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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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培养一支技能全面、业务熟练、作风顽强、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团队,不断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要,推动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4 实施原则
1.4.1 员工教育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用一致,讲求实效。
1.4.2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短期为主,业余为主”的原则,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
1.5 综合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①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政策、管理制度;
②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教育培训系统;
③制订和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④协助和指导公司系统内部各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⑤负责公司系统内部各部门教育培训实施工作的检查、考核与测评;
⑥负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进修、培训;
⑦负责员工岗位技能水平的评审、鉴定;
⑧负责员工综合素质教育。
1.6 各个部门、分厂在综合部、质量生产部的指导下,明确指定本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员,负责组织和开展本部门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①定期编制和上报本部门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及培训工作有关的报表等材料。
②组织开展以下内容的培训工作:
◇公司统一举办的培训;
◇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岗前培训、生产知识培训、转岗实习;
◇职业技能培训、技术练兵等活动;
◇日常培训工作的管理工作。
2 内容与方式
2.1 员工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分别开展“制度”、“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2 对于新进员工,进公司后必须接受包括安全知识、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理念、岗位知识等内容在内的的入司教育。
2.3 对于技术工种、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4 对于改变岗位或工种、更新技术工艺或设备的人员,按照新的岗位要求或技术要求进行转岗位工作实习。
2.5 员工教育培训的方式包括:
①公司举办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培训;
②员工个性对口培训(包括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培养、管理能力提高等);
③员工学历继续教育;
④相关专业知识公开课程讲座;
⑤外部参观考察、调研、实习。
2.6 员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①员工岗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入司教育、岗位技能培训、操作培训等项目);
②特殊工种、关键岗位的持证上岗培训;
③工人操作技能培训、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技工、技师类);
④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提升培训;
⑤岗位变动转岗实习;
⑥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的综合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
⑦员工综合素质提升、政治思想教育;
⑧新知识、新技术等知识更新讲座。
3 教育培训管理
3.1 计划与审批
3.1.1 公司各部门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人员实际情况,分析本部门的业务内容、员工的生产技能、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因素,在每年底拟订并上报次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
3.1.2 综合部在综合公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后,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的总体目标进行审核筛选,拟订次年度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核。
3.1.3 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签发。
3.1.4 综合部按照公司年度整体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
3.1.5 如遇有以下情况,各部门需填报《部门培训申请表》,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①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外的委培、外培需求;
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指标、培训要求;
③特邀性的学术交流、业务交流培训。
3.2 组织与实施
3.2.1 公司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原则上不应占用工作时间或影响工作。
3.2.2 教育培训的实施:
①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需接受系统的企业管理培训,以及周期性的知识更新教育。
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按照岗位规范进行系统的业务理论知识培训。
③生产工人主要结合生产工作需要,接受生产理论提升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④员工也可自行决定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或提高自身知识、技能等素质的教育培训。
⑤员工报考高于本人原有水平的学历继续教育,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须到公司综合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经公司批准,由公司选派并出资参加技术讲座、短期培训、在职、半脱产或脱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学历教育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公司员工培训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服务期限。
3.2.3 公司按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工作岗位。3.3 教育经费预算及管理
3.3.1 教育经费的预算
3.3.1.1 教育经费是指直接用于公司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开支,以及围绕培训活动购置的教材、资料等相关费用开支。
3.3.1.2 教育经费原则上由综合部编制并上报年度预算,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3.3.1.3 教育经费的使用由综合部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统一掌握和使用。
3.3.2 教育经费的使用原则
3.3.2.1 公司综合部或者其他部门组织培训必须按照严格预算、勤俭节约、讲究实效的原则用好、管好教育经费。
3.3.2.2 公司根据发展目标,每年度适当加大对培训经费的投入。
3.3.3 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
①授课费用;(公司内部人员授课的费用统一按照:工作时间授课为10元/课时;休息时间授课为30元/课时的标准,由公司综合部进行核算,并按季度发放;外部人员授课的费用根据有关培训协议支付。)
②委培、代培、实习或指导费用;
③用于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公务费用、业务费用;
④教材资料及文教用品费用;
⑤其他与教育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对发生的其他项目的教育相关费用(如:送外培训的差旅费、生活补贴费等),在经公司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同意后,原则上执行实报实销的政策。但不在员工年度教育经费中开支。
⑥员工个人申请参加各种学历继续教育、资格考试、技能培训等,须事前经综合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开支从教育经费中按规定的范围和比例列支。
3.4 师资管理
3.4.1 公司的教育培训师资力量包括:技术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两大类。
3.4.2 公司根据生产业务的分类情况,建立公司内部的技术兼职讲师队伍。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承担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
①开展经常性的生产专业知识领域、生产技术领域的授课工作;
②编写生产技术、操作技能的相关教材、讲义;
③参与生产技能考核、员工技术评审工作;
④承担各部门的其他教育培训任务。
3.4.3 技术兼职讲师由公司选拔确定,技术兼职讲师原则上是由在某个专业生产技术领域或者岗位生产技能方面,具有本部门最高水平,并且能够承担专题授课任务的员工担任。
3.4.4 技术兼职讲师的选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