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个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具有常住户籍地的居民身份证;
3. 通过规定的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和身体条件检查。
驾驶证的申领手续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参加理论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
3. 参加技能考试,包括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考试;
4. 进行身体条件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宜驾驶机动车;
5.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6. 提交申请材料并等待审批。
申领驾驶证后,还应遵守以下使用管理规定:
1. 驾驶证应当放置在车辆上明显的位置;
2. 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
3. 驾驶证过期或者被暂扣、吊销、撤销的,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4. 驾驶证被查封、扣留、扣押的,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5. 在驾驶证记分制度实行地区,累积记分达到规定的限值的,驾驶证将被暂扣。
以上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的简要解释,具体细则和规定因地区而异,具体应遵循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正式名字,是中国公安部颁布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的法规文件。
下面是针对这个文件的1200字以上的详细解读: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1.年满18周岁(C1、C3、C4准驾车型除外);2.在中国境内的居民,必须具有合法居住证明;3.在国内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合格证明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格证明;4.在国内有效期内的身体条件合格证明;5.在国内有效期内的辨色力合格证明;6.有合法的住所或者单位地址。
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1.申请人需要持上述条件的证明文件到本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3.申请人需要通过驾驶人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2.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暂时不携带,应事先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备;3.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按照准驾车型和范围进行驾驶,不得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和范围的机动车辆;4.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5.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吸毒、服用麻醉药品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6.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维护机动车驾驶证的完好,不得涂改、损毁或出借他人使用。
四、机动车驾驶证的注销和换证:1.机动车驾驶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证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销:(1)因吸毒、醉酒,累计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2)因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累计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3)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4)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5)违法驾驶力量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的互换和补换,应当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申领、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的活动。
第三条驾驶证种类机动车驾驶证分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G 类、H类、J类、K类、L类、M类、N类、P类等。
各类驾驶证适用的车辆类型和驾驶资格要求,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章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第四条申领条件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符合身体条件,能够驾驶适用的车辆;3. 掌握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4. 最近三年内无满分记录;5.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轻微违法行为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程序1. 申请人应当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2. 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预约申请人参加科目一考试;3. 申请人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以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4. 申请人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制作并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六条驾驶证有效期限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为六年。
持有人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换发。
第七条驾驶证换发1.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持有人申请换发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2.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或者式样的,持有人申请换发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换发;3. 机动车驾驶证因累积记分满分为零的,持有人申请换发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换发。
第八条驾驶证审验1.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持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审验;2.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后,持有人应当在九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审验;3. 审验不合格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202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领和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的所有驾驶人。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人合法驾驶公路机动车辆的凭证。
第四条驾驶人在申领和使用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规定,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二章驾驶证申领第五条驾驶人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身体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标准》的规定,(三)具备所驾驶车型的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常识。
第六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一)身份证明;(二)居住地证明;(三)身体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标准》的证明;(四)报名培训驾驶证的培训证明;(五)通过机动车驾驶考试的合格证明。
第七条驾驶人应当依法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再进行机动车驾驶考试。
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试。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考试合格后,驾驶人应当经认可的机动车驾驶证审核机构审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10年,10年后应当重新进行身体条件、安全驾驶常识和技能测试。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或需要换证时,驾驶人应当依法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或换发。
第三章驾驶证使用第十一条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二条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三条驾驶人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注明的驾驶范围和车型驾驶机动车。
第十四条驾驶人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注明的有效期限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五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根据事故情况,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范文(2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准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准则1. 引言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权,确保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2. 驾驶证申领条件2.1 年龄条件申请人需年满 18 周岁。
2.2 身体条件申请人需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包括视力、听力、心理、心功能等方面的检查。
2.3 居住条件申请人需在申请地连续居住满 3 个月。
2.4 驾驶培训申请人需完成规定的驾驶培训课程,并取得驾驶培训合格证书。
3. 驾驶证申领流程3.1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居住证明;- 体检证明;- 驾驶培训合格证书。
3.2 科目考试申请人需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和科目二(实操考试)的考试。
3.3 领取驾驶证申请人通过科目考试后,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4. 驾驶证使用规定4.1 随身携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
4.2 有效期限驾驶证有效期为 6 年,逾期需换证。
4.3 禁止转借、涂改、伪造驾驶人不得转借、涂改、伪造驾驶证。
4.4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人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5. 驾驶证扣分和吊销5.1 扣分规定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将被扣除相应的积分。
积分达到规定限度时,将被扣留驾驶证。
5.2 吊销规定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吊销驾驶证:- 酒后驾驶;- 驾驶违章行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 驾驶人有犯罪行为。
6. 附则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1. 年龄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
2. 身体条件:申请人需要通过身体检查,符合身体健康要求。
3. 居住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
4. 文化程度:申请人需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申领流程1. 报名: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车辆管理所报名。
2. 理论学习:申请人需要参加交通法规和驾驶理论的学习。
3. 理论考试:申请人需要通过交通法规和驾驶理论的考试。
4. 场地驾驶训练:申请人需要在指定场地进行驾驶训练。
5. 场地驾驶考试:申请人需要通过场地驾驶考试。
6. 道路驾驶考试:申请人需要在实际道路上进行驾驶考试。
7. 领取驾照:申请人通过所有考试后,可以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三、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1. 随身携带: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 不得转借、转让:驾驶人不得转借、转让机动车驾驶证。
3. 有效期限: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需要在有效期内进行换证。
4. 遵守法规: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5. 不得酒后驾车:驾驶人不得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6. 定期审验:驾驶人需要定期进行驾驶证审验,确保驾驶证处于有效状态。
四、违法行为的处理1. 违章驾驶: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罚。
2. 酒后驾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 驾驶证吊销:驾驶人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需要重新参加考试,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内容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9月12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记分第二节审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合法驾驶机动车的依据。
凡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依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规
定使用。
第二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满18周岁;
2. 具备与所申请准驾车型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
3. 具备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所需的教育、考试、培训等条件。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程序如下:
1. 持居民身份证到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2. 提供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参加并通过相关的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
4.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5. 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如下:
1.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在机动车上悬挂机动车驾驶证副本;
2.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按照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得违反
交通法规;
3.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及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
等手续;
4.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遵守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条:本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为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凡驾驶机动车的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求
-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申领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驾驶机动车。
- 申领人必须通过相应的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
驾驶证的分类
- 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驾驶车型的不同分为A1、A2、A3、B1、B2、C1、C2等不同类别。
- 不同类别的驾驶证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驾驶。
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 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驾驶证,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驾驶证。
- 驾驶人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
- 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 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信号,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权益。
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换证规定
- 驾驶证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类别的驾驶证而定,通常为6年。
- 驾驶证到期前,驾驶人需要办理换证手续。
- 驾驶人在换证时需要进行体检和相关考试。
处罚和奖励措施
-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
-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如表现良好,遵守交通规则,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包括减免罚款、加分等。
以上为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了解和遵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4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驾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证包括A1、A2、A3、B1、B2、C1、C2、C3、C4、D、E、F、M和N类。
各类机动车驾驶证的领证条件和使用范围详见本规定的附表。
第三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和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范围驾驶车辆。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领证、审验、补证、注销等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由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第二章申请条件和程序第六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如下:(一)年满十八周岁;(二)学习期满:1.申请A1、B1、C1、C2、C3、C4、D、E、F、M和N类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期满不少于三十个小时;2.申请A2、A3、B2类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期满不少于二十五个小时;(三)在报考人员所在地有效期内完成报考计划;(四)身体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规定》;(五)申请期间内未受过暂扣驾驶证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六)持有中国国籍或者依法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
第七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如下:(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当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申请人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三)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申请人,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学习驾驶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四)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内容和形式详见附表;(五)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应当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回执》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八条机动车驾驶证分为初次领证、审验、补证、年检和注销五种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录第⼀章总则第⼆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节机动车驾驶证第⼆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考试第⼀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管理第⼀节记分第⼆节审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节校车驾驶⼈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型汽车、⼩型⾃动挡汽车、残疾⼈专⽤⼩型⾃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的申请,审核申请⼈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次书⾯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录和申请表⽰范⽂本等在办公场所公⽰。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行为。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驾驶资格证明,其申领和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保障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第五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能力和经验,无吸毒、酒醉、肇事等严重违法记录的人员。
第六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明、体检证明、驾驶培训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现场考试和理论考试。
第七条驾驶人应当经过规定的培训并通过驾驶考试,方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第八条申请人通过现场考试和理论考试合格后,可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并通过考试,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坏或者需要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不得将机动车驾驶证借、租、转让、出售或者伪造、变造。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暂停使用机动车驾驶证,经核实属实后,暂停使用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一)连续三年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二)发生交通肇事,负有主要责任的;(三)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撤销机动车驾驶证:(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暂停使用期间再次达到12分以上的;(二)发生交通肇事,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对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三)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使用以及管理进行规范的一套制度或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驾驶证的申领条件:规定了申请人必须满足的年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驾龄等方面的要求。
2. 驾驶证的申领程序:规定了申请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例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体检、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等。
3. 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期满换证:规定了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以及期满后需要进行换证的程序和要求。
4. 驾驶证的使用限制和禁止:规定了驾驶证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例如禁止酒后驾驶、禁止驾驶某些车型等。
5. 驾驶证的管理和违法处理:规定了驾驶证的管理制度,包括驾驶证的登记、挂失、补证等程序,以及对违法驾驶行为的处罚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驾驶人员素质,促进交通秩序的有序进行。
驾驶人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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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1.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年满18周岁;
- 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驾驶机动车;
- 具备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驾驶技能;
- 通过驾驶考试。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提交申请: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2. 理论考试: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3. 实际驾驶考试:通过实际驾驶考试,包括考察基本驾驶技能和道路规范遵守情况。
4. 领取驾驶证:通过审核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拥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需要按照以下规定使用:
- 驾驶证必须随身携带: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证信息变更及时办理:如姓名、住址等信息发生变更,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驾驶证有效期限内使用:驾驶证有有效期限,驾驶员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 不得借用他人驾驶证:驾驶员不得借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 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如驾驶证遗失或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以上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的简要介绍。
具体的申领和使用细则可能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驾驶员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办理驾驶证的人应当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提供规定的材料,车辆管理所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对于合格的,应当予以发放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考c1驾照的政策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报名需要什么材料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需要居住证复印件;2、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这个可以在驾校里面领取填写;3、申请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需要去有资质医院进行驾驶证体检;4、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一、申领条件1.年龄要求:申请A1、A2、A3、A4、B1、B2或者C1、C2大型载客汽车或者大、中型载货汽车驾驶证的,年满18周岁。
2.教育要求:申请D、E、F、M、N、P、Q、R、S、T驾驶证的,应当具有初中或者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
申请其他驾驶证的,应当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
3.灵巧要求:申请驾驶机动车的无定型人,身心健康,能够独立完成操作。
4.法律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吸毒、酒精等违法行为记录。
二、申领程序2.驾驶培训:申请人需要参加驾驶培训,并通过考试。
3.报名考试:通过培训后,申请人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参加驾驶考试。
4.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三、考试内容1.理论考试:申请人需参加驾驶理论知识考试,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规则和安全常识等。
2.实际操作考试:申请人需参加机动车实际操作考试,在规定的区域内完成指定的驾驶技能测试,如起步、停车、变道、倒车等。
四、证件类别1.小型汽车驾驶证:适用于小型载客汽车和小型载货汽车。
2.大型汽车驾驶证:适用于大型载客汽车和大型载货汽车。
3.车辆特种工程驾驶证:适用于特种工程机械等。
4.非机动车驾驶证:适用于非机动车辆。
五、证件使用1.有效期限: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为6年,非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2.证件可用范围:机动车驾驶证在我国境内有效,非机动车驾驶证在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六、证件管理1.驾驶证登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进行登记管理。
2.证件补领:机动车驾驶人因证件损坏、丢失等原因需要更换驾驶证时,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
总结,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为了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交通安全水平的重要法规。
它明确了申领条件、申领程序、考试内容、证件类别、证件使用和证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有助于规范驾驶人的行为,提高驾驶技能,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提高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素养和驾驶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员合法驾驶机动车的凭证,包括A1、A2、A3、B1、B2、C1、C2、C3、C4、D、E、F、M、N、P、三轮摩托车等几个类别。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考试、扣分、驾驶记录、注销等管理工作,应当依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工作,并依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五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须具备18周岁以上、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符合机动车驾驶要求等基本条件。
第六条申请人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照片、身体健康证明等。
第七条申请人应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理论考试和实际考试。
理论考试的题目包括交通法规、交通信号、驾驶技巧等方面。
实际考试的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起步、直线行驶、超车等。
第八条申请人合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并告知申请人有关注意事项。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将机动车驾驶证随身携带,并予以出示。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不得以伪造、涂改、出借、出卖等方式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定期进行年度审验,并按规定办理驾驶证换证。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坏、过期、被吊销或者被注销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证或者恢复。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应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交通法规,不得因驾驶技术差、交通违法行为等原因,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
第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因饮酒、服用违禁药物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自觉放弃驾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机动车驾驶人通过审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的合法证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
首先,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要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合格。
此外,对学员驾驶员的培训要求也进一步明确,要求学员在取得初级驾驶证后,必须进行一定的实习训练,并取得一定的实习培训证明方可申领中级驾驶证。
其次,对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
根据最新修订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在有效期届满后,驾驶人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新进行审验,合格后方可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保持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降低交通事故的风险。
最后,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比如,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将依法严惩;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水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有效期、管理措施和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补充。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提高驾驶
人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加强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管理,将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驾驶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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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申告签字: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 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 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 戒除的; (三)吊销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识、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考试;(80分合格)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三)科目三:挂接机具和田间(模拟)作业技能考试
(四)科目四:拖拉机、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道、路线、标准
联合收割机科目一、二、三、四图形、路线、标 准
※
科目、机具、场地、标准、纪律
增驾拖拉机考试科目
G、H增驾K
科目一、二、四
H增驾G
科目一、三、四
K增驾G、H
科目一、二、
三、四
增考的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与初考相同。
增驾收割机考试科目
增驾项目
G增驾R
考试科目
科目一、三
T增驾R G、H、K、R增驾S
H、K、S增驾R G增驾T
科目一、三 科目一、二、三
科目一、二、三、四 科目一、三
初次申领和增驾提交资料
1、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4、培训记录原件 5、驾驶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驾驶证申请表1张、 预约考试凭证1张、驾驶技能准考证明1张、驾驶证1张)
初次申领考试科目:
(一)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机械常
7.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原件; 8. 驾驶人考试成绩表原件; 9. 科目一考试试卷原件或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原件
10.科目二、三、四考试评判记录原件;
11.驾驶证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
12.原驾驶证(增驾业务)
换、补证
有效期满 驾驶人户籍不在证件核发地 换证 补证
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
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 驾驶证损毁 驾驶证遗失
注销业务流程
登记审核岗
业务领导岗
档案管理岗
牌证管理岗
注销存档资料
1. 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 驾驶证原件; 4.能够证明注销原因的相关文书原件; 5.属于申请注销的,要收存受理凭证副本; 6.注销凭证副本; 7. 驾驶证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
审验
驾驶证业务办理时限要求
项目 初次申领驾驶证 时间要求 2日内核发
科目一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补考仍不合格的
申请后30日内安排考试 2年有效期 10日后方可预约科目二、三、四
审验 2日 换发、补发驾驶证 2日 拖拉机初次获得驾驶证 后12个月为实习期
拖拉机一个记分周期两 科目一合格10日后进行科目四考试 次达12分的
(三)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2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八)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前款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非依申请 而注销的),未收回驾驶证的,应当公告驾驶证作废。
换、补证提交资料
1、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证件照 4、换证的,还要驾驶证,其中,有效期满的,还要驾驶人 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5、补证的,还要遗失书面声明 6、迁出的,还要驾驶证,转入的,还要驾驶证、档案
换证业务流程
登记审核岗
业务领导岗
档案管理岗
牌证管理岗
换、补证存档资料
初次申领和增驾业务流程
登记审核岗 收费岗 考试岗
业务领导岗
考试岗
牌证管理岗
牌证管理岗
档案管理岗
初次申领和增驾存档资料
1.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4.驾驶培训记录原件;
5.受理凭证副本;
6. 科目一考试预约凭证原件;
初次申领和增驾存档资料
初次申领和增驾
第一节 驾驶证 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 (一) “G”:大中型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在14.7千瓦以 上)、H (二) “H”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不足14.7千 瓦); (三) “K”手扶式拖拉机。 (四) “R”: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五) “S”: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六) “T”:悬挂式联合收割机
记分审验 期满换证审验 60周岁以上审验
审验
审验业务流程
登记审核岗
业务领导岗
档案管理岗
牌证管理岗
审验存档资料
记分审验: 1. 驾驶人考试成绩表件; 2.科目一考试试卷或计算机考试成绩单; 3.2次以上(含2次)达到12分的,还要科目四考试 评判记录原件; 4.行政处罚文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60周岁以上审验: 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申请条件
申请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 以上; (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 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1. 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理凭证副本 4.驾驶证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 有效期满换证的,还收存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身份信息变化和证件损毁换证的,还收存原驾驶 证原件; 迁入换证的,还收存转出通知单原件、档案资料 驾驶证遗失的,还收存驾驶证遗失声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