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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苇子沟项目部“一通三防”工作规划
中煤第31工程处苇子沟项目部
2012年
“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指标。在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前提下,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和技改的基础上,特制定2012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员:
组长:李利平、郎需民
副组长:辛培平、张兴昌、高合彬、孙文生、张俊彪、魏赞军、任臣方、刘文利
成员:徐保林、孙家生、郑伯钧、袁井红、郑刚、熊定江、肖鹏、贺勇、张林、王保营、付峰起、张雷生、窦禹周、刘广泉、王丽朝、刘柱、陈端建、裴利伟、张福、孟令刚、阎明饶、龙洪庆、阮庆波、王文明、张宗超、陆建明、张书何、张市里、烟宝旗、李加民、闫玉顺、阮昌全
二)成员分工与职责:
项目经理:对“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本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等的调配总体工作。
生产副经理:负责全面落实项目部“一通三防”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
机电副经理:负责井上、下的“一通三防”设备安全运转和安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等方面的工作。
技术副经理: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通风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等方面的工作。
安监站长:负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技术人员: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现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通三防”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整理图纸,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出方案、建议。
安监员: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现场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现场整改。
调度室:协作组长、副组长工作,负责落实分管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供应组:负责物资库房的安全,做好“一通三防”设备物资的供应验收、保管等工作。
通风组长:负责协助技术员负责“一通三防”的现场管理,对于重点的通风瓦斯工作如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处理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通风系统调整、存在隐患地点等要亲临现场跟班解决。
瓦检员:必须了解所辖区域的“一通三防”情况,掌握风量变化、风机开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及值班领导请示汇报。
掘进队:负责落实分管各队“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的通防设备设施的使用保护及保养。
机电队: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保证“一通三防”设备的正常运转。
二、工作目标
1、杜绝瓦斯、煤尘重大事故,消灭与通防有关的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等级生产事故。
2、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一级及以上。
3、实现通防安全年。
4、合理布局、优化通防三大系统,坚持“以风定产”。
三、工作原则
1、全面深入推进“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通防现场工程质量,实现通防现场动态达标。
2、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达到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和规范职工的行为准则。加强通防安全装备的投入,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一通三防”矿井。
3、突出技术工作的先进性、实用性、指导性,充分发挥技术工作对“一通三防”工作的支撑作用和服务作用。
4、充分发挥项目部领导在“一通三防”工作方面的齐抓共管作用,突出通防工作的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四、工作内容
一)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2、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超过5米,岩巷不超过8米;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满足最低风速要求。
3、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并采取“三专两闭锁”或选择性漏电保护供电,并每天有专人检查、切换试验并有记录。
4、按《规程》规定定期对局部通风机检查维修。
5、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6、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且与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米;吸风口设置防护罩,6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通风机和启动装置要有防雨措施;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7、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 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 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8、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9、风筒无破口、无挤压、拐弯使用弯头,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10、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
11、井口悬挂测风牌板,每旬定期测风。
12、按时上报通风旬报、月报。
13、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每月开展一次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做到“以风定产”、合理通风,杜绝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二)瓦斯管理:
1、掘进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达到0.5m3)。
2、瓦斯检查人员执行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瓦斯检查牌板设在距迎头30-50m范围内;每班检查次数、检查地点设置符合《规程》和有关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假检。
3、加强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井下所有地点放炮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hm内封闭完毕,必须切断通往密闭区的电缆、轨道、管路等设施。
5、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6、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调度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等)每日必须上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阅并签字后上报工程处。
7、无计划停电停风及瓦斯超限要组织分析事故并有记录。
8、设计为所有下井人员配备了自救器,并有10%的备用。所有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9、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均按其使用地点不同采用不同的防爆类型,消除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三)安全监测监控
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配齐各种传感器、分站等安全设备备件,备用量不少于20%,保证24h连续运行。
2、完善KJ76N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功能,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