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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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推进公司系统内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系统内各部门、子公司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负责公司正版软件的使用及软件资产的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子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第五条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综合管理部负责本部计算机软件安装、保管、升级、版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章管理第六条公司及子公司要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和本办法规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

第七条公司本部明确统一合同谈判、各相关部门分签的方式组织采购的软件,各子公司要严格按要求执行。

第八条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条公司及子公司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及子公司在年度计划上报时,要将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总结同时上报。

第十二条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擅自复制和使用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第十三条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六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和预算软件.第七条每年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八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九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

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第十一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相关的证书。

办公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制度

办公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制度

办公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办公软件在企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然而,在使用办公软件的过程中,一些单位或个人存在着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办公软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正常的办公工作进行,制定办公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明确软件的购买和使用规范,使办公软件实现正版化。

二、主要内容1.软件购买管理(1)制定软件采购计划:根据部门或个人的需求,定期制定软件采购计划,明确需要购买的软件种类及数量。

(2)统一采购渠道:强化对软件采购渠道的管理,确保采购的软件都是正版软件,可以通过与软件厂商合作、找正规代理商购买等方式获取正版软件。

(3)合理采购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限制,合理控制软件的采购数量,避免过多购买导致浪费。

(4)维护软件采购记录:建立软件采购记录档案,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数量、金额、购买渠道等信息,用于软件的管理和跟踪。

2.软件分发和安装管理(1)统一软件分发流程:由专人负责软件的分发工作,统一进行软件分发管理,确保每一份软件都能够正规发放给使用者。

(2)软件安装许可管理:在软件的安装过程中,必须检查软件的安装许可证,确保软件的合法性。

(3)禁止私自安装软件:严禁个人或部门私自安装软件,必须经过正规授权才能进行安装。

3.软件使用和监管管理(1)明确软件使用规定:制定明确的软件使用规定,包括准许使用的软件、禁止使用的软件、软件的使用权限等内容,通知所有使用软件的人员遵守规定。

(2)加强对软件的监管:设立软件管理岗位,负责对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定期检查部门或个人使用软件的情况,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建立软件使用记录:对所有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软件的名称、版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等信息,为软件的管理提供依据。

4.为软件正版化提供支持(1)加强软件宣传教育:通过组织软件使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向员工普及正版软件的重要性。

软件正版化日常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计算机设备及其相关软件的使用、管理。

三、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2. 按需采购,规范使用,确保软件正版化。

3. 责任到人,归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四、管理职责1.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将软件正版化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五、软件正版化流程1. 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明确采购软件的种类、数量、预算等。

2. 按计划进行软件采购,确保软件来源合法、正规。

3. 对采购的软件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软件正常运行。

4. 对使用过程中的软件进行维护、更新,确保软件始终保持正版状态。

5. 定期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软件使用管理1. 严禁使用盗版、破解版软件,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

2. 不得私自复制、分发、传播软件,未经授权不得进行技术分析。

3. 严格按照软件授权范围使用软件,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4. 对软件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报告。

七、软件资产管理1. 建立软件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软件的名称、版本、数量、购买日期等信息。

2. 定期对软件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软件资产的真实、完整。

3. 对报废、升级的软件进行注销,并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软件方面的管理,保障企业信息安全,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软件管理、采购、安装、使用等方面遵守本制度。

三、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模式采取“责任主体制+文件管理制+内部监督制”模式。

四、软件管理责任主体1、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本单位的软件管理工作,对软件正版化有坚强的领导保证。

2、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公司领导指示,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决策支持和监管管理工作。

3、财务部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经费保障和内部财务审计。

4、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对软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维护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软件管理,确保软件采购、安装和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软件正版化工作文件管理制1、资产清单建立软件资产清单,详细记录所有软件使用情况,为采购、升级、维护提供准确数据支持。

2、采购管理采购软件应该对提供的软件进行认真审核,校对版本、授权、合同等信息,遵循软件授权合法原则,严禁购买非法软件,维护软件正版化的权益。

3、安装管理安装软件必须保证安全可靠,注意与系统版本的兼容性。

未得到许可的软件严禁安装,软件应设置管理员授权、试用期限和密码等安全措施。

4、正版化验收软件必须在正版性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验收应根据软件的实际使用情况、授权证书和购入凭证进行认真核对,将验收结果反馈到资产清单中。

5、运行管理软件运行时应保持良好状态,及时更新,避免使用过期软件和病毒软件,保障软件正版化。

六、内部监督制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制定具体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及职责,建立软件管理制度的完整管理体系,开展各项检查和审计工作、及时整改问题。

七、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宣传教育对本制度进行全面宣传并及时更新,让所有员工了解到软件正版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反盗版和防伪工作,提高软件正版化的宣传力度,保护公司信息安全。

软件正版化规章制度

软件正版化规章制度

软件正版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软件市场秩序,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是指采用合法手段获取并使用软件产品,代替原来安装的非法软件产品,以尊重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和具体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第六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软件采购与使用第九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采购软件产品。

采购的软件产品应具有合法的授权证书或授权文件。

第十条采购软件产品时,应优先选择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支持国产软件产业发展。

第十一条购买软件产品后,应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安装、使用说明进行正确安装和使用,确保软件产品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软件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软件使用的范围、权限和责任。

第十三条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产品,不得非法复制、传播、出租或出售软件。

第四章软件管理第十四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软件管理台账,记录软件的名称、版本、授权证书编号、购买日期、使用人数等信息。

第十五条定期对软件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软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软件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维护软件市场秩序,保障软件创新与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使用、开发、销售、运营、维护和管理软件的各类主体。

第三章责任主体
1. 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软件使用授权许可协议,确保使用的软件合法。

对软件的使用情况
要建立台账并定期进行自查。

2. 开发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软件开发,确保软件源码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 销售单位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软件授权许可协议,不得销售盗版软件。

对于软件的销售情
况要建立台账并定期进行监管。

4. 运营单位应保证所运营的软件合法有效,维护软件市场秩序。

对软件运营情况要建立台
账并定期进行监管。

5. 维护单位应提供及时、有效的软件维护服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 依法保护软件著作权,加大软件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3. 加强软件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打击盗版软件的销售和传播。

4. 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版权意识。

5. 鼓励软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软件产品的竞争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软件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软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是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能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软件市场的秩序,保障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附件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桌面终端和服务器正版软件使用行为,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障信息安全,维护本行良好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软件是指为保证本行业务的正常开展所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软件正版化是指本行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已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正版软件(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或遵守GPL、LGPL等开源协议软件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接入本行办公网络的正式员工与外包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本行软件正版化管理的领导机构为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其职责是推进全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与指导。

第六条本行软件正版化的主管部门为信息科技部。

其职责是对全行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对全行软件正版化情况的自查、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负责全行软件正版化的统一采购。

第七条本行软件正版化责任部门为本行各部门。

其职责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软件正版化责任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三章管理细则第八条本行所有正式员工和外包员工应签署软件正版化承诺书(附件一),确保在我行使用软件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本行各部门应积极落实软件正版化,拒绝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

第十条本行各部门应配合做好本行的软件管理,并由各部门的信息安全员对接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十一条信息科技部在取得软件(包括预装软件、经下载取得的免费软件及共享软件等)时,需向供应商索取适当的软件特许权证书和随附物品,并予以核实。

第十二条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特许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由信息科技部集中存放和保管。

第十三条本行办公电脑统一由信息科技部运行中心桌面运维同事进行初始化,后续员工可自行安装日常正版软件,但不得擅自在所有权为本行或接入我行网络的计算机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现今,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软件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盗版软件的泛滥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损害了软件企业的利益。

为了规范软件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推动软件产业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维护版权,促进正版软件的推广和使用,打击盗版行为。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立法保障为了加强软件版权保护,各国法律体系中应明确软件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和保护范围。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完善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软件的注册、使用和保护规定,并加强执法力度,对于侵犯软件版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加强宣传教育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广大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因此,各国应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用户对正版软件的认识和认同度。

通过媒体宣传、社会活动、校园教育等方式,普及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倡导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行为。

三、建立多元化的正版渠道为了提高用户的正版软件获取渠道,需要建立多元化的正版软件销售渠道。

通过建立官方网站、授权代理商、线下实体店等渠道,向用户提供正版软件的购买和下载服务。

同时,要鼓励软件企业加强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提高软件质量和用户体验,增加用户对正版软件的购买意愿。

四、加大法律执法力度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实施也需要加大对盗版软件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国要加强版权执法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依法查处盗版软件销售、传播和使用行为。

对于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要加大,使违法成本远高于合法成本,形成对盗版行为的震慑效应。

五、加强国际合作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各国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协调与沟通,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则,共同打击跨国盗版行为。

通过加强版权合作、案件侦办交流、情报共享等方式,加大对盗版软件行为的遏制力度。

正版化软件管理规章制度

正版化软件管理规章制度

正版化软件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软件使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软件的选择、采购、安装、更新、维护、使用、监督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软件管理坚持依法合规、保护知识产权、提高信息化水平、确保安全可控、节约成本等原则。

第四条公司内部所有软件均应当正版化,不得擅自使用盗版软件,一经发现,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软件采购第五条公司软件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节约的原则,确保软件的合法购买。

第六条软件采购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规划,避免重复购买软件,提升软件使用效率。

第七条软件采购应当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采购流程应当完善,确保采购环节的规范。

第八条软件采购需经领导审批并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软件名称、版本、授权范围、使用期限、价格等相关事项。

第三章软件安装与更新第九条公司软件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指导,避免出现安装错误导致的软件问题。

第十条软件的更新应及时进行,确保软件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软件功能。

第十一条软件更新应在非工作时间进行,避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

第四章软件维护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软件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软件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软件维护应及时更新软件补丁,防止软件出现漏洞。

第十四条公司软件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软件使用情况,并协调解决软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软件使用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软件使用监督机制,对员工软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员工使用软件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安装软件。

第十七条对于软件使用管理不当的员工,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罚,并规范软件使用行为。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私自使用盗版软件的员工,公司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软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软件管理中的问题,对软件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行整改。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法律风险,进一步加强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管理,规范有序推进集团公司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软件是指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及其他具有专业用户的软件。

第三条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是引导集团公司内部软件终端用户购买并使用正版软件。

通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切实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基层企业。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为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机关及集团公司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负责集团公司总部正版软件的采购、安装、维护、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管理;负责集团公司系统计算机软件采购原则的制定;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

财务产权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预算保障,并妥善保管正版软件费用开支相关凭证。

党群工作部负责软件正版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妥善留存宣传网页、影像资料等相关工作记录。

审计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本部计算机软件采购、安装、维护、资产管理、版权保护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所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七条集团公司各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计算机软件采购、安装、维护、资产管理、版权保护等工作。

第三章采购第八条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企业网络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正版化软件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正版化软件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正版化软件工作管理制度范文正版化软件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软件工作管理,保护知识产权,提高软件开发质量和安全性,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软件开发、测试、维护等软件工作人员,以及与软件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下设软件工作管理领导层,负责软件工作的整体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下设软件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软件工作的具体管理、培训、评估和风险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软件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软件开发流程和相关规范标准,且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本单位严禁使用盗版软件进行软件开发、测试、维护等工作。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单位鼓励软件工作人员主动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活动,对于软件开发结果和技术贡献给予合理的奖励和激励。

第二章软件工作执行流程第八条软件工作执行分为需求分析、项目计划、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等阶段,应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第九条需求分析阶段,软件工作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和客户充分沟通,确保需求准确、清晰、完整。

并编写需求规格说明书。

第十条项目计划阶段,软件工作人员应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编制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成本、质量目标,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设计开发阶段,软件工作人员应根据项目计划编写详细设计文档,根据软件开发标准编写代码,并及时进行版本控制和文档管理。

第十二条测试阶段,软件工作人员应进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等,确保软件质量和功能的完整性。

同时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修复错误。

第十三条维护阶段,软件工作人员应根据维护需求进行软件更新和修复,确保软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软件工作执行过程中应进行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与风险。

第三章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五条软件工作人员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软件工作中产生的技术成果和商业机密。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模板

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软件使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办公用计算机设备及其软件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我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成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二)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三)协调解决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

第六条部门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负总责;(二)财务部门负责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的拨付;(三)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维护和更新;(四)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使用正版软件,不得使用盗版软件。

第三章软件正版化工作流程第七条软件采购:(一)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二)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拨付采购经费;(三)信息技术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采购。

第八条软件安装:(一)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二)安装过程中,确保软件正常运行,不影响正常工作。

第九条软件使用:(一)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使用正版软件;(二)严禁使用盗版软件,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软件维护与更新:(一)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维护与更新;(二)确保软件始终保持最新版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一条定期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对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使用盗版软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集团公司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集团公司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指导性文件,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本部,以及所属全资、控股公司(含直接控股、相对控股)和经费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单位应在落实本办法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制定用于承接本办法的制度并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各单位对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负总责,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各单位应明确承担本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建设,推进本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所属单位的正版化管-1-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六条集团公司本着“发挥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组织建立大众化正版软件统谈统采机制,采购费用由软件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或相关要求承担。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第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行为管理,所有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第九条各单位应在正版软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所采购正版软件的知识产权情况、采购数量、软件兼容性、授权方式、使用年限、信息安全、技术支持与软件升级等售后服务要求,并妥善保管正版软件的采购发票和授权证书。

第十条各单位应将正版软件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中,建立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台账,对正版软件的名称、版本、授权单位、授权码(许可证)、有效期、使用人等信息进行动态登记,防止因机构调整、系统或软件版本升级、系统或设备更新和损毁等造成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

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局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统办函〔2016〕58号

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局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统办函〔2016〕58号

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局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局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现将《安徽省统计局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2016年9月27日安徽省统计局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管理,规范使用正版软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机关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和安徽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安徽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皖正〔2015〕4号)等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正版软件是指用于满足局机关办公需求,经开发者合法授权的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工作机制第三条成立安徽省统计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局办公室、人教处、财务处、数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一)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二)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第四条安徽省统计局机关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软件正版化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软件正版化日常管理工作。

软件正版化办公室设在局数管中心,主任由数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一名业务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

大学学校学院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

大学学校学院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

大学学校学院使用正版化软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计算机软件使用的规范化管理,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障信息安全,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依据国务院下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部门及其人员购置、使用和日常管理计算机软件的行为。

第三条学院各部门必须合法使用、合理购买计算机软件,确保学院教职员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均具有合法授权。

第四条正版软件是指拥有软件使用许可证,授权安装和复制的软件。

本办法所称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

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做出购置计划。

第五条学院购置计算机时要将软件费用纳入采购预算,并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采购正版软件的种类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行业软件。

防病毒软件必须使用国产正版软件。

采购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行业软件,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使用国产正版软件。

学院购买的软件,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要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应妥善保存计算机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许可证计划)、合同等相关资料,要设立计算机软件管理台帐,对每套计算机软件进行登记。

第七条学院要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主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计算机正版软件购置、安装、保管、升级、废弃的长效管理机制。

应当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八条成立学院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领导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

第九条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消极塞责的,学院监督小组要责令其改正。

第十条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领导监督小组人员构成: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学院各部门负责人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2021.5.25。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软件使用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提高软件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与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是指对软件进行授权合法使用,遵守版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相关规定,合法使用软件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第四条本单位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软件管理的部门负责,并可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的制定和修改由本单位软件管理部门负责,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章软件登记与审批第六条本单位所有软件的购买、安装和使用必须事先经过登记审批,并建立相应的软件管理档案。

第七条停止使用的软件或者软件升级版本,应及时注销登记,停止使用。

第八条本单位软件登记和审批工作由软件管理部门负责。

软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软件登记审批的流程和规定,并定期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统计。

第九条软件登记和审批的流程包括:(一)软件需求申请:用户向软件管理部门提出软件购买、安装或升级的需求申请。

(二)软件审查:软件管理部门对软件需求进行审查,包括软件是否合法、是否满足实际需求等。

(三)软件购买与安装:经审查通过后,软件管理部门根据需求购买合法的软件,并负责安装和配置。

(四)软件登记:软件购买和安装完毕后,软件管理部门将软件信息登记入库,建立相应的软件管理档案。

(五)软件使用管理:软件管理部门进行软件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统计,并及时对登记的软件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条本单位软件管理部门应制定并向相关人员发布软件登记审批的操作规程,指导相关人员进行软件登记和审批工作,保证软件管理工作的顺畅运行。

第三章软件使用与授权第十一条本单位内所有软件的使用必须经过合法的软件授权。

第十二条软件管理部门负责购买合法的软件,并保证每个软件使用人员获得合法的软件授权。

第十三条软件使用人员在安装和使用软件前,应仔细阅读软件授权协议,并同意遵守协议规定,保证合法授权的软件仅用于本单位内部合法的、非商业性目的。

XX公司--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办法

XX公司--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办法

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境内各级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境外企业可参照本制度,结合实际管理需求,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具体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软件正版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统一领导,由各企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本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工作由各企业软件正版化管理部门、软件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法务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部是软件正版化管理部门与非专业软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国资委和其他上级部门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二)负责统筹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软件正版化的分级与归口管理工作;(三)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四)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涉及非专业软件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科技质量部是专业软件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涉及专业软件的相关管理工作;(二)负责主要协助公司信息化部完成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是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中预算、采购、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公司法务部是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法务管理部门,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普法宣传、版权诉讼及其他涉及的法律工作。

第八条各企业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明确本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软件正版化管理部门、软件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法务管理部门;(二)负责本企业软件正版化日常使用及管理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三)负责监控本企业软件使用情况及软件资产管理。

第三章工作内容及程序第九条各企业要以操作系统、办公、杀毒和工业设计等软件为重点,以日常使用管理、软件配置、软件采购、软件资产管理、台账管理、安装维护、检查考核为抓手,常态化推进本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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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正版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条设立正版软件管理领导小组,正版软件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

设立兼职的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信息录入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

第三条每年要将局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软件采购需求,编制软件采购计划。

第四条做好机关新增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审核工作,购置的计算机等设备中预装的相关软件,原则上将其并入所购设备中进行计价,不再单独计价。

第五条软件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软件资产纳入局机关资产管理体系。

第六条将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安装、使用自主可控正版软件。

在部署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等专项工作时,要将软件正版化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和验收。

第七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事项
1. 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 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3. 购置软件的升级版本时,旧版本可能需要按原购买软件合同
的规定而予以弃用。

4. 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查核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及取得有关的证书。

5. 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6. 因合法用途须对电脑程序做出备份的,不能侵犯版权。

第八条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
1.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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