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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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参与项目情况总结

中国政法大学参与项目情况总结

中国政法大学参与项目情况总结王蓉从2006年底我校参与该项目以来,已经走过了两个多年头。

这两年来,既有遇到困难时的失落,也有取得成绩时的欢欣与喜悦。

可以说,项目进行的历程也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经验式法律教育不断完善,成熟的历程。

就如同一个襁褓中的婴孩,一步步成长起来。

总体来说,两年来的项目运行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部分:一、人员组成我校参与项目的人员由三部分构成:(一)校项目执行综合领导小组和项目总协调员2007年2月,我校成立了项目执行综合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张桂琳副校长、朱勇副校长、王卫国校长助理兼院长、李树忠校长助理兼处长、田士永副处长、国际合作处李勇处长、李环副处长、王蓉主任。

同时,王蓉副教授作为项目的总协调员。

(二)咨询专家和研究小组2007年2月,我校推荐了终身教授江平教授、教育部国际交流协会江波秘书长作为我校咨询专家的推荐人员。

2007年3月,我校从统筹开展法律诊所和辩护教育的需要出发,分别从三个不同学院选择了四个老师参与该研究小组。

他们分别是:法学院的许身健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的许可祝教授、刑事司法学院的方鹏讲师以及总项目协调员王蓉(三)参与对外交流的教师和参与workshop培训的教师赴美接受LLM教育的教师有3位:李超,于国旦,董京波。

前后参与夏季workshop培训的教师累计共有14名:李倩,许身健,陆伟丰,喜佳,冯琴,于国旦,兰花,刘力,王殊,刘晓兵,马宏俊,董京波,刘瑛,李超。

在此,我谨代表学校对他们的辛勤劳动表示深深的感谢!二、与美方高校的交流互访(一)美方教师对我校的访问主要有三次:1. BRAIN访问我校2007年5月21日至25日,BRAIN教授对我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访问。

5月21日上午,BRAIN教授与项目咨询专家江平教授、项目总协调人王蓉教授就项目开展的内容、形式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后,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李环副处长、教务处田士勇副处长就我校开展该项目的具体情况与BRIAN进行了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鼓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国交流学习,规范研究生在国外期间的学籍和学业管理,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通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出国交流学习,是指研究生出国院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短期交流、攻读学位等学习修读活动。

第三条研究生出国交流学习,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开课研究所(中心)和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四条在校期间经研究生院选拔推荐,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出国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或进行博士或硕士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是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

第五条在校期间,以如下方式获得出国交流学习机会的,参照国家公派研究生管理:(一)参加学校签订的国外校际合作院校或机构相关项目的;(二)参加研究生院组织选拔的国外校际合作院校或机构相关项目的;(三)参加学校授权的二级培养单位或相关部门与国外校际合作院校或机构协议项目的。

第六条在校期间,研究生自主联系国外相关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关项目,申请出国交流学习的,为自费出国留学研究生。

自费出国应办理休学或退学相关手续,方能出国交流学习。

获我校录取通知书的研究生新生,在入学前自主联系国外相关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关项目,拟以我校学生身份出国交流学习的,须在规定入学时间报到,提出自费出国交流学习申请,并办理休学手续。

研究生新生报到后,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出国的,按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及参照管理的自费留学研究生在国外联合培养或短期交流期间,学业按下列规定管理:(一)课程学习及考核1.出国前,已办理相关课程选课手续,且实际学习课时达三分之二的,可以书面提出提前考核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的,准予提前考核。

2.出国前,未办理相关课程选课手续,没有实际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或非学位课程的,如国外院校有与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直接对应课程的,其修读国外对应课程所获得的成绩,可以依照《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办法》(法大发〔2013〕99号)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中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

中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

中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一、前言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我国高校开始与国外合作办学,开设国际化、全球化的专业课程。

这些合作专业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就业机会,也对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进行一览表式的介绍,并对这一趋势进行深入探讨。

二、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1. 北京大学- 本科生:中美双学位项目(经济学、工商管理等)- 研究生:中欧工商管理硕士项目2. 清华大学- 本科生:中加工商管理硕士项目- 研究生:中德能源与环境管理硕士项目3. 上海交通大学- 本科生:中法工程师项目- 研究生:中芬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硕士项目4. 浙江大学- 本科生:中英国际商务项目- 研究生:中澳医药健康管理硕士项目5. 复旦大学- 本科生:中意经济与管理双学位项目- 研究生:中韩商业与金融硕士项目6. 南京大学- 本科生:中加环境科学与工程双学位项目- 研究生:中新图书馆信息管理硕士项目以上是部分我国高校开设的中外合作专业一览表,涉及了经济学、工商管理、工程师、环境科学、信息管理等领域,极大地丰富了我国高校的专业设置,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

三、深入探讨我国高校与国外合作办学的专业涉及了多个领域,这不仅拓宽了我国学生的学术视野,也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这些合作专业不仅注重教学内容的国际化,更加重注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例如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具备国际视野和能力的人才更受社会青睐,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的开设不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也为学生求职、创业提供了更宽广的空间。

通过与国外高校的合作,学生可以获得更多国际认可的学位,也更易于在国际化的就业市场中脱颖而出。

然而,我国高校中外合作专业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教学模式的差异、文化冲突等。

我国高校在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时,需要更加注重课程设置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以确保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类型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类型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类型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类型主要包括:
1.交换生项目:交换生项目通常包括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通常为期一学期或一学年,学生有机会在国外的大学学习、生活,并体验不同的文化。

2.寒暑假项目:在寒暑假期间也有机会参加境外高校的交流活动,如暑期剑桥学术发展课程、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暑期培训项目等。

3.短学期项目:这是境外大学面向国际在校大学生开展的交流项目,大多数项目旨在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境外学习和交流机会,让学生有机会体验不同的文化,开阔国际视野。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这是针对优秀本科生的国际交流项目,旨在为其提供国际交流的机会,促进其学术和职业发展。

5.其它学生交流项目: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学生交流项目,包括单向访问项目、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短期交流项目等。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听起来固然高大上,吸引很多在职人员的选择,但是目前有很多高校夸大宣传,制造一下宣传陷阱,待学员报考后才感到坑爹。

那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且让小编为大家捋一捋。

1、“出国交流”混同于“海外留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赴国外交流或“出国培训”,但这种交流或培训活动不能超出学生在合作学校接受教育的期限。

如果学生已经从合作学校毕业,则中外双方的学校都不能组织学生赴境外学习,否则就违反有关规定。

2、学校名称华而不实。

美国某加州大学曾经在江苏媒体上登广告称只要缴纳数万元人民币就可获得一张MBA文凭。

但后来核实这个所谓“加州大学”只是几名华人在海外注册的一所教育机构。

3、国际承认学历文凭。

许多劣质培训机构到处吹嘘国际承认、水平一流,等学生进校后才发现教材陈旧、课程“缩水”,甚至根本不用上课就可以拿到证书。

4、“全聘外教”“用国外教材”。

有的办学机构打着与国外某大学合作的旗帜,实际学校没有聘请一名外籍教师,也没有引进一本国外教材。

还有的中外合作项目,国外派出教师数量极少或只从国外请来一名教师,就说是中外合作办学。

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条例规定,担任主要课程教学的外籍教师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引进国外教材不低于教材总数的30%。

所以想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人员在甄选学校时要慎之又慎,详情可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规定本科教育国际化有利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较高对外交往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提升本科毕业生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我校本科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规模日益扩大,赴国(境)外学习学生人数稳步增长。

为了促进和规范我校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形式(一)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形式主要有:1.国家公派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学习、科研实习或攻读学位;2.自行联系自费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长期学习或攻读学位;3.根据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赴国(境)外公费或自费进行长期学习;4.根据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赴国(境)外公费或自费进行短期学习、实践、科研实习等;5.学生自行联系寒暑假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自费进行短期学习、实践、科研实习等。

6. 其它可以认定的交流学习形式。

(二)学习时间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交流学习时间分为长期和短期,三个月(含)以上为长期,三个月以下为短期。

二、学生选派标准、程序及其学籍管理对学生参与国家公派或由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签署交流协议的项目,其选派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组织进行。

(一)选派标准选派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政治合格,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心;2.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3.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培养前途;4.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赴国(境)外高校或机构交流学习或实践各项任务;5.满足交流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选派程序1.长期学习项目的选拔,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办公室和教务处根据项目协议内容共同确定选拔条件、选拔人数,拟定选拔通知。

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管理,提升本科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是指在现有的四年制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以通过国际交流交换培养项目选派学生到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实习、实践基地交流学习的模式进行本科生培养。

第三条培养国际化人才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是国际交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支持和鼓励多渠道引进和使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和鼓励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赴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实习、实践基地进行交流学习。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工作实行项目派出、综合管理机制。

第五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项目包括政府项目、校级项目和其他项目。

第六条政府项目,指由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及其他由政府资助的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项目。

政府项目的管理由教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照政府项目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校级项目,指学校与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或实习、实践基地签订本科生交流交换培养协议,共同开展的联合培养项目、假期学校项目、短期交流项目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校级项目的谈判、签约,以及与国外合作方的经常性沟通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项目的信息发布、学生选拔、学籍管理、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八条其他项目,包括社会资助项目,以及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由各学院承担的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共同开展的本科生交流交换培养项目。

社会资助项目等其他项目,涉及学籍管理、学分认定等内容的,应当经过教务处审核同意。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生国际交流交换培养项目执行情况的备案与年度统计工作。

备案信息包括项目周期、选拔标准、选派专业、派出学生信息等内容。

第十条学生自行申请到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机构进行交流学习且经过教务处批准的,在交流期间的课程修读、学分认定与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交流指南

中国政法大学交流指南

目录写在前面 (3)第一章学校概况 (3)一、学校简介 (3)二、学院介绍 (4)第二章申请 (5)第三章报到 (5)第四章校园生活 (6)一、校园介绍 (6)三、文体活动 (11)四、居住条件 (11)五、饮食情况 (13)六、其他 (13)写在后面 (15)写在前面之所以想写这份指南,是因为我想,有很多想去法大交流的同学对法大还不是很了解,因此迈不出出发的那一步或是后悔走出了那一步。

对同学们来说,欠缺的也许只是一个对法大的整体了解,而不是零零碎碎的信息拼凑出来的印象。

所以我把自己半年来在法大的经历整理出来写了这份指南,希望能帮大家多提供一些帮助,少一些疑惑。

由于这是我个人仅仅半年的经验,所以略为简单,都是我的个人观点,2013年的信息,大家不可全信。

有些问题我自身没有关注到,所以也没有提及,不能给大家帮助。

建议仍需多问去过法大交流的师兄师姐或同学,多关注法大的最新消息,兼听之后做出选择。

本指南旨在义务提供帮助,提供一个整体印象,一个大体方向。

如果还需要相关资料或是咨询更具体问题的,可以联系我。

我很乐意把我搜集的资料传给大家。

本指南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第一章学校概况一、学校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

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摘自校园网学校简介,数据截止到2013 年1 月)海淀区学院路校区供研究生学习,本科生在昌平区府学路校区。

因此中山大学法学院交流生所前往的校区是昌平校区。

北京市共有18个区县,分为市区、郊区。

昌平在郊区,在北六环之外,因此进市区像进城一样,需要2个钟头。

等2015年法大附近的地铁站开通后,也许进市区会方便很多。

(反正我是等不到那时候了= =)虽是郊区,但法大也位于郊区的繁华地带,周围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有今年新开的金隅万科广场,沃尔玛购物广场,美廉美超市,阳光商厦,国泰百货。

留学合作方案

留学合作方案
2.学分互认:建立明确的学分互认制度,确保学生学业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质量保障:双方定期对教学质量、项目管理等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质量。
4.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项目动态、招生信息、学术资源等。
六、合作条件
1.学生选拔:甲方负责选拔符合乙方入学要求的学生,确保学生的学术背景和语言能力满足合作项目需求。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留学合作方案旨在深化国内外教育机构的合作,通过系统化的项目管理和持续的质量提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机会。双方将共同努力,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优秀人才作出贡献。
2.费用安排:双方商定合理的费用标准,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透明度。
3.法律合规: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运行。
4.学术支持:乙方提供必要的学术资源,包括教材、师资、实验设施等。
七、合作期限与续约
1.本合作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双方可就合作情况进行评估,协商是否续约。
留学合作方案
第1篇
留学合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全球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交流的不断深入,我国学生对于海外留学的需求日益增长。为了提高学生的国际竞争力,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人才,我国高校与国外知名院校开展了一系列留学合作项目。本项目旨在建立稳定、长期的留学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优质、多样化的留学途径,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2.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八、争议解决
如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提交我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0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和实践成果计分办法

0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和实践成果计分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和实践成果计分办法科研和实践成果分数为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相应成绩,以及在文化、体育或社会工作方面的成果,按规定取得分值的总和。

科研和实践成果满分为20分,加满为止。

一、科研成果1.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计10分/篇;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第一条根据学术期刊的办刊质量,列入我校学术评价的学术期刊划分为三类: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

第二条权威期刊包括:(一)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新闻与传播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教育研究、体育科学、管理世界、中国图书馆学报、外语教学与研究。

(二)中国科学、数学学报、物理学报、化学学报、生物学报、中华医学杂志、中国农业科学、心理学报、计算机科学、中国环境科学。

(三)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SHP(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

(四)发表在本办法认定的核心期刊上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的(不含会议综述、论点摘编)视为权威刊物论文。

第三条核心期刊包括:(一)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条以下论文视为核心期刊论文:(一)《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理论版或学术版发表的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各学科)、《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专业栏目转载的论文(不含论点摘要或摘编、学术综述、学术卡片);(三)《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杂志发表的论文;(四)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发表而在本专业内部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发表、使用单位的证明);(五)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境外交流交换项目承诺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境外交流交换项目承诺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境外交流交换项目学生承诺书为了确保学校国际交流交换项目的有序开展,作为即将派出进行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本人承诺:一、本人自愿参加所报名的交流、实习项目,所提交信息(个人信息、学习成绩以及家庭信息)均真实、准确。

二、报名志愿一经选定提交,视为同意派出,不得随意更改和放弃。

如自行放弃派出资格,则同时放弃本硕期间(自公示期之日起算)参选我校其他境外交流交换项目之资格。

三、本人已充分了解所填报项目学校相关要求及开设的课程。

如被选定派出,认真制定交流学习计划,至少修读完成两门境外课程或6学分课程。

实习项目按照外方实习方案要求执行。

四、自觉参加教育部、学校组织的“平安留学”出国留学行前培训会。

学生无正当理由,无法参加国家公派留学行前培训会的,由此导致的一切相关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五、在境外期间,自觉维护祖国荣誉,维护法大学子的良好形象,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交流院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

六、在境外期间,增强安全意识,定期与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或辅导员)、教务处保持通讯联系。

在规定时间内返校(或归国),不得擅自提前或滞后回国。

七、完成境外交流任务返校后,于两周内及时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1.境外交流学习成绩单及境外大学的学习学分认定标准;2.境外交流学习报告(包括交流心得、总结);3.反映境外学习、生活状况的照片(不少于5张,每张不小于800K);4.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jlpyk@。

八、返校后,本人保证将境外课程所获学分、成绩转换为校内至少6学分或两门课程的学分、成绩。

九、返校后,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境外交流学习经验分享会。

十、如未按规定按时提交交流总结、完成学习计划及学分转换,本人知晓教务处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并记入档案;对参加CSC优本项目的同学,教务处还将把违约行为报告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其根据《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中相关规定做出处罚。

工作计划之交换生交流学习计划

工作计划之交换生交流学习计划

交换生交流学习计划【篇一:交换生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交换生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注:此表除“签字”项外,均须打印填写,手写无效;“是否需要补修”项必须填写,否则无效。

【篇二:出国交换学习计划】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外派出国学习与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校研究生加强对外交流,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留学的基本方针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外派出国学习计划是指为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努力把我校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选拔一流的研究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从事学术交流的活动。

第三条该计划坚持面向学校战略发展需要、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的宗旨,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服务,着眼于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促进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及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第四条研究生院负责该计划的总体实施和管理,并协同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派出手续;各学院负责按要求进行选拔;被选拔研究生负责各项材料的准备和申报。

第二章申报类型和条件第五条申报类型和申报时间(一)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具有国际会议邀请函,即可申请(暂不支持参加在国内召开的国际会议)。

(二)短期出国访学;出国访学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全年均可申请。

留学期限为6-12个月,每年3月到9月申请。

第六条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二)选派人员一般应来自“985工程”建设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新型交叉学科及重点扶持学科;(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提交的论文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以会议正式邀请或书面通知为准)。

会议邀请报告者优先;参加会议的学生必须做口头报告,不做报告者不予资助。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手册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手册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手册.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室咨询时间:(月月) (月月)办公电话:网址:电子邮箱:目录一、海外交流学习项目总览注意:项目内容随时有更新,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详细信息需要通过电话、电邮与项目负责老师确认。

二、常见问题一、海外交流学习项目总览.国家资助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B.校级本科生项目名校访学项目:1.哥伦比亚大学访学项目2.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学项目3.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学项目.宾夕法尼亚大学访学项目. 哈佛大学访学项目. 牛津大学访学项目. 伦敦大学学院访学项目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及交换项目:1.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学项目2.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访学项目3.美国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访学项目4.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访学项目5.美国阿肯色大学访学项目6.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访学项目7.英国爱丁堡大学访学项目8.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访学项目9.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访学项目10.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交换项目11.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访学项目12.俄罗斯联邦政府金融大学交换项目13.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交换项目14.日本明治大学交换项目15.日本福冈大学交换项目16.日本创价大学交换项目17.韩国国立全北大学交换项目18.台湾东吴大学交换项目19.台湾东海大学交换项目20.台湾辅仁大学交换项目21.台湾中兴大学交换项目22.台湾清华大学交换项目中财英国伯明翰大学本升硕项目:1.中财伯明翰项目海外大学项目个:1.美国康涅狄格大学项目2.美国天普大学项目3.加拿大滑铁卢大学项目4.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学院项目暑期班及交流营项目:1.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暑期项目2.美国暑期学术项目3.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暑期学术项目4.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暑期学术项目5.英国伦敦学院大学暑期学术项目6.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暑期学术项目7.美国阿肯色大学暑期学术项目8.美国罗格斯大学暑期社会工作及公共政策项目9.英国华威大学经济学院暑期学术项目10.日本福冈大学短期交流项目11.日本明治大学暑期语言项目12.日本早稻田大学暑期语言项目13.韩国庆南大学暑期项目14.俄罗斯西伯利亚联邦大学夏令营15.台湾东吴大学“溪城讲堂”暑期研习班C.院级项目1.金融学院2.会计学院3.税务学院4.统计与数学学院5.经济学院6.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7.法学院8.文化与传媒学院9.外国语学院10.商学院(教育中心)11.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二、常见问题1.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参加赴海外大学学习项目基本流程2.参加校级交换项目学生是否可以选择专业3.是否可同时申请多个赴境外大学学习项目?参加过项目学生是否还可以申请?4.参加境外大学学习项目的同学有哪些责任和义务?5.海外学习期间是否需要保险?6.项目申请成功后级项目执行期间,是否可以退出项目?7.是否可以延长项目实际或提前结束项目?8.如有海外项目疑问,哪里可以取得信息?国家资助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赴外国家:英国、美国(每年都有变化,参看年度计划调整)赴外学校: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霍华德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主要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在外学习时间:个月申请名额: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对方提供专业:商学、统计学申请人条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分(百分制)或不低于分(四分制)外语要求:雅思分,托福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的级,日语达到二级(),韩语达到级费用情况: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间:每年月,详见文件——咨询方式:教务处,电话,郝老师备注: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类型: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在外学习时间: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学校申请名额:名额不限对方提供专业:商学、金融、经济、法学、社会学等专业申请人条件:博士、硕士、应届本科费用情况:国家提供往返机票和生活费,外方高校免学费报名时间:月初咨询方式: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师老师,陈老师网上查询:或综合管理国家公派留学3.北京市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项目类型:科研联合培养课程联合培养在外学习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申请名额: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对方提供专业:商学、金融、经济、法学、社会学等专业申请人条件:博士生、硕士生费用情况:提供往返机票等报名时间:月咨询方式: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师老师,陈老师网上查询:综合管理北京市公派留学4.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项目类型:攻读硕士学位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外学习时间: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学校申请名额:不限对方提供专业:商学、金融、经济、法学、社会学等专业申请人条件:硕士生、应届本科生费用情况:国家提供往返机票、生活费报名时间:月初咨询方式: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师老师,陈老师网上查询:校级本科项目一览名校访学项目:.哥伦比亚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大二(含)以上本科生,学分(分制)以上;托福分,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2.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大二(含)以上本科生,学分(分制)以上;托福分(阅读,听力,口语,写作)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3.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商学院及法学院课程不开放)申请人条件:我校大二(含)以上本科生,学分(分制)以上;托福分或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4.宾夕法尼亚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大二(含)以上本科生,学分(分制)以上;托福(单项不低于分)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5.哈佛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大二(含)以上本科生,学分(分制)以上;托福分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6.牛津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年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大二(含)以上本科生,学分(分制)以上;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备注:7.伦敦大学学院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大二(含)以上本科生,学分(分制)以上;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海外高水平大学访学及交换项目:1.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2.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3.美国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4.美国亚利桑那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雅思(单项不低于)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5.美国阿肯色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6.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大四学年申请名额:每学年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大三学生,学分(平均分)以上;雅思以上(单科不低于)(英语成绩不达标者,可稍后补交)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备注:课程及费用请点击查看:.英国爱丁堡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单项不低于);雅思(单项不低于)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单项不低于);雅思(单项不低于)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雅思不低于(单科不低于);托福不低于(写作不低于,其他项不低于)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项目类型:交流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我校本科生、、年级,学分(分制)以上;托福;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自理,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俄罗斯联邦政府直属金融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英语较好,有俄语基础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英语较好,有俄语基础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日本明治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日语级或级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日本福冈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日语级或级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日本创价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日语级或级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韩国国立全北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韩语、英语较好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台湾东吴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除法学外,对方学校要有对应专业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台湾东海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对方学校要有对应专业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台湾辅仁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对方学校要有对应专业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台湾中兴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对方学校要有对应专业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台湾清华大学项目类型:交换学习在外学习时间:学期申请名额:每学期人对方提供专业:专业不限,对方学校要有对应专业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学分以上费用情况:免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月备注:中财英国伯明翰大学本升硕项目:英国伯明翰大学本升硕项目(中财伯明翰项目)项目类型:本升硕项目在外学习时间:赴英国留学一年,取得硕士学位申请名额:人左右对方提供八个经济系硕士专业:1........ ,申请人条件:大四学生,平均分以上,雅思(单科不低于)费用情况:学费(项目学生有学费部分减免)、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每年月——次年月备注:海外大学项目:.美国康涅狄格大学项目类型:本科项目在外学习时间:大四研究生阶段申请名额:人对方提供专业:统计学,经济学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经济管理类专业,学分以上,托福,雅思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本科阶段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报名时间:每年月备注:申请对方硕士或博士项目,需要三封老师推荐信.美国天普大学项目类型:本科项目在外学习时间:大四研究生阶段申请名额:人,交换生人对方提供专业::,,,,,,,,:,,:,,,:,,:,申请人条件:在籍本科生年级,专业不限,学分以上,托福,雅思,申请商学院的学生需要提供或成绩费用情况: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用自理,本科阶段可申请学校部分资助交换生学费全免及学费半额。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学分认定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学分认定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学分认定办法校教字[2005]第025号第一条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落实本科生到国内大学交换交流学习的学分认定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国内名校”,是指与我校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内大学。

第三条申请认定学分的学生须为由我校统一选派到国内大学交换交流培养的学生。

未经我校统一选派以及未经学校事先审批,其学分不予认定。

第四条申请认定的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为国内名校认证的学分和成绩。

其他形式的学分和成绩,学校不予认定。

第五条所有的成绩,包括不及格成绩都应进行学分认定。

第六条认定学分的办法分为“记入”和“记载”两种。

“记入”是把交流学校所取得的成绩直接登记到我校本专业相应的课程中。

记入的课程只能在本专业的专业课程中选择。

“记载”是把交流学习所取得的成绩按交流学校的课程名、学分记录在学生的成绩单中。

“记载”的必修学分可以冲抵我校本专业相同数量的必修学分、专业选修学分可以冲抵我校相同数量的选修学分,其他学分根据课程内容可以冲抵我校不同类别的相同数量的通识选修课学分。

在本专业课程中有相应的“记入”课程的,优先“记入”。

所修课程的学分高于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的,不得因此选择“记载”成绩。

在交流学校修读的课程为必修课,如我校学生所在的专业只有相应的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可以选择“记入”成绩、也可以选择“记载”成绩。

第七条国内名校课程学分不同于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学分的,如记入我校课程,学分按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计算。

第八条课程内容相近但课程名不同的课程,应出具我校相应课程的任课老师的认定意见后记入。

第九条交流生修读了其他专业的课程,其课程内容与学生所在专业相关,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可以“记载”为该专业的学分,所修课程是否与本专业相关,由学生所在专业负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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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42.
英国
班戈大学
博士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在读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4年
43.
英国
班戈大学
暑期班项目
非学位
不限
可享受日补贴
2周
44.
英国
牛津大学奥列尔学院 +剑桥大学
暑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4周
45.
英国
英国皇家仲裁员协会
仲裁员资格培训(国际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
硕士、博士生
自理
每年10月
自理
1年
31.
澳大利亚
格里菲斯大学
交换生(商学院、法学院)
非学位
本科、硕士
免学费
1年
32.
Hale Waihona Puke 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留学生及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学位i
本科生
学费减免或免学费
1年
33.
新西兰
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
CSC公派博士生项目
学位
博士研究生
免学费,CSC提供奖学金
1-4年
34.
爱尔兰
都柏林大学
公派博士项目
博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54.
荷兰、比利时
马斯特里赫特大学
中欧法学院暑期项目
非学位
研究生
学院承担
3周
55.
冰岛
雷克雅未克大学
MBA学生暑期班项目(商学院项目)
非学位
法大MBA学生
自理
2-3周
56.
冰岛
雷克雅未克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57.
冰岛
阿库雷里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韩国
高丽大学
硕士学位项目
学位
应届本科毕业生
奖学金形式全额资助
2年
5.
荷兰
伊拉斯姆斯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研究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6.
荷兰
伊拉斯姆斯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4年/1年
7.
荷兰
蒂尔堡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研究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8.
荷兰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一览表
截至2012年11月6日
序号
国家
合作大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受众
费用
项目持续时间
1.
日本
福冈大学
秋季交流项目
非学位
本科
自理
12天
2.
日本
中央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3.
日本
名古屋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4.
12.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国际商法硕士项目
学位
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生
自理(可申请奖学金)
1年
13.
加拿大
达尔豪斯大学
交换生项目(国际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年
14.
加拿大
圣托马斯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15.
美国
海外学习基金会
海外名校交流生项目
学位/非学位
学位
硕士、 博士研究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4年
35.
爱尔兰
都柏林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36.
英国
帕特森基金会
资助攻读牛津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项目
学位
毕业生
10000英镑奖学金
1年
37.
英国
埃克斯特大学
暑期班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3周
38.
英国
埃克斯特大学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奖学金
视具体项目而定
16.
美国
南方卫理工大学
LLM项目
学位
硕士生
奖学金含学位和8000美元生活费
1年
17.
美国
天普大学
博士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博士生
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
1年
18.
美国
天普大学
LLM项目
学位
本科毕业生、硕士生
自理
1年
19.
美国
韦恩州立大学
LLM项目
学位
本科毕业生、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62.
丹麦
奥胡斯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仅硕士和博士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63.
丹麦
哥本哈根大学
博士生交换项目
交换生项目(国际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
1学期
28.
澳大利亚
昆士兰大学
交流生项目(LLM、海外学年)
学位、非学位
本科、硕士
自理
1学期或1年
29.
澳大利亚
国立大学
交流生项目(比较法学院)
学位、非学位
本科、硕士
自理
1年
30.
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大学
交流生(海外学年)
学位、非学位
本科、硕士
攻读LLM学位项目
学位
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生
自理(可申请奖学金)
1年
39.
英国
格拉斯哥大学
奖学金资助项目
学位、非学位
本科、硕士
学费减免(可申请奖学金)
1年
40.
英国
利兹大学
硕士交流(LLM)
学位
本科应届、硕士在读生
学费按比例减免
1年
41.
英国
班戈大学
硕士项目(LLM)
学位
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生
自理(可申请奖学金)
维也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年/1年
51.
意大利
博洛尼亚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年
52.
意大利
博洛尼亚大学
交换生项目(法与经济研究中心项目)
非学位
硕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53.
意大利
比萨圣安娜高等学校
博士生项目
非学位
蒂尔堡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年/1年
9.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法学院暑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自理
3周
10.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研究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4个月
11.
加拿大
蒙特利尔大学
博士项目
学位/联合培养
硕士、博士生
学费免,CSC奖学金
3年/1年
本科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58.
芬兰
赫尔辛基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博士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59.
芬兰
坦佩雷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2学期
60.
芬兰
图尔库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为主
学费免,生活费自理
1学期
61.
波兰
波兹南密兹凯维奇大学
交换生项目
非学位
本科生和研究生
自理
1年
20.
美国
纽约福德汉姆大学
法学院学习交流项目(民商院环境所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生
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
1学期
21.
美国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暑期班项目(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3周
22.
美国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双向交换生项目(法学院项目)
非学位,学分互认
本科生
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
1学期
23.
美国
杜肯大学
暑期项目(北京)
非学位
不限
自理
3周
24.
美国
密西根马科姆郡
法院暑期实践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2周
25.
美国
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
暑期班项目(商学院项目)
非学位
本科、硕士、博士生
自理
3周
26.
美国
洛约拉马利蒙特大学
硕士生项目
学位
本科生、硕士在读
50%学费减免
1年
27.
新加坡
新加坡国立大学
46.
德国
科隆大学
秋季学期交流项目
非学位
本科(德语)
自理
1学期
47.
德国
科隆大学
德国科隆大学暑期项目
非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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