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139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模式的实践》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模式的实践》卓红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303【摘要】本文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起源,结合企业实践探讨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模式的建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要点,为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的单位提供借鉴,为安全管理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践0引言企业员工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仅要履行本岗位业务职责,同时要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这就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这一规定最早见于xx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第216号令发布的《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五条:“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
”随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xx〕139号)的文件中也提出了“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说到底,发生安全事故的背后,其真正的原因就是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企业应该建立覆盖率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设置了多少个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就应该根据岗位工作标准的内容,建立相应数量的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的安全职责,赋予相应岗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权利。
1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模式的建立1.1建立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发布。
【处罚解读】新版《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关于安全生产的16宗罪解读
三个标准中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
入罪门槛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伤的决定》(国发【2004】2号)第三大项提出:“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危险作业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5次会议、2015年12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月14日
随后,区应急管理局与区公安分局积极对接,经过立案侦查,区公安分局于3月9日晚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以涉嫌危险作业罪进行刑事拘留。
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
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
投资人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主体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随后,执法人员让现场管理人员打开仓库大门进行检查,里面堆放的物品让执法人员触目惊心。仓库里堆放了大量危化品,经现场清点,内有满瓶二氧化碳、氧气瓶、乙炔瓶、混合气体、氮气等气瓶共计176瓶。更令人感到后怕的是,该仓库紧邻公司员工宿舍楼,宿舍楼里还住着数十个工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
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2021年更新安全标准法律法规目录
43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建管〔2006〕202号
水利部
2006.6.15
44
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水安监[2016]443号
水利部
2016.12
45
江苏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江苏省水利厅
2017.9
46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水建管〔2007〕164号
AQ/T9004--200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09.1.1
8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城乡建设部
2011.8.1
8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10-01
8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86
92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7/10/1
93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196-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07.01
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10.1
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1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8.7.1
99
头部防护 安全帽
GB2811-201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20.7.1
国务院23号文学习要点
➢ 发展不平衡,高危行业、民营与地方企业仍是事故多发的 根源。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尤其是去年先后发生6起一 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 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仍未从根本上引 起重视。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安全管理薄弱,主 体责任不落实;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 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小煤矿整合技改期间非法组织 生产。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3)采取了更加严厉的管理措施
➢ 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 ➢ 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 ➢ 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 ➢ 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 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 ➢ 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 ➢ 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 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4)提出十个创新:
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2)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3)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推制度。 4)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
三、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五种权力、三项义务:
知情权、检控权、拒绝权、撤离权、求偿权 遵规履职、接受教育培训、危险隐患报告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 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河北省两办:
➢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副职、总工程师)及 技术管理机构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 培训并由专职考核部门考试合格,高危企业 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非高危企业从业人员 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任职上岗。
国务院安委会:
➢ 非煤矿山企业要设立技术总负责人,并明确技术总 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矿山生产技 术工作负总责。
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安全验收依据
安全预评价、设计专篇、安全验收依据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第5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主席令)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73号主席令)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第4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第6号二、政府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4]第393号令)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9]第549号令)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11]第586号令)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第493号令)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4]第394号令)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第591号令)7.《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38号,)8.《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三、部门规章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4、《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2010]36号令6、《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 [2011]第40号令)8、《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安监总局等十部委公告[2015]第5号9、《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总局令2015第76号1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规定》(质监局第13号令)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0]第30号令)1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2006]第3号令)13、《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总局令2015第75号1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第16号令)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09]第17号令)1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1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7]第92号令)18、《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19、《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0]73号20、《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分级评定办法》冀安监管应急[2011]12号21、《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实施意见》冀安监管应急[2011]14号22、《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1]55号四、规范、标准1、《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082、《水泥工厂脱硝工程技术规范》(GB51045-2014)3、《水泥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77-201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45、《水泥工厂预热发电设计规范》GB50588-20106、《水泥工厂脱硝技术规范》GB51045-20147、<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T16911-20088、《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GB/T21509-20089、《散装物料用储存设备安全规范》GB/T23581-2009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13、《安全预评价导则》AQ_8002-200714、《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15、《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1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AQ/T 3052-20151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18、《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19、《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 3053-20152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2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2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2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200925、《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2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27、《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局令[2014]69号)2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2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3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31、《建筑采光设计规范》GB/T50033-20013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3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GB50015-20033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3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36、《安全色》(GB2893-2008)37、《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2008)3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3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40、<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4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45、《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4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47、《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4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49、<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2-20085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5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5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54、《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5、《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安全设计规范》GB 5008956、《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验收技术规范》(DL/T 1150-2012)57、《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DL/T 1149-2010)58、《烟气脱硫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GB50895-2013)59、《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2040-2014)60、《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179-2005)61、《脱硫废水处理设备》(JB/T11392-2013)6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HJ/T288-2006)63、《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除雾器》(JB/T 10989-2010)64、《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专用设备烟气挡板门》(JB/T10992-2010)65、五、项目相关资料1、安全评价委托书2、安全预评价报告3、安全专篇4、可研报告5、项目核准证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二〇一四年六月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规范电网企业(本规范所指的电网企业是指从事输变电、供电业务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能源局组织编修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编制,考虑到电力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伴随新技术应用而出现的新课题,提出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管理、信息报送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当前电力系统发展的客观需要。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河南省电机工程学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
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1)4 基本要求 (11)5 核心要求 (17)6 评审用表 (78)附录A (87)附录B (89)附录C (93)附录D (97)附录E (103)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输变电、供电业务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使用本规范应取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89〕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2009年1月14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第8号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号电力安全生产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安委办〔2010〕2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2〕1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办〔2012〕3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人发〔2002〕87号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国资发群工〔2009〕52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能源电〔1993〕45号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公治〔2014〕10号关于贯彻执行《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电监安全〔2006〕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6〕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市场〔2006〕42号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07〕11号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9〕22号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61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办安全〔2010〕88号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电监安全〔2011〕19号关于印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1〕21号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8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办安全〔2011〕83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电监安全〔2012〕16号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2〕28号关于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3〕5号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6号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能综电安〔2013〕210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修订和补充的通知国能安全〔2013〕42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75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6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2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198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水电生字(85)第8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4053-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一部分:钢直梯第二部分:钢斜梯第三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6095-2009 安全带GB/T 6096-2009 安全带测试方法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12011-2009 足部防护电绝缘鞋GB 17622-2008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93-1999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790-2013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28813-2012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GB/T28814-2012 ±800kV换流站运行规程编制导则GB 50613-2010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 225-201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6178-201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 26218-2010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GB 311.1-2012 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 10963.2-2008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第2部分用于交流和直流的断路器GB 16847-1997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 50147-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20840.5-2013 互感器第5部分: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GB/T 8349-2000 金属封闭母线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T 205-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T 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 26861-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4-2008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DL/T 548-2012 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DL 5027-1993 2005确认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T 639-1997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DL/T 516-2006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T 544-2012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 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3-2010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 574-2010 变压器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393-2010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64-2008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DL/T 687-2010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系统通用技术条件DL/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41-2010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814-2002 配网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6-2012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 799.1~7 -2010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技术规范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JGJ46-20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GA 1089-2013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ppt课件
前言
2015年3月16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制度,确保 “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五个 到位。
目录
CATALOG
01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02
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03 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十三宗罪
01 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 企业主体责任的提出和落实过程(转下页)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 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责任制。
பைடு நூலகம்
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文章《安 全生产:提高认识 把握规律 理清思路 推动工作》,“政府是安 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 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两个 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 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必须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
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4 .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理由
2
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效益,那么企业在实现其生产利润的 同时,理应责无旁贷地肩负起安全责任,企业法人、产业工人在抓好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2018年安全生产月专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5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完全版)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十月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规范电网企业(本规范所指的电网企业是指从事输电、供电业务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监管局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编制,考虑到电力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伴随新技术应用而出现的新课题,提出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当前电力系统发展的客观需要。
本规范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河南电监办、山东电监办、河南省电机工程学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
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7)4 基本要求 (8)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 (9)附录A (49)附录B (51)附录C (55)附录D (59)附录E (65)※符号位选择项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输电、供电业务的企业,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使用本规范应取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7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40号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号电力安全生产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供电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1999〕8号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安委〔2011〕4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模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6〕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06〕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市场〔2006〕42号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07〕11号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45号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9〕61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2〕11号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2〕16号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办安全〔2010〕88号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办安全〔2012〕11号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能源电〔1993〕45号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4053-2009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6095-2009 安全带GB/T 6096-2009 安全带检验方法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12011-2009 足部防护电绝缘鞋GB 17622-2008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 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 225-201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6178-1996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10963.2-2008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第2 部分用于交流和直流的断路器GB 16847-1997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 50147-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T 4703-2007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GB/T 8349-2000 金属封闭母线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 I-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2023年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有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席令第42号
2018.10.26
2018.10.26
有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13号
2023.6.10
2023.09.01
有效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主席令第57号
2009.08.27
2009.08.27
有效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有效
25.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302号
2001.4.21
2001.4.21
有效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405号
2017.10.07
2017.10.07
有效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令第406号
2019.03.02
2019.03.18
有效
28.
2015.3.16
2015.3.6
有效
50.
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7)29号
2017.10.10
2017.10.10
有效
5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发布第79号修正
2015.3.23
2015.7.1
有效
52.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
2019.8.12
7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有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PPT课件45页)
技术服务机构 《安法》第十三条,为生产经营 单位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4 .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理由
1 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法》十七条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 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 发展稳定大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 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 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 安全网。(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 习2015年5月29日)
1 . 企业主体责任的提出和落实过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严格落实企业
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 救援“五到位”。
2014年12月1日
2016年7月16日
2017年10月10日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 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 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
3 企业如何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2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配备
其它生产经营 单位
设置 从业人员 100+ 设置
从业人员 100- 配备
或配 备
或配 备
或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安监总办139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制定《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制定《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指导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安全与环境》
【年(卷),期】2006(19)26
【摘要】本刊讯 2006年4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资委、安全监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印发〈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8号)。
通知说:
【总页数】2页(P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92
【相关文献】
1.印发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J], ;;;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J],
3.国家安监总局发布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J],
4.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出台《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J],
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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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近年来,随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逐年减少,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但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基础工作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基础投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一)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二)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三、健全和完善管理体系(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二)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四、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建立班组班前会、周安全生产活动日,车间周安全生产调度会,企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等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例检制度。
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车间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以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
(四)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的规定,认真制订本企业领导成员带班制度,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据实做好交接。
(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重新组织审查或修订。
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批监督。
企业员工应当熟知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完善现场职业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和手段。
为员工配备合格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防护用品,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
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按照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
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
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
(八)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
建立以岗位安全绩效考核为重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工资、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中的权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九)高危行业(领域)员工风险抵押金制度。
根据各行业(领域)特点,推广企业内部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奖惩兑现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民主管理监督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目标、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形势等情况应以适当方式向员工公开,接受员工监督。
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作用。
保障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十一)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企业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企业员工及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员工就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向企业作出承诺。
各类企业均要建立以上基本制度,同时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加大安全投入(一)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
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落实提取安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
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有关政策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
安全费用必须专项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和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投入。
(二)确保安全设施投入。
严格落实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建设概算,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三)加大安全科技投入。
坚持“科技兴安”战略。
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技术保障体系,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针对影响和制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鼓励员工进行技术革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强化企业人员素质培训。
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大力培养企业专业技术人才。
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可通过兴办职业学校培养技术人才。
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针对不同岗位人员落实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二)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新员工上岗前、转岗员工换岗前要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保证其具有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三)强化风险防范教育。
企业要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到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化。
要及时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方法、事故案例及安全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员工安全风险辨析与防范能力。
(四)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注重企业安全文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把先进的安全文化融入到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之中,努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预警(一)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企业应当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及时将重大隐患现状、可能造成的危害、消除隐患的治理方案报告企业所在地相关政府有关部门。
对政府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企业应按要求报告治理进展、治理结果等情况,切实落实企业重大隐患整改责任。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设立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并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并向相关单位、人员和周边群众公告。
(三)利用科学的方法加强预警预报。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积极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有效的实时动态预警。
遇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苗头时,应当立即预警预报,组织撤离人员、停止运行、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损失扩大。
八、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一)加强应急管理。
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方案和应急管理办法,并注重与社会应急组织体系相衔接。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分析查找应急预案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予以修改完善,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
(二)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