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包工施工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景观清包工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工程中的围墙及景观构筑物结构、硬质铺砖结构层工程发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
2、工程名称:室外景观工程
3、承包范围:围墙施工、景观构筑物、硬质铺砖结构层。
4、承包内容:泥工工程
5、施工工期:从2018 年6 月1 日起进场时间算起,至2018 年月
日竣工,共计天。
二、承包形式及计价方法
包工不包料,按承包施工面积约56000 平方左右,此面积为双方约定的合约面积,具体以现场核对测量为准。双方确定包清工单价:
1、围墙清工承包单价为200元/米(①此单价为按图施工费用、如图纸外增加围墙基础需增加基础部分的清工费用;②此单价包含粉刷,不含真实漆涂料)。
2、结构层混凝土浇筑统一为10 元/平方(①包含土方修土及清理、石子铺设、立模板、混凝土浇筑;②此单价为统一价,及不论泵送、非泵送以及混凝土的厚度大小)。
3、景观构筑物砌砖0.7元/块(含砌体粉刷)。
4、景观排水沟50元/米(含粉刷)
5、景观独立构造柱或梁按1500元/个(含扎钢筋、支模板、混凝土浇筑及粉刷)
6、本单价为综合单价,已考虑材料垂直运输,搬运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除材料的产生一切费用。乙方如发生在工程外的零星用工;或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返工产生的点工须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三日内办好签证。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15日发放乙方上月施工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1800元。乙方每月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单发放该款项。
2、甲方每月15日需结清上月产生经甲方确认的零星点工。
3、乙方2019年8月二十日上报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送甲方有关人员审核,甲方在2018年9月1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工程价款的80 %,以发放工人工资。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工程款后付到总工程款的95 % 。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廷误工期或施工质量无法达到优良要求及甲方、业主监理要求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在接到解除协议通知书后二日内无条件退出工地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如果中途单方退离工地,其工程结算时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给乙方,其余部分扣作罚款及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由于乙方所做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其它原因造成总包被(业主、监理)对甲方扣款或罚款,甲方有权将其损失加倍处罚责任方(乙方)(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责任方无条件承担,款项由甲方在结算时自动扣除。
4、乙方负责施工工人的一切伙食、住宿费用及生活区水费电费、工人施工中所
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5、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施工所用到的机械(不含挖机、压路机)工具及工具损耗、修理、更换等费用。
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主管理人员的领导及监督,必须达到监理方的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其中包括发布的各项施工指令及相关文件规定,并认真执行,不得推诿。
7、必须教育全部工人爱护公共财物,不准浪费损坏甲方的所有财物,更要配合甲方做好施工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材料浪费情况,按材料价格的200%处罚。
8、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例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所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9、乙方应提前一星期申报材料计划,对于特殊材料应提前,以免生产加工定制而造成材料不到位而误工。
10、施工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搬运,甲方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近堆放地。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时采购所需材料,不能造成停工待料,如停工待料5天以上含5天,甲方须支付人工误工工资每人每天150 元(包含伙食费)。
2、现场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工地产生的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电箱电线水管水泵等由乙方负责。
3、甲方现场安排专人负责生产计划下达,工期计划、负责现场技术交底。
4、甲方需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因甲方延期付款达15日,乙方有权停工并追究甲方停工损失。
5、本工程清包工,人工工资税金由甲方负责。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双方约定,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乙方承诺本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自行承担事故引起的1万元以内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对自身在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给甲方相关安全资料,并对他们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为确保达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应做好环境、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达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建筑装饰施工工人操作规定》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特殊工种需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中所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因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事故,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生火,如要抽烟应到甲方指定的抽烟区。
7、乙方必须将现场施工工人统一佩戴安全帽,并对乙方工人进退场进行登记管理。乙方人员出现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打赤膊等影响安全文明的行为,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如因此甲方受到建设单位处罚,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工期节点完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按双方协商制定的阶段施工工期要求,每延期一天赔偿甲方1000 元。
2、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因整改造成延期交付视同工期延期,因整改而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付工程款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施工前需签定闻堰街道三江口村湘湖三期安置房项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