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制度概论
中国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
中国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中国的法律体系与司法制度是指中国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权力的组织和运行方式。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完善和发展,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为宗旨,并逐步与国际法律制度接轨。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中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进行探讨。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国的法律体系由中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构成。
其中,中国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法律则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涵盖了刑法、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规则是由国务院制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职责进行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则由省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主要用于对地方事务进行管理。
二、司法制度的组织和运行中国的司法制度主要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构成。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检察院则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之间,还存在着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律师等多个司法辅助机构,共同协助司法机关履行职能。
这些机构之间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司法制度体系。
三、法律适用和司法保障中国的法律适用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合理预期原则、禁止滥权原则等。
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在适用中不得歧视任何公民或者组织;合理预期原则为法律行为提供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禁止滥权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能超越法定权限。
为了保障公民的诉讼权益,中国还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司法改革与创新中国的司法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
近年来,中国司法系统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如健全诉讼制度、推进审判制度改革、加强司法责任制建设等。
此外,还加强了对重大司法案件的监督和调查,整顿了律师行业秩序,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中国司法制度论文(2020年整理).pdf
4.服务功能—— 服务功能,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组织对活动对象所具有的服
务作用。为人民服务是共和国缔造者毛泽东同志提出来的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
基本宗旨。司法制度的服务功能是通过司法机关和司法组织实现其宗旨和目的
的活动而体现出来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应
当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第 27 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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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司法制度的功能 1.惩罚功能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法庭、警察、监狱都是国 家的暴力机关,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对危害、破坏统治阶级的政 治、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打击和镇压。对我国而言,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打击敌人、惩罚犯罪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重要功能。 这种对犯罪分子、敌对分子 的惩罚功能,是通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执 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现的。 2.调整功能 ——对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和纠纷,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仲 裁机构的仲裁活动来实现。 如婚姻家庭、人身权利、产权纠纷;法人、个人、 合伙或其他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有关著作权、专利、技术和合同等 知识产权;有关海事海商案件等,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婚 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合同法、物权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查明案件事 实,分清责任,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从而调整人身、财产等社 会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3.保障功能 ——所谓保障功能,是指司法制度对现行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的 保护、维护作用。司法制度的保障功能是通过司法机关和司法组织的各项司法 活动实现的。刑事司法机关通过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安全、经济秩序、社会秩序、 公民的各项权利等重大权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通过各自活动,确认、变更 和消灭民事、经济法律关系 公证机构通过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 书和实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 和合法利益。
中国司法制度研究论文
中国司法制度研究论文当代中国司法制度传承和发展了我国优秀的思想政治文化传统。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司法制度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司法制度研究论文范文一:浅析中国司法制度改革摘要: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的要求,司法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司法组织的人事制度和民事审判制度进行,司法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观念滞后、改革缺少统一的规划以及改革未完全依法进行。
司法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是:司法独立进一步加强,法官资格更为严格、法官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制度改革朝全面性展开,与司法制度改革相关的一些制度会伴随着司法制度改革而进行相应的变革和发展。
关键词:司法制度;审判制度;改革一、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有利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使得社会各种关系发生着变化,这就要求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要适应社会的这种变化和发展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在各种法律制度的变革中,与社会实践和百姓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司法制度的改革,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具体启动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的社会背景,大致可以归结为: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向司法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国原有的司法制度已经不能适应这种要求:原有的审判制度已无法适用于新类型的诉讼案件;面对迅猛增长的诉讼案件,效率不高的审判制度无法迅速、有效的解决,素质有待提高的司法人员也显得不堪重负,社会秩序也因此受到影响。
在这样的一种社会背景之下,如果中国的司法制度不进行改革,社会的经济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阻碍。
二、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一)法院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1、改革法官来源渠道:从高素质的人才中选任法官1995年颁布的《法官法》中对法官任职资格的规定,可以看着是对法官任职制度改革的初步成果。
该法第12条规定,"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司法制度概论
司法制度概论司法制度是国家社会政治制度的基石,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司法职权的基本规范和程序。
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司法制度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基本规范,既包括立法过程中的正当程序,也包括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人员任免等规定。
司法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制约和规范行使权力的过程,确保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避免滥用权力的发生。
司法制度的健全,可以有效地防范腐败、违法乱纪等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和廉洁。
其次,司法制度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司法机关作为独立、公正的权力机构,负责依法审判案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进行,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司法制度的健全,可以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荣誉等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正。
再次,司法制度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基本保障。
司法机关通过审判案件,维护社会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制裁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保证审判工作的规范和严肃,确保判决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众的期待。
司法制度的健全,可以减少司法的错误和偏颇,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司法制度对于国家的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负责依法审理案件、维护社会秩序。
司法制度的健全,可以促使司法机关依法行事,遵循司法逻辑,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和升级,防止社会动荡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司法制度是国家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和健全司法制度,可以有效地制约和规范行使权力的过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和加强司法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改善司法制度,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期末复习笔记提纲
[第一编中国篇]第一章中国司法体制概论一、中国政治体制下司法机关的定位(1)二、中国的司法机关1、人民法院——国家审判机关——组织体系(1)2、普通法院系统的职能改革方向(2)3、人民检察院——(性质)法律监督机关双重领导:人大和内部垂直4、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厅、局、所管理律师、监狱、社区矫正5、人民陪审员制度(2-3)6、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系统)(3-6)第二章司法独立论一、司法独立的涵义(6-7)二、审判独立(7)1、审判官厅(法院的独立性问题)(7-9)(1)我国的立法规定(7)(2)法院与政府的关系(7)(3)法院与人大的关系(7-8)(4)法院与党委的关系(8)(5)法院与新闻媒体、大众民意的关系(8-9)2、审判官员(法官)的独立性问题(9-10)(1)上下级法院的关系(9)(2)同一法院内部的关系(9)(3)裁判文书签发(9-10)(4)错案责任制(10)(5)同一法院的内部关系(10)(6)还权于合议庭(10)第三章司法公开论一、司法公开的理论基础1、公正审判权的题中之意(10)2、公民知情权的必然要求(11)二、司法公开的内容1、审判公开要求:开放法庭,允许旁听旁听庭审需要厘清的几个关键性问题:(11-14)(1)是否应查验旁听者的身份证件?(11)(2)旁听者进入法庭是否应当接受安检?(11)(3)旁听案件是否需要预先领取旁听证?(11)(4)外国人、无国籍人可否旁听案件?(12)(5)新闻媒体记者可否旁听庭审?(12)(6)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成年人可否旁听庭审?(12)(7)旁听庭审是否应设立旁听优先权?(12)老师推荐阅读:中国法院院长的角色定位研究2、判决公开(1)宣判公开(2)判决书公开插入课题:法院官网的调研1、法院官网的问题(12)2、法院官网审务公开的内容(民众需求的立场)(13)(1)法院概况①地理位置②组织机构设置(13)(2)诉讼指南与诉讼服务(13)(3)审判公开信息(13)(4)执行公开(13)(5)司法数据报告和信息(13)二、检务公开→侧重各不同三、公安信息公开(警务公开)→侧重各不同四、司法公开的例外(14)第四章中国劳教制度的“前世今生”一、劳教制度的历史由来(14)二、制度的现实弊端(15)三、劳动教养制度的未来改革(15)第五章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对刑事侦查的影响一、涉及侦查修法内容及理解适用1、证据制度(16)(1)调整了证据概念及法定种类(16)(2)“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增加(16)(3)正式建立起“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6)◇二次自白问题(16)(4)规定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16)(5)加强对证人的保护(16)2、强制措施(17)3、侦查程序(17)(1)规范讯问嫌疑人程序(17)(2)增加“技术侦查”新规(17)4、辩护制度(17)二、对侦查工作的影响(17)三、侦查机关的应对策略(18)1、形塑现代侦查理念(18)2、积极转变侦查模式(18)3、强化侦查能力建设(18)4、改善内部考察机制(18)[第二编域外篇] 美国法院的构建。
中国司法制度概论
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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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网络资源
最高人民法院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site2006/ 司法部网站/ 公安部网站/n16/index.html 中国律师网/pages/index.html 中国公证网/index.html 中国司法网/ 中国法律援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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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中国司法制度基础课程
1 中 国 法 制 史
2
诉 讼 法 学
3 中 国 司 法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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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司法与司法制度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司法的概念
司法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 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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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受监督原则 它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司法活动的过 程中,应当主动接受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人民群众和 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切实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预防司法腐 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4.对司法机关中的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 法违纪的予以法律处分或建议国家权力机关予以 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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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第一,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的领导,而不是工 作领导或业务领导; 第二,国家法律是由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司法机关严格执 行法律就体现了党的意志,坚持了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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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司法不仅包括 审判,而且包括检察,司法机关由审判机关和检察机 关共同构成。 (3)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等独联体开始学习西方, 在政治体制上搞三权分立,审判权与司法权都发生了 变化,审判权的范围比过去扩大,检察权的范围比过 去缩小,不再包括广泛的法律监督。 (4)我国关于“司法”一词出现在清末,是我国清 末从西方引进的,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司法权由法院行 使。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构成 我国的司法机关。1997年10月江泽民在党十五大报 告中明确指出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司法制度概论
司法制度概论一、名词解释1、司法P2:是指由专门的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特别是指法院的审判活动。
(狭义的司法,特指法院的审判活动,广义的司法,除了法定的司法机关外,其他具有司法功能和权限的机构及其活动也涵盖在司法范畴中,如检察机关的活动及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和公证等)。
2、司法权P4:是一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相区别的重要的国家权力,是一种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属权力,具有执行权、裁判权、救济权的特性。
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权(狭义)指法院的审批权。
在我国,司法权包括审批权和检察权(广义)。
3、司法体制P30:是一个国家有关司法机关的设臵、各司法机关之间的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的体系、制度、形式和活动原则的总称。
4、实质正义P34:是追求司法活动结果的正确,包括事实判断和法律适用的正确。
5、程序正义P34:是指为了实现正义和公正必须保证司法活动在形式、手段和方法上以及过程中的公正。
6、法律职业P61:指专门从事司法及其他法律活动、具有国家授予的特定专业资格的职业法律工作者。
7、一元化模式P65:即各种法律职业尽管存在内部的分工,但相互之间联系比较紧密,并存在相互转化的可能和途径。
8、分业模式P65:各种法律职业从就职开始就有明确分工,各种职业之间联系较松散,原则上不存在升任或转化的关系。
9、司法责任P68:指司法机关、司法辅助机构及司法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因职务上的行为不当而引起的依法应当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10、法律思维P71:即法律家(主要是指实务法律家)在具体的司法或法律适用活动中依据法律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11、语义解释P72:又称文理解释,是指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的、一种以尊重立法者意志为特征的解释。
12、论理解释P72:是指斟酌法律理由,以一定的方法或标准进行推理论证来确定和阐明法律本义的解释方法。
13、法律推理P73: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的法律推理,特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当代中国司法制度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与任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权即法律监督权。 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对象,包括有关的国家机关、 国家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监督涉及的范围是广义的法律, 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于违法并已达 到犯罪程度的,有权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 分裂国家的和其他的犯罪活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维护 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 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 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 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3、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 、
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职权是 :①审判法律、 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包括全省(直辖市、自 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 民事案件等。②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 件。③审判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 诉案件。④审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 诉案件。 ⑤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 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 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⑥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 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 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⑦对海事法院的判决和裁 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法院是1984年11月后建立的。它设立在沿海港口 城市,在审级上与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同级,主要审理 国内和涉外的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 森林法院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在全国重点 林区设立起来的,一般在某些国营林业局(包括木材水 运局)的所在地设立森林基层法院在地区(盟)林业管理 局所在地或在国有森林集中的地区设立森林中级法院。 在设立森林法院较多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设 林业审判庭,负责审理森林案件。
中国的司法制度
•
2、合议制度 法院在审判时,应当由审判员或审判员 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3、回避制度 即司法人员由于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 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不得参加办理该案件 的一种制度。
•
4、陪审制度 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一审案件时, 由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 行。
• (4)司法行政权 即法院机构内部设立的主管审判行政 工作的组织行使审判行政方面的职权,但 不享有人事任免权。 (5)司法建议权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不属于法院 管理的违法行为时,有权向相应的机关提 出建议。
• 2、法院的组织体系 包括地方各级法院、专门法院和最高 法院。 地方法院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 级法院。基层法院主要审理第一审案件。 中级法院(直辖市 、地级市设立)审判法 律规定由它审理的案件,基层法院移送的 案件,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5、审判监督制度 即法院对已经发生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 定依法进行重新审查的一种制度。如最高 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认为在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错误,有权提 审或指令再审,检察院对法院的错误判决 或裁定,有权提起抗诉。
二、法院的职权和组织体系
• 1、法院的职权 一般,我国的法院职权为: (1)审判权; (2)司法解释权,最高法院有权对审判 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规等作出解 释。 (3)指导权,即基层法院指导调解委员 会工作的职权。
第二节:中国的审判制度
• 一、我国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 • 二、法院的职权和组织体系 • 三、法官制度
一、我国审判制度的原则和内容
• (一)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其 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 中国,司法独立是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之 下展开的,法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中国司法制度
第一章中国司法制度概述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一、司法“司法”一词来源于西方。
在学理上,是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论述“司法”问题。
他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力、关于国际事项的行政权力、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这里“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被称为“司法权力”。
而“第二种权力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
从现代的眼光看,孟德斯鸠所称的司法权就是惩罚犯罪和裁决私人讼争的权力,而行政权是执行立法机关的意志,维护公共安全,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防御外国侵略的权力。
他提出司法权这个概念是为了表达三权分立的思想,或者说,他的司法权概念的提出是以三权分立思想为基础的。
他说:“如果司法权不同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者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则一切都完了。
”“就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孟德斯鸠的思想为日后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中,议会、总统(或内阁)、法院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使其互相制约。
因此,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是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一项国家活动,即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审判,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就是法院。
至于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部分,属于政府行政系统。
如在美国,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合二为一,联邦总检察长即为司法部长;在法国和德国,其检察机关虽然附设于法院,但受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指挥。
我国清末引进西方司法制度,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各级检察厅虽附设于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但受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法部领导。
辛亥革命后的民国借鉴西方的“三权分立”并结合中国传统,设立“五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但司法权仍由法院行使;而检察机关则属于行政系统,由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与法德等国类似。
司法制度概论第八章司法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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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数据显示:
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中,除 不久前去世的青海省高院院长刘晓阳外,现任30名高 院院长(包括代理院长张述元)中,有14人以前主要 在党政系统任职,属“党政型”院长,不少院长之前 甚至从未在司法机关工作过。余下16名院长中,有14 人是“司法型”院长,此外还有两名院长是来自高校, 属“专家型”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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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机关财政、建筑、设施等事务管理权
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财务、行政等司法
行政事务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 或由司法
委员会监管下实施。 大公报:让司法脱离地方财政制约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上原则通过了《中央 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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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司法考试、职业培训及管理 5、对律师及其他法律职业管理权 6、监狱行政管理和刑事裁判执行权 7、组织法律援助事业
铁道部新 修订后的《 铁路旅客运 输规程》和 《铁路旅客 运输办理细 则》将从 2010年12 月1日起开 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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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法机关人事管理权
指多数国家由司法行政机关全面负责司法官员和法律职 业的考试、选任、培训等方面的事务
例:河南省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立勇。他从村支书岗位上干 起,当过青岛市海洋渔业公司职工,担任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干事、副处长、处长等职,2002年当选为陕西咸阳市市长。2007 年12月,时任咸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张立勇被任命 为河南省高院党组书记,去年1月被任命为河南高院院长。
计 财 装 备 司
政 治 部
法 律 援 助 中 心
预 防 犯 罪 研 究 所
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电大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的对象
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 事人。
法律援助的范围
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行 政诉讼代理等。
法律援助的组织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 所等。
03
中国司法制度的运行机制
立案、审判与执行的程序
立案程序
包括起诉、受理、庭审和判决 等步骤。
审判程序
分为一审、二审和再审等程序, 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和准确 的审理。
中国司法制度复习资料电大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框架 • 中国司法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 中国司法制度的案例分析
01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司法制度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司法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 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司法制 度,强调司法公正和人民利益至上。
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司法独立原则
01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的干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02
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社会地位、财富等因素而受
到不公正待遇。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03
01
案件数量增多与审判压力增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给
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审判压力。法院需要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尽快
解决积压的案件,提高审判效率。
02
法律修订与司法解释的挑战
随着中国法律体系的不断修订和完善,法官需要不断更新法律知识,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2)
第一章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第一节 司法与司法制度
• (1)司法的概念与特点
• 广义的司法,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 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 孟德斯鸠 三权分立的国家 我国清朝末年 前苏联、东欧等社 会主义国家以及我国
• 司法与行政相区别 • 司法,定纷止争之权威,权利救济之终极,规则生长之源泉,秩
中国司法制度
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 对司法制度的一般概念、原则、具体制度等问题有整体把
握,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一些法律现象,并为进一步学 习各个领域的具体知识打好基础。 • 认清学习的目的和意义,从宏观层面把握司法制度的一般 理念和原则,并能从微观层面掌握具体制度的一般知识,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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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罚功能 • 调整功能 • 保障功能 • 服务功能 • 教育功能
5
第四节 中国司法的基本原则
• 司法统一原则 • 保证人权原则 • 接受监督原则
6
第五节 中国司法制度的特点
• 坚持党的领导 • 集体负责制 • 司法与一国两制
7
第六节 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
• “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从此揭开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序幕。 • 审判制度的改革 • 检察制度的改革
权分立的国家是指审判制度,我国则是指审判制度和检察 制度。
广义的司法制度除了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之外,还有 律师制度等司法辅助制度。详见图一。
3
第二节 司法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本节内容作一般了解。4来自第三节 中国司法制度的功能
• 总的来说,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 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序维系之后盾,社会运作之保障,法律与社会互动之中介,法律 帝国之宫殿,公平正义之象征。 “关于《司法》——《司法》 杂志发刊词”,载徐昕主编:《司法》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6 年版 。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中国司法制度是指中国国家秩序和社会治理的一部分,它是整个国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法治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非常丰富,经历了从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再到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变,经历了一系列的和完善,逐渐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司法制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中国司法制度进行概述。
首先,中国司法制度的根本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中国法律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人民提供了司法救济的途径。
司法制度通过法律程序和司法程序来保障公正审判和司法公正,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和司法不公。
其次,中国司法制度的核心原则是依法治国。
中国坚持把法律作为执政治国的基本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
法治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第三,中国司法制度注重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完善。
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民法典、刑法典等。
这些法律体系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完善的,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
此外,中国还注重法律制度的和创新,不断引入先进的法律理念和制度规范。
第四,中国司法制度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司法机制。
中国的司法机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等,这些机构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正。
此外,中国还设立了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等,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第五,中国司法制度注重司法和司法创新。
中国一直致力于推进司法,加强司法领域的法治建设。
通过推动审判体制、司法责任制度、司法公开和透明化等措施,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
最后,中国的司法制度在国际交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加入了多个国际法律组织,并与各国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中国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吸取各国司法制度的有效经验,为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中国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一、什么是司法?司法有何特点?我国的司法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与程序适用法律处理诉讼案件的专门活动,具体包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检察活动。
特点:1.民主性。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同时,司法的民主性还集中表现在公民参与司法上。
设立人民陪审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以及人民监督员。
2.终局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3.公正性。
公正,即公平与正义,这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也是司法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
4.效率性。
多、快、省。
5.独立性。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权威性。
司法权威是确保司法权能够成为社会纠纷最终解决机制最为有力的原则保障。
7.被动性。
不告不理。
二、什么是司法制度?司法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司法制度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和其他司法机构或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权利义务、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司法制度包括审判制度、检察制度、侦查制度、监狱制度、执行制度、仲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司法鉴定制度、律师制度、公证制度、人民调解制度、劳动教养制度。
三、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简史①194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检察、侦查和司法行政的职权。
审判从属于行政。
②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同时制定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这标志着我国人民司法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