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方式

合集下载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你别再傻傻分分不清了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你别再傻傻分分不清了

六种政府采购⽅式对⽐,你别再傻傻分分不清了剑鱼标讯
4000+万条招标信息
100000+条项⽬信息
1000000+万名投标⼈
更有定制推送等各种功能
想要掌握最新项⽬信息吗?
私信回复【中标】,剑鱼君来告诉你!
作为科学仪器⾏业重要的⽬标客户之⼀,政府单位的采购⽅式是我们必须要⾮常了解的。

所以
我们今天分享的知识内容是关于六种政府采购⽅式的适⽤条件及对⽐。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式有: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式有何区别?转换⼜有何要求?
各采购⽅式⽐较。

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的六种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可以分为招标方式的采购和非招标方式的采购。

招标方式的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四种方式。

单一源采购由于其特殊性,单独列出。

什么是单一源采购,通俗地说就是向一家供应商采购商品。

通常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招标,但某些商品可能只能从一家供应商处获得,或是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再或者必须满足原有物资采购项目一致性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集采项目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
询价与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主要特点:一、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适用范围:数额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三、定标原则: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分法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注意事项1意向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前30天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必须开展需求调研2申报《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备案函》、签订代理协议、汇总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公告依法不低于5个工作日(同步报名时间)挂网当天不算4文件澄清日依法于开标前15日澄清不足15日,顺延开标时间5确定招标人评委开标前一日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如需)委派6开标日依法于文件出售之日起20日后开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日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不低于5人单数;1000万以上项目不低于7人单数。

)7招标人对评标报告确认盖章代理机构送达后依法于5个工作日内确认代理机构需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于招标人8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期1个工作日公告期结束后,有效质疑期7个工作日9发放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同日发出备注:从招标公告挂出至中标结果公告挂网,最快21天(含挂网当天)。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图:二、邀请招标主要特点:一、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加购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二)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三)采购人书面推荐。

三、定标原则: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分法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注意事项1意向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前30天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必须开展需求调研2申报《政府采购执行计划备案函》、签订代理协议、汇总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公告依法不低于5个工作日(同步报名时间)采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供应商的4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日依法于开标前3日澄清不足3日,顺延开标时间5发布招标公告依法不低于5个工作日(同步报名时间)挂网当天不算6开标日依法于文件出售之日起20日后开标7招标文件澄清日依法于开标前15日澄清不足15日,顺延开标时间8确定招标人评委(如需)开标前一日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委派9开标日依法于文件出售截止日后15日后开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日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不低于5人单数:1000万以上项目不低于7人单数。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政府采购方式及时间安排

政府采购方式及时间安排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具体采购流程:1.需求方编制采购预算;并到财政采购管理部门即采购办填写采购申请表;2.采购办根据项目类别及相关规定批准采购方式;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办审批方式组织招标;4.编制招标文件;5.发布招标公告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6.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7.澄清及答疑;8.开标准备;开标前1-2天;抽取评标专家;9.投标、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会邀请黄陂区采购办到现场监督..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办;建议改变采购方式..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预算金额;则该项目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中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10.组织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与投标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1.评标结果确认..代理机构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采购人..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出具评标结果确认函..12.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上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13.发布中标通知书..如公示期内无质疑;代理机构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4.签订合同及合同备案..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发布账号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时间的规定:等标期:≥20天..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修改招标文件:投标截止15日前..更改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3日前..退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中标人在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后..评标报告:评标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质疑:提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7个工作日内;答复:收到质疑7个工作日内..投诉:提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15个工作日内;答复:收到投诉30个工作日内..暂停采购活动:≤30个工作日..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合同备案:2个工作日内..档案保存期:≥15年二邀请招标;定义: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邀请招标的程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公告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书发出后给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准备时间还需20天..邀请招标比公开招标要多一道程序;就是资格预审;从时间上来说要多10个工作日;其他招标文件制作、开标、评标、定标等程序与公开招标程序一样..邀请招标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三家;否则无效..除特殊原因;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不应用此办法..三竞争性谈判;定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的一种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是指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以及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招标失败的几种情况: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找不回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三家以上;但七种病合格者不足三家的;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主要是指由于采购对象的技术含量和特殊性质所决定;采购人不能确定有关货物的详细规格;或者不能确定服务的具体要求的;如电子软件开发与设计..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是指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主要指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当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时;法律允许不再使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采购..四单一来源采购;定义: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告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适用范围: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程序:由采购人、专家组成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协助代理机构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经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送财政局审查、备案---发出采购邀请函---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商谈小组---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并经采购人确认;编写谈判报告---签发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代理机构装订采购文件、存档;同时送采购人存档、采购办备案..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五询价;定义: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单并让其报价;由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然后询价小组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它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适用于询价的产品;主要是指办公自动化设备、复印纸、汽车等类似项目..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定义: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磋商程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采购人应当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原则;不得擅自提高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等采购标准..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黄陂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一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万元含5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由部门自行采购;不需要到采购办开具黄陂区政府采购资金转帐通知单;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因情况特殊确需转为部门集中采购或者分散采购的;在采购人提出申请后;经财政部门批准可转为部门集中采购或者分散采购..自行组织采购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过程监督由采购单位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审核采购方式、事后监督采购结果..部门集中采购实行“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督“的工作体制;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制作的科学性、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和采购结果的公正性承担责任..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一货物类:批量或者单项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二服务类:批量或者单项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三工程类:预算金额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采购金额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在采购活动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准..采购人应当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得将同一采购项目进行拆分;不得划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一招标方式:27-28个工作日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加上开标评标结束后在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所以;招标方式采购的时间大致在27个工作日左右..在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二询价:10-13工作日左右..接受委托后在媒体上发布询价公告接受报名3个工作日;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通常为供应商预留3个工作日准备供货时间;总计时间在13个工作日左右..三竞争性谈判:12-15工作日左右..发布公告接受报名5个工作日;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后公示7个工作日;通常给供应商预留3个工作日准备供货时间..四竞争性磋商:17-20工作日左右;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确定预成交供应商后公示7个工作日;通常给供应商预留3个工作日准备供货时间..五单一来源采购:12-15工作日左右..接受委托后在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5个工作日;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通常为供应商预留3个工作日准备供货时间;总计时间在15个工作日左右..。

政府采购方式的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方式的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方式的名词解释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改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采购方式作为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方式,涉及到政府资源配置、市场运作和公共利益保障等方面,理解和解释这些名词对于我们正确了解政府采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大家解释几个与政府采购方式相关的重要名词。

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它通过公告招标文件,向所有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公开发出邀请,以便供应商通过竞争取得政府采购合同。

公开招标有利于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同时也为采购方提供了更多优质的选择,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中一种比较狭窄的方式,它仅邀请特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而不是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通常应用于具有特殊需求、技术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需求方直接邀请相对少数但是对该项目具有独特优势的供应商参与。

三、询价采购询价采购是一种相对简单且有效的政府采购方式。

在采购需求较小、不复杂的情况下,采购方通过询价书向几个或几十个供应商发送询价邀请,供应商根据询价邀请书报价,采购方根据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询价采购相较于招标方式更加迅速高效,但也不如公开招标方式公开透明。

四、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中一种比较特殊的采购方式,它通常应用于采购项目具有较高不确定性、较复杂的情况下。

在竞争性谈判中,采购方与潜在供应商进行一系列谈判、对话,最终达成谈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竞争性谈判强调的是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流和协商,以实现双方的共赢。

五、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政府采购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1)只有某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所需的产品或服务;(2)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所必需;(3)为了保护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4)其他法定情形。

单一来源采购在保证采购效率的同时,也需要谨慎处理,以防止采购滥用权力、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20日。

在政府采购中,有六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是公开招标,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工程建设项目。

其次是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发生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第三种是邀请招标,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供应商。

第四种是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购人需通过发布公函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第五种是特定供应商采购,采购人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最后一种是政府默认的采购方式,不需经管理部门批准。

每种采购方式都适用于不同的采购项目,具有不同的比较因素。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艺术品采购、专有技术或服务采购等项目适用公开招标。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发生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邀请招标则适用于特定或不特定供应商的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适用于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的采购项目。

特定供应商采购适用于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政府默认的采购方式适用于不需要经过管理部门批准的采购项目。

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人需要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以确保采购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同时,采购人还需要遵循各种采购方式的规定,如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沟通等,以确保采购的顺利进行。

要求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如果采购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在15日前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果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的前3个工作日通知所有接收谈判/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对于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招标,评审小组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常用的是4名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的2+1方式或5名专家和2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的4+1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目前按照我国规定政府采购方式一般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以及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不过比较常见的方式为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招投标技巧1、字斟句酌招投标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编制招标文件,也就是编写″标书″。

在这个环节,政府部门重要的就是按照自己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切实编制招标文件。

比如在采购计算机设备的时候,应当按照能够保证完成工作的配置来编制。

这样可以保证自己能够采购到合适的设备,避免资金的浪费。

2、内外双修标书编制出来以后,接下来就是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定向发布投标邀请函。

在这个阶段,一定要修炼好″外功″和″内功″。

所谓要修″外功″,就是指在信息发布和采集阶段,一定要注意外部信息来源。

另外,一些专业媒体,如IT业的《计算机产品与流通》、《每周电脑报》等也有相关的信息发布。

因此,由于媒体众多,没有统一的媒体发布公告,容易导致信息发布的混乱。

3、后发制人按照程序,接下来就是发售招标文件和接受投标。

这里特别应该注意时间,《招标投标法》规定,这两个程序之间的时间短不得少于20日。

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间有较长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对于企业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们知道,对于计算机产品,随着时间的不同,价格有很大的变化,一般时间越晚价格越低,所以,有经验的企业往往较晚递交投标文件,采用较晚的市场报价,从而取得一定的优势。

4、丢车保帅公开开标是接下来的程序。

到了这一个阶段,企业虽然没有机会对标书进行更改,但是还可以撤除某些投标意向。

也就是说,是考虑丢车保帅的最后时机。

5、精雕细刻评选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定标是非常关键的程序。

可以说,这一程序是决定性的,而这个程序的全过程,都是围绕投标文件进行的,可以说,投标文件是唯一的评标证据。

6、信誉为本招投标的最后就是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所有落标人,以及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技巧的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完整版.ppt

政府采购的五种方式及程序完整版.ppt
优选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 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1. 评标结果确认: 采购中心在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
优选
具体采购程序:
1.需求方编制采购预算,并到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 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 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 法说明等);
2.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类别及相关规定批准采购方式; 3.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方式组织招标; 4.编写招标文件: 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 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项目单位 (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 开标前一周内,采购中心准备评标专家备选名单,制订评标办法。 开标前1-2天,采购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

(3)竞争性谈判。

是指要求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项,与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按照预先规定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4)单一来源。

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

(5)询价。

是指只考虑价格因素,要求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有八种:(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5)代扣代缴;(6)代收代缴;(7)委托代征;(8)其他方式。

职业道德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1.区别: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项)等。

四、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重点)1.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取现金而拒收支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2.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3.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八不准:(1)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2)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3)谎报用途套取现金;(4)利用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者支取现金;(5)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6)保留账外公款; (小金库);(7)发行变相货币;(8)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5种政府采购方式(最新整理)

5种政府采购方式(最新整理)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选择依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主要采购方式(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告时间不少于20日政府采购法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需要先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7日 7日 7日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法,规定保证金数额最高不能超过采购预算的1%。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进行2轮谈判,确定第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可进行多轮谈判,确定最后一次报价为成交价确定报价最低的第一轮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专家组成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金额300万以上的项目为7人3人以上单数3人以上单数3人以上单数预中标公示省网没有预中标公示内容,市网有公示内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中标公告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专用称谓招标人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人专用称谓投标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投标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需于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公开招标项目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时间节点注意事项提供采购需求采购需求需要真实反映采购人意图,书面表达无歧义。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日书面形式约定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编制/确认采购文件3日拟定招标文件,形成招标文件的约定稿,经采购人盖章确认后有效,招标文件需要真实反映采购人需求,评分标准与资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意图,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公告挂网20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供应商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主动提出澄清修改的需要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5日前在7个工作日内切实供应商的合理疑问开标1日开标当天需要派遣一名监督人代表监督开标、评标、一名采购人评委负责对项目的采购人评审工作评标1日由监督人1名监督、及采购人代表1名及政府监管部门专家库中依法随机抽取的专家负责评审工作中标结果公示7日公示期内注意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等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生效,采购人需要在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内容签订合同合同履行售后跟踪。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PPT课件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PPT课件

5.1.2 不同角度的分类 1.按招标范围分类
(1)公开招标采购 (2)选择性招标采购 (3)限制性招标
• 2.按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分类

(1)招标性采购方式。招标性采购方法又可以分为公开招标,选择性招
标和限制性招标。按接受投标人的范围,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国内竞争
性招标采购、国际限制性招标采购和国内限制性招标采购。
第5章 政府采购的方式
• 本章在明确了政府采购方式的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政府采购的六种常见的分 类方式,结合我国《政府政府采购法》,对我国的五种法定政府采购方式进行 了详述,最后简要介绍了当今政府采购方式的新趋势。通过本章学习,主要掌 握政府采购的内涵、分类;国政府采购法中的政府采购方式;了解电子化政府 采购新趋势。
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依法出具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按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
向中标人发出授权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
等。

(6)签约

签约是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件和要求,只有采购复杂的采购项目时才允许使用。

适用范围

邀请招标只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
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
品的供应商数量的。

(2)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

缺陷性。第一,它对采购人的要求高,要求采购者对供应商市场的竞争状

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

3.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经分析比较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采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取得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直接向该供应商协商采购的采购方式。

5.询价。

询价是指采购人向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分析比较,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对上述各种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每种采购方式下的具体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

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的主要程序是: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五种方式

政府采购五种方式

时间的规定
等标期:≥20天 资格预审公告:≥7个工作日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载止15日前 更改投标载止和开标时间:投标载止三日前 退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在中标合同后,未中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后) 评标报告:评标后5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收到评标报告5工作日内
时间的规定(续)
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取邀请招标 方式采购:一是只有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 急需或者因高度专业性等因素使提供产品的潜在供应商 数量较少,公开招标与不公开招标都不影响提供产品的 供应商数量的;二是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和 费用与拟采购的项目总金额不成比例,即采购一些价值 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 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 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9. 投标、开标: 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请相关人员签署。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目前红河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是委托蒙自县公证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 容。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红河州政府采购 中心每次开标时都邀请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人员到现场监督。 如果在开标时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应立即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议改变采购方式。 如果开标后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则该项目 或该分包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 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10. 组织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00万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 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 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 格的中标候选人。

政府六种采购方式分析及对比

政府六种采购方式分析及对比
/
5
询价采购
是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1.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至少为三家。
2.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报价。每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不得同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报价的提交形式,可以采用电传或传真形式。
3.报价的评审应按照买方公共或私营部门的良好惯例进行。采购合同一般授予符合采购实体需求的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政府采购的七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七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七种采购方式第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在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就需要用到公开招标的方式,需要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这也是目前最常用的招标方式,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第二,邀请招标。

适用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或者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费用占比过大的项目,就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是不用在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的。

第三,竞争性谈判。

一般适用于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以及采购对象要求不明确的,或者是时间紧急,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都可以采用。

这个竞争性谈判是可以有多轮报价的,它采用的是最低价法,也就是说最低价中标。

第四,竞争性磋商。

一般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对象和要求不明确的项目,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也是有多轮报价的,它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中标。

第五,寻价采购。

适用于货物采购,对于采购的价格比较小,价格变化幅度不大的规格标准统一的设备、材料的项目,只有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第六,单一来源采购。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或者是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10%的项目,那就是有投必中了。

第七,框架协议采购。

一般适用于这个多频次、小额度的采购框架协议,它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是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来确定这个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

第二个阶段就是由采购人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规则,在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框架协议采购可以产生一名或者多名入围供应商。

这七种采购方式分别适用于哪些法律规定呢?都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实施条例。

那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适用于87号令。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适用于74号令。

竞争性磋商适用于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

框架协议适用于框架协议管理暂行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采购方式 公开 比较因素 招标
邀请 招标
竞争性 谈判
询价 采购
竞争性 磋商
单一 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
1.具有特殊性, 1.招标后没有供应 采购的货物规 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 1.只能从唯一供应

只能从有限范 商投标或者没有合 格、标准统一、 或者具体要求的;
四 >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五 > 单阶段招标采购和两阶段招标采购
一、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
竞争性招标采购 有限招标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
公开招标 选择性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限制性招标采购
非招标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采购,也称货比三家
二、小额采购、批量采购和大额采购
按采购规模分类不同而划分
1、小额采购
政府采购方式
模范版本
本章重点
01 政府采购方式的分类 02 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涵义及适用条件 03 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0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05 询价采购的特点 06 单一来源采购的特点
第一节 政府采购方式的分类
一 > 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二 > 小额采购、批量采购和大额采购 三 > 传统采购和现代化采购
商处采购的;


围的供应商采 格标的或者重新招 现货货源充足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 2.发生了不可预见


购的;

标未能成立的; 且价格变化幅 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 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2.技术复杂或者性 度小的政府采 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 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 质特殊,不能确定
购项目
(二)投标
申请投标资格,购买标书,考察现场,办理投标保函,算标 ,编制和投送标书等。
(三)开标
开标是采购机构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正式启封揭晓行为。开标由采购机构组织进行,但须邀请投标 商代表参加。在这一阶段,采购员要按照有关要求,注意揭开 每份标书的封套,开标结束后,还应由开标组织者编写一份开 标会议纪要。
缺点:1.无限制的独家谈判,易造成厂商任意抬高价格; 2.有可能违反自有企业精神,助长企业垄断价格; 3.秘密洽谈,易为作业人员提供串通舞弊的机会。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条件
我国新颁发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或者服务,可以依 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 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造价采购的适用条件
> 1、各国政府采购规则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且经
过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机构可采用询价采购 方法:
(1)采购现成而非按采购实体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 供的货物或服务。
(2)报价采购时,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报价。 (3)报价的评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
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 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 用询价采购方式。
1.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更求,需要继续从原 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程序
> 1. 确定采购需求。
2. 预测采购风险。 3. 确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 资格审查。 5. 执行采购方式。 6. 签订采购合同。 7. 履行采购合同。 8. 验收。 9. 结算。 10. 效益评估。
(四)评标
审查标书是否符合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所有的标书按 照一定的方法进行比较和评审,就初评阶段被选出的几份标书中存在 的某些问题要求投标人加以澄清,最终评定并写出评标报告等。
(五)决标
决定中标人,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向中标人发出授标 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等。
一、公开招标采购概念
根据政府采购组织模式的不同
公开招标是这样的一种采购程序,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 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条件,邀请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各投标人所提出的价格、质量 、交货期限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 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最终签订 合同的过程。
三、询价采购的采购程序
> 1. 成立询价小组。 > 2.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 3. 发出询价单。 > 4. 评价比较。 > 5. 签订合同,履行采购。
第六节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 > 概念及特点 二 > 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 三 > 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程序
一、概念及特点
> 1、概念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采购机关向供应商直 接购买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 式
(六)授予合同
双方需对标书中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根据标书签订正式合同。 为保证合同履行,签订合同后,中标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还应向 采购人或业主提交一定形式的担保书或保证金。
第三节 邀请招标采购
一 > 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概念及特点 二 > 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缺点 三 > 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
四 > 选择邀请对象的方法 五 > 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 > 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概念及特点
1、概念
采购项目比较特殊,如保密项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专。
2、特点
优点:1.缩短准备期,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2.减少工作量,减少采购成本。 3.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4.更有利于对民族产业进行保护。 5.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地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商品中, 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二、公开招标采购的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最突出的特点为竞争性。若采购产品的性质不 具有竞争性或由于采购形式的要求,这时竞争性招标就 不是政府采购之有效目标的最佳方法。总的来说不适合 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情况可以分为如下三类:
1、采购的商品不存在竞争的情况或者要求采购的产品是独家产品。
2、不适用竞争进行采购的情况。如:采购物资价值太低,采 用竞争性招标会增加成本;紧急采购的情况,用竞争性招标耗 时间太久;出于安全原因有些物资不宜公开采购。
3、排除竞争的情况。如研究和开发、工程扩建、采用计划价 格的产品等。
三、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一个完整的公开招标采购程序由招标、投标、开 标评标、决标、合同授予等阶段组成。
招标
投标
开标
评标
决标
授予合同
(一)招标
确定采购机构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标底,发布 采购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进行投标资格预审,通知投标商 参加投标并向其出售标书,组织召开标前会议等。
四、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组织模式的不同 1、集中采购
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组织的联合采购。
2、分散采购
由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
五、单阶段招标采购和两阶段招标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招标所经历的阶段不同而划分。
1、单阶段招标采购
就是通过一次性招标,让供应商提交价格标的采购方式。
2、两阶段招标采购
2、采购一些价值较低的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 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情况,采购人只能通过邀请招标方 式来达到经济和效益的目的。
3、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是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包括 工程项目。
四、选择邀请对象的方法
邀请招标选择邀请对象的方法,包含三个层 次的内容:
A 一是要确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1、国际政府采购规则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
条件规定
1. 招标失败。 2. 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3. 紧急采购时效之需要。 4. 附加合同。 5. 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6. 重复合同。 7. 设计竞赛。
> 2、我国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规定,我国新颁
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传统采购和现代化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所运用的手段和媒介不同而划分
1、传统采购
传统采购是指依靠人力来完成整个采购过程的一种采购方式, 如通过报刊杂志来发布采购信息,采购实体和供应商直接参与 采购每个环节的具体活动。
2、现代化采购
现代化采购是指主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来完成采购过程 的一种采购方式,如采购卡采购方式和电子贸易采购方式。
1、公告的要求。 2、竞争的要求。 3、采用谈判程序应公平地对待投标商。 4、保密义务。 5、事先公布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 6、记录和审批要求。
四、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成立谈 判小组
制定谈 判文件
确定供应 商名单
谈判
确定供 应商
签订合同
第五节 询价采购方式
一 > 概念及特点 二 > 询价采购的适用条件 三 > 询价采购的采购程序
> 2、特点
1. 商品的来源渠道是单一,采购环节相对较少,手续相对简单,过 程也相对简化。 2. 程序较简单,并且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3. 此种采购方式缺乏必要的竞争,可能会增加采购方的采购成本。
4. 供应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可能在谈判过程中贿赂采购 方代表,因而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
是一种特殊的招标采购方式,即对同一采购项目要进行两次招标 。第一次招标是采购实体要求供应商提交不含价格的技术标。第 二次招标是采购实体根据第一阶段征求的建议修改招标文件,要 求供应商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提交最终的技术标和价格标。 (两阶段招标很少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