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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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责任护士(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试行)
一、示范病房护士分级管理:责任护士(组长)临床护士基础护士
二、责任护士(担任组长)任职资格
(一)学历及经历要求
1、具有护理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主管护师或护师3年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本专科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知识要求
1、掌握护理学理论,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及本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2、掌握护理基础理论、相关的医学基础知识及本病区常见疾病护理常规;了解
本病区常用临床检验及特殊检查的方法及临床意义;
3、具备整体护理相关知识和理论。
(三)能力要求
1、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有应用护理程序护理病人的能力;
3、具有较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带教能力;
(四)基本素质要求
具有护理人员的良好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有进取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三、责任护士(担任组长)岗位职责
(一)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所在小组工作。
(二)对本组病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价。
(三)带领和督促本组成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地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四)按病人护理级别及需要及时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病情、饮食、卫生及心理状态。(五)做好基础护理,坚持晨、晚间护理及出入院护理。严密观察与记录危重(病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抢救治疗工作。
(六)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咨询、病人术前、术后教育、功能锻炼、饮食管理及出院指导等。宣传卫生和防病知识,鼓励病人增强对治疗的信心。
(七)随主任查房,掌握本组病人病情,了解医疗动向。
(八)维持病房的环境清洁、整齐,工作秩序安静及陪人管理,及时向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须知。
(九)参加晨交班,听取夜班报告,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
(十)参加指定的护理教学及科研工作,指导下一级护士、实习护士工作,与配膳员及时沟通,做好饮食管理。
四、临床护士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任职资格:
(一) 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 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后取得注册护士资格试用期满的临床护士;
(三)有良好的合作、沟通、文字表达能力;
(四)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及常用急救技术,能解决本专科常见护理
问题;
(五)从事特殊护理岗位(ICU、急诊、血液净化、手术室、产科等)者应具备相应的
准入资格;
(六)从事夜班工作者应具备夜班护士的准入资格。
岗位职责:
(一)在责任护士指导下,协助负责所在小组分管病人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服务规范,正确地执行医嘱,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分管病人的各种治疗、护理、辅助检查等。要求安排科学、合理、适时、安全。
(四)按病人护理级别及需要及时巡视病房,严格执行基础护理服务的项目及规范,提供良好的生活照护。
(五)严密观察与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配合抢救治疗工作。对所有分管病人“八知道”:姓名、主要诊断、主要病情、治疗、护理措施、饮食、心理状况、潜在危险及预防措施。
(六)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饮食管理、术前指导及术后教育、功能锻炼及出入院介绍、指导等。做好陪人管理,并与家属保持良好沟通。
(七)确保病房的环境清洁、整齐、舒适、安静,为病人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防坠床、防跌倒、约束等)。
(八)参与护理查房及教学工作,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指导基础护士、实习护士、护理员的工作。
五、基础护士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任职资格:
(一) 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通过或未通过护士执业考试,试用期未满者;
(二)具有基本的人际沟通与合作能力;
(三)经过医院相应的岗前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
(四)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一) 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协助完成病人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二) 按病人护理级别及需要及时巡视病房,按分级护理要求,严格执行基础护理服
务的项目及规范,提供良好的生活照护。内容包括:协助病人完成日常生活照护;整理或更换床单位;保持病人的清洁卫生;饮食护理;卧位护理;排泄护理;安全管理;常规性测量病人生命体征;留取病人的大便、尿、痰标本;尸
体料理;及时将病人情况报告上级护士;护送病人检查、治疗、转科;负责清洁消毒病人的生活用具等。
(三) 非技术性护理工作内容包括:
整理、清洁、维护各种护理仪器、设备和用品;整理办公用品;参与维持病区环境整洁和秩序的管理;外出请领、取送(借还)各种物品;取药、退药,清点并补充药品;协助办理出入院手续等。
(四) 不得从事创伤性或侵入性护理技术操作,不得独立承担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工
作。
护理部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