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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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7.3.29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7.3.29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7.3.29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1)――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株洲城市发展的需要,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同意,对《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21年)》进行的修编。

第二条本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国家规范标准;(三)《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四)《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五)国家、省、市各行业相关规划和文件。

第三条本规划期限(一)近期:2021―2021年;(二)远期:2021―2021年。

第四条本规划的市域指株洲市全部行政辖区,包括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醴陵市、攸县、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的行政辖区;市区指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为市区全部辖区范围。

市域总面积为11262平方公里;市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535.4平方公里。

第五条本规划是株洲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之日起执行,由株洲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第一节城市发展总目标第七条城市功能定位:我国南方重要的交通枢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国家老工业基地,中南地区重要的商贸和现代物流中心,面向海内外华人的炎帝历史文化纪念地。

第八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与国际接轨的发1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1)――文本展机制。

到2021年,市域总人口达到425万人,城市化水平60%。

市域国内生产总值达1726亿元,人均约4.06万元(以2000年为基数);市区内国内生产总值达1040亿元,人均约7.43万元(以2000年为基数)。

株洲市市域城镇布局规划

株洲市市域城镇布局规划
调研方法:座谈会、企业访谈、现场 探勘、问卷调查
20场政府座谈会 30场基层村委座谈会
访谈24位学校校长;48个班级发放 2400份学生家庭问卷
走访27家企业;对25家企业发放251 份企业员工问卷 发放镇村普查问卷2200份,走访了30 个农村的258个农户家庭,调查了 2300位农民情况
基于人口流动:三类人群调研
1)首先是分层特征:市、县、镇
分层载体作用差异:2010年市区、县城、镇区人口占城镇人口为48%: 22%:30%
中心城和小城镇是城镇化的主要载体
相比过去10年,小城镇成为这一轮增长的主要载体
城镇化格局由市区增长向县域增长转变,尤其集中在小城镇的增长,县城的增长不明显
2000、2010年株洲市区、县城、镇区城镇人口构成变化情况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30.0% 10.0% 0.0% 市区人口 2000年 县人口 2010年 镇人口 19.2% 22.0% 15.5% 65.3% 47.9%
10年增长率 1.83%,全省第3 次于长沙
较 小 较 高
2)城镇发展处于快速城镇化 阶段
04年之前:增速较慢,落后于湖 南省平均水平 04-09年间:增速增长,与湖南 省平均水平相当 09年以后:加速明显,远超湖南 平均水平
2.1.2 特征二:大出大进
2013
2009-2013年株洲市外出务工劳动力流向(人)
炎陵县: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域和庄园
分层特征 中心城市
分区特征 地理格局 发展阶段
县城 区位条件 镇 生态格局 ……

主线
2.2 中心城市
2.2.1 特征一:刚迈入特大城市行列,是区域城镇化的核心载体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XX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方案公示1 、海绵城市解读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

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海绵设施验收流程,确保海绵城市相关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31日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海绵设施验收流程,确保海绵城市相关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规定,结合株洲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株洲市范围内含有海绵设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应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实施建设,并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工作应符合国家、湖南省以及株洲市相关规定。

第五条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验收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范围内海绵设施进行专项验收,即按照工程性质及规模组织好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思路与总结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思路与总结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思路与总结
张芳;蒋旭东
【期刊名称】《市政技术》
【年(卷),期】2017(035)005
【摘要】海绵城市作为系统解决水问题的综合表达,涉及城市水系规划、防洪排涝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以株洲市为例,介绍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思路,通过该规划,形成了具有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特色的“1+4”模式,即通过构建株洲市海绵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对海绵城市水生态系统、水安全系统、水环境系统以及水资源系统进行合理布局,并将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进行分解,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总页数】5页(P131-135)
【作者】张芳;蒋旭东
【作者单位】株洲市规划设计院,湖南株洲412000;株洲市规划设计院,湖南株洲41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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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思路与要点探讨--以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为例 [J], 吕红亮;于德淼;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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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的思路要点探讨 [J], 李发站;谷超;刘晓凤
5.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的思路要点探讨 [J], 李发站;谷超;刘晓凤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

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

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月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文本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1)第一节区域概况 (1)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2)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3)第一节指导思想 (3)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3)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3)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4)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5)第四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5)第五章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 (7)第一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 (7)第二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7)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8)第四节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8)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9)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9)第一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9)第二节推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9)第三节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10)第四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 (10)第五节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1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12)第一节严格生态环境保护 (12)第二节推进土地生态治理 (12)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13)第一节中心城区规模控制 (13)第二节中心城区规划布局 (13)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3)第九章乡(镇)级土地利用控制 (14)第一节乡(镇)级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14)第二节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重点 (14)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6)第十一章附则 (17)附表1荷塘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18)附表2荷塘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19)附表3荷塘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20)附表4荷塘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表 (21)附表5荷塘区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22)附表6荷塘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表 (22)附表7荷塘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表 (23)附表8荷塘区各镇(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 (23)附表9荷塘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24)附表10荷塘区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规划表 (25)前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更好地统筹各行各类用地,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对株洲市土地利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株洲实际,制定《株洲市荷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

株洲市绿地系统规划

株洲市绿地系统规划

策略二:以人为本,搭建理想模型——区级公园
规划原则
生态安全化——大于5公顷的斑块 服务公平化——服务半径小于 1500米,骑车15分钟内到达 规模等级化——将区域公园及其以 上级别公园均计在内
规划内容
按其服务半径考虑,结合现状文物 古迹和休闲游憩资源设置,现状9 处,规划需要新增25处。
策略二:以人为本,搭建理想模型——居住区公园
以构建安全稳定的绿地系统与 良好的人居环境并重的“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 300
米见绿,500米见园,2000米
见水,绿化覆盖率达到51%,
绿地率达45-50%,人均公共绿
地面积15平方米以上。
株洲市区绿地规划纲要
市区生态功能区划
• 森林生态保持区(480.2Km2) 以城市外围山体为主体,结合丘陵林地,封 山育林,保护现有生态群落,构建城市生态 支撑体系。 • 田园风光控制区(160.6 Km2) 由近郊农田、山林、水系及部分低密度、低 强度的开发用地构成,以田园风光为特色, 通过对基本农田和丘陵地的保护限制城市的 无序扩张。
营造湘江文化气质,展现湘江的文化情怀。
港:六港入湘,湘江东岸的白石港、建宁港、枫溪港、霞湾港,湘江西岸的万丰港、沧
沙港,形成了六港入湘的景观格局。
湖:湖泊多姿,东湖、文化园、天鹅湖、神农湖等的治理改造成为市重点工程、形象工
程、民心工程。
山:山谷相间,由于株洲市的丘陵山地形态,大型山林植被成为城区周围和城区组团之
株洲市战略规划对株洲的定位(2009年) 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 高新工业基地, 商贸物流中心, 职教研发之城, 低碳清洁先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工业城市
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08.28•【文号】国办函[2006]65号•【施行日期】2006.08.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6〕6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审批〈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株洲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长株潭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之一。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株洲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把株洲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36.7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要坚持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安排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逐步完善中心城区功能,强化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的经济联系。

要按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市域不同地区的条件,有重点地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的市域城镇体系。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2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

具体规模要与你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要根据株洲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强化集约和节约用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大。

探索株洲特色 践行绿色高质量发展

探索株洲特色 践行绿色高质量发展

探索株洲特色践行绿色高质量发展
何安国
【期刊名称】《城乡建设》
【年(卷),期】2022()3
【摘要】高位布局系统谋划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高位布局、系统谋划,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进程。

从顶层设计、政策指引、法律支撑3方面着力,先后制定出台《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株洲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规,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以及项目库,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指导和政策保障。

【总页数】1页(P67-67)
【作者】何安国
【作者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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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规划方案

株洲市城市规划方案

旅游开发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
• “一廊两片”的哑铃 型结构 ◆ “一廊”:全球华 人炎帝文化景观长廊 ◆ “两片”:即北部 以株洲市区为中心包 括株洲县在内的休闲 度假和旅游集 散片区,南部以炎陵 为中心的祈福文化和 生态体验片区。
重点旅游项目概念性策划
• (一)全球华人炎帝文化景观长廊——国家级旅游风景和观光 走廊 1、打造纵贯株洲全境的炎帝文化主题旅游长廊 2、建设“文化长廊、生态长廊、致富长廊、形象长廊” 3、规划建设五个节点,重点展示炎帝文化
火车拖来的城市
火车拖来的城市
株洲地处沪昆、浙赣、京广铁路大动脉的交汇点,被人们 称之为用火车拉来的城市。尽管有的路段是解放前修建的, 但设施极为简陋,并常年处于半通半不通的状态。铁路的 兴衰与株洲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也和湖南的发展联系 在一起。当年湖南修建第一条铁路的时候,株洲还只是湘 潭县下辖的一个小集镇,因此,株洲人对于火车的情怀是 难以言表的。到现在还有不少株洲人在向别人介绍自己地 址的时候,仍把火车当做参照物。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 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英明领导下,残缺不全的株洲铁路交 通不仅得到了新生,而且完成了由丁字形向十字形、由单 线到复线、由蒸汽机车牵引到内燃化再到电气化、由慢速 到快速进而由高速到超高速的大转变。
“一五”期间,株洲被列为全国重点建设的8个工业城市之一,国家 将前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中的4项安排在株洲建设,即株洲硬 质合金厂、南方动力机械公司、株洲电厂、株洲洗煤厂。“二五” 时期又安排兴建株洲冶炼厂、株洲化工厂、株洲电力机车厂、株洲 车辆厂等20多个中央、省属企业。1958年前后,围绕大厂办小厂, 围绕全民办集体,株洲掀起大办工厂的热潮,100多家市属企业应 运而生,200多家区街企业蓬勃兴起,从而奠定了株洲作为新中 国的江南工业重镇的基础。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10•【字号】株政发〔2016〕 19号•【施行日期】2016.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发〔2016〕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0日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率先”总目标和转型升级总战略,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绿色株洲。

二、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完善政策体系,从整体上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以绿色生态城区为重点,以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为突破,鼓励其他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调动全社会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三)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完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逐步由政府引导向市场需求拉动转变,加快实现绿色建筑应用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到2020年,城区60%以上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创建2个以上绿色生态新区。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为核心,将生态格局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城市水安全。

新城区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目标要求系统地纳入规划,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

老城区改造以问题为导向,避免盲目全面翻挖,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工作同步推进,逐步消除老城区"遇雨即涝"的顽疾,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严格城市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建设城市河湖水系连通和调蓄工程。

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县以上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5%-85%。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株政办发〔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7〕32号各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全面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统筹协调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注重绿色生态措施和灰色基础设施、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的有机结合,以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为核心,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生态格局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城市水安全。

二、实施目标建立一套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通过建筑与小区、市政道路、公园和绿地广场、城市水系等海绵项目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一)近期目标(2017—2020年)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力争海绵城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1〕4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1〕4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城市更新专项片区规划第四章城市更新实施计划第五章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第六章支持政策第七章附则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以片区提质引领城市更新,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目标,将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职业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城市功能再完善、产业布局再优化、人居环境再提升。

第三条城区(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株洲经开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必要的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教育发展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第五条城市更新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产业优先、生态优先。

依托区域业态底蕴和产业布局,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02•【文号】国办函〔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3.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原则同意《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株洲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长株潭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之一。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株洲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株洲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34.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进一步加强与长沙、湘潭等周边城市的协调合作,发挥长株潭城市群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64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

株洲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株洲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株洲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图一、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二、城市性质株洲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长株潭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之一。

三、城市规模近期:2010年城市人口9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90平方公里。

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1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

四、城市职能我国南方重要的交通枢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国家老工业基地,中南地区重要的商贸和现代物流中心,面向海内外华人的炎帝历史文化纪念地。

五、城市建设目标本规划期内,株洲市市区实现特大城市的规模目标,发挥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新型工业基地的作用,成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强大,设施完善,产业发达,文化繁荣,城乡协调发展,人居环境良好的生态园林城市。

六、城市建设发展战略1、建设形成与区域中心城市匹配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城市及区域性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产业发展提供条件。

2、发挥中心城市的发展带动作用,形成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3、合理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集约使用土地;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

4、建立以综合社区为单元的城市新型社会组织结构,加强社区的建设和服务配套,保障城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5、营造独特的城市风貌、城市文化和宜人的生活环境,成为富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生态园林城市。

七、市域城镇发展目标2010年,实现对现有城镇体系格局的初步调整,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初步形成网络状格局,攸县撤县改市(以下称攸州市),成为市域次中心城市;2020年,形成完整的市域城镇体系,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市域重点建制镇为纽带,以城乡一体化为特征,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结构。

2010年市域人口为393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50%;2020年市域人口为425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60%。

八、市域城镇经济区划分市域经济区划分为北部、中部、南部三个城镇经济区。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方案公示1 、海绵城市解读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3 、规划目标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 “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4、规划原则(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5 、规划内容(1)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和指标体系(2)开展生态系统综合评价、构建山水生态安全格局(3)进行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文化系统构建(4)与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做好衔接(5)明确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与项目内容(6)建立海绵规划保障体系表1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6、海绵空间格局构建(1)构建目标打造“显山、露水、透绿”的山水型生态海绵城市.(2)海绵空间格局规划形成“一环一带,四楔多廊,多节点多细胞”的海绵空间结构.一环:城市外围休闲绿环.利用城市快速路环沿线的城市公园、防护绿地、自然山体、水体以及相关生态要素,形成绿色休闲环.一带:湘江风光带.四楔:指城西北、东北、东、西南四个方向的生态绿楔.多廊:由港系形成的水系廊道,生态绿地形成的生态廊道和防护绿地形成的道路及铁路廊道.多节点:由主要城市公园组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点状绿地.多细胞:由城市组团中的人工海绵体组成.7 、海绵建设分区结合株洲市的海绵生态安全格局与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组团分布、用地功能、基本农田分布、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等,划定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按功能划分:海绵生态保育区、海绵生态缓冲区,按建设时序划分:海绵建设先行区和海绵建设引导区,其中,海绵建设先行区即为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区域.海绵生态保育区——以生态涵养和生态保育为主要功能,包括九郎山森林公园、法华山森林公园、石峰公园、仙庾岭风景区、仙人造风景区、湘江等具备生态保护和景观游憩功能的区域.严格控制在该区域内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海绵生态缓冲区——是城市建设开发的生态缓冲地带,主要包括重要的生态廊道(如航空服饰城生态廊道、新马城市生态廊道等)、交通廊道(如城市快速环道、沪昆高速等)和坡度大于25%、海拔高度在90米以上的山体、植被群落较好的山体及周边影响区域.整体以保护为主,局部地区采取一定措施后可适当开发,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海绵建设先行区——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近期先行区,包括现状建成区以及城市建设近期需要开发的区域.主要包括中心城区、新马、武广、航空服饰城、云龙等部分区域.结合对城市重点区域的改造,重点水患和水环境的整治,开展海绵城市的建设.海绵建设引导区——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引导推广区,主要为城市建设预留的发展备用地.按照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8、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包括生态绿地及绿地与广场用地,它是海绵城市生态本底和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充分利用各类绿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技术打造生态型、安全型海绵城市.(1)生态绿地生态绿地属于非城市建设用地,多为自然山体、水域,部分为农田保护区,作为城市的生态本底,是构成海绵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生态绿地包括山林、农田、水域.山林主要有石峰山、雪峰岭、法华山、九郎山、天池山、婆仙岭等.农田主要有长株高速、沪昆高速、武广高铁西侧湘江西岸沿线的农田等.水域主要有湘江、白石港、枫溪港、霞湾港、建宁港及万丰港等港系以及水库、湖泊、沟渠、池塘等.(2)绿地与广场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用地.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街旁绿地及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旅游区及主题公园.其中综合公园31个,主要有天台公园、栗雨公园,神农公园等;专类公园15个,主要有青少年活动公园、妇女儿童公园、奥林匹克公园等;带状公园5个,主要有万丰湖、星月湖风光带,自主创业园生态景观轴等;旅游区及主题公园1个,为云峰湖旅游区.9、“五水”系统构建海绵系统包括:水生态系统、水安全系统、水环境系统、水资源系统、水文化系统.水生态系统规划——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划定148个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单元,进行指标分解.规划措施包括:建设下凹式绿地、绿色屋顶、透水铺装和调蓄设施.水安全系统规划——研究雨水管网系统、超标降雨排放(内涝防治)系统、水系河道(防洪)系统为一体的综合系统.规划措施包括:51处易涝点整治、防洪水系综合治理、管网提标措施、内涝防治设施及34座排渍泵站建设(新建11座,规划改、扩建11座,现状保留12座).水环境系统规划——通过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设施系统和雨水末端设施系统的构建,削减非点源污染,保障水环境安全.规划措施包括:雨污分流逐步改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初雨污染全程控制.水资源系统规划——包括雨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水再生水回用.确定利用的目标、方式及用途.水文化系统规划——依托株洲市海绵城市空间结构特征,构建“二带、四核、多点”的水文化格局,作为株洲市水文化载体重点建设.10、近期建设规划(1)近期建设目标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2) 重点区域划分根据“株洲市旧城提质改造行动计划”、“三年绿荫行动计划”及株洲市各平台公司提供的未来五年市政道路、河湖水系建设计划划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老城区改造片区和新城建设区,总面积不小于45平方公里.近期建设区域包括:新马工业园、武广新城、天易科技城、轨道科技城、金山新城、航空服饰城、枫溪生态城、云龙示范区等各类园区和城市新区;清水塘片区、河东中心片区等老城区.(3)近期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内容包括:“一江八港”、十大湖泊湿地、十大公园、六条生态景观走廊.项目分新建与现状改造两种情况,项目类型包含:1 LID开发措施(绿色屋顶、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及调蓄设施);2 径流污染控制设施(雨水末端设施、黑臭水体治理);3 景观绿地及湖体(湿地、调蓄塘);4 排水防涝设施(雨水管渠工程、排渍站、超标降雨调蓄设施、内河水系综合治理).11 、海绵城市技术措施适宜作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载体包括: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结合气候、土壤及土地利用等条件,合理选择单项或组合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技术及设施.(1)城市道路——渗、滞、净、排城市道路径流雨水经截污预处理后引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可结合道路绿化带和道路红线外绿地优先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雨水湿地等.(2)绿地与广场——渗、滞、蓄、净城市绿地、广场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预处理后引入城市绿地,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并衔接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低影响开发设施可选择湿地公园,有景观水体的城市绿地与广场宜设计雨水湿地、湿塘等.(3)建筑与小区——渗、滞、蓄、净、用建筑屋面和小区路面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绿地,或通过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引入城市绿地与广场.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可结合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优先设计生物滞留设施、渗井、湿塘和雨水湿地等.(4)城市水系——蓄、净、排城市水系在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城市水循环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也是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水系包括湿塘、雨水湿地等低影响开发末端调蓄设施.城市水系设计应根据其功能定位、水体现状、岸线利用现状及滨水区现状等,进行合理保护、利用和改造,在满足雨洪行泄等功能条件下,实现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及指标要求,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株洲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株洲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株洲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着诸多环境问题,如城市内涝、水质污染、生态破坏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株洲市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旨在打造一个具有良好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首先,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将大力推进雨水资源的利用。

通过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收集池等设施,将城市的雨水资源进行收集、储存和利用,不仅可以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还可以为城市提供可再生的水资源。

其次,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将注重绿地的建设和保护。

增加城市绿地的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生态承载力,减缓城市的热岛效应,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

此外,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还将加强城市的水系规划和建设。

通过修复湿地、河道治理、水体保护等措施,改善城市的水环境,提高城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另外,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还将推广绿色建筑和生态园区。

通过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建设绿色屋顶、推广太阳能利用等措施,建设更加环保、节能的建筑,打造更加宜居的生态园区。

最后,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还将加强城市管理和监测。

建立完善的城市水资源监测网络,加强城市水质监测,提高城市水资源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保障城市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总之,株洲市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打造一个具有良好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让市民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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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方案公示
1 、海绵城市解读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
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 “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
“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
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
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5 、规划内容
(1)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和指标体系
(2)开展生态系统综合评价、构建山水生态安全格局
(3)进行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文化系统构建
(4)与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做好衔接
(5)明确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与项目内容
(6)建立海绵规划保障体系
表1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6、海绵空间格局构建
(1)构建目标
打造“显山、露水、透绿”的山水型生态海绵城市.
(2)海绵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一环一带,四楔多廊,多节点多细胞”的海绵空间结构.
一环:城市外围休闲绿环.利用城市快速路环沿线的城市公园、防护绿地、自然山体、水体以及相关生态要素,形成绿色休闲环.
一带:湘江风光带.
四楔:指城西北、东北、东、西南四个方向的生态绿楔.
多廊:由港系形成的水系廊道,生态绿地形成的生态廊道和防护绿地形成的道路及铁路廊道.
多节点:由主要城市公园组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点状绿地.
多细胞:由城市组团中的人工海绵体组成.
7 、海绵建设分区
结合株洲市的海绵生态安全格局与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组团分布、用地功能、基本农田分布、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等,划定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按功能划分:海绵生态保育区、海绵生态缓冲区,按建设时序划分:海绵建设先行区和海绵建设引导区,其中,海绵建设先行区即为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区域.
海绵生态保育区——以生态涵养和生态保育为主要功能,包括九郎山森林公园、法华山森林公园、石峰公园、仙庾岭风景区、仙人造风景区、湘江等具备生态保护和景观游憩功能的区域.严格控制在该区域内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海绵生态缓冲区——是城市建设开发的生态缓冲地带,主要包括重要的生态廊道(如航空服饰城生态廊道、新马城市生态廊道等)、交通廊道(如城市快速环道、沪昆高速等)和坡度大于25%、海拔高度在90米以上的山体、植被群落较好的山体及周边影响区域.整体以保护为主,局部地区采取一定措施后可适当开发,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海绵建设先行区——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近期先行区,包括现状建成区以及城市建设近期需要开发的区域.主要包括中心城区、新马、武广、航空服饰城、云龙等部分区域.结合对城市重点区域的改造,重点水患和水环境的整治,开展海绵城市的
建设.
海绵建设引导区——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引导推广区,主要为城市建设预留的发展备用地.按照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
8、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包括生态绿地及绿地与广场用地,它是海绵城市生态本底和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充分利用各
类绿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技术打造生态型、安全型海绵城市.
(1)生态绿地
生态绿地属于非城市建设用地,多为自然山体、水域,部分为农田保护区,作为城市的生态本底,是构成海绵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生态绿地包括山林、农田、水域.山林主要有石峰山、雪峰岭、法华山、九郎山、天池山、婆仙岭等.农田主要有长株高速、沪昆高速、武广高铁西侧湘江西岸沿线的农田等.水域主要有湘江、白石港、枫溪港、霞湾港、建宁港及万丰港等港系以及水库、湖泊、沟渠、池塘等.
(2)绿地与广场
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用地.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街旁绿地及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旅游区及主题公园.其中综合公园31个,主要有天台公园、栗雨公园,神农公园等;专类公园15个,主要有青少年活动公园、妇女儿童公园、奥林匹克公园等;带状公园5个,主要有万丰湖、星月湖风光带,自主创业园生态景观轴等;旅游区及主题公园1个,为云峰湖旅游区.
9、“五水”系统构建
海绵系统包括:水生态系统、水安全系统、水环境系统、水资源系统、水文化系统.
水生态系统规划——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划定148个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单元,进行指标分解.规划措施包括:建设下凹式绿地、绿色屋顶、透水铺装和调蓄设施.
水安全系统规划——研究雨水管网系统、超标降雨排放(内涝防治)系统、水系河道(防洪)系统为一体的综合系统.规划措施包括:51处易涝点整治、防洪水系综合治理、管网提标措施、内涝防治设施及34座排渍泵站建设(新建11座,规划改、扩建11座,现状保留12座).
水环境系统规划——通过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设施系统和雨水末端设施系统的构建,削减非点源污染,保障水环境安全.规划措施包括:雨污分流逐步改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初雨污染全程控制.
水资源系统规划——包括雨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水再生水回用.确定利用的目标、方式及用途.
水文化系统规划——依托株洲市海绵城市空间结构特征,构建“二带、四核、多点”的水文化格局,作为株洲市水文化载体重点建设.
10、近期建设规划
(1)近期建设目标
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2) 重点区域划分
根据“株洲市旧城提质改造行动计划”、“三年绿荫行动计划”及株洲市各平台公司提供的未来五年市政道路、河湖水系建设计划划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老城区改造片区和新城建设区,总面积不小于45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区域包括:新马工业园、武广新城、天易科技城、轨道科技城、金山新城、航空服饰城、枫溪生态城、云龙示范区等各类园区和城市新区;清水塘片区、河东中心片区等老城区.
(3)近期建设项目
近期建设内容包括:“一江八港”、十大湖泊湿地、十大公园、六条生态景观走廊.项目分新建与现状改造两种情况,项目类型包含:
1 LID开发措施(绿色屋顶、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及调蓄设施);
2 径流污染控制设施(雨水末端设施、黑臭水体治理);
3 景观绿地及湖体(湿地、调蓄塘);
4 排水防涝设施(雨水管渠工程、排渍站、超标降雨调蓄设施、内河水系综合治理).
11 、海绵城市技术措施
适宜作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载体包括: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结合气候、土壤及土地利用等条件,合理选择单项或组合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技术及设施.
(1)城市道路——渗、滞、净、排
城市道路径流雨水经截污预处理后引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可结合道路绿化带和道路红线外绿地优先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雨水湿地等.
(2)绿地与广场——渗、滞、蓄、净
城市绿地、广场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预处理后引入城市绿地,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并衔接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低影响开发设施可选择湿地公园,有景观水体的城市绿地与广场宜设计雨水湿地、湿塘等.
(3)建筑与小区——渗、滞、蓄、净、用
建筑屋面和小区路面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绿地,或通过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引入城市绿地与广场.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可结合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优先设计生物滞留设施、渗井、湿塘和雨水湿地等.
(4)城市水系——蓄、净、排
城市水系在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城市水循环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也是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水系包括湿塘、雨水湿地等低影响开发末端调蓄设施.
城市水系设计应根据其功能定位、水体现状、岸线利用现状及滨水区现状等,进行合理保护、利用和改造,在满足雨洪行泄等
功能条件下,实现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及指标要求,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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