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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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现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也开始买起了保险。而在浙江省的农民也不例外,但对于农民买保险,比较常见的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很多已经购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想要了解其报销比例是怎样的?咨询或者投保保险就上保险同城网。
浙江省农民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的范围主要分为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其报销比例可根据如下所示:
一、门诊补偿
1、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在镇卫生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在二级医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在三级医院就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千元。
二、住院补偿
1、在镇卫生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60%;
2、在二级医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40%;
3、在三级医院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30%。
三、大病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的病人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千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其中,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