工的重要手段。

短期合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劳动者。

为保障短期合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短期合同工的定义、法律地位、劳动合同签订、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短期合同工的定义及法律地位1. 定义短期合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劳动者。

短期合同工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但约定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劳动者。

2. 法律地位短期合同工在法律地位上与全日制劳动者享有同等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短期合同工享有以下权益:(1)获得劳动报酬:短期合同工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与其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相适应的劳动报酬。

(2)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短期合同工有权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短期合同工提供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权利:短期合同工有权依法享受休息休假。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短期合同工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5)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短期合同工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短期合同工劳动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短期合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

2. 劳动合同内容短期合同工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 劳动合同签订程序(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

大学短期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短期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

短期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短期合同工是指合同期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短期聘用的非在编人员。

第二条为进一步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劳动用工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精神,本着高效率、少用人的原则,结合我校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为保证教学、科研、医疗、生产、管理、服务各条战线,完成季节性、临时性任务的需要,各单位可在人事处核定的短期合同工编制数内灵活用人,严格控制用工范围和数量。

第四条人事处是学校短期合同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全校临时用工的管理。

各用工单位(院、系、部、处、中心、所、办,下同)要配备人员配合人事处专(兼)管此项工作。

第二章招用工第五条各单位招用短期合同工,应贯彻“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优先招用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的待聘人员、有广州市户口的待业人员,从严控制使用外省和省内其它地区劳动力。

第六条用工条件:(一)年满16周岁(从事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短期合同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最大年龄男性不得大于55岁,女性不得大于45岁,下岗职工除外;(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完成指定工作的能力;(三)身体健康,上岗前必须持有校门诊部或县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四)政治思想表现好,与其它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五)有本人《身份证》、本人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失业证》(城镇户口);(六)从事技术工种的须持上岗证;(七)从事行政、专业技术工作的必须有该岗位所必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八)特殊岗位(财务、物资管理等)须有在职正式职工作为短期合同工经济赔偿方面的担保人。

第七条单位招用短期合同工,不论支付工资的经费来源和用工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暨南大学短期合同工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或相关管理部门所要求的登记表,向短期合同工担保人通报担保事宜和担保责任。

XX理工大学短期合同工管理暂行规定

XX理工大学短期合同工管理暂行规定

XX理工大学短期合同工管理暂行规定校人字[2003]97号为加强我校短期合同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用工原则1、使用短期合同工必须服从学校人事部门下达的控制计划;2、超编单位一律不准使用短期合同工;缺编单位所需补充的人员应首先从校内待岗人员中调剂解决,确实无法调剂解决的岗位(或工种),方可申请使用短期合同工;3、劳动用工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二、聘用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服从安排,工作踏实肯干,履行合同义务;2、身体健康,符合所聘岗位(工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3、文化素质和技术能力具备所聘岗位(工种)职责的要求;4、年龄要求:男性18岁至55岁;女性18岁至50岁。

三、审批程序1、后勤集团、产业集团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校属单位使用短期合同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制定用工计划,自行审批,报人事处备案;2、除上述单位外的其他部门使用短期合同工,由用工单位在每年12月提出下一年用工计划,填写《XX理工大学短期合同工审批表》,报校人事处审批。

四、工资福利1、根据不同岗位或工种确定工资待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按劳社部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执行;2、短期合同工享受防暑降温费(6—8月)和取暖费(12—2月),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按实际在岗月份发放);3、特殊工种需配发劳保用品的,由用工单位负责解决。

五、社会保险凡符合用工条件并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员,学校(工资发放单位)为其支付相应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本人缴纳的部分从其工资中扣出,由学校劳动服务公司集中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购买手续。

以小时计酬,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用工形式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劳社部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具有法人资格的用工单位,其短期合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由用工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购买手续。

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

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

短期合同工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厂因生产所需招用的短期合同工。

第三条厂办公室在严格控制定员的基础上,对生产线所需招用的短期合同工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一、核定缺员单位在册人数,决定招工人数;二、请示工厂领导、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招工;三、组成招工小组,实施招工。

第四条工厂招用短期合同工小组由厂办和基层用工单位联合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

第五条招收短期合同工时应坚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目测、考试、体检、审查环节,保证短期合同工的录取质量,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第六条招用短期合同工应严格履行先彩虹技校,后城镇待业青年、再农村待业青年的原则。

第七条招用短期合同工通过市、县劳动职业中介部门进行。

第八条短期合同工所具备条件:一、年龄在18-22周岁,中技以上文化程度;二、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60米以上)三、裸视1.0以上,无纹身、劣迹,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四、本人在市区内有住宿或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第九条新招的短期合同工应参加工厂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工厂择优录用。

第十条录用的短期合同工进厂之后,必须参与工厂组织的技安、治安、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质量工艺、军训等培训和教育。

并由工厂或所在单位对其办理领发工作服、鞋、更衣柜、出入证、上岗证、餐证等手续。

第十一条短期合同工进厂均实行30日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照工厂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短期合同工进厂后,工厂与被录用者双方应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遵守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短期合同工合同期限届满应立即终止。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续订,农民工在本厂累计工作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八年,在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五年,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年。

在组长、带班长、机调员、维修和其它关键岗位的短期合同工,合同每年一签,可续签9年,在本厂工作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十年。

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外来施工单位及雇佣短期合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责任和管理机构1.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应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安全培训和教育1.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应进行入岗培训,了解岗位风险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类工作的安全操作规范和要求。

2.定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了解并熟悉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隐患排查和整改1.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针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和场所,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记录并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五、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1.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程序、紧急疏散措施和职责分工等。

2.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1.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应按照工作环境和工艺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员工使用防护用具应进行培训,确保正确佩戴和使用。

七、文明施工和安全文化建设1.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应倡导文明施工,禁止烟酒等不文明行为。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安全文艺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通过制定和执行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外来施工单位和雇佣短期合同工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短期用工管理办法

短期用工管理办法

某单位短期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厂短期用工的管理,保证短期用工的合理性、合法性,促进我厂全面发展,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某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7号)。

第三条原则上严禁雇佣短期工,由于工作需要使用短期工,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或由中介单位劳务派遣的方式。

第四条使用短期用工必须坚持从严控制、按需招用、工作饱满和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短期用工的审批、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以及薪酬结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短期用工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和用工单位负责;短期用工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由用工单位负责。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由用工单位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短期用工计划审批表》(附件1),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按照劳动力调配原则进行实际用工调查,核定劳动力指数,报厂长审批。

第八条短期工由中介单位选派,厂人力资源部与用工单位对招用对象进行考察、考核、体检后确定招用人员名单。

认定合格后由中介单位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第九条安全监察部根据用工类别和工作需要与中介单位签订《工程发包安全协议书》,采取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实施短期用工管理。

第十条身体条件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第十一条年龄条件须年满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的以户口本为准)。

对确有一技之长者,经审批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十二条技术工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第十三条具有聘用岗位的上岗基本条件。

第十四条无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短期工由用工单位实施管理,安全监察部监察人员及用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短期工安全施工,要随时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发现短期工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并按照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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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合同制员工指标申请审批表
注:—栏由用人部门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

*******短期合同制员工应聘登记表
********短期合同制员工录用审批表
附件四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 志:
********* 与你于_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签定的_____ 年期(月)《劳动合同》即将履行期满,经研究,********同意与你续签—年期《劳动合同》,请你于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 日以前来人力资源
部办理续签合同手续。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本通知一式二份,一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交职工本人)
附件五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 同志:
*********** 与你于_______ 年_____ 月____ 日签定的____ 年期《劳动合同》即将履行期满,经研究,*********** 不再与你续签劳动
合同,双方劳动关系于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 日终止。

接此通知后,请于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_ 日前来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本通知一式二份,一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交职工本人)
附件六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 同志:
******* 与你于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签定的____ 年期劳动合同,由于 ______________ 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决
定从 ___ 年__月__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接此通知后,请于 ________ 年_____ 月 _____ 日前来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本通知一式二份,一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交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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