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清算渠道和模式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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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本定义跨境: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人民币业务:用人民币开展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按国际收支平衡表,可分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大类。

与外币结算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不需要核销。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一般贸易预收、预付来料加工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等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电汇信用证托收四、基本业务操作模式基本流程1港澳清算行模式港澳地区以及内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银行(境外参加行)在中银香港/澳门中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CNAPS)清算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2代理行清算模式境外银行、境外参加行在深圳、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分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SWIFT清算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1境外参加银行a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b可以是外国金融机构,也可以是我海外分支机构c在境内代理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如:香港地区的香港汇丰、渣打、花旗、南洋商业、集友等银行;澳门地区的澳门兴业银行等;东盟地区:越南外贸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菲律宾大众银行等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a境内试点地区商业银行b需具备国际结算能力c为境内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3境内代理银行a境内试点地区结算银行b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户c代理境内、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d为境外参加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e为境外参加行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f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六、境内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能做a属于公布的试点名单企业b在我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c与境外交易对手签署贸易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结算d明确清算路径e进、出口已或将采用人民币报关(特别提醒: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报关无需提供核销单,以免影响出口退税!企业可凭人行下发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与海关沟通)f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为主报告银行七、境内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要哪些材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c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d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e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f企业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SWI FT 、、、1汇入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b涉外收入申报单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入(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入(代理行清算模式)、、、、、、、、、、、、、、、、、、、、、、、、、、、、、、、、、、、、、、、、、、、、、、、、、、、、CNAPS、、、、、、、、、、、、、、、、、注意事项1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a书面情况说明b出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c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合同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原件、复印件2预收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3逾期未收货款(即货物出口后210天境内未收到人民币款)企业应当自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向其结算银行填报《企业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申报备案表》并提交a书面说明:该笔货物未收回货款金额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b相关未收款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出口项下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a书面说明: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SWI FT 、、2汇出汇款(含电汇、信用证、托收)需要提供的材料a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收款说明b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c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d发票原件、复印件e人民币进口报关单原件、复印件(特别提醒:报关单上不能含核销单号!)汇出(港澳清算行模式)、、、、、、、、、、、、、、、、、、、、、、、、CNAPS、、、、/、、、、、、、、汇出(代理行清算模式)、、、、、、、、、、、、、、、、、、、、、、、、、、、、、、、、、注意事项1预付人民币资金超合同金额25%a书面说明: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预计报关时间b贸易合同原件、复印件九、申报1试点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

跨境结算知识点总结归纳

跨境结算知识点总结归纳

跨境结算知识点总结归纳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跨境业务。

在这种情况下,跨境结算成为了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跨境结算是指境外收支的货币结算,在跨境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跨境结算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

跨境结算的基本概念1. 跨境结算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清算业务。

在跨境贸易中,进出口双方需要进行跨境结算,以完成货款的支付和收取。

2. 跨境结算包括进口结算和出口结算两个方面。

进口结算是指国内企业向外国供应商支付货款的结算业务;出口结算是指外国企业向国内购买方收取货款的结算业务。

跨境结算的主要方式1. 信用证结算:信用证是银行为进口商开立的一种支付保障工具,通过中间银行的信用,为进口商支付货款,对出口商保证支付。

2. 托收结算:托收是进口商的银行根据货物出口商的委托,向外国出口商或者出口商的银行提出收款的要求,出口商或者出口商的银行按其所出具的单据和合同向进口商的银行提出支付货款。

3. 调汇结算:调汇是指在跨境结算的过程中,将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操作,调汇是跨境结算中的重要环节。

4. 结算凭证:结算凭证是跨境结算的重要凭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汇票等,这些凭证记录了货物的数量、价格和质量,是进行结算的依据。

跨境结算的风险防范1. 汇率风险:在跨境结算中,由于不同国家的货币存在汇率变动的风险,企业需要采取相应的对冲措施,减少汇率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2. 信用风险:跨境结算的双方存在信用风险,进口商可能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出口商也可能无法按时收到货款,企业需要加强信用管理,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

3. 政治风险:在跨境结算中,由于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法律环境不同,存在政治风险,企业需要了解目标国家的政治情况,避免因政治因素导致交易风险。

跨境结算的实施步骤1. 确定结算方式:根据贸易交易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结算方式,如信用证结算、托收结算等。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

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以及《人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等,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

跨境业务包括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试点地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

第三条国际业务部负责全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工作,负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和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的数据报送工作;科技管理部负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入和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章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第一节业务管理第四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及其项下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纳入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体系管理。

产品准入、业务审查审批和操作以及贸易融资授权、授信等有关规定均按国际结算及国际贸易融资现有管理办法执行。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收费执行现有外汇中间业务收费标准,所收取的中间业务收入按业务种类计入对应的手续费收入科目。

第五条我行应按照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类型确定业务审核要点,办理跨境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我行应审查境内企业试点资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试点企业名单办理跨境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办理跨境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我行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为试点地区内登记注册且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非金融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并完成相关单据的审核及后续信息报送等工作;除上述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外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按照个案试点审批制办理,逐笔报当地跨境办进行审批。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解读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解读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解读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通俗地讲,就是企业对外贸易可用人民币直接进行结算,而不用再通过兑换成美元、欧元等币种结算了。

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容易锁定贸易的收益和成本;有利于避免汇率风险和减少汇兑成本;有利于企业简化结算手续,提高效率;从长远来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更有利于我国的总体利益。

政策要点解读一、江苏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主要政策内容现在企业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要依据为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六部委分别于2022年7月1日、2022年5月8日印发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

1、企业可以直接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2、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制度。

原则上非重点监管名单企业都可以顺利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3、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贸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4、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遵守人民银行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相关规定,并对其开展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交易真实性及交易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负责。

企业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5、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无需提供外汇核销单。

6、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选择多家境内结算银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但必须明确一家主报告行。

7、企业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当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下列材料(对材料没有特殊说明的,均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信息情况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入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一、清算行模式(一)定义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一)定义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三)操作流程1、付款业务流程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人民币跨境结算、清算体系建设方案(一)

人民币跨境结算、清算体系建设方案(一)

人民币跨境结算、清算体系建设方案实施背景:近年来,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

为满足国内外市场对人民币跨境交易的需求,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与清算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工作原理:1.清算行模式: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的清算行作为海外代理行,处理海外机构与境内机构的交易。

这种方式下,代理行承担信用风险,并确保交易的及时与准确。

2.代理行模式:境内银行与海外代理行建立代理关系,由代理行处理海外机构与境内机构的交易。

这种方式下,代理行提供交易便利,但可能存在信用风险。

3.参加行模式:境内银行加入国际清算系统,与海外机构直接进行交易。

这种方式下,境内银行自主处理交易,但需承担信用风险。

实施计划步骤:1.市场调研:深入了解国内外市场需求,分析行业趋势,为方案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2.机构设立:根据调研结果,决定在哪些国家或地区设立清算行或代理行。

3.系统开发:开发高效、稳定、安全的跨境结算与清算系统,确保交易的及时性、准确性。

4.人员培训: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具备操作新系统的能力。

5.系统测试与调试:对新系统进行全面测试,确保其稳定运行。

6.推广与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系统,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

7.持续优化:根据用户反馈和市场变化,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和性能。

适用范围:该体系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人民币跨境结算与清算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公司、金融机构、投资者和个人。

创新要点:1.多元化模式: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结算与清算模式,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2.智能化处理:利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交易的自动化处理,提高效率的同时降低错误率。

3.安全性增强:通过多重加密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4.用户体验优化:提供友好的用户界面和高效的客户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预期效果:1.提高人民币跨境结算与清算的效率,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

2.降低交易成本,为国内外机构和个人提供更多便利。

跨境人民币结算简介

跨境人民币结算简介

跨境人民币结算简介一、跨境人民币结算产生的背景及现状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和经济体系变革,人民币相对于美元等国际币种汇率不断的升值,跨境人民币结算就是在这种前提下应景而生。

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出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境内外机构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

中国目前的对外贸易规模已相当大,当前,不仅具有选择结算币种和定价能力的境内进出口企业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强烈需求,那些希望从人民币升值中获取收益的境外出口商(向中国出口)和在内地有相当规模的投资和人民币收入的外资企业对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也具有较大需求。

其次,境内外企业汇率避险的需求。

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而人民币的汇率相对比较坚挺,对于运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呼声越来越高。

第三,减少对国际储备货币的依赖。

此次金融危机引发了对改革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随之日益高涨。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金中夏称,应加强合作以减少对国际储备货币的依赖性,而本币贸易结算是可行的方式.为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门于2009年7月1日联合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业务范围、运作方式,试点企业的选择、清算渠道的选择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2010年6月17日《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7月19日《香港银行人民币清算协议》;2010年8月17日央行发布通知允许境外清算行以人民币投资债券市场。

从人民币互换规模的扩大,到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爆发式增长,再到《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签署……人民币跨出国门的道路已然越走越宽。

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简述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我行在国家批准试点地区内为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与境外试点地域范围内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项下办理的结算业务。

办理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业务性质、境内外试点地区以及试点企业等方面的限制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政策为依据。

二、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特色优势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具体出口货物退(免)税请参考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试点企业的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

经过十几年的跨国经营实践,我行已与122个国家的1358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并先后在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多家境外机构,初步形成了跨越亚、非、欧、美、澳五大洲的跨国经营网络格局,全面保证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国家准许境外地区的清算。

三、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办条件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试点企业应当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报告银行。

试点企业的主报告银行负责提示该试点企业履行上述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

四、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通流程试点企业首次办理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试点企业首次办理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如选择我行作为其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报告行,则应以书面方式与我行进行确认。

试点企业申请人民币支付业务时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计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信息,如实填写工商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和进口付款说明(见附表),配合境内结算银行进行贸易单证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简介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简介

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简介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概念规范地讲是指将人民币直接使用于国际交易,进出口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

通俗地说就是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货币是人民币,进出口双方用人民币计价,出口方收到的货款是人民币,进口方付出的货款也是人民币。

同时在本国居民与非本国居民之间的货币往来也可使用人民币。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特点及优势控制风险:有助于企业控制汇兑损益,降低企业运营风险,锁定利润空间——可以有效规避因人民币和其它外币间的汇率波动而带来的损失管理更优:便于境内公司进行财务安排和资金调拨,简化核销手续——明细成本核算,方便企业核算损益——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企业在报关或者办理出口退税时无需提供外汇核销单——收款无需进行出口收汇联网核查——企业主要与银行业务来往,无需办理人民银行、外汇局相关审批政策支持:人民币结算是目前政府层面极力支持和推进的结算方式——同样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人民币形式的对外负债(如延期付款、预收货款等)不占用外债指标为满足企业实际需要,允许企业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与外币计价进出口一样可异地报关可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解决跨境融资难题,加快资金周转三、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解答1、跨境人民币试点的业务种类包括哪些?中国企业可与境外企业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交易中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企业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对内直接投资,借用外债,对外担保等等。

2、中国境内哪些地方是试点地区?目前全国共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开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3、境外哪些国家、地区的企业可以与中国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对境外地域范围没有限制,所有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的企业都可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与中国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4、中国境内哪些银行可以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中国境内具有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都可作为境内结算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清算服务。

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代理清算规程

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代理清算规程

ⅩⅩ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代理清算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境内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之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运作,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清算流程,防范操作风险,根据《ⅩⅩ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交银办〔ⅩⅩ〕166 号》和《ⅩⅩ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交银办〔ⅩⅩ〕237号)等制度规定,特制定本清算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下简称“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以人民币或外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项下等允许以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的业务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有关境内、外投资等资本项下的业务。

本规程所称境外参加银行(以下简称参加行)是指根据相关规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为当地客户提供与中国境内企业间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并与我行签署代理结算协议,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银行。

参加行包括境外代理行、账户行和我行海外分行。

本规程所称境内代理银行是指与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的银行。

本规程所称港澳人民币清算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并进行港澳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

港澳人民币清算行指的是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

本规程所称代理清算业务是指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中,ⅩⅩ银行作为境内代理银行,依境外参加银行要求,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和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并提供人民币跨境购售、资金清算、账户融资、定期存款、账户查询等各类服务。

第三条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依托国际业务结算系统(IBP);跨境人民币业务境外参加银行同业往来账户(以下简称“参加行账户”)的支付依托银行同业账户处理系统(以下简称“同业系统”);跨境人民币业务境外参加银行人民币购售和融资等业务依托资金清算系统(OPICS)。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ⅩⅩ银行境内所有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

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及银行对策研究

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及银行对策研究

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及银行对策研究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逐渐加速。

由于多层次市场的建立,外汇市场和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以及外商投资、跨境贸易和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民币被用于跨境支付、结算和融资。

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逐渐形成了一种跨境清算新模式,这使得银行必须适应新的环境,采取有效的对策来应对新的挑战。

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CIPS(中国人民银行跨境支付系统);另一种是SWIFT(国际金融电讯协会)。

CIPS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设立的,旨在为人民币的跨境支付和结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它是中国国际付款结算系统(CIPS)下的一个子系统。

CIPS的核心技术基于现有国际标准,集成各类金融信息交换传输、支付清算、风险监控、报表管理等多种服务功能。

SWIFT是一家国际金融电讯协会,拥有上万家金融机构会员,致力于提供全球金融电讯和金融交易的安全通道。

SWIFT主要用于提供国际间的跨境支付、清算和证券交易服务。

对于银行而言,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的采用对其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变通。

在人民币跨境支付和结算的过程中,银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银行要深入研究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的特点和运行机制,合理利用CIPS和SWIFT的优势,全面了解支付、结算、清算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其次,银行要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策略和检查措施,遵循合规合法、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跨境支付和结算的安全和可靠性。

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身份和资信的审查,建立严格的账户信息管理和审查机制,规范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支付和结算过程的按时、准确、完整。

第三,银行应提高跨境支付和结算的效率,缩短处理时间,降低成本。

银行需要优化人员和技术资源配置,加强系统建设和网络优化,提高支付和结算自动化和标准化程度,省去重复申报和操作等环节,增强客户体验和满意度。

最后,银行要积极拓展人民币跨境支付和结算业务,抓住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机遇,把握市场需求和趋势,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跨境支付业务zkx

跨境支付业务zkx
2、被代理行收款。境内外付款行通过CNAPS、CIPS或SWIFT向本行发起汇款指令,指示本行转汇被 代理行,跨境支付清算系统收到后(CNAPS由SGB收到),将汇款落地广州分行,由广州分行通 过SWIFT转汇收款行。
SWIFT
CNAPS、CIPS或SWIFT
A被代理行 (在广州 开户)
广州分行
境内外 收、付款
参与者。同一个系统工作日内,间接参与者可以使用不同的所属直接参与者收发业务。 境内中、外资银行,境外银行,境内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或总部),其他指定的视
同境外的特殊区域的分支机构(如自贸区分行),均可申请作为间接参与者加入CIPS。境 内直接参与者的境内分支机构或平行机构不可申请作为间接参与者加入CIPS,不得填写在 间接参与者栏位,可以填写在付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开户行、中介机构1、中介机构2等栏 位。
申请书”内容使用3640交易 自由报文输入相关的要素, 然后清算中心凭接收到的款
项和查询查复报文在CIPS清
算系统中重新录入发起。
2、清算中心接收到的业务直
接发起
参数维护
(一)被代理行参数维护 跨境支付清算系统被代理行参数维护 STL系统被代理行参数维护 (二)SWIFT和CNAPS行号对应关系维护 (三)CIPS直、间参关系维护 CIPS直、间参关系由人民银行CIPS系统统一下发数据,该

在跨境支付清算系统 进行手工转汇
后续支持自动处理
SWIFT
CIPS
CNAPS
跨境支付清算系统
SWIFT功能
SWIFT与CIPS 相互转换
CIPS功能
核心系统
S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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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该公司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和管理,人民银行已经制定和发布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运营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银发290号),对经营范围、业务运营等做出了规定。
2020年4月28日,公司完成工商信息变更,企业名称正式由“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为“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机构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支付系统
01 清算模式
03 运行时序 05 参与机构
目录
02 清算系统 04 运营机构 06 发展历程
07 建设意义
09 相关制度
目录
08 建设目标 010 风险防范
-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简称CIPS),是专司人民币跨境支付 清算业务的批发类支付系统。旨在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提高跨境清算效率,满足各 主要时区的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CIPS(二期)运行时间由5×12小时延长至5×24小时+4小时
运营机构
运营机构
CIPS(一期)由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该机构为公司制企业法人(以下简称 运营机构)。2015年9月8日,运营机构在上海正式成立,全面负责CIPS(一期)的系统运营维护、参与者服务、 业务拓展等各方面工作。
清算系统
清算系统
CIPS(一期)的主要功能是便利跨境人民币业务处理,支持跨境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算、跨境直接投资、 跨境融资和跨境个人汇款等业务。其主要特点包括:
CIPS(二期)在功能特点上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运行时序
运行时序
CIPS(一期)按照北京时间运行,以中国法定工作日为系统工作日,年终决算日是中国每年最后一个法定工 作日。CIPS(一期)每日运行时序分为营业准备、日间处理、业务截止和日终处理四个阶段,日间处理支付业务 的时间为9:00-20:00。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简介及流程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简介及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以人民币计价并作为支付手段的跨境结算业务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包括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等,对企业而言,就是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的跨境贸易和投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就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相关的结算服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我国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开展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时,都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特点及优势政策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确立——境内所有企业均可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所有出口货物贸易企业均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直接投资更加便利——人民币形式的对外负债(如延期付款、预收货款、银行保函等)不占用外债指标风险可控:有助于控制汇兑成本,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可以有效规避因人民币和其他外币间的汇率波动而带来的损失——人民币币值相对稳定,有利于双方锁定交易成本,获得稳定预期收益管理更优:便于境内企业进行财务安排和资金调拨,简化相关手续——明细成本核算,方便企业核算损益——凭境内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即可在银行办理人民币资金收款入账或付款——企业可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可进行人民币贸易融资,加快资金周转二、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流程图:企业 / 企业向银行提交收付款指令 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企业提供税务要求资料,企业提供合同、发 票(任一)或跨 境人民币收 / 付款 说明在银行办理 人民币结算 银行按规企业在海企业实际报关企业提供税务要企 业 与 外 商 签 订 合 同 在海 关以 人民 币办 理进 出口 报关 息报送 R CPMIS 系统 在国税局办理出口免 退税申报/ 企业向银行提交收付款指令 定将相关 信息报送 RCPMIS 系统 关以人民 币办理进 出口报关 时间与预计报 关时间不一致 的,应通知银 行,由银行向 RCPMIS 报送 相关更新信息。

境内外外币支付清算

境内外外币支付清算

(注:依据账户协议和国际惯例) 27
外币支付清算
ф行内(总分行)的查询查复
ф客户的查询查复
查询查复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有问必查、有查必复、 登记建档、有据可依”。
查询查复需注意问题:(注重时效性、准确性)
◎根据账户行的时效性要求,及时发送修改电(付款)
◎不明款项长时间挂账 (收款)
◎修改信息传递延误 (收款)
# 办理境外电汇必须向我行提供: 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收款 人账号
# 一般汇款在途时间为2—3个工作日(遇 节假日顺延)
# 办理境外汇出汇款均需按外管局有关规 定办理及申报。
12
外币支付清算
汇款指示 收款人应向汇款人提供正确及完整的汇款 指示,以便汇款人指示汇出银行顺利办理 有关汇款业务。 若汇款人无法向汇出银行提供正确、完整 的汇款指示,收款人的收款时间往往会被 支付清算渠道 ♠境外代理行(账户行)
¢境内外币的支付清算渠道 ♠境外代理行(账户行) ♠人民银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 ♠境内代理行 ♠同城外币交换(金融票据中心、中行)
6
外币支付清算
❖ 人民银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是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外币清算 机构提供外币支付服务的实时全额支付系 统。
# 为方便收款人将正确的汇款路线提供给汇款人, 汇入银行(即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可以协助客 户(即收款人)用英文填妥相应的汇款指示, 由收款人发送给境外汇款人。汇款人便可依照 该指示向其开户银行办理有关汇款。
收款人如何做
# 无论境外汇款人身处何地,收款人均可将汇款 指示提供给境外汇款人,以便汇款人指示其开 户银行通过正确、直接的途径将款项汇给收款20 人。
& 50A 汇款人名称及地址

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及银行对策研究

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及银行对策研究

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及银行对策研究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人民币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逐渐提升。

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也随之成为银行业发展的重要领域。

本文主要围绕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及银行对策展开研究。

二、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人民币跨境清算模式主要包括两大模式,即同业清算模式和跨境结算模式。

1.同业清算模式同业清算模式是指由国内中介机构与国外中介机构相互开展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

这类清算模式主要适用于彼此业务关系紧密、互信程度高的金融机构之间。

其优点是交易效率高、操作简便,能够帮助金融机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但同时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风险无法充分控制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风险管理。

2.跨境结算模式跨境结算模式是指由外汇交易中介机构与外汇结算中介机构相互开展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

在这种模式下,外汇交易中介机构需要与中国境内的结算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并通过其进行人民币的结算、清算等业务。

相比于同业清算模式,跨境结算模式更加规范化、透明,能够更好的保障参与方的权益,但其操作复杂、交易成本较高。

三、银行对策研究在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中,银行需要根据不同的模式和业务特点来制定相应的对策。

1.加强合作在同业清算模式下,银行需要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通过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可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风险,并共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银行还需要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合作,加强风险监控,保障业务安全。

2.规范操作在跨境结算模式下,银行需要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银行也需要与外汇结算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

银行还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以提高业务操作的效率和安全性。

3.创新服务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银行需要不断创新服务产品,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可以通过引入金融科技、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来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了解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了解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了解我国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摘要】本文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面学习,了解了这一新业务的历史和简单操作,使我们对这项业务不再陌生,乐于接受。

并希望我国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而尽快向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关健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银行境内企业汇率一、为何要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曾几何时,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与国际经济的融合进一步紧密以及海内外对我国经济和人民币的信心逐步增强,我们国家的人民币走出国门,跨国结算已不罕见;终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这一概念走向前台,国家为他多次颁布了相关的政策文件。

什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简单来说,就是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发生业务时以人民币结算。

以前中国法律不允许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发生业务时以人民币结算,境内企业进口或出口均需以外币结算,进口时需购汇,出口时需结汇,汇率风险完全由境内企业承担。

这种感觉陌生的业务,其实由来已久;不论企业或是个人,都有这方面的需求。

最近,通过看书学习,逐步理解了一些含有人民币跨境结算概念的业务。

例如:出境旅行的人们,可以在指定商户用人民币消费,或人民币卡支付取现,特别是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边贸人民币结算,港澳个人人民币业务。

人民币在东南亚的许多国家或地区已经成为硬通货了。

企业在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对外贸易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同时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也比较大,企业更加希望用人民币来做贸易:一是增加了国际结算货币上的灵活度;二是节省了用外币收付款而引起的汇兑成本,节省了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相关费用;三是直接用人民币收付,避免了贸易业务因美元、欧元的涨跌带来的汇率风险。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还提升了我国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在政治、经济、贸易等各领域的合作、联系与发展,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地位。

二、企业如何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何种币种结算不是一方、一种因素能够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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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战略部署,在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其业务范围已从单纯的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和境内银行境外贷款等项目,结算量显著增加。

这为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银行的清算能力提出了挑战。

研究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改进清算模式,提高清算效率已成为商业银行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分类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提供最为关键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渠道,需要境内银行和境外银行通过合作完成。

所有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可分为以下四类:
境外清算行:经境外当地金融管理当局认可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进行境外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境外商业银行。

境外清算行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清算。

经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老挝国家银行、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台湾中央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分别认可,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境外人民币清算行。

其中最先成为清算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境内代理银行: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可以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同时也可直接为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融资服务。

境内结算银行: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遵守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有关规定,可以为境内客户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融资业务。

如境外参加银行未在该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其跨境人民币清算需委托境内代理银行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进行资金清算。

境外参加银行: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在境内代理银行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

变化而带来的信息改变或丢失,降低查询概率。

此外,跨境人民结算的清算起息日不受外国起息日限制,在中国法定工作日均可起息。

五、结语
毋庸讳言,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民币跨境结算仍然是一项新业务,各商业银行在办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需要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提高。

境外参加行在清算行、代理行新开户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为拉直接汇款路径提供了可能。

但遗憾的是,在实务中,对这些账户变动情况,代理行的分支机构往往并不能及时掌握。

建议清算行及时将同业账户变动情况通知代理行,代理行充分利用其内部网络及时将清算行及时其自身的同业账户变动情况通知其所有分支机构,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清算渠道。

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应加强合作,在代理同业转汇收费刚好可覆盖其成本的情况下,共享清算渠道,培养跨境人民币清算市场,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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