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管理办法(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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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20版)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20版)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一、管理职责1、行政部:组织绿色产品管理办法的制订、推行和管制。

2、销售部:识别客户产品的绿色产品与非绿色产品要求,收集客户对绿色产品的要求标准。

3、生产部:绿色产品之原料、辅料等物料的确认;绿色产品的加工与过程中的标识与管理。

4、品质部:绿色产品及相关物料状态之标识及实现过程中的监控。

二、管理规定(一)销售部管理销售部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识别出绿色产品要求并收集要求标准信息,通知采购部、生产部、品质部、行政部等商讨应对措施。

(二)行政部管理组织制订《绿色产品管理办法》和《绿色产品管理标准》并发放到相关部门运行,以满足客户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三)绿色产品的标识和使用1、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2、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对认证活动二,若需要在基本图案上标注其他识别信息的,须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3、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如使用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4、绿色产品标示方法依客户要求进行标示,如客户无要求则依本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相应追加绿色产品标签标识。

属于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相关的质量记录上写明“绿色产品”字样以利于识别。

5、绿色产品标识基本图案使用从信息平台下载的矢量图。

绿色产品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标注后应清晰可识。

6、除相关制度方案或认证机构另行要求外,企业可自主选择任意制作工艺(如印制、模压等)在产品本体、铭牌、包装、随附文件(如说明书、合格证等)、操作系统、电子销售平台等位置使用或展示绿色产品标识。

7、绿色产品标识的颜色应选用白色底版、绿色图案。

(四)绿色产品的检验与生产控制管理1、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对绿色产品之原料、辅料等物料进行确认;以及对绿色产品相关物料状态之标识和对实现的过程实施监控。

2、为监督供应商提供合格的绿色产品,本公司将每年随机抽取供应商所交之绿色产品送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实验室检测,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对不符合之供应商依5.3.3/5.3.4相关对应措施处理。

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1: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涂料行业绿色发展,做好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认定工作,根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国涂料工业绿色发展六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申请、评审(评价)、认定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绿色工厂”,是指企业根据绿色发展理念,在规划开发和生产运行等各环节,具备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涂料类工厂。

本办法所称的“绿色产品”,是指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原则,设计开发并生产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效等特性的产品。

第四条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认定工作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五条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认定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涂料协会”)负责,对于通过认定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由涂料协会发布、表彰。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涂料协会设立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公室”),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工作目标、计划和评审标准,组建评审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是由行业知名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在认定办公室的组织下负责开展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申报和认定条件第八条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九条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职业伤害等事故。

(三)“三废”达标排放。

第十条绿色工厂认定基本标准(一)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等符合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新规THE NEW REGULATIONS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规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市场导向、开放共享、社会共治”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相关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

使用绿色产品标识时,应遵守本办法所规定相关要求。

第三条:绿色产品标识适用范围。

(-)认证活动一: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认证活动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以下简称绿色属性)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的涉及绿色属性的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以下简称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

第二章: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第四条:绿色产品标识的基本图案如下所示。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其随附文件使用本标识时,应同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同一产品获得两家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绿色属性认证证书时,标注相应全部发证机构标志。

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认址机构•PMtt色广詁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认证机何标上对认证活动二,若需要在基本图案上标注其他识别信息的,须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绿色产品管理手册

绿色产品管理手册

绿色产品管理手册1. 前言绿色产品是指对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产品,其生产过程无污染、低能耗,并具备循环利用的特性。

本绿色产品管理手册旨在为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管理措施,以确保绿色产品的生产与供应链运作符合环保要求,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 意义与价值绿色产品具有对环境的积极影响,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生态环境等多重价值。

绿色产品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环境保护绿色产品的生产与使用过程中减少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保护了生态环境。

2.2 企业价值通过提供绿色产品,企业能够满足消费者对环境友好产品的需求,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可度,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2.3 经济效益绿色产品的生产能够有效利用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附加值,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3. 绿色产品管理原则3.1 环境可持续性原则在绿色产品的生产与供应链管理中,应注重环境的可持续性。

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污染物生成,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

3.2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原则绿色产品的管理应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设计、采购、生产、销售、使用及回收等环节。

从原材料采购到废弃产品的处理都需要符合环保要求。

3.3 循环经济原则绿色产品应具备循环利用的特性,通过可持续的循环利用方式,降低资源的消耗,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 绿色产品管理措施4.1 设计阶段措施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应考虑产品的环保性能,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同时,还应注重材料的可再生性和可回收性。

4.2 采购阶段措施在产品原材料采购环节,应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供应商,并建立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体系。

遵循环保采购原则,选择绿色、低污染的原材料。

4.3 生产阶段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并确保工艺流程符合环保要求。

4.4 销售与使用阶段措施在产品销售与使用阶段,应加强对消费者的环保教育,提高绿色消费意识。

(产品管理)绿色产品环境管理办法

(产品管理)绿色产品环境管理办法

(产品管理)绿色产品环境管理办法绿色产品环境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配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的《欧盟关于于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根据ROHS和客户的要求,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2.1公司自行设计、制造、销售的绿色产品。

2.2供应商、外包商提供的绿色产品。

3、环境管理物质等级3.1壹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3.2二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壹定时期予以禁止,超过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于部件及材料中使用,达到期限指定为”壹级”.3.3三级:目前虽然没有规定日期及削减目标,但指定了计划于削减部件和材料中含量的物质及其用途.4、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标准4.1环境管理物质壹览表重金属(Heavymetals)重金属(Heavymetals),镉及镉化合物(Cadmiumandcadmiumcompounds),铅及铅化合物(Leadandleadcompounds),汞及汞化合物(Mercuryandmercurycompounds),镍及镍化合物(Nickelandnickelcompounds),六价铬化合物(Hexavalentchromiumcompounds)有机氯化合物(Chlorinatedorganiccompounds),多氯联苯(PCB)(Polychlorinatedbiphenyls),多氯奈(PCN)(Polychlorinatednaphthalenes),多氯对联三苯(PCT)(Polychlorinatedterphenyls),氯代烷烃(CP)(Chlorinatedparaffins),灭蚁灵(Mirex),其它有机氯化合物(Otherchlorinatedorganiccompounds)有机溴化合物(Brominatedorganiccompounds),多溴联苯(PBB)(Polybrominatedbiphenyls),多溴二苯醚(PBDE)(Polybrominateddiphenylethers),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Polybrominateddiphenylethers),其它有机溴化合(Otherbrominatedorganiccompounds)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Tributyltincompounds,Triphenyltincompounds)石棉(Asbestos)特定偶氮化合物(SpecificAzocompounds)聚氯乙烯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PolyvinylchlorideandPVCblends) 甲醛(Formaldehyde)损耗臭氧层之物质(Ozonedepletingsubstances)5、环境管理组织结构6、环境管理组织职责总经理:负责指派环境管理代表,核准GP推动事项,对环境管理方案作出公司高层指示。

绿色产品(GP)管理办法

绿色产品(GP)管理办法

绿色产品(GP)管理办法1目的对原材料、生产辅料、成品在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对环境有危害的物质进行管制,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之绿色产品要求,并以遵守法令、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削减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目的。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及其生产制造流程。

3定义3.1环境管理物质包含在化学品、包装材料等的物质中,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2有害物质指列于RoHS、REACH中的要求管控的物质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任何客户要求进行管控的物质3.3有害物质管理级别3.3.1第一类(Category1):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3.3.2第二类(Category2):对于最终产品中该物质含量低于法规要求且不得故意添加于产品中之有害物质,或欧盟规范之高关注物质(SVHC)及REACH条列排除的产品,依客户要求进行管制并告知相关信息。

4职责、权限4.1总经理4.1.1营造并保持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的意识,并确保理解和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1.2 为GP管理程序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

4.2管理者代表负责主导公司环境相关物质管理之规划、推行、监督、效果、资讯沟通及环境相关物质会议的召开,并将运作至结果报告最高管理者;4.3市场部4.3.1 了解客户在GP管理方面的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反馈至公司各部门;4.3.2 定期(一般每年一次)委托第三方公证机构(如SGS)对产品进行测试,并保存所有测试记录;4.3.3 按客户要求组织递交相关资料。

4.4安环部4.4.1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的收集、传达;4.4.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GP管理体系。

4.4.3依据有害物质管制表进行化学品售前评估。

4.4.4组织提供相关有害物质检测证明文件与无有害保证书,并查核文件内容是否能符合《有害物质管制表》之要求。

4.5综合部与供应商沟通我司GP管理要求,向供应商收集原材料RoHS测试报告及环境管理相关资料。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解读及实操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解读及实操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解读与实操第一部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原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规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市场导向、开放共享、社会共治”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相关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

使用绿色产品标识时,应遵守本办法所规定相关要求。

第三条绿色产品标识适用范围。

(一)认证活动一: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二)认证活动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以下简称绿色属性)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的涉及绿色属性的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以下简称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

第二章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第四条绿色产品标识的基本图案如下所示。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其随附文件使用本标识时,应同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同一产品获得两家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绿色属性认证证书时,标注相应全部发证机构标志。

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对认证活动二,若需要在基本图案上标注其他识别信息的,须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如使用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绿色产品收后管理制度范文

绿色产品收后管理制度范文

绿色产品收后管理制度范文绿色产品收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色产品的收后管理,确保绿色产品的环境友好性能和安全性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绿色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后管理第二条绿色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收后管理系统,明确收后管理的责任和流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绿色产品的环境友好性能和安全性能。

第三条绿色产品收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绿色产品售后服务: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提供绿色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产品安装和维修等服务,确保消费者能够正常使用绿色产品。

(二)绿色产品回收利用: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建立绿色产品回收利用体系,将已经使用的绿色产品回收,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分解和利用。

(三)绿色产品处置:对于过期或无法继续使用的绿色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绿色产品的环境友好性能和安全性能。

第三章收后管理措施第四条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制定并公布有关绿色产品收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向消费者提供明确的收后管理措施。

第五条绿色产品的售后服务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将绿色产品的售后服务责任明确告知消费者,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积极推行绿色产品的免费维修和售后保修服务,延长绿色产品的使用寿命。

第六条绿色产品的回收利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建立完善的绿色产品回收利用体系,确保已经使用的绿色产品能够进行有效回收。

(二)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回收的绿色产品进行分类、分解和利用。

(三)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加强对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回收利用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第七条绿色产品的处置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过期或无法继续使用的绿色产品进行处置,并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绿色产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绿色产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绿色产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色产品仓库管理,提高绿色产品储存、运输、分发效率,确保绿色产品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绿色产品的仓库储存、运输、分发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色产品仓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高效运作;(三)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四)质量至上,顾客满意。

第二章仓库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设立绿色产品仓库管理组织,负责绿色产品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绿色产品仓库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绿色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具备一定的绿色产品储存、运输、分发知识;(三)具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六条绿色产品仓库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绿色产品的入库、出库、储存、分发等工作;(二)负责绿色产品仓库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三)负责绿色产品仓库的信息化管理;(四)负责绿色产品仓库的节能减排工作;(五)定期对绿色产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六)及时记录绿色产品的储存、运输、分发情况,便于追溯。

第三章仓库管理与操作第七条绿色产品仓库应按照产品种类、性质、储存要求等进行合理布局,确保绿色产品储存安全。

第八条绿色产品仓库应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绿色产品库存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九条绿色产品仓库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确保绿色产品安全。

第十条绿色产品仓库应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采用节能照明、通风设备,减少能源消耗。

第十一条绿色产品出库、入库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绿色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绿色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品损坏、污染,确保绿色产品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与追溯第十三条绿色产品仓库应定期对库存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绿色产品仓库应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记录绿色产品生产、储存、运输、分发等环节信息,便于追溯。

CNCA-CGP-02-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

CNCA-CGP-02-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涂料目录1适用范围 (1)2认证模式 (1)3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 (1)4认证申请 (1)5初始检查 (3)6产品抽样检验 (7)7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8获证后的监督 (8)9扩大或缩小申请 (10)10认证证书 (10)11认证标识的使用 (11)12 收费 (12)13 其他 (12)附件1 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 (13)附件2 绿色产品自评价表 (15)附件3 绿色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 (33)附件4 抽样检验方案 (40)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各类涂料的绿色产品认证,包括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涂料产品,不包括各类防水涂料。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2认证模式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3认证流程及认证时限3.1认证流程认证的基本流程包括:1)认证申请2)初始检查3)产品抽样检验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5)获证后监督注: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

3.2认证时限自正式受理认证委托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之日止,一般不超过 90 天,包括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因委托人未及时提交资料、不能按计划接受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时寄送检验样品、未及时缴纳费用,以及特殊的样品检验周期等原因导致认证时间的延长时,不计算在内。

4认证申请4.1认证单元划分涂料产品的认证单元划分见表 1,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每个认证单元产品的详细认证范围应在认证证书或其附件中予以界定。

表 1 认证单元划分4.2认证依据标准认证依据标准为 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涂料》。

4.3申请文件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同时随附以下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书面申请书;2)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3)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

绿色产品售后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绿色产品售后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绿色产品售后管理制度汇编范文绿色产品售后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为加强绿色产品售后管理工作,提升用户满意度,保障企业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绿色产品售后服务承诺1. 出售的绿色产品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保证产品质量,提供必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2. 承诺在绿色产品售后服务期内维修、更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3. 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解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绿色产品售后服务管理机构公司设立绿色产品售后服务部门,负责绿色产品售后服务相关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四、绿色产品售后服务流程1. 用户购买绿色产品后,需填写相关购买信息,并保留好购买凭证。

2. 用户在出现绿色产品质量问题时,应拨打绿色产品售后服务热线,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购买凭证。

3. 绿色产品售后服务部门接到用户申请后,安排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初步排查和判断。

4. 如需返厂维修,用户需将绿色产品送至指定的维修点或由公司派专人上门取件。

5. 绿色产品售后服务部门将对返厂维修的产品进行详细的检测和问题分析,并提供维修方案。

6. 维修完毕后,绿色产品售后服务部门将通知用户取回维修好的产品,或派专人上门进行安装和调试。

7. 用户在领取维修好的产品时,应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8. 绿色产品售后服务部门将所有售后服务流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参考。

五、绿色产品售后费用承担1. 在绿色产品售后服务期内,因绿色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费用由企业承担。

2. 如果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导致的绿色产品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

六、绿色产品售后服务评价与改进1. 用户对绿色产品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分。

2. 绿色产品售后服务部门定期评估售后服务质量,针对用户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和优化。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发生变更,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生效。

绿色产品管理手册

绿色产品管理手册

绿色产品管理手册绿色产品管理手册1.简介1.1 目的本绿色产品管理手册旨在指导和规范绿色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以确保企业能推进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2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从事绿色产品相关活动的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

2.定义和解释2.1 绿色产品绿色产品是指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具备较低的环境影响,包括材料选用、制造工艺、能源消耗、使用寿命和废弃处理等。

2.2 绿色产品管理绿色产品管理是指通过一系列标准和制度来引导和管理绿色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和使用的活动。

3.管理体系3.1 绿色产品政策制定绿色产品政策,明确企业对绿色产品发展的重视和承诺。

3.2 组织架构和责任明确绿色产品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和各个岗位的职责,确保绿色产品管理的有效实施。

3.3 绿色产品开发制定绿色产品开发流程,包括市场需求调研、产品设计、原材料选择等环节,确保绿色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符合环保要求。

3.4 绿色供应链管理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评估和选择环保供应商,确保绿色产品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来源合规。

3.5 绿色生产制造制定绿色生产制造流程,包括节能减排、废弃物处理等措施,降低生产环境污染。

3.6 绿色产品销售和推广制定绿色产品销售和推广策略,包括宣传材料、渠道选择等,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份额。

3.7 绿色产品使用和维护提供绿色产品使用和维护的指导和培训,鼓励用户采取环保的使用方式和回收措施。

3.8 绿色产品评估和改进建立绿色产品评估和改进机制,定期对绿色产品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评估,不断改进产品的环保性能。

4.相关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 绿色产品开发流程图- 绿色供应商评估表格- 环保生产制造指引5.法律名词及注释5.1 环境影响评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环境影响评估是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和提前预防的管理方法。

2020最新环境物质管理手册-HSF有害物质管控(RoHS豁免及REACH 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

2020最新环境物质管理手册-HSF有害物质管控(RoHS豁免及REACH 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

环境物质管理手册文件编号:MC-QC08M-01版本:C1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2020-7-1××××××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履历目录环境物质管理总要求 (5)1 目的 (5)2 范围 (5)3 职责/权限 (5)4 引用文件 (8)5 术语和定义 (9)6 手册管理 (11)7 附录 (11)附录一EU REACH 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 (12)附录二EU REACH 高关物质(SVHC)调查表 (14)附录三RoHS 2.0 豁免清单 (15)附录四供应商环境管理物质协议及承诺书 (16)第一章环境管理物质和材料管理标准 (18)1.1 环境管理物质和材料管理规定分类 (18)1.2 环境管理物质和材料管理标准 (18)1.3 二级管控物质——REACH管控物质 (21)1.4 RoHS豁免清单 (22)第二章环境物质采购和供应商选定和管理办法 (23)2.1 环境物质采购控制、供应商选定和管理要求 (23)2.2 环境物质合格供应商的选定和批准 (23)2.3 环境物质产品的采购要求 (24)2.4 环境物质供应商的管理要求 (25)2.5 采购环境物质产品的验证 (25)第三章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与批准检定管理办法 (26)3.1 检定资料的提出 (26)3.2 检定资料的必须事项 (26)3.3 第三方检测机构 (27)3.4 检定不合格的处理 (27)第四章环境物质(4M)变更管理办法 (28)4.1 4M定义 (28)4.2 职责/权限 (28)4.3 环境物质(4M)的变更的提出 (28)4.4 环境物质(4M)的变更应考虑的因素 (28)4.5 环境物质(4M变)更管理类别 (29)4.6 环境物质(4M)变更时的质量保证(行动方案) (29)4.7 4M变更提出基准 (30)4.8 变更品的首次交货标识要求 (31)4.9 变更发生不良的处理 (31)第五章环境物质产品实现过程管理办法 (32)5.1 法律法规的获取和客户环境物质或其他的要求合规性评价 (32)5.2 订单的要求识别与评审 (33)5.4 环境物质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控制 (34)5.5 环境物质货仓的管理控制 (35)5.6 环境物质制造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 (36)5.7 环境物质监视和测量控制 (39)5.8 能力、培训和意识 (42)5.9 监视与测量装置的控制 (42)第六章环境物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44)6.1供应商材料及本公司半成品、成品环境管理物质标识和张贴标准格式 (44)6.2终端产品在中国境内销售生产产品污染控制标志 (46)第七章环境物质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办法 (49)7.1 进料和退仓环境物质不合格 (49)7.2 制程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的控制 (49)7.3 成品环境物质不合格 (50)7.4 不合格处理时机与召回管理要求 (50)7.5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50)注:本《环境物质管理手册》是建立IECQ HSPM QC080000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它是环境管理物质体系文件对环境物质的补充说明的文件。

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1: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涂料行业绿色发展,做好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认定工作,根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国涂料工业绿色发展六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涂料行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申请、评审(评价)、认定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绿色工厂”,是指企业根据绿色发展理念,在规划开发和生产运行等各环节,具备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涂料类工厂。

本办法所称的“绿色产品”,是指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原则,设计开发并生产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效等特性的产品。

第四条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认定工作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五条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认定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涂料协会”)负责,对于通过认定的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由涂料协会发布、表彰。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涂料协会设立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认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公室”),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工作目标、计划和评审标准,组建评审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是由行业知名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在认定办公室的组织下负责开展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申报和认定条件第八条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九条申报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的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职业伤害等事故。

(三)“三废”达标排放。

第十条绿色工厂认定基本标准(一)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等符合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环保产品管理制度范本

环保产品管理制度范本

环保产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1. 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是管理环保产品的主要机构,负责环保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2.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是环保产品管理的主要协作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环保产品的认定1. 环保产品是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产品,具有较高的资源利用效率、能源利用效率、环境适应性和产品品质、耐久性、可持续性的产品。

2. 环保产品的认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建材、环保家电、环保能源、环保节能产品等。

第四章环保产品的管理1.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生产环保产品,并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2. 环保产品的生产过程应当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减少排放和废物产生。

3. 企业应当对生产的环保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

4. 环保产品销售后,企业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环保产品,做到减少浪费、节约资源。

第五章环保产品的监督检查1. 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保产品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环保产品生产、销售、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2. 对于发现环保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环保部门应当及时责令企业改正,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环保产品质量问题,环保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环保产品的宣传推广1. 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环保产品的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环保产品的认知和使用意识。

2.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环保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消费者选择环保产品,推动绿色消费。

第七章环保产品的奖励与惩罚1. 对于生产和销售环保产品的企业,环保部门可以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生产环保产品。

2. 对于违反环保产品管理规定的企业,环保部门可以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

文件名 13 绿色无有害物质产品管理办法 称 页版别 A

文件名 13 绿色无有害物质产品管理办法 称 页版别 A

称绿色无有害物质产品管理办法页版别 A.11.目的为因应国际环保绿色意识的抬头与需求进而导入绿色产品,确保生产之产品符合国际及国家标准,藉以提升绿色环保产品质量与绩效,让本公司更具竞争力及其永续经营。

2.适用范围包括产品及所使用之原物料、制程、包装材/包装部品。

3.权责3.1质量管理代表:负责各项绿色无危害物质产品出现质量异常时之决策,及相关单位协调。

3.2业务处:收集客户关于绿色无有害物质产品最新要求,提供予相关单位。

确认订单产品种类是否为绿色产品及制程条件上是否符合RoHS与客户之限用物质管制条例。

3.3制造处:确保制程各阶段贯彻执行各项标准作业规范。

提供各项绿色无有害物质产品出现质量异常之分析及处理。

拟定相关作业规范,防止禁用物质混入及污染。

依区域规划摆放物料,并确保储位/物料标示与实务相符。

物料空间/位置与标示区别,防止混料。

依各项管制需求,配合仓管并详细纪录出入库纪录。

要求外包厂符合绿色产品管理作业程序要求。

确保厂内所使用之治工具无污染,相关维修工具应予与区隔。

3.4品保部:控管各项绿色无有害物质产品之进料检验/检验纪录保存,与制程质量异常分析及处理。

确保厂内各阶段制程质量,满足规格要求。

保存从原物质到成品各阶段之测试结果。

依据相关测试标准和规范,进行各项测试。

厂商(供货商)有害物质管理能力之评鉴工作。

建立有害物质清单,并定期修订。

主导产品从原物料到成品各阶段绿色无危害物质产品之管制方式。

于绿色无危害物质产品规范中,明文规定禁用物质。

拟定相关作业规范,防止禁用物质混入及污染。

根据客户要求,订定产品各项有害物质管制标准。

协助各项绿色无危害物质产品出现质量异常之分析及处理。

定期将产品委托国家认证实验室,做绿色无危害管理物质之检测。

注意相关材质特性及测试。

称绿色无有害物质产品管理办法页版别 A.1 依据供货商管理程序,选择/评估合格供货商。

要求供货商进行环保管制并提供相关RoHS检验和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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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加快推进企业绿色产品体制建设,规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 依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定及客户要求,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适用于企业对绿色产品的管理(除客户明确要求其产品不须标志绿色产品标识要求外)。

3.0原则
3.1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
3.2使用绿色产品标识时,应遵守本规定所规定相关要求。

4.0职责
4.1行政部:组织绿色产品管理办法的制订、推行和管制。

4.2销售部:识别客户产品的绿色产品与非绿色产品要求,收集客户对绿色产品的要求标准。

4.3生产部:绿色产品之原料、辅料等物料的确认;绿色产品的加工与过程中的标识与管理。

4.4品质部:绿色产品及相关物料状态之标识及实现过程中的监控。

4.5采购部:绿色产品相关物料的采购部及外发管理;绿色产品相关资料之收集,督导供应商绿色产品保障体系的有效性。

4.6供应商: 配合本公司完成其需配合事项,提供符合绿色产品标准的原辅材料。

5.0管理
5.1销售部管理
销售部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识别出绿色产品要求并收集要求标准信息,通知采购部、生产部、品质部、行政部等商讨应对措施。

5.2行政部管理
组织制订《绿色产品管理办法》和《绿色产品管理标准》并发放到相关部门运行,以满足客户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3供方与采购部管理
5.3.1采购部通知供应商了解本公司《绿色产品管理办法》和《绿色产品管理标准》及其它要求事项,收集供方绿色产品之相关资料,督导供应商完成其需配合事项,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稽核。

5.3.2供方绿色产品限制物质调查:
采购部按订单要求向供应商调查需求物质的绿色产品限制物质信息,要求供应商进行绿色产品限制物质的自查并反馈给本公司,并按《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规范》对供方进行选择与管理。

供应商按本公司所订购绿色物料之要求,向本公司出具相应的由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实验室提供之绿色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检测内容项皆必须符合本公司采购部要求,即使是成品合格,但某一单项不合格,也皆认为不合格。

5.3.3绿色产品保证书
供应商应根据其绿色产品检测报告,分析是否符合本公司采购部要求;在确认无误后向本公司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或本公司指定的其它格式类的符合绿色产品要求的证明书,保证遵循本公司的绿色产品管理要求,保证交给本公司绿色产品未使用本公司要求之禁用物质,以及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并承担因此不符合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5.3.4相关应对措施
供应商所交本公司的绿色产品如被本公司或本公司客户检查出超出管理标准,应向本公司提供改善措施并进行有效改善;本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5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
5.3.5.1由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3.5.2《材料质量证明书》;
5.3.6绿色产品检测报告有效期1年,《绿色产品检测报告》失效的前1个月,采购部依材料的使用状况,在规格未变更情况下通知给供应商,再收集该规格有效的绿色产品检测报告。

5.3.7本公司绿色产品管理办法及标准和客户要求有修改时,采购部必须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修改后为准;在生产过程中如绿色产品成分有变更时,涉及到供应商的,应重新送样到本公司确认。

5.3.8采购部过程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4绿色产品的标识和使用
5.4.1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
5.4.2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为:
对认证活动二,若需要在基本图案上标注其他识别信息的,须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5.4.3其他绿色属性合格评定活动如使用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在相应制度方案中予以明确。

5.4.4绿色产品标示方法依客户要求进行标示,如客户无要求则依本公司《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相应追加绿色产品标签标识。

属于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相关的质量记录上写明“绿色产品”字样以利于识别。

5.4.5绿色产品标识基本图案使用从信息平台下载的矢量图。

绿色产品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标注后应清晰可识。

5.4.6除相关制度方案或认证机构另行要求外,企业可自主选择任意制作工艺(如印制、模压等)在产品本体、铭牌、包装、随附文件(如说明书、合格证等)、操作系统、电子销售平台等位置使用或展示绿色产品标识。

5.4.7绿色产品标识的颜色应选用白色底版、绿色图案。

5.5绿色产品的检验与生产控制管理
5.5.1品质部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对绿色产品之原料、辅料等物料进行确认;以及对绿色产品相关物料状态之标识和对实现的过程实施监控。

5.5.6外协品的加工管理
5.5.
6.1产品或半成品如需外协,外协单位必须具备绿色产品加工资质。

5.5.
6.2外协加工厂为保证品质部的产品符合绿色产品绿色产品要求,必须对制程实施管控,防止混乱。

5.5.
6.3生产时须严格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最新绿色产品标准要求、技术联络书进行生产。

5.5.
6.4外发加工厂需提供符合绿色产品标准的绿色产品检测报告。

5.5.7过程检验
5.5.7.1绿色产品过程检验时,品管按《产品监视测量控制程序》中制程检验内容进行检验,生产部门各工序在每批产品初始生产时,品管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品管应通过如下项目的确认:1)物料上的绿色产品标识确认其是否是绿色产品合格材料;
2)是否与生产订单中规定的要求一致;
3)检验合格后,品管方可通知生产部门批量生产;
5.5.7.2 品管对生产过程中绿色产品的标识、与非绿色产品产品物料的隔离进行监督。

5.5.7.3若发现产品有不符合绿色产品要求时,应停止生产,对其不合格品进行隔离,加以标识. 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之规定进行处理.
5.5.8加工好成品的管理
生产部生产好的绿色产品成品,须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注“绿色产品标识”。

5.5.9成品检验
绿色产品成品检验时,品管按《产品监视测量控制程序》中出货检验内容进行检验;
5.6不合格品控制
来料、制程、成品检验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与《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5.7材料质量证明书
5.7.1如客户要求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作为出货品的保证时, 由品管制定《材料质量证明书》转销售部提供给客户,当客户有要求送检测报告或其它资料时, 则按其需求提供相关之检验报告及其资料,原稿由品管保存。

5.7.2如客户对“材料质量证明书”或类似绿色产品要求证明有指定格式,经品质部人员审阅同意后按客户要求格式提供。

5.8绿色产品其它控制文件
绿色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其它要求按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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