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职称评定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职称评定条件
先取得助理工程师,本科工作1年、大专工作2年后可以直接申报。满足5年助工条件后才能申报工程师,然后满足5年工程师后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也可以走非国有申报程序,那样就简单多了。还可以直接报考安全工程师、质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之类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可认定为工程师,然后满5年后申报高级工程师,减少申报工程师的环节。可能每个省的管理情况不一样,提供一个职称评审文件,仅供参考。
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条评定标准
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标准、规、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
行学术交流;较熟练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科研、设计、施工、安装、装修、测试、监理、造价、技术咨询等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硕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三)获大学专科学历后,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三)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者,如其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一般
为B级。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本专业某一分支的一、二级工程设计、施工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包括选
择项目、确定案、实施过程、成果报告等。(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过本专业某一分支两个三、四级工程设计、施工或市(厅)级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工作。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规程的制订工作。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专业骨干人参加1项二级工程或两项以上三级工程设计、施工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的全过程。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规程的制订工作。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人工环境工程、采暖、制冷技术等科研、设计、施工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2项市(厅)级以上研究、开发项目或3项横向研究、开发项目的全过程。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3项以上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全过程。
(三)参加过省部级技术标准、规、规程的制订工作。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不少于6项由授权单位或市(厅)级行政单位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的全过程。
第五条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三、担任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1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先进水平,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2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本地区(市)、本系统(省)有较大影响,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的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2项以上,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建设工程设计中应用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重要创新,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市(厅)级专业学术交流会宣读的获奖论文1篇以上(须有获奖证书和宣读证书)。
五
、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有1篇以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六、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以上(须有宣读证书)。
第七条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省(部)级三等、市(厅)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
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三)作业技术骨干完成市(厅)级以上重大项目(以市政府、厅行文确定的项目为准)的科研、设计、施工等工作,其技术水平达到当时的省先进水平,并获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二、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并有2篇以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第八条附则
一、正常申报人员,按条件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条对照并提供相应材料;破格申报人员,则按本条件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条对照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破格人员和挂编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1500字以的业务自传,重点写明任现职期间的工作经历、能力、水平、业绩。业务自传由单位(挂编人员还需挂编处的人才交流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三名以上同行专家(高级工程师)对申报者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