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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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课件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国际商法》课件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有效成立
第一个条件Leabharlann 当事人的缔约能力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国 能力限制人名称 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 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订立合同能力人
法 国
能力限制人
缔约能力限制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和完全不能控制或者辨 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除获纯利益的民 事行为外,需经 代理人同意,否 则所签合同无效
(二)法人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法院基本上奉行了公司的越 权行为为无效行为的宗旨。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87 年发布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 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解答》中说:“工商企业、个体 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超越经营范围或者违反经营方式 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全部为超营项目的, 全部无效,部分为超营项目的,超营部分无效。”
中国法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 使中国的法制环境与国际接轨的需要。1993年,最高人 民法院在《全国经济审判座谈会纪要》中指出:“合 同约定仅一般违反行政管理性规定的,例如一般地范 围经营、违反经营方式等,而不是违反营、专卖及法 律禁止性规定,合同标的物也不属于限制流通的物品 的,可按照有关的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而不因此 确认合同无效。”
在合同订立之前,要约可以撤销,只要 《80公约》第16条 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送 第2款
达受要约人。
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得撤销:
1、要约写明了承诺期限的或以其他方 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且基于信赖行事
案例:
德国建筑商A于1993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 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 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 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 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知投标结果。同年9月10日,美国生 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 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 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情况下,美国 生产商B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 真,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 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争辩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 同不能成立。双方就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发生纠纷?

第四章_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四章_国际商事合同法
律另有规则外,应依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法国民法典»1101条规则合同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其他
一人或数人担负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中国法
中国«民法通那么»第58条规则:〝合同是当 事人之间设立、变卦或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
中国«合同法»第2条规则:〝本法所称合同是 对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卦、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四、合同的分类
〔一〕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依据合同当事人能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为规范,可
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此处的对价义务并 不要求双方的给付价值相等,而只是要求双方的给付 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牵连的关系即可。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当义务的合同,如赠 与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价义务的合同,如买 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除合同实行时应当遵照老实信誉原那么以外,合同法规则 老实信誉还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即前契约阶段,也适用 于合同终止后的特定状况,即后契约阶段:
1.前契约阶段: «合同法»第42条规则,当事人订立合同进程中有以下情形
之一,给对方形成损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一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停止商量;〔二〕故意隐瞒与订立 合同有关的重要理想或许提供虚伪状况;〔三〕有其他违 犯老实信誉原那么的行为。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依据合同当事人能否因给付取得对价为规范,可将合
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失掉利益要支付相应 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富的给付,也包括劳务、 事务等〕的合同。买卖、租赁、雇佣、承揽、行纪等都是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只要一方当事人作出给付,或许虽然是双方 作出给付但双方的给付间不具有对价意义的合同。赠与合 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另外,委托、保管合同假设没有商 定利息和报酬的,也属于无偿合同。

国际商法课件第四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国际商法课件第四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布莱克法学辞典》:“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 的协议,该协议创设做或不做某特定的事情的义务。”
美国《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2条规定:“合同是一项或一 组 这样的诺言,它或它们一旦被违反,法律就会给予救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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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
二、承诺
(三)承诺的撤回
英美法系国家
大陆法系国家
中国《合同法 》 《通则》
表4.4 对承诺的撤回的不同规定
承诺的撤回 采取“投邮主义”,承诺一旦发出即生效,所以不存在承 诺撤回的问题。 在采“到达主义”的国家,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 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即可以撤回 。如果晚于承诺到达要约人,鉴于承诺已发生法律效力,承 诺人便不得撤回其承诺。 我国合同法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 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 约人。” 《通则》第2.9条规定:“承诺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 于承诺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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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
(三)要约的拘束力
3.要约的消灭 要约的消灭是指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有以下几种情况: (1)要约的期限已过而消灭 (2)要约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消灭 (3)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而消灭 (4)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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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效力
二、有效合同
(二)合同生效的时间
合同效力一般与合同成立具有同时性,但有时也可能存在异时性。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其生效要视条件是否成就或期限是 否届至而定

国际商法---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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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概念 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之后,即要约 已经生效之后,要约人消灭其要约效 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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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1、是对已生效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 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 2、撤销的意思表示须在要约到达受要 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 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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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设上例中,乙收到要约时准备于3月8日 下午发出承诺。于3月5日,甲发现市场 行情突变,于是当日发出撤销要约的通 知,以特快专递邮出,于3月8日一早到 达乙处。问乙能否在3月8日下午发出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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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要约人必须明确表明愿意按要约的 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3)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 特定的人提出,除非要约有明确相反的 意思表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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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下列哪个说法为要约? A对B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 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 A对B提出:我愿意卖掉家中祖传的一 套红木家具,价格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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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也称要约引诱。要约邀 请不是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因而不 具有法律意义,即对行为人不具有法 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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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 问销售员乙:“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 卖?”乙即问:“你出多少钱买?”甲 回答说:“ 400 ,你卖不卖?”乙应声 回答:“至少800,少了不卖!” 以上四句话中哪些为要约,哪些为要约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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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合同要览

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合同要览

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合同要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合同定义1.2 合同范围第二条合同当事人2.1 当事人身份2.2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第三条合同标的3.1 标的内容3.2 标的质量第四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4.1 价格确定4.2 支付方式第五条合同履行5.1 履行期限5.2 履行地点与方式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条件6.2 解除条件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承担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类型8.2 解决方式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9.1 合同生效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9.3 合同解除条件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11.1 知识产权归属11.2 侵权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事件12.2 不可抗力后果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14.2 附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合同定义(此处填写对合同定义的具体描述,如合同的类型、目的等)1.2 合同范围(此处填写合同适用的范围,包括地域、业务领域等)第二条合同当事人2.1 当事人身份(此处填写合同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如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等)2.2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此处填写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描述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第三条合同标的3.1 标的内容(此处填写合同标的具体内容,如商品、服务、项目等)3.2 标的质量(此处填写标的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包括质量保证、检验方法等)第四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4.1 价格确定(此处填写价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如固定价格、变动价格等)4.2 支付方式(此处填写支付方式的具体描述,如预付款、分期付款等)第五条合同履行5.1 履行期限(此处填写合同履行的期限,如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等)5.2 履行地点与方式(此处填写合同履行的地点和方式,如交货地点、服务提供方式等)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条件(此处填写合同变更的条件,如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发出书面通知等)6.2 解除条件(此处填写合同解除的条件,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事件等)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此处填写违约行为的具体描述,如未能按期交货、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等)7.2 违约责任承担(此处填写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如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类型(此处填写可能出现的争议类型,如履行争议、合同解释争议等)8.2 解决方式(此处填写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9.1 合同生效条件(此处填写合同生效的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政府批准等)9.2 合同终止条件(此处填写合同终止的条件,如合同目的实现、一方违约等)9.3 合同解除条件(此处填写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不可抗力、双方协商一致等)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此处填写需要保密的具体内容,如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10.2 保密期限(此处填写保密期限的具体时间,如合同履行完毕后五年等)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11.1 知识产权归属(此处填写知识产权的归属规定,如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等)11.2 侵权责任(此处填写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事件(此处填写不可抗力事件的类型,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12.2 不可抗力后果(此处填写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后果,如合同履行延误、终止等)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此处填写适用的法律,如国际商法、某一国家的国内法等)13.2 争议解决(此处填写争议解决的地点和机构,如仲裁委员会、法院等)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此处填写合同附加条款的内容,如双方的特殊约定等)14.2 附录(此处填写附录的具体内容,如技术规格、附件等)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1:合同标的详细描述附件2:质量保证协议附件3:价格明细表附件4:支付时间表附件5:履行时间表附件6:保密协议附件7:知识产权保护协议附件8:不可抗力事件声明附件9: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协议附件10:合同变更和解除协议附件1的详细要求和说明:本附件应详细描述合同标的具体内容,包括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性能参数等。

4国际商事合同

4国际商事合同

4、要约的撤回 Withdraw
• 要约的撤回是大陆法系的概念,指要约人在要 约发出后尚未生效之前宣布将其取消。
• 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 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受 约人之前或同时送 达受约人。
5、要约的撤销
•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通过一定方式 将要约取消,使其丧失法律效力。大陆法系各 国一般都否认要约人享有要约的撤销权。在英 美法系中,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只要受要约 人尚未作出承诺,要约人可以随意地撤销要约, 因此并不区分要约的撤销和撤回。
• (1)对要约表示承诺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 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要约, 并构成反要约
• (2)但是,对要约表示承诺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 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 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 不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除要约人在没有不当迟延 的期间内以 口头或书面通知对有出入之处表示异 议外,仍构成承诺。如果要约人不做出这种异 议, 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要约的条件以及承诺通知内所 载的更改为准。
2、对价的基本规则
• (1)必须来源于受允诺人 • (2)过去的对价不是对价 • (3)必须具有法律上的充分性 • (4)对价的适当性由允诺人自己决定
(二)约因
• 在法国中有明确规定。按照法国法的解释,债 的约因,订约当事人产生该债务所追求的最接 近和直接的目的。
• 《法国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凡属无约因的 债,基于错误或违法约因的债,都不产生任何 效力。第1133条:如约因为所禁止,违反善良 风俗或公共秩序,此种约因为不法约因。
2、承诺的方式
• 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形式,也可以是行 为及沉默或不行为。在商业交易中,承诺所采 取的方式往往取决于要约的要求。
• 依照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约 人可做出某种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要约 人发出通知,则承诺于该项行为做出 时生效。

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

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

商业广告何时构成要约
1.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中明示
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 3.商品房买卖的说明具体确定,对订立合同
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
直接目的 订立合同 内容 对象 约束力 合同主要条款 受要约人 对要约人有约束力
要约邀请
唤起对方要约 不包含合同主要条款 要约人 对邀请人无约束力
(二)承诺的效力
1、承诺生效的时间
英美法在这一问题上,采取“投邮主义”
(deposited acceptance rule) 大陆法采取“到达主义” 在国际商事领域,合同法的发展更倾向于采 纳到达主义。 我国《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 达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的撤回
本节练习题
1.以下关于要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B )。 A.要约是意思表示 B.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含义 C.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D.要约应表明相对人承诺即受其拘束
2.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

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 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 ( D )。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练习题:
甲商场2月1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购买彩电50


台。确定承诺期限至2月25日,2月28日甲商场收到 乙公司的信件后一直未作表示。关于乙公司承诺的 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若乙公司的信件是2月26日发出的,则乙公司的 承诺有效 B.若乙公司的信件是2月26日发出的,则乙公司的 信件构成新要约 C.若乙公司的信件是2月18日发出的,因邮局的原 因而迟到,则乙公司的承诺有效 D.若乙公司的信件是2月18日发出的,因邮局的原 因而迟到,则乙公司的信件构成新要约

国际商法 第04章 合同法

国际商法 第04章 合同法
4.3.2 承诺——承诺的定义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条件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4.3 合同的订立
4.3.2 承诺——承诺生效的时间
4.1 概述
4.1.1 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作用
❖ 合同法构成了许多商事交易的基础,其中的基本制度具有广泛的 适用性。
4.1 概述
4.1.2 合同法的发展
❖ 19世纪曾被称为契约的世纪,人与人之间的约定来源于双方的约 定,合同一旦签署,就形成了双方互负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 而合同法的作用即在于维护已经成立的合同关系,其中对合同当 事人自主意识的尊重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4章 合同法
第4章 合同法
4.1
概述
4.2
合同的概念V
4.3
合同的订立
4.4
合同的效力V
4.5
合同的履行
4.6
违约及其救V济措施
本章导读
❖ 介绍合同法在国际商法中的重要作用、合同法的历史演变过 程、国际范围内合同法的渊源;
❖ 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现代商法倾向、我国立法选择四个 角度介绍合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 行、违约以及救济措施。
❖ 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消费者、劳动者等 弱势群体保护的问题凸显出来,合同法也逐渐以维护社会的利益 为目标,缔约双方共同的自由意志变得越来越仅具有相对重要的 意义。
4.1 概述
4.1.3 合同法的渊源
❖ 英美法系:判例法仍旧是合同法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此外,学者 的著论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英国《奇蒂论合同法》、美 国《第一次合同法重述》《第二次合同法重述》。

第四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四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 承诺的有效条件:
–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作出 – 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 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 – 承诺的方式为声明或行为
• 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未规定承诺期限的, 则为合理时间
• 逾期承诺
– 受要约人超过有效期作出接受要约的表示属于逾期承 诺。预期承诺在多数国家被视为一项新要约,非经原 要约人及时承诺,无合同产生。
• 银行信用证或备用信用证关系中,银行保证付款 允诺的对价可来自于信用证的非受益人(如进口 方)
2.过去的对价不是对价
• 允诺前的行为或不行为即使有价值并使允诺人受 益,该行为或不行为也不能成为允诺的对价而使 允诺在法院得到强制执行。
• 如:A装修房屋,好朋友B帮了大忙,房屋一装修 完毕,A即向B表示要付1000美元的酬劳,B的帮 忙行为发生在A允诺之前,属于过去的对价。因 此,A如果食言,拒绝支付1000美元,B 将毫无办 法。
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 概述 • 国际商事合同的成立 • 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 合同的效力、履行和解除 • 违约的救济措施
第一节 概述
• 合同及国际商事合同 • 调整国际商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 国际商事合同的基本原则
• 合同是指设立做或不做某一特别事情义务的协议
• 要约人、受要约人
• 肯定是指要约人受该建议约束的意思表示。
• 一项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不肯定,则为邀请要约
• 建议中包含由建议人确认为准(bye our confirmation)或依赖其他条件之意的,为邀请邀 约;广告类的建议包括价目表、商品目录、服务 指南等多数影视为邀请要约,但建议人有相反意 思的除外
• 以条约、公约或国际惯例为表现形式并适用于国 际商事合同的国际法规范虽然已具有相当规模, 但因参加或认可国家有限、当事人明示排除及这 些规范自身在某些方面的缺漏等原因,在很多场 合下,国际商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职 能根据有关国家的国内法确定。

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协议要览版B版

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协议要览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协议要览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范围2. 双方权益与义务2.1 甲方权益与义务2.2 乙方权益与义务3. 协议内容3.1 协议条款3.2 协议条件4. 合作方式与实施4.1 合作方式4.2 实施步骤5. 知识产权与保密5.1 知识产权归属5.2 保密义务6. 费用与支付6.1 费用计算6.2 支付方式与时间7. 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承担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9. 终止与解除9.1 终止条件9.2 解除条件10. 一般条款10.1 适用法律10.2 合同修改与补充1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1.1 生效条件11.2 变更条件11.3 解除条件12. 甲方声明与保证12.1 声明12.2 保证13. 乙方声明与保证13.1 声明13.2 保证14. 其他约定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第三方约定的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协议定义与范围1.1 定义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乙方全称)1.2 范围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协议主题)的合作事宜,并规定双方在此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2. 双方权益与义务2.1 甲方权益与义务(详细描述甲方的权益)(详细描述甲方的义务)2.2 乙方权益与义务(详细描述乙方的权益)(详细描述乙方的义务)3. 协议内容3.1 协议条款本协议共分为(几部分),包括:(列举主要部分或条款名称)。

3.2 协议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除非提前终止或解除。

4. 合作方式与实施4.1 合作方式(详细描述合作方式)4.2 实施步骤(详细描述实施步骤)5. 知识产权与保密5.1 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同意,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或乙方)所有,具体权益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执行。

国际商事合同法PPT课件

国际商事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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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订立合同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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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的缔约能力
1.大陆法系
德国法分别对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作了规定。
《德国民法典》第104条
无行能力人为: 1、未满七周岁者; 2、因精神错乱不能自由决定其意志者,但按其性质此种状态仅为暂时性 的除外。 第106条 【未成年人的限制行为能力】 根据第107条至第113条的规定,已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满 18周岁),其行为能力为限制行为能力。
中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 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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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讲,合同有以下四个特征:
第一,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第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第四,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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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因给付取得对价为标准,可将合同
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 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 的合同。买卖、租赁、雇佣、承揽、行纪等都是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作出给付,或者虽然是双方作出
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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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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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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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为合同是2人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设 立合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议。

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合同要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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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国际商法:第四章合同要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主体1.1 合同定义1.2 合同主体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2.2 承诺2.3 合同生效第三条合同履行3.1 履行期限3.2 履行地点3.3 履行方式第四条合同变更4.1 变更条件4.2 变更程序第五条合同解除5.1 解除条件5.2 解除程序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6.2 违约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途径第八条合同的终止8.1 终止条件8.2 终止程序第九条合同的继承9.1 继承条件9.2 继承程序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保密义务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11.1 知识产权定义11.2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事件12.2 不可抗力后果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13.1 转让条件13.2 转让程序第十四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14.1 适用法律14.2 争议管辖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主体1.1 合同定义(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的定义内容)1.2 合同主体(此处留白,填写合同主体的定义与范围)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要约(此处留白,填写要约的内容、形式和要求)2.2 承诺(此处留白,填写承诺的内容、形式和要求)2.3 合同生效(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生效的条件和程序)第三条合同履行3.1 履行期限(此处留白,填写履行期限的具体要求)3.2 履行地点(此处留白,填写履行地点的具体要求)3.3 履行方式(此处留白,填写履行方式的具体要求)第四条合同变更4.1 变更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变更的条件)4.2 变更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变更的程序)第五条合同解除5.1 解除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解除的条件)5.2 解除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解除的程序)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此处留白,填写违约行为的定义和范围)6.2 违约责任(此处留白,填写违约责任的具体要求和承担方式)第八条合同的终止8.1 终止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终止的条件)8.2 终止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终止的程序)第九条合同的继承9.1 继承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继承的条件)9.2 继承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继承的程序)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此处留白,填写需要保密的具体内容)10.2 保密期限(此处留白,填写保密期限的具体要求)10.3 保密义务(此处留白,填写保密义务的具体要求)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护11.1 知识产权定义(此处留白,填写知识产权的定义)11.2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此处留白,填写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事件(此处留白,填写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和范围)12.2 不可抗力后果(此处留白,填写不可抗力后果的处理方式)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13.1 转让条件(此处留白,填写合同转让的条件)13.2 转让程序(此处留白,填写合同转让的程序)第十四条适用法律与争议管辖14.1 适用法律(此处留白,填写合同适用的法律)14.2 争议管辖(此处留白,填写争议管辖的具体要求)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1:合同主体资格证明附件2:合同履行所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附件3: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文件附件4:保密协议附件5:不可抗力事件证明附件6:合同转让证明附件7:争议解决机构出具的调解书或裁决书附件的详细要求和附件的说明:附件1:合同主体资格证明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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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要约人必须明确表明愿意按要约的 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3)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 特定的人提出,除非要约有明确相反的 意思表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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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下列哪个说法为要约? A对B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 的一套红木家具,价格暂定20万元。 A对B提出:我愿意卖掉家中祖传的一 套红木家具,价格为20万元。
国际商法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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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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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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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1、广义:除债权合同外,还包括物权合同、亲 属关系方面的合同以及国际法上的国家合同、 行政合同、劳动合同。 2、狭义:仅指债权合同,即当事人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我国《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 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 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 律的规定。”可见我国采纳的是狭义的合同概 4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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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也称要约引诱。要约邀 请不是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因而不 具有法律意义,即对行为人不具有法 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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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顾客甲在逛商场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 问销售员乙:“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 卖?”乙即问:“你出多少钱买?”甲 回答说:“ 400 ,你卖不卖?”乙应声 回答:“至少800,少了不卖!” 以上四句话中哪些为要约,哪些为要约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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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区分意义: ( 1 )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合同中, 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要较无偿 合同中之注意义务为重。 ( 2 )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 当事人原则上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限 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未取 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也可以订立一些纯 获法律上利益的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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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例 1 :宋江、李逵是两兄弟,一日宋江借 一百两银子给李逵,约定年息五两。问此 借款合同是:( ) 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 C诺成合同 D实践合同
例 2 :甲与乙的关系不错,一日甲答应借 给乙 100 元,约定 2008 年交付。问此合同 14 是否成立?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9Hale Waihona Puke 案例 张某放暑假回家,就将价值1万余元的 电脑交给同宿舍的李某保管,并允许 李某使用。李某一日用毕,将电脑放 在床上就出去到歌舞厅去玩了。本拟 夜间12点回来,但遇见好友,凌晨3点 才回来。门锁于凌晨2点被撬开,电脑 被盗。请问,李某应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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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已为其确定了一定 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未对其进行规定的 合同。如借用合同。 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对有名合同适 用有关该合同的专门规定;对于无名 合同可以适用相近的有名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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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 ——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承 揽合同。 单务合同 ——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 另一方只享受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借 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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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 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 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 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 付任何报酬的合同。如借用合同、 无偿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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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的基本法律步骤
1、要约
2、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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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
概念: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 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给予了更 为明确的定义: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 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 果十分明确并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 时受约束的意思。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依法定方式才能成 立的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指无须采用特定方式就 能成立的合同 区分意义:要式合同如果不具备法律 规定的形式,合同则不成立,不产生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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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 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为存在前提的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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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大都是为自己谋 求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合同当事 人订立合同是为了给第三人谋取利益, 第三人可以据此要求义务人向其履行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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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和,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成立、有 效、无效、履行、变更、解除、撤销等 方面的问题。 合同法的特征: 1、合同法具有任意性 2、合同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3、合同法具有国内与国际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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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外贸公司业务员向外商发出信函: “现有优质大豆 5000 包,交货地大连, 6月中旬交货,价格以交货当天国际市 场价格为准……”对于这份信函,你认 为它的货物质量、数量和价格条件是 否明确?能否构成一份要约?
11
案例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 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 学钢琴。 该类合同属于何种合同?
12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必要 条款协商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如买卖 合同、租赁合同等。它只需当事人意思 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外,还 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地位的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 的关系的协议。
3、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5
合同的种类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为第 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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