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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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基本知识

行政处罚的基本知识

执行期限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 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 期缴纳。
撤销或暂时撤销违法者从事特定活动的资格或权利。
行政拘留
对违法者进行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限制,以示惩罚。
适用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只有当违法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且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时,才 能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情节轻重程度适用不同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选择适当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以 达到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侵犯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国家赔偿的范围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自由赔偿、生命健康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国家赔偿的程序
国家赔偿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赔偿等环节,受害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 有关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特点
法定性
行政性
惩戒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可诉性
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法 律明文规定为行政处罚的依 据。这意味着行政处罚的实 施机关、实施程序和法律后 果等都由法律明文规定,任 何违反法定程序或超出法定 权限的处罚都是无效的。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行政 机关,并且主要针对违反行 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处 罚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 成部分,旨在维护社会公共 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

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0年版)第九章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0年版)第九章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发 1 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
现后及时退出的
以没收。
工程已施工,超越本单位资质 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发 现后未在限定时间内退出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监理酬金 1.8 倍的罚款;责令其停业整 顿,降低资质等级;有违法所 得的,予以没收。
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
的,予以没收。
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
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
收。
序 号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违法 程度
情节与后果
裁量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一般 等级承揽工程,发现后及时退 的勘察费、设计费 1 倍的罚款,
1
勘察、设计单位 超越本单位资 质等级承揽工 程的
十八条第二款:禁止勘察、设计单 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 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 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
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 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 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提请相关部
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 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严重
第二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获得主 体工程。
门予以取缔;处合同约定的勘察 费、设计费 1.8 倍的罚款;有违 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九章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最新课件

行政处罚最新课件
教育和帮助,教育违法者自觉遵守国家法 律,以达到预防违法的目的。 (四)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在对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尊重相 对人在法律上所具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提起行政复议、进行行政诉讼、请求国 家赔偿等权利。
《行政处罚》PPT课件 (2)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
一.行政处罚的设定。 (一)设定的含义:有关国家机关对行政处罚
(三)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允许当事人 进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要采纳, 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PPT课件 (2)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特点:当场发现违法行
为,当场作处处罚决定。简明快捷。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违法事实清
《行政处罚》PPT课件 (2)
(三)听证会的程序。
1. 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行政机 关在听证会举行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 听证公开进行。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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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听证会实行回避制度。 (1)听证会主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担
《行政处罚》PPT课件 (2)
3.审查。调查终结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 对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 出给予处罚、不给予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的决定。
对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 的行政处罚,必须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 体讨论决定。
《行政处罚》PPT课件 (2)
3.书面决定。行政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行 政处罚的,必须制作符合法定形式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PPT课件 (2)
4.规章的设定权限。在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尚未设定的情况下:

行政处罚课件

行政处罚课件

行政处罚课件一、概述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行政处罚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的权威,促使行政主体和个人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安全。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和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常见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1. 警告:对轻微违法行为或者初犯进行警告,提醒其遵守法律法规;2. 罚款:对违法行为主体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限期缴纳;3.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对从事非法活动获得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进行没收;4. 缴纳保证金:对可能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活动主体,要求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5. 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主体暂时或永久取消其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执照;6. 责令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行政法规的主体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7. 行政拘留: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短期拘留,一般不超过15日;8. 吊销资格或者执业证书:对违法行为主体吊销其相关的资格或者执业证书,使其无法从事相关职业。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需要经历以下程序:1. 立案调查: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充分性;2. 受理申辩:行政机关应当接受违法行为主体的申辩,听取其解释并进行合理审慎的判断;3. 裁量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行政机关进行裁量并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4. 送达通知书:行政机关将裁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法行为主体,明确罚款金额、缴纳期限等信息;5. 申请复议:违法行为主体对处罚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6. 行政诉讼:如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违法行为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行政处罚的法律保障行政处罚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具有法律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性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范围;2.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3.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当尊重违法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平等;4. 效力保障原则: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得到执行,违法行为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处罚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修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修正)

⼯商⾏政管理机关⾏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修正)颁布单位:国家⼯商⾏政管理总局颁布⽇期:2011-12-12执⾏⽇期:2012-0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管辖第三章⾏政处罚的⼀般程序第⼀节⽴案第⼆节调查取证第三节核审第四节决定第四章⾏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第五章期间、送达第六章⾏政处罚的执⾏第七章⽴卷第⼋章监督第九章附则《国家⼯商⾏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已经国家⼯商⾏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2012年1⽉1⽇起施⾏。

为贯彻实施《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的要求,对国家⼯商⾏政管理总局制定和发布的《⼴告管理条例施⾏细则》等5部规章中不符合《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规定的有关内容进⾏如下修改,⾃2012年1⽉1⽇起施⾏。

五、⼯商⾏政管理机关⾏政处罚程序规定1. 将第三⼗六条中的“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修改为“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将“依法先⾏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查封、扣押⼿续”修改为“依法先⾏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四⼩时内向⼯商⾏政管理机关负责⼈报告,并补办批准⼿续”。

2.将第四⼗条中的“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修改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3.删去第七⼗⼀条第(⼆)项中的“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

(2007年9⽉4⽇国家⼯商⾏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公布;根据2011年12⽉12⽇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商⾏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公布的《国家⼯商⾏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修改)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商⾏政管理机关依法⾏使职权,正确实施⾏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版)》解读

《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版)》解读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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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分定性依据与量罚依据,明确规范性文件可以作 为定性依据
旧《办法》第3条
新《办法》第4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 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应当以法律、行 罚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 政处罚,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六)严格和细化调查取证要求,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 (七)调整重大行政处罚的标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听证
权利 (八)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处罚的透明度 (九)建立处罚决定文书抄送制度,加强对被处罚责任人
的联合惩戒约束 (十)建立行政处罚工作时限制度,提高处罚工作效率 (十一)其他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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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办法》框架结构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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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理后的处理措施 ■提请监管部门作书面说明或退回补充调查:
﹥违法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或不符合要求 ﹥有关人员责任认定不清 ﹥调查取证程序违法
经补充调查后仍无法取得充分证据证明违法事实的,监管 部门应当作销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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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调整或变更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 ﹥适用量罚依据错误; ﹥处罚建议幅度或种类明显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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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确异地实施违法行为管辖主体,防止监管真空和 监管重复
对跨区域经营的银行异地实施的违法行为,旧《办法》没有明 确管辖主体。
按照既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的管辖原则,又能体现我会系统 属地监管的特殊体制,新《办法》规定,银行异地实施违法行为,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监管机构管辖。
在具体查处工作中,两个监管机构要加强沟通和配合。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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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的程序。
﹥基本程序:监管部门汇报调查情况→处罚办汇报审理情况→各 委员对审理报告发表意见→对处罚意见投票表决→主持人当场宣布 投票结果。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指南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指南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指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的法律制裁措施,其目的在于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使相关主体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本指南旨在系统地介绍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处罚程序、实施原则及相关救济措施,为从业者和相关行政机关提供规范的操作指引。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法律,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以及行政处罚的法律框架。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章、第八节的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权限与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程序及救济渠道,是行政机关实施各类行政处罚的基本法律依据,适用于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各类行政处罚行为。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该规定细化了《安全生产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细节,包括处罚决定的流程、证据的要求、处罚决定的执行等方面的内容,为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处罚提供了具体操作规范。

二、适用范围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

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等。

其他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包括生产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等。

三、处罚程序立案调查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后,行政机关应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包括收集证据、查阅资料、进行现场检查等步骤,以确定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责任。

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需收集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检查记录、企业内部文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等。

证据的收集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和相关性的原则。

听证与陈述对于拟处以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行政机关应依法告知被处罚人其权利,并组织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在行政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是政府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的一种方式。

为了提高行政人员对行政处罚的理解和操作能力,本课件将详细介绍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

一、行政处罚的定义及目的行政处罚是指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法治建设。

二、行政处罚的类型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行政警告: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书面警告,告诫其不得再次违法;2. 行政罚款: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3. 行政拘留:限制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拘留;4. 行政吊销许可证、执照等:取消违法行为人的相关许可证和执照;5. 行政暂扣、查封财产:对违法行为人的财产进行暂时扣押或查封;6. 行政强制措施:强制违法行为人采取或停止某种行为。

三、行政处罚的要点1. 合法性: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2. 公正性:行政处罚需要公正、客观,不能随意歧视或滥用职权;3. 适当性:行政处罚的方式和程度应当适合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不能过于轻微或过于严厉;4. 程序性:行政处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听证、通知书的发放、听证会的召开等;5. 公示和告知:行政处罚结果需要进行公示和告知违法行为人,确保违法行为人了解并接受处罚结果。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1. 立案调查:根据发现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依法立案,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2. 通知听证:行政机关向违法行为人发出听证通知,告知其听证时间、地点和参与的权利;3.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辩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 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结果和调查取证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违法行为人发出处罚决定书;5. 公示告知:行政机关将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并告知违法行为人,确保其了解处罚结果和申诉权利;6. 处罚执行:违法行为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并履行处罚决定所要求的行为或支付罚款等。

9第九章行政处罚

9第九章行政处罚
第九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 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 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4、是针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的行为。
(三)构成要件
1、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存在行政行政违法行为 2、执行主体具有处罚资格 3、对象有责任能力 4、没超过时效
第五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决定程序 必有:1、查明事实,事实不清,不予处罚 2、作出处罚前,告知事实、理由及依 据、及其它权利: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 权、要求听证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 3、保障陈述、申辩权,听取当事人意 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证据成立的, 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种类 人身罚 1、行政拘留 A犯认为开始是一般的小偷行为,行政拘留了 15天,到第十天时,发现其有犯罪,应判3年 有期徒刑,拘留的天数应减去。 2、劳动教养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城市的劳动教养管 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劳动教养主要是通过强制 进行教育。 Nhomakorabea种类
行为罚 1、责令停产停业 2、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财产罚 1、罚款 与罚金的区别:二者不同点是:性同不同:一个是行 政处罚,一个是刑罚处罚。处罚依据不同:一个是刑 法规定,一个是行政法规定。适用主体不同,人民法 院和行政机关。适用的对象不同,一个是对犯罪者, 一个是对一般违法行为
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具有法定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综合执法机关(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省 、综合执法机关( 级政府决定)。 )。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 级政府决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 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4、行政委托的规定。条件:1属于依法成立管 、行政委托的规定。条件: 属于依法成立管 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具有熟悉有关法律 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有相关技术 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有相关技术 检查和技术鉴定条件的

行政处罚法课件

行政处罚法课件
了行政效率。
规范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 实施、监督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 定,规范了行政行为,减少了滥
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对法治建设的价值
完善法律体系
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制定和实施,有 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促进法治文明
行政处罚法体现了法治文明的精神,它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制度,保 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社会的法治水平。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严格、高效、处罚力度大
交通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实践通常涉及严重的交通违法行 为,如酒驾、超速、闯红灯等。执法部门在处理这些案件 时,通常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包括吊销驾驶证 、罚款、拘留等。此外,为了提高执法效率,交通管理部 门通常会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如监控设备、移动执法终端 等,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罚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行政处罚方式需要依据相关 法律规定进行,并遵循严格的程 序和证据要求。
03
行政处罚的程序
普通程序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书 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 述等,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听取陈述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 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记录在案。
03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人民法院独立 行使审判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的原则;合议、回避、公开审 判和两审终审制等。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于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

《行政处罚》ppt课件

《行政处罚》ppt课件

当事人。
02
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
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03
结案
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材料整理归档,并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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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当事人权利保障与救济途径
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约,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 滥用行政处罚权。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
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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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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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特定
被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4/1/24
处罚性质惩戒性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惩戒,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 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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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目的与意义
2024/1/24
纠正违法行为
通过处罚使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 己的错误,并改正违法行为。
维护社会秩序
行政处罚的原则
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 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等。
行政处罚的程序
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 、决定、送达等步骤。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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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行政处罚方式探讨
信用惩戒
通过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如列入黑名单、 限制高消费等。
责令具结悔过
要求违法行为人承认错误,表示悔改,并作出保证不再违法的承 诺。
适用条件
适用于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或 需要通过经济手段制裁的违法行为 。

依法行政处罚条例

依法行政处罚条例

依法行政处罚条例依法行政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机关的自律性和规范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合于各级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处罚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二)公正、公平原则。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公正、公平,不得搞特权、打招呼、将个人恩怨和私人利益杂糅其中。

(三)合理适度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合理适度,确保行政执法目的的实现,不得滥用职权、排除异己。

(四)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义务,不得平空创设罪名或者罚则。

(五)阳光原则。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及时向公众公示,并向当事人及时告知。

第四条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确定行政处罚的对象和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内容和幅度、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确保行政执法不落实不落空。

第五条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应当当事人提出后,即将予以解决。

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调整有关工作。

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未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和幅度,不得随便变更或者撤销。

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与行政处罚有关的事项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未经当事人允许,不得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第九条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请求、相关厉害关系人的申请,行政机关在有权的前提下可提出对处罚事实和处罚依据进行复查,若对复查决定不满意,可以向行政行为复查机关提出复查。

第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寄送方式为自天数开始后前推计算),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章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第十一条违法行为是指在民事、行政和刑事等领域,违法其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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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处罚的授权规则
法律依据规则 资格规则 行政管理必要规则 范围规则 程序规则
第15页/共36页
(二)关于行政处罚的 1、行政处罚委委托的托界问定题
2、行政处罚委托与授权的关系 3、行政处罚的委托规则 4、行政处罚的委托条件
第16页/共36页
1、行政处罚委托的界定
行政处罚的委托,是指已有行政处罚行使 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将其部分行政处罚权 委托给有关组织,由受委托的组织在委托 的权限内以委罚委托与授权的关系
共性: 二者都体现出行政处罚权的转让关系; 被授权者与受委托者都可以是行政机关或
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授权者和委托者也都 可以是行政机关; 二者都存在转让者对受让者的监督和指导 关系; 二者都限于转让者自身的职权范围之内。
第18页/共36页
区别: 来源不同; 单方性与双方性的不同; 归责不同; 法律地位不同;
第5页/共36页
1.以行政法上的权利及其利益的剥夺或限 制为主要内容
2.科处处罚性的义务亦为行政处罚内容之 一
3.行政程序上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单独作为 行政处罚科处的内容
第6页/共36页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
1。 种类:人身自由罚 形式:拘留和劳动教养 2. 种类:声誉罚 形式:警告 通报批评、剥夺荣誉称号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几种 形式。 2、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有分歧。 3、有当事人的听证要求。 4、听证必须由行政机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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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听证的内容
1、听证的提出 2、听证的通知 3、选定主持人员 4、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 5、公开举行 6、听证笔录 7、听证费用第34的页/共承36页 担
案件事实清楚,可对违法者实施较小数额的罚款或警告的;法律 规定应该当场处罚。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内部监督
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对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公正现象。
社会监督
加强社会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提高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问责机制
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行 为进行问责,确保责任的种类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01
行政机关
02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03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一般程序
立案、调查、审查、决定、执行
听证程序
告知、提出申请、审查决定、举行听证、作出决定 、执行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 课件
2023-11-03
contents
目录
• 行政处罚概述 •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实施主体 • 行政处罚的证据收集与审查 • 行政处罚的执行与监督 • 行政处罚的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行政处罚概述
行政处罚的定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 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警示和教育作用
行政处罚不仅可以惩罚违法行为,还可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提高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遵循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透 明度。
遵守法定程序
行政处罚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包括告知、听证、申辩等环节 ,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行政处罚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简易程序
当场处罚、事后报告和备案

行政处罚条例

行政处罚条例

行政处罚条例行政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处罚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的处罚行为。

第四条行政处罚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条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程序,确保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听取证据和理由,依法作出决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六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第七条行政处罚的适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授权,不得越权处罚。

第八条行政处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进行适当的选择和确定。

第九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明确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充分地表达行政机关的意图和决策。

第十条行政处罚应当根据合法、公正的原则,避免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歧视、不当处罚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十一条行政处罚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操作、滥用权力。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当事人有权了解和参与有关程序,接受听证、申辩、举证等相关环节的保障。

第十三条行政处罚活动应当注重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得凭空猜测、推测做出处罚决定。

第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包含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证据、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履行情况等内容,确保决定合法、合理。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及时送达当事人,确保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了解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十六条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超越行政处罚决定的范围和要求。

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合理、公正、便民,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负担,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6.03.17•【文号】主席令[第六十三号]•【施行日期】1996.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一节简易程序第二节一般程序第三节听证程序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行政处罚的要点及程序培训课件
分析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在这个案例中,城管局需要了解当事 人提起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城管局也需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 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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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建议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 全行政处罚的执法规范,明确 执法流程和标准,确保行政处
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建立自 由裁量权的行使规则,明确裁 量标准,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
用。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 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 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行政 处罚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对策建议,可以进一 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提高 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效率,保 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发生。
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行政处罚的实施,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
守法意识。
02
行政处罚的要点
处罚的种类与幅度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 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 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罚款的幅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 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处罚的适用标准
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 害程度。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 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附上 相关证据材料。
审查程序
审理方式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 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 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 有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行政处罚行政管理

行政处罚行政管理

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应当公正,对违法行为 的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 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 当。
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结果应 当公开,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处罚目的
行政处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违法行为 ,更重要的是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
教育手段
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注重对当事 人的说服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 正错误。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告知权利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 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
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意见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 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 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救济途径
1 2
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罚 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国家赔偿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的,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责任追究
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违法 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THANKS
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行政处罚的质量和效率,当 前执法队伍中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能力不足等问 题。
监督机制不完善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 舞弊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权 威性。
改革方向与措施
规范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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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行政处罚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点行政处罚:是指法定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破坏行政法律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惩戒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特点❖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如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3、行政处罚的目的:(1)爱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爱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对违法者予以惩戒和教育,使其以后不再犯❖4、行政处罚是关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行政处罚的目的与作用1、目的:A、直截了当目的:是给违法者精神、自由和经济利益以限制或损害;B、要紧目的:是通过损害违法者的自由,财产能力或其他利益,来惩戒违法者的违法行为。

2、作用:*爱护社会秩序,保证国家和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行政处罚的差不多原则1、处罚法定的原则(处罚设定,处罚主体,被处罚行为,处罚程序)❖2、处罚公平、公布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保证相对人权益的原则(人格威严,陈述申辩,救济)❖5、一事不再罚的原则❖(1)同一或多个主体依照同一法规做出多次处罚(超载罚款)❖(2)同一或多个主体依照不同法规做出同一种类的处罚(无照贩卖熟食罚款)❖(3)构成犯罪折抵刑期和罚金(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财产不能折抵)❖(4)除外:法规同时规定处罚主体能够同时处以两个种类处罚时,不违抗该原则(罚款并处拘留);不同主体依照不同法规处以不同种类的处罚(贩卖光盘罚款、拘留)三、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属于行政制裁的范畴,两者极易混淆,但依旧存在着以下区别:❖1.主体不同。

❖2.种类不同。

❖3.对象不同。

❖4.性质和救济途径不同。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一)学理上的行政处罚种类❖1.申诫罚。

2.财产罚。

3.行为罚。

4.人身罚。

❖1、人身罚(亦称自由罚):是限制或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限制出境,等。

❖2、财产罚:是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一定数量的物品的处罚。

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3、行为罚(亦称能力罚):是限制或剥夺行政违法者某些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

行为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和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4、申诫罚(亦称声誉罚):是向违法者发出警告或声讨,使其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一定损害的处罚形式。

申诫罚的种类有:警告和通报批判。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警告是申诫罚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轻微违法行为人的声讨和警告。

2、罚款罚款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令其承担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处罚形式。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即收归国有,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收入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

4、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

5、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指行政机关对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治理相对人的一种处罚。

包括停止生产和停止营业两种情形。

6、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是指行政机关临时扣押或取消违法行为人差不多获得的从事某项活动或业务的资格证书,限制或剥夺其从事某项特许活动的权益的处罚。

7、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治理秩序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除上述要紧行政处罚种类外,法律、法规还可规定其他的行政处罚形式。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一)法律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本,除宪法以外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法律能够设定任何种类和形式的行政处罚。

同时,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法规、规章等都无权设定。

(二)行政法规的设定权❖行政法规除了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以外,能够设定其他各种行政处罚。

❖同时,假如法律对违法行为差不多做出处罚规定,需要行政法规作出具体规定的,行政法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畴内作出具体规定,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

(三)地点性法规的设定权❖地点性法规能够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各种行政处罚。

❖另外,它还能够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畴内作出具体规定,但不能超出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度。

(四)规章的设定权❖规章包括部委规章和地点规章两类。

行政规章的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效力层级也较低。

为了防范规章对处罚设定过多过滥,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在法律、法规已作规定的情形下,规章只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内作出具体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规章能够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额的罚款,同时罚款限额分别由国务院、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小结: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设定任一处罚。

B、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可依法律授权设定人身罚以外的行政处罚。

C、地点法规可设定人身罚、行为罚以外处罚。

D、国务院各部委可就法律法规关于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具体规定,无规定的可设警告或一定罚款。

E、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级市政府规章就法规关于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具体规定;无规定的可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

第三节行政处罚的适用❖1、应受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1)差不多实施了违法行为❖(2)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的范畴❖(3)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如辱骂,显著轻微)❖2、不予处罚的情形❖(1)不满14周岁;(2)精神病❖(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烧烤摆摊❖3、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1)已满14不满18周岁❖(2)主动排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威逼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查处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4、追诉时效:自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两年(治安案件为6个月)第四节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和管辖❖一、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指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并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定组织。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托付的组织。

(一)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1.具有法定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畴内实施。

”这一条文能够如此明白得:❖(1)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只能是行政机关。

❖(2)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必须拥有行政处罚权。

❖(3)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畴内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机关法律明确其有行政处罚权实施条件在法定权限范畴内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行使_2.经专门决定而获得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够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这是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一个规定。

❖那个经国务院专门决定而行使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的机关,通常称为综合执法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经授权的组织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形下能够享有行政处罚权:❖1.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公共事务治理职能的组织,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行使类似于行政组织的治理职能的机构。

❖2.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这类组织本没有行政处罚权,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

❖3.必须在法定授权范畴内实施行政处罚。

(三)受托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行政机关托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明文规定。

❖2.必须有正当理由进行托付,即行政机关由于人力、物力、财力所限或其他缘故,确实需要托付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处罚权。

❖3.必须托付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

受托付组织A、要求符合条件○1依法成立的事业组织○2熟悉法律、法规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3需进行技术检查或鉴定的要有相应的条件B、注意事项○1只能实施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2在托付权限内以托付机关名义实施○3受托付机关或组织不得再托付他人实施○4托付机关应监督并对行为后果承担责任二、行政处罚的管辖1、管辖原则专业化原则效率原则兼顾行政机关的分工与案件性质的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2、管辖确定违法行为地县级地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管辖,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管辖发生争议的,报共同上级机关指定第五节行政处罚程序一、差不多原则1、公平原则(1)听证制度2)调查制度3)回避制度4)合议制度2、公布原则1)说明身份制度2)告知制度3)说明理由制度4)咨询制度3、顺序原则4、效率原则二、行政处罚程序1、调查取证2、采取强制措施3、听证程序4、裁决程序确应处罚的,依照情节作出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不处罚的,作出不处罚决定;没有违法行为或依法不应处罚的,应撤销;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5、执行程序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边远、海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款困难的。

6、救济程序一、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整个行政处罚程序的关键环节,是保证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样程序和听证程序。

(一)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的程序。

它最大的特点是程序简单,行政执法人员发觉违法行为后,可当场进行处罚,不需要通过复杂的调查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不等于能够当场收缴罚款,而且即使当场收缴罚款也应遵循法定的程序。

2.简易程序的差不多要求包括:❖(1)说明身份。

❖(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

❖(3)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5)备案。

❖简易程序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则: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刻、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案例分析❖某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洪某在自家开设的茶室聚众赌博,因此便在晚上派几名人员身着便衣对洪某开设的茶室进行突击检查,发觉洪某等人在赌博,当场收缴赌具和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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