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降格迁址更名为
北京银监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门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门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12.13
•【字号】京银监复[2012]988号
•【施行日期】2012.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北京银监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门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988号)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复兴门支行更名的请示》(交银京[2012]39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北京复兴门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
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直属支公司国贸营业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直属支公司国贸营业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6.11
•【字号】京保监许可[2009]276号
•【施行日期】2009.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直属支公司国贸营业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27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直属支公司国贸营业部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09〕172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公司直属支公司国贸营业部的营业地址由北京市建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西楼508号变更为北京市建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1座316室。
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请尽快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此复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迁址开业
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京银监复[2012]772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10.16
【实施日期】2012.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迁址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772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迁址开业的请示》(京银综发[2012]51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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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陶然支行、西内大街支行临时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陶然支行、西内大街
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京银监复[2012]992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12.17
【实施日期】2012.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陶然支行、西内大街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992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北京银行关于陶然支行、西内大街支行2013年法定节假日临时停业的请示》(京银综发[2012]700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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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事项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事项的通知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现就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包括:(一)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分行、分行营业部、支行及以下机构,分行级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的支行、分理处,贷款公司分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分社等;(三)外资银行的分行、支行等营业性分支机构,分行级专营机构;(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性分支机构。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可以在所在地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地级市(州、盟)行政区域内变更营业场所,但不得从乡镇迁至市区或县城,也不得从县城迁至市区。
三、下列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按以下规定执行:(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适用特殊政策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仅可以在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同一银保监局或银保监分局辖内变更营业场所;(二)小微支行、社区支行应立足小微市场和社区,原则上不跨区域变更营业场所,该区域指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所设的区以及县(市)范围;(三)政策性银行分行原则上不跨所在地市变更营业场所,政策性银行支行原则上不跨区域变更营业场所,该区域指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所设的区以及县(市)范围;(四)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突破注册地辖区变更营业场所,其中,乡镇(街道)地区分支机构可以在乡镇(街道)间变更营业场所。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迁
址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10.16
•【字号】京银监复[2012]772号
•【施行日期】2012.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迁址开业
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772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望路支行迁址开业的请示》(京银综发[2012]51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大望路支行迁址开业。
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甲201号楼1层甲201-北105”。
原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1号楼512室”不予保留。
二、你行大望路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迁址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5.07•【字号】京银监复[2012]316号•【施行日期】201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迁址开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2〕316号)中国农业银行:你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北京市分行迁址办公的请示》(农银发〔2012〕133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北京市分行迁址开业。
机构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3号”,原营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5号”不予保留。
二、你行北京市分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对公、对私);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142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更名迁址开业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0〕142号包商银行北京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迁址更名开业的请示》(包商银京报〔2020〕1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国贸支行更名迁址开业。
机构名称由原“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变更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劲松支行”(简称为“包商银行北京劲松支行”)。
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1幢1层106号”,原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新苑4号楼105”不予保留。
二、你行劲松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总行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自批复之日起,请你行于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2020年3月25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9.28•【字号】京银监复[2012]741号•【施行日期】2012.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临时停业的批复(京银监复〔2012〕741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你行《北京银行关于天坛支行等22家支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临时停业的请示》(京银综发[2012]52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天坛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建国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北洼路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三里河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金融街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金融港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商务中心区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东长安街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魏公村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5日。
同意你行雅宝路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2日。
同意你行白云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2日。
同意你行奥北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2日。
同意你行总部基地支行临时停业,期限为2012年9月30日至2012年10月2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三家店分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三家店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家店
支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京银监复[2012]62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2.08
【实施日期】2012.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三家店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家店支行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62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三家店分理处原址升格更名开业的请示》(工银京报〔2011〕713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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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新园支行更名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新园支行更名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0.26•【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727号•【施行日期】2020.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北京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新园支行更名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20〕727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新园支行更名开业的请示》(工银京报〔2020〕56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行南新园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焦奥中心支行”,简称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焦奥中心支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1号楼1至14层01内A座一层110室”。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备注:上述支行业务范围由其上级行授权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2020年10月26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地
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1.05
•【字号】京银保监复〔2019〕890号
•【施行日期】2019.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地址的批
复
京银保监复〔2019〕890号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京人寿发〔2019〕157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竿胡同1号顺鑫控股大厦及朝阳门SOHO中心212室、215室、802室、1105室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竿胡同1号顺鑫控股大厦及朝阳门SOHO中心212室、215室、802室、1105室、1205室、1206室、1207室。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2019年11月5日。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门支行更名的批复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门支行更
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1.10
•【字号】京银保监复〔2020〕772号
•【施行日期】2020.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门支行更名的批
复
京银保监复〔2020〕772号
北京银行北京分行:
《北京银行北京分行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门支行更名的请示》(京银北分发〔2020〕226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前门支行更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门文创支行”,简称“北京银行前门文创支行”。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准文件、原机构《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资料到我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并凭新《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变更工作并向我局报告。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变更,此批准文件失效。
此复
2020年11月10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分理处升格为中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京银监复[2012]947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12.04
【实施日期】2012.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947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前门分理处原址升格开业的请示》(农银京发[2012]303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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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东辛房分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东辛房分理处迁址升格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绿岛水岸支行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2.25
【实施日期】2014.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东辛房分理处迁址升格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岛水岸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东辛房分理处迁址升格更名开业的请示》(工银京报〔2014〕62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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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变更
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04.11
•【文号】保监国际[2006]314号
•【施行日期】2006.04.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
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6〕314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总部搬迁北京市的申请》(中银保险发〔2005〕108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14层”。
请你公司就注册地址变更及其善后事宜向社会及投保人进行公告,明确有关责任、债务的处理方式和投保人利益的保障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会城门营业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会城门营业部变更地址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8.19
•【字号】京保监许可字[2008]372号
•【施行日期】2008.08.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会城门营业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37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海淀支公司会城门营业部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08]231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会城门营业部的营业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4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B座2205室。
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请尽快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此复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变更法人机构住所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变
更法人机构住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7.04
•【文号】银监复[2013]331号
•【施行日期】2013.07.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变更法人
机构住所的批复
(银监复[2013]331号)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法人机构住所变更的请示》(开行发〔2013〕14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
二、变更住所后,你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修改章程、换领金融许可证、变更工商登记并进行公告。
此复。
2013年7月4日。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北大街支行迁址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北大街支行迁址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
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12.11
【实施日期】2014.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北大街支行迁址更名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业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北大街支行迁址更名开业的请示》(工银京报〔2014〕620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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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府前街储蓄所迁址更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府前街储蓄所迁址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储蓄所
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京银监复[2012]363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5.25
【实施日期】2012.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府前街储蓄所迁址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储蓄所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363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府前街储蓄所迁址更名开业的请示》(农银京发[2012]70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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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降格迁址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分理处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京银监复[2012]36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5.25
【实施日期】2012.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降格迁址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分理处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361号)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迁址降格更名开业的请示》(京中银报〔2012〕317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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