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与要求对比-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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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

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3,000万元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其生产经 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 策。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主体资格 经营年限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比较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年以上(有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 3年以上(有限公司盈利要求 资产要求 股本要求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 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万 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公司可连续计算)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 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 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率均不低于30%。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 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 一条即可)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且不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存在未弥补亏损。

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 业竞争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 易。

发行人申请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条件笔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2020年12月29日最新规定编辑整理如下:一、主板上市条件发行人申请在主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五)发行人申请在主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财务指标:(1)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3)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4)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中小板上市条件(与主板一致,较适合流通盘较小的发行企业)三、创业板上市条件发行人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创业板规定的标准。

【一般企业要求】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 万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亿元;(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四、科创板上市条件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科创板规定的标准。

中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中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2017年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分别是怎样的吗?你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区别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1、上市条件2、主要交易制度新三板交易方式大幅创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式方式、竞价方式。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目前采用的是竞价交易方式,以及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挂牌股票还可以转换转让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系统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

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 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可以实行标准化连续交易,实行T+1 规则。

3、上市流程(1)中小企业上市步骤1.早期辅导(顾问)及早期风投(天使,VC引进)2.保荐机构引入3.股份公司设立与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4.聘请律师事务所5.聘请会计事务所6.PE风投引入7.聘请评估公司8.申请文件制作与申报9.发行审核程序10.发行与上市(2)公司上市六大流程(3)新三板A.决策改制阶段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主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对比

主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对比

发行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 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 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 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 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 董监高的 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合规要求 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科创板
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起算
最近两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 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发行条件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主体资格
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 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经营稳定 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

有发生变更

股本总额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行业要求 ——
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
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
累计超过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
未弥补亏损
1.最近两年持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市中最传统的上市板块,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些条件:1.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 盈利能力:公司过去三年的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 股权结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0%。

4. 公司规模:公司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公司无未经查明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5. 揭示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以及风险因素等。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为了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上市板块,相对于主板而言,创业板上市条件相对宽松。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些条件:1.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2. 盈利能力:公司过去三年的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 股权结构:公司无需满足主板上市条件中关于股权结构的限制。

4. 公司规模:公司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且公司无未经查明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5. 揭示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以及风险因素等。

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上市板块,上市条件相对于主板而言比较宽松,但相对于创业板而言较为严格。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些条件:1. 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 盈利能力:公司过去三年的累计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 股权结构:公司无需满足主板上市条件中关于股权结构的限制。

4. 公司规模:公司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且公司无未经查明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5. 揭示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以及风险因素等。

总体来说,主板的上市条件最为严格,创业板次之,中小板最为宽松。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上市板块是一个关键决策,需要充分考虑各个板块的上市条件、审查流程以及市场特点。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2017最新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2017最新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主板上市)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股。
2016删除此条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请参考"两高五新"
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2016删除此条
关联交易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影响的情形
违法行为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高:连续三年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2.股东要求严格:核心股东不得少于10个,且核心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得少于30%。

3.流通市值要求高:流通市值不得少于1亿元。

4.股东人数要求高: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权分散要求高:10万股以下的股东不得多于300人,10万股以上的股东不得多于200人。

6.业绩连续增长:公司近三年净利润要保持稳定增长。

创业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低:连续两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低: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权分散要求低:两年内累计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4.股东人数要求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价要求低: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1500万元。

6.高速增长:拟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5000万元,两年内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中小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中等:连续三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中等: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东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核心股东股权质押不得超过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4.股价要求中等: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5000万元。

5.股权分散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科创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宽松:连续两年实现营业收入,并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数据质量要求高:科创板上市公司需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安全测评。

3.占股东人数50%以上的机构投资者需经过证监会备案,控股股东需至少持有公司股份20%以上。

4.不设盈利要求:科创板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明确要求,更加注重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

A股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与要求对比

A股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与要求对比

A股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与要求对比在中国证券市场中,A股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是几个主要的上市板块。

虽然它们都属于A股市场,但其上市条件和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旨在对比分析A股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和要求。

一、A股主板上市条件与要求:A股主板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核心板块,其上市条件和要求相对较为严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A股主板上市条件和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连续三年实现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 市值要求:市值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4. 股权结构要求:公司具有明确的股权结构,实施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

5. 财务状况要求: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无重大财务违规行为。

6. 市值管理要求:连续90个交易日内每日市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二、中小板上市条件与要求:中小板是相对于主板而言的一个板块,其上市条件和要求相对宽松一些。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连续两年实现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 市值要求: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4. 股权结构要求:公司具有相对稳定的股权结构,实施有效的公司治理。

5. 财务状况要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的财务违规行为。

6. 市值管理要求:连续60个交易日内每日市值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创业板上市条件与要求: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新兴板块,旨在支持和培育创业型企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创业板上市条件和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连续两年实现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 市值要求:市值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4. 股权结构要求:公司股权结构灵活,能够吸引和激励核心团队。

5. 财务状况要求: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无重大财务违规行为。

(完整版)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完整版)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条件A股主板创业板IPO办法中小板科创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1.2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板上市条件比较

各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创业指南)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

(创业指南)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

(创业指南)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打印版)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壹、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上市的有关条件和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XX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于依法变更为股份XX公司时,能够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关联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和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方案的可靠性、生产运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且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于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运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方案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能够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于重大权属纠纷。

企业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标准

企业A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标准

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简介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是三个不同的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一套独立的上市条件和要求。

本文将对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上市条件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差异。

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核心板块,也是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板块之一。

主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要求企业有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和业绩表现。

以下是主板上市条件的主要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应当连续三年保持盈利,并在上市前一年实现稳定盈利。

3. 股份要求:公司至少有400名股东,其中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股东不低于30人。

4. 股份流通要求:公司上市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25%。

5. 发行定价: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应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不得低于发行前一年的加权平均市盈率。

主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需要公司在多个方面具备一定实力和规模。

这也使得主板上市的企业更受投资者和市场的关注。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创新板块,旨在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相对于主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更为宽松,更适合初创企业。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主要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应当具备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但没有明确的盈利要求。

3. 股份要求:公司至少有200名股东,其中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股东不低于20人。

4. 股份限制: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较为宽松,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10%。

5. 发行定价: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应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不得高于发行前一年的加权平均市盈率。

创业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更加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潜力,对盈利能力的要求相对较低。

因此,创业板对于初创企业提供了更多机会,并吸引了更多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上市。

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旨在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汇总和比较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汇总和比较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1)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 )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创业板上市和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

创业板上市和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

创业板上市和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创业板上市和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创业板和中小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两个重要板块,公司通过上市可以融资、扩张业务,并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然而,创业板上市和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这两个板块上市的条件之间的差异。

1. 资本要求创业板和中小板的资本要求是上市条件中的一个重要指标。

创业板在资本要求上相对宽松,以促进初创企业和高成长企业的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经营管理人员股权合计不低于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0%以上,并至少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

相比之下,中小板对于上市公司的资本要求相对较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规则〉的决定》中提到,中小企业板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合计不低于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5%,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5%以上,并至少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0%。

2. 盈利能力要求盈利能力是衡量一个公司是否适合上市的重要指标之一。

创业板和中小板在这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

根据创业板规则,对于盈利情况不佳的公司,只要净资产为正且三年累计净利润为正,即可满足上市条件。

这样可以吸引一些初创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提供扩张业务的机会。

然而,中小板则对公司的盈利状况要求更为严格。

根据中小板上市规则,公司应当满足过去三年末年度的净利润均为正值的要求,并且最近一年度和上一年度净利润总额应当不低于合并报表中披露的净资产的10%。

3. 发行市盈率要求发行市盈率是衡量公司发行股票价格的指标之一。

创业板和中小板对于发行市盈率的要求也存在差异。

根据创业板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行价格市盈率不得低于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开盘价的平均市盈率。

这一规定可以保障市场公正,防止过高或过低的发行市盈率。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3篇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3篇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第一篇:主板上市条件对比主板是上市公司中最为严格的一个板块,其主要特点为公司规模大、创新能力强、资产质量高等。

主板上市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财务数据要真实可靠,对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也很高。

主板上市申请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公司法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二、公司董事会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成员应有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三、公司股份分为普通A股和B股,发行股票不少于2000万股,其中A股不少于25%;四、公司发行股票前三年内,应有独立核算的合并财务报表,之后也要依照有关规定编制合并报表;五、在过去三年的营业收入中,绝大部分来源于自身经营,并在过去三年中有盈利,利润稳定,连续三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六、公司应有相应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并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七、在募集有关资金时,公司要依照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募集资金并使用;八、公司股权结构合理,大股东的控制力不过大。

以上即为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都将无法实现上市。

同时,如欲通过主板上市,公司还需在多个方面进行着力,如不断完善财务会计体制,完善治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等。

第二篇:中小板上市条件对比相对于主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灵活,但要求仍然比较严格。

中小板的定位主要是为中小型企业上市提供便利,并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舞台,有利于带动民间投资,提高国民经济的质量和创新能力。

中小板上市申请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二、存在注册满一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并在过去三年中平均每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三、发行股票总数不少于300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的A 股不少于30%;四、公司具有相应规模和规格的资产,有稳定的业务基础;五、公司应有相应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并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六、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规格应符合上市公司的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中小板对于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为灵活,有一定的适应性。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是常见的四个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不同的上市条件,本文将对这四个板块的上市条件进行比较。

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最重要的上市板块之一,其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三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5%、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对于初创和高成长性企业的特殊板块,其上市条件相对宽松一些。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两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5%、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中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其上市条件相对于主板和创业板来说介于两者之间。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三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0%、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违法行为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股东最近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2016删除此条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请参考"两高五新"
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募集资金用途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2016删除此条
限制行为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A股(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与要求对比-201701

A股(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与要求对比-201701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规模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无形资产占比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

财务会计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商标、 专利、 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董事及高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违法违规
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规范治理
建立三会制度、独董制度、董秘制度等。 董监高不存在违法违规、被调查情形。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规定及产业政策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规定及产业政策;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盈利要求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3、会计政策要有一致性
持续盈利能力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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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入股:招股说明书刊登之前12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突击入股:证监会受理发行文件之前6个月内进行过增资扩股的,自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不得超过该新增股份的50%
持续督导期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5、商标、 专利、 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董事及高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违法违规
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规范治理
建立三会制度、独董制度、董秘制度等。 董监高不存在违法违规、被调查情形。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主营业务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规定及产业政策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规定及产业政策;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盈利要求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上市条件对比一览表
指标
A股主板(中小板)
A股创业板
设立时间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改制的可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起计算)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股权要求
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地方政府意见
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 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
未规定
股份锁定期
所有股东: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董监高: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
数据来源:《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一即可)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 发行人违规担保行为
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
不得有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合法合规
依法纳税,无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影响持续经营)、诉讼、担保、仲裁
3、会计政策服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重大不确定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最近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规模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无形资产占比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

财务会计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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