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目标下镇村居民点体系重构方法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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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目标下镇村居民点体系重构方法探索与实践

潘爱丰刘瑾何文

【摘要】随着城乡统筹观念的深入人心,居民点体系规划要求达到城乡一体化目标。本文从居民点分类构成入手,从城镇和乡村一体化目标出发,以行动规划为指导,厘清城乡居民点重构的整体思路,较为深入的探讨镇区及农村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在城镇维度,探讨了城镇内部居民点空间发展、设施全面协调及共建共享的发展策略;在乡村维度,探讨了依托小城镇分类指导,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策略。最后,以大王·稻庄示范区为例,从现状与规划、城市与农村两个维度全盘统筹,进一步阐释了镇村居民点体系重构的方法,使其率先形成调整整合有序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区,实现城镇和乡村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关键词】城乡一体化;镇村居民点;重构;探索与实践;大王·稻庄示范区

1“城乡一体化”、“居民点”的概念及内涵

城乡一体化是指城乡之间通过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相互协作、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持续协调发展的过程。城乡统筹是以城市和农村一体发展思维为指导,改变和摈弃过去那种重城市、轻农村,“城乡分治”的观念和做法,最终目标是要使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与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同质化的生活条件。城乡统筹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城乡一体化是城乡统筹的最终目标。

城乡一体化规划以区域为对象,以指导城、镇、村建设为导向,以协调社会、经济、环境、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目标,力求实现规划空间由点向面、由体系向网络、由广域向纵深的延伸,主要包括城乡产业一体化、空间布局一体化、道路交通网络一体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生态环保及生态建设一体化、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等。

居民点是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可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城市居民点是城镇人口聚居的场所,是集中的居住社区,属城市化地区,可分为城市和城镇,一般以居住用地形式存在;农村居民点是农村人口聚居的场所,一般可分为农村集镇(乡镇)、中心村和基层村,是分散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库”,属非城市化地区,一般以村庄建设用地形式存在,可分为集镇和村庄,空间分布形态多为“城中村”、“城边村”、“生态农村”。对农村居民点合理规划有利于推动农业的“两个转化”,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农村居民点建设,有利于加快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步伐,逐步缩小城乡

差别。

随着城市各种活动的发展,逐渐形成城市、集镇等各类居民点,构成居民点体系。现代的居民点,由于工业、交通、科学文化、商业、服务行业等的高度发展,吸引并集聚了大量人口,形成现代社会的各种城市、集镇、村落,构成了比过去远为复杂的居民点体系。

2镇村居民点分类及其特征

2.1农村居民点

农村居民点依据与城区的依附关系、在区内所处的区位及担负的职能可分为“城中村”、“城边村”及“生态农村”三类。“城中村”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它包括位于现状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和位于城镇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城边村”主要是城镇规划建成区外的周边村庄,这部分村庄由于紧邻镇区,受城区发展影响很大。它是农村居民自建房屋所组成的居民点,离城区外围有一定距离,此类住区环境质量差,市政水平低,交通不便,制约城市有序拓展;“生态农村”主要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传统农村,或是具有一定旅游资源,规划区范围外的村庄,具有传统农村特征、农地多、经济实力差、社会人口构成较单一、管理维护水平较差等特点。

2.2城市居民点

城市居民点包括还建区和城市居住社区二类。还建区是指拆迁人提供价值相当的房源对被拆迁人进行异地或同地安置,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用地。安置居民间彼此熟悉程度较高,人群中老年人比例较大,有户外生活的习惯,基本延续了原有的社会习俗及生活习惯,行为随意性大,不愿受规章制度约束,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

城市居住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社区蕴藏着巨大的资源优势,具有经济性、社会化、心理支持与影响、社会控制和社会参与等多种功能。

3镇村居民点体系重构方法

3.1整体统筹思路

整体思路:①分析镇村居民点体系的现状、分布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②提出村庄建设方法,为“城中村”、“城边村”、“生态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指导。针对“城边村”和“城中村”,对条件适宜的村庄,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设施配套设施,实现就地“城市化”、农村社区化;“生态农村”以农田、林地为基质,以低矮平房、院落聚集形成居民点斑块,以乡间小道、街道、沟渠为廊道,广泛运用现代生态工程技术,建设集生态、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生态型居民点和农业观光区。③划分村庄的迁并类型,提出分类原则和发展措施。④对并入城镇村庄进行安置规划,确定合理的安置区域;对其它三类村庄进行整合,确定中心村数量。⑤对镇区内的居住用地进行组团划分并确定合理的人口分布。

3.2农村居民点体系重构方法

3.2.1撤并整合

农村居民点综合分析村庄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现状设施条件、产业特色、发展潜力等影响因子,可分为“并入城镇、集聚发展、控制发展和撤并”四种类型。根据行政村人口规模,一般将村庄按500人以下、500-1000人、10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标准分为四级。

(1)并入城镇型村庄

该类村庄依据村庄的地理位置和人口规模加以确定,一是现状已经被示范区内部分城镇建成区包围的村庄;二是根据各城镇远期的发展方向和规模,确定将要被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村庄;三是在各城镇远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周边距离不超过1.5公里,且人口规模较小,有必要迁入城镇建成区的部分村庄。通过村庄迁并融入城镇,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的一部分,人口也转变为城镇人口,其村庄的改造可以借助城镇建设过程的推动。

(2) 集聚发展型村庄

该类村庄依据村庄的人口规模和发展潜力等加以确定,现状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上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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