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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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安徽省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2000年安徽省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2000年安徽省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2000年安徽省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2000年安徽省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简介土建工程是指建筑、水利、公路、桥梁、港口、机场等建设领域中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项综合技术和工程管理服务。

在安徽省,土建工程规模不断扩大,计算工程量成为了重要的任务。

为此,2000年安徽省出台了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计量流程,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规则内容工程量计算单位安徽省土建工程中,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单位是“工程量单位”。

工程量单位分为主量单位和细目单位。

主量单位与工程项目基本特征密切相关,细目单位则是对主量单位进行分解和标注的一种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范围工程量计算的范围应当包括工程项目中的全部工程量项。

工程量项应当以工程设计文件为依据,必要时需要进行调整,以保证计算的准确性。

工程量计算方法安徽省土建工程中,采用千分比法和定额法进行工程量计算。

千分比法是指在工程设计文件提供的基础上,按照所需要的产值对主量项进行分项和计算的方法,通常适用于建筑工程和水利工程的计量。

定额法是指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提供的相应定额材料和劳务及其价格,计算工程量的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建筑、公路、桥梁、港口、机场等工程项目的计量。

工程量计算依据工程量计算应当遵循《建设工程计量与统计规则》、《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和《土木工程计量与计价规范》等相关规范和标准。

同时,应当尊重工程设计文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施工图纸中的标注和约定。

工程量计算流程工程量计算流程分为预算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两个阶段。

1.预算编制预算编制是工程量计算的第一阶段。

主要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和设计规格,综合考虑资源的使用和费用的构成,编制一个工程造价预算。

2.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工程量计算的第二个阶段。

主要是在预算编制的基础上,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任务和规格,编制一份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总结2000年安徽省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土建工程量计算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流程。

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可以确保土建工程计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4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4.1 总则4.1.1 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 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计算规则

土石方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附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第十三章的相应子目计算。

排除地表的雨水,其费用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增加。

4.人工挖沟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4m。

超过4m在6m以内时,按4m以内的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1; 6m以上乘系数1.3。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支挡土板不论密撑、疏撑,均执行本定额。

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爆破的,其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1.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人工,材料和机械应另行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1中系数调整。

表1-1 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项目一二类土壤四类土壤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方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挖掘机挖土方0.840.840.860.841.181.261.091.142.机械挖土方工程,人工完成的修边坡、整平的工程内容施工时应同时考虑,不另增加费用。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4.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系数计算。

安徽省2000土建计算规则

安徽省2000土建计算规则

安徽省2000土建计算规则一、前言为了统一安徽省土建建筑计算规则,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徽省土建建筑的计算按照什么规则进行,土建建筑计算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进行土建建筑施工等。

二、计算原则1.计算应当以国家有关建筑规范为基础,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进行加减修正;2.计算结果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影响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3.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可以采用其他的计算方法,但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三、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1. 安徽省建筑物的高度计算(1)住宅楼高度计算住宅楼的高度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不同区域建筑设计要求为基础。

同时,应当根据建筑的功能、结构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整和适当处理。

(2)公共建筑高度计算公共建筑的高度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不同区域建筑设计要求为基础。

同时,应当根据建筑的公共使用、耐久性、安全性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整和适当处理。

2. 安徽省建筑结构的计算(1)基础承载力计算基础承载力的计算要着重考虑地质地貌特点、基础承载层的稳定性,以及地下水流对基础的影响等因素。

(2)房屋结构强度计算房屋结构的强度计算要根据选用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处理和适当的修正。

材料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选择不合格的材料或者采用不规范的施工方法。

3. 安徽省建筑施工(1)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注重质量控制,对不合格的施工随时进行纠正处理。

(2)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施工工序的安全性。

四、总结本规则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安徽省土建建筑计算的水平,对于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具有较好的推进作用,同时,它也可以为安徽省土建建筑施工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计算规则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计算规则主要是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建筑工程的材料和机械设备的消耗量,以便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目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计算规则。

一、定额说明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包括了各类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和机械设备的消耗量。

其中,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定额主要包括水泥、钢筋、砖、砂、石材等常用材料的消耗量。

机械设备的消耗量定额主要包括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量,例如起重机、塔吊、挖掘机等。

定额说明一般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和经验总结确定。

定额说明中的消耗量主要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施工周期等因素进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施工的数量越大、工期越长,消耗量就会相应增加。

同时,定额说明还包括了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检验、调整等工作的消耗量,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1.量清单的编制:量清单是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将相关工程项目划分为各种单位工程,确定材料和机械设备的消耗量。

在编制量清单时,需要详细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影响因素,例如施工方法、工序顺序、施工技术要求等。

2.材料单价的确定:材料单价是根据市场价格和施工单位的成本核算结果确定的。

在确定材料单价时,需要综合考虑材料的质量、规格、特殊性等因素,并结合市场供求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还需考虑施工单位的运输成本、仓储成本等其他相关费用。

在进行工程计算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对于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在进行计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进行,避免误差和脱漏。

2.定额说明的更新和调整: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市场行情的波动,定额说明需要不断更新和调整。

施工单位在进行计算时,应及时了解并采用最新的定额说明。

3.材料供应的可靠性:在计算消耗量时,需要考虑材料供应的可靠性。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建筑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

二、本建筑定额包括: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工程;钢木结构运输、安装工程;脚手架、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构筑物工程;防腐工程等内容。

三、本建筑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民用与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建筑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五、本建筑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建筑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七、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1.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2.本建筑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3.混凝土、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体积以“m3”表示,设计强度(配合比)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本建筑定额中现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的养护,均按自然养护考虑,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措施费中考虑。

(整理)安徽省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量

(整理)安徽省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量

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方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石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单孔深度、单孔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石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

10、土(石)方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下表计算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3、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

安徽省综合-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综合-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折算虚方体积系数为 1.30,折算夯实土体积系数为0.87,折算松填土体积系数为1.08。

2、挖土深度超过1.50m 时,人工挖土的放坡系数为0.33;机械挖土的放坡系数,机械在坑内作业时为0.25,机械在坑上作业时为0.67。

二、人工土、石方1、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⑴地槽:V=(B+KH+2C )HL⑵地坑(方形):(圆形):式中:V 3 );L B H 椡谕辽瞳龋丄)(设计室外地面至槽、坑底);R 1-2); K 0.3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1-22、平整场地按底层建筑面积计算3、就地回填区分夯填、松填以立方米计算。

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棧ㄉ杓剖彝獾仄阂韵碌娌+基础+管、沟外形体积)管、沟外形体积按下列规定扣除:当管径小于500mm 时不扣除所占体积,管径小于1000mm时,每米扣除0.6m3管径小于1600mm时,每米扣除1.3m3 体积。

4、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式计算:运土工程量二挖土工程量椈靥钔凉乙塘俊£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⑴人工凿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⑵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沟槽、基坑深、宽允许超挖: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 m,超挖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⑶槽坑、地面摊座、修整边坡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执行下列计算规则: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 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土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四、地基强夯地基强夯按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五、井点降水井点降水区分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电渗井点、水平井点,按不同井管深度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套天计算。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引言建设工程定额是指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定额计算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合理的一套标准。

下面将介绍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的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章节说明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和功能特点,将项目划分为多个章节。

每个章节包含不同的工程项目类型,如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等。

同时,每个章节还包含多个条款,分别规定了该类型工程项目的计算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造价计算方法等。

(1)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划分为直接工程量和间接工程量。

直接工程量是指直接与工程建设过程相关的工程量,包括土方工程量、砼工程量、砂浆工程量等。

间接工程量是指与工程建设过程相关但与直接工程量无关的工程量,包括脚手架工程量、安全防护工程量等。

(2)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单位工程量法和总量法。

单位工程量法是指根据单位工程的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计算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和造价。

总量法是指根据整个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参数,计算工程项目的总工程量和总造价。

(3)工程量计算时要考虑施工工艺、工程难度、地域差异等因素,采用经验系数进行修正。

经验系数是根据历史数据和实践经验确定的,用于调整定额中的工程量和造价。

(4)工程量计算还需考虑不同工程项目的特殊要求和规范标准。

例如,对于土石方工程,需根据地质条件和土方工程的类型,确定土方的开挖量、填方量和回填量等。

总结: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工程定额计算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合理的一套标准。

工程量的计算方法采用单位工程量法和总量法,考虑施工工艺、工程难度、地域差异等因素,并采用经验系数进行修正。

同时,还需考虑不同工程项目的特殊要求和规范标准。

安徽省综合-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综合-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折算虚方体积系数为1.30,折算夯实土体积系数为0.87,折算松填土体积系数为1.08。

2、挖土深度超过1.50m时,人工挖土的放坡系数为0.33;机械挖土的放坡系数,机械在坑内作业时为0.25,机械在坑上作业时为0.67。

二、人工土、石方1、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⑴地槽:V=(B+KH+2C)HL⑵地坑(方形):(圆形):式中:V椡谕撂寤 ╩3);L椈 〉壮ざ龋╩);B椈 〉卓矶龋╩);H椡谕辽疃龋╩)(设计室外地面至槽、坑底);R椈 〉装刖叮籆椆ぷ髅婵矶龋 1-2);K椃牌孪凳 ㄗ酆衔0.3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1-22、平整场地按底层建筑面积计算。

3、就地回填区分夯填、松填以立方米计算。

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棧ㄉ杓剖彝獾仄阂韵碌娌+基础+管、沟外形体积)管、沟外形体积按下列规定扣除:当管径小于500mm时不扣除所占体积,管径小于1000mm时,每米扣除0.6m³,管径小于1600mm时,每米扣除1.3m³体积。

4、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式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椈靥钔凉こ塘俊£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⑴人工凿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⑵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沟槽、基坑深、宽允许超挖: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⑶槽坑、地面摊座、修整边坡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执行下列计算规则: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土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四、地基强夯地基强夯按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安徽造价员工程计算规则(土建)

安徽造价员工程计算规则(土建)

安徽造价员工程计算规则(土建)讲义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现浇混凝土及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脚手架工程)1.凡砌筑高度超过1.2m的砌体,均需计算脚手架。

2.外脚手架按外墙中心线乘以檐高以“㎡”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车辆通道、变形缝等所占面积。

突出墙外超过24cm的墙垛、附墙烟囱,按图示尺寸展开长度乘以高度计算,并入脚手架工程量内。

3.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山墙尖部分的高度应折半计算。

4.砌筑高度在3.6m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超过3.6m时,按外脚手架计算。

砖柱脚手架,按柱断面周长加3.6m,乘以柱高以“㎡”计算。

围墙脚手架按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计算。

5.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板均不计算脚手架。

若为安装预制钢筋混凝土板者,其高度超过3.6m时,以框架部分轴线面积计算脚手架。

8m以内的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超过8m部分按增加层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6.室内单独的梁、柱、可计算混凝土梁、柱脚手架,柱按外围尺寸加3.6m 乘以柱的高度以“㎡”计算:梁按梁的净长度乘以室内地坪至梁顶面高度以“㎡”计算。

高度在3.6m以上者,按外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脚手架按照砌筑脚手架规则计算。

8.现浇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及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下)超过2m的混凝土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均按搭设的满堂基础脚手面积,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3计算。

9.外装饰脚手架按设计外墙装饰长度,乘以室外地坪至装饰面顶端高度以“㎡‘计算。

不扣除门衡、洞口、车辆通道以及原有装饰面层所占的面积。

10.室内天棚抹灰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应按楼地面中心线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在3.6~5.2m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主的建设工程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1总则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

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

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安徽省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

安徽省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2005年工程量及计算规则2005年安徽省土建总说明《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消耗量定额的作用1.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2.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或控制价的依据;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4.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三、消耗量定额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JD-101-95);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年版);6.《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年版);7.《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和《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3-94(De)];8.现行施工工期定额;9.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其它资料;四、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原则1.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2.本消耗量定额贯彻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措施消耗的分离,以适应按单项工程成本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和价格的动态调整;3.本消耗量定额是依据现行的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编制的;4.定额中的消耗量为社会平均消耗量。

五、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本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程,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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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工程量及计算规则2005年安徽省土建总说明《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消耗量定额的作用1.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2.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或控制价的依据;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4.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三、消耗量定额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上、下册)(GJD-101-95);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1998年版);6.《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年版);7.《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LD/T72-94(De)]和《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LD/T73-94(De)];8.现行施工工期定额;9.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其它资料;四、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原则1.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2.本消耗量定额贯彻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措施消耗的分离,以适应按单项工程成本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和价格的动态调整;3.本消耗量定额是依据现行的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编制的;4.定额中的消耗量为社会平均消耗量。

五、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本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程,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

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工、料、机”等消耗与定额有差别而改变定额用量。

定额中有规定的可以调整。

六、檐高本消耗量定额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

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面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面高度计算;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七、消耗量的确定1.人工工日消耗量:本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的人工工日数,是随机械产量计算的。

2.材料消耗量:本消耗量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

其损耗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入一次性使用量或摊销量。

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列入消耗量定额中。

其强度、水泥品种不同可以换算,但配合比用量不可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用机械类型、规格确定的。

机械土石方、打桩、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都分别列出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工作对象,单机或主机及与之配合的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中小型机械一般随工人班组配备,其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的子目中。

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八、消耗量定额的计量单位消耗量定额中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规范规定的标准计量单位,部分计量单位为自然计量单位。

九、钢材理论质量与实际质量不符时,钢材数量可以调整;调整系数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后,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十、本消耗量定额,除脚手架、构筑物,垂直运输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余章节均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设计标高至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

超过20m时,另按本消耗量定额第十二章规定计算。

十一、工程用木材未包括烘干费及烘干损耗,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烘干时,每“M3”木材(成材不分材种)的烘干费和烘干损耗由各市定额站进行测试确定。

十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未考虑蒸汽养护,如设计或建设单位要求,其蒸养费按实计算。

十三、本消耗量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四、全省各市统一执行本消耗量定额后,如发生定额缺项须作补充的,由各市定额站做出补充,并报省定额总站,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本消耗量定额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十六、著作权所有,未经主编部门同意,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违者必究。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九、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一、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十二、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四、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十五、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十六、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七、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八、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十九、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二十、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二十一、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二、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三、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十四、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附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第十三章的相应子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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